人大代表:应将“贪污10万判10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28:53

新快报讯特派记者 罗仕 李国辉 报道 “从1997年现行刑法制定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量刑的数字化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呼吁,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并建议每五年对量刑标准作调整。

●建议1

贪污十万处一年徒刑

而朱列玉的议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这明显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朱列玉说。

“1997年刑法规定的‘十万元’基数相当于当时农民年收入的近50倍,相当于城镇居民年收入的近20倍。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十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一万元’。”因此,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同时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建议2

有期徒刑最高至40年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单罪的有期徒刑期限,除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议案表示,目前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设置过低,导致贪污受贿犯罪如在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会存在量刑失衡的问题。

议案举例称,云南思茅地区景谷县县委书记谢武卫受贿10万元判处10年,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多康受贿168.6万元判处10年,两者受贿数额相差将近16倍,量刑却完全相同。“这种结果不仅犯罪者本人无法接受,社会民众对此也无法理解。”朱列玉说。

他建议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格以及量刑具体标准进行调整,即贪污受贿罪按每贪污受贿十万元量刑一年作为基本量刑标准,并将贪污受贿犯罪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延长至40年。

●建议3

死缓改无期徒刑流放

议案表示,死缓作为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刑法》中关于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条件由“抗拒改造,情节恶劣”修改为“故意犯罪”后,死缓制度逐渐成为名不副实的生命刑。

议案具体分析道,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实施故意犯罪能力已经因为监狱的严格看管而基本丧失。而属于判处死刑范畴的死缓,是导致我国死刑判处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死缓犯的犯罪行为较之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要严重,但较之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行为又要轻。”对此议案建议,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加流放刑,“将死缓犯判处无期徒刑另处流放刑,关押到国家指定的西北沙漠、戈壁滩上条件艰苦的监狱中服刑,在起到在无期徒刑基础上增重刑罚作用的同时,也能大大降低我国死刑判处率,体现我国限制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来源:新快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02/22648804_0.shtml
新快报讯特派记者 罗仕 李国辉 报道 “从1997年现行刑法制定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量刑的数字化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呼吁,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并建议每五年对量刑标准作调整。

●建议1

贪污十万处一年徒刑

而朱列玉的议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这明显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朱列玉说。

“1997年刑法规定的‘十万元’基数相当于当时农民年收入的近50倍,相当于城镇居民年收入的近20倍。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十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一万元’。”因此,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同时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建议2

有期徒刑最高至40年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单罪的有期徒刑期限,除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议案表示,目前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设置过低,导致贪污受贿犯罪如在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会存在量刑失衡的问题。

议案举例称,云南思茅地区景谷县县委书记谢武卫受贿10万元判处10年,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多康受贿168.6万元判处10年,两者受贿数额相差将近16倍,量刑却完全相同。“这种结果不仅犯罪者本人无法接受,社会民众对此也无法理解。”朱列玉说。

他建议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格以及量刑具体标准进行调整,即贪污受贿罪按每贪污受贿十万元量刑一年作为基本量刑标准,并将贪污受贿犯罪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延长至40年。

●建议3

死缓改无期徒刑流放

议案表示,死缓作为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刑法》中关于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条件由“抗拒改造,情节恶劣”修改为“故意犯罪”后,死缓制度逐渐成为名不副实的生命刑。

议案具体分析道,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实施故意犯罪能力已经因为监狱的严格看管而基本丧失。而属于判处死刑范畴的死缓,是导致我国死刑判处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死缓犯的犯罪行为较之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要严重,但较之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行为又要轻。”对此议案建议,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加流放刑,“将死缓犯判处无期徒刑另处流放刑,关押到国家指定的西北沙漠、戈壁滩上条件艰苦的监狱中服刑,在起到在无期徒刑基础上增重刑罚作用的同时,也能大大降低我国死刑判处率,体现我国限制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来源:新快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02/22648804_0.shtml
话说欧美几百年坐牢是怎么个执行法?
建议按行政级别细化量刑标准
我要求不高,十万一年。量化处理吧!
与时俱进 玉石俱焚
行啊,10万一年,只要能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就行
贪腐的惩罚力度要跟通货膨胀挂钩  这人的法律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XBOX 发表于 2013-3-2 12:46
贪腐的惩罚力度要跟通货膨胀挂钩  这人的法律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怎么样,你能奈何:D,,,,,如果能按照法律执行也可以
十万一年,我也支持!
唯一的前提————永远不准把这个标准打折扣
想人民公仆之所想.


某些人大代表的素质,还是不用说了吧。。。。。真的是在瞎XX。很奇葩的。

某些人大代表的素质,还是不用说了吧。。。。。真的是在瞎XX。很奇葩的。
人大代表。。。。
果然是人大代表
代表的是谁啊,很显然了
内容这是大人代表啊!
十万一年{:soso_e113:} 对头
中国应该把无期徒刑废了,直接该判多少年 累加上去,10W一年,判它个几百年。。。
这哥们要进去多少年啊
支持此代表,这是人民的呼声啊,只要严格执行。
逆流,诛贼!
真改成10万1年也行,超过20年(200万元)的死缓,再超过10万少缓1年,再超过20万立即执行,可以不?
这个人大代表,代表的是官僚的利益。
还要加上 贪污罪不准假释
  今年“两会”的第一条“雷人雷语”,我收藏了!
查一查这位代表。
严格按照10W一年也可以接受 现在的那些动辄贪污上千万的 坐100年也可以
大人代表
这种人大代表真心不合格!
说白了还是冲着废除死刑去的

博扬 发表于 2013-3-4 18:18
说白了还是冲着废除死刑去的


+100860 1860

大人代表么,都是大人

这位大人真真是要逼着草民去黑布蒙面 天诛国贼啦



博扬 发表于 2013-3-4 18:18
说白了还是冲着废除死刑去的


+100860 1860

大人代表么,都是大人

这位大人真真是要逼着草民去黑布蒙面 天诛国贼啦


不让他们吃饱,谁给你干货?

以后十万这种不是很过分的罚俸一年就可以了
听起来不好听,不过也有道理。毕竟经济发展了,刑法标准还是过去的,已经不适合。就像去年还是前年,有个保姆偷了雇主价值7、8千(上万?)的豪华手机,好像也判了7年还是10年。

贪污、盗窃、抢劫等跟金钱有关的刑法,我觉得可以在金额上放宽刑期。当然上面也说了,执行起来不能打折扣。
怎么给自己留条后路!
如果将标题改成 人大代表:应将贪污受贿犯罪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延长至40年
估计大部分ls的回复都会不一样
风中tgv 发表于 2013-3-2 08:03
话说欧美几百年坐牢是怎么个执行法?
死了骨灰盒继续放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