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9:51:19
国务院: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以及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此外,在税收政策方面,除了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扩围外,通知还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通知指出,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通知明确,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新网房产频道)





http://finance.chinanews.com/house/2013/03-01/4608809.shtml国务院: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3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以及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此外,在税收政策方面,除了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扩围外,通知还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通知指出,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通知明确,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新网房产频道)





http://finance.chinanews.com/house/2013/03-01/4608809.shtml
以房换房的岂不是悲剧了,比如本来只有一套90平米的房子,现在想换成120平米的,难道要交20%的税?求解答
这个政策会不会造成二手房价上涨,新房开发商乘机提价的情况
二手房没人卖了.只有买新房了
chinaxixi 发表于 2013-3-1 19:49
二手房没人卖了.只有买新房了
以后基本上会这样。
那获利最大的岂不是房地产商
Docholas 发表于 2013-3-1 20:11
那获利最大的岂不是房地产商
恭喜你,答对了,今后地段为王。
评估后增值部分收百分之二十一直都有,话说做啥生意都比不上夺取政权利润高呵。。。。。。
业内议卖房缴20%税:二手房交易受挫 新房价格看涨


2013年03月0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日电 1日晚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五项政策措施的进一步细化,政策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该政策引发业内热议。

  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若这项政策得到严格实施,二手房市场购买需求及业主出售意愿都将受到明显影响。

  据中新网房产频道了解,目前,除了按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均按照差额的20%或全额的1%征收,但实际上多采取全额1%的征收方式。

  以一套房主原购房值50万,目前总价200万的普通二手房计算,按之前1%的个税计算为2万,而新政后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将达到30万,比之前增加了28万,相当于当前房屋总价的14%。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陈国强在采访中向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提高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原意是为了打击投资投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卖方则很可能以提高房价的方式来转嫁成本。“因此新政或许将在客观上推升二手房房价。”

  陈国强表示,随着二手房业主出售意愿降低,供应的减少也将把一部分刚需购房者推向新房市场,进而加剧新房市场的供求矛盾,甚至带动新房价格的进一步上涨。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随着地方细则的出台,短暂的过户末班车后成交量必然出现萎缩,甚至可能回到2012年年中平均水平。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随着新政的执行,各地新房、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陷入低谷期,价格可能经历短暂的滞涨期。中长期而言,新房市场将优先于二手房市场率先回涨。而新房市场转让环节税收较少的优势将逐渐得以体现,部分购房者也会再次回归新房市场,带动新房市场交易量上涨。





http://finance.chinanews.com/house/2013/03-02/4609061.shtml
等看效果,不明朗,房地产牵扯的东西太多。看不透。房地产商可能会面临洗盘。
房地产调控政策03年到今天一直都有。实际上也不新鲜这东西。交易环节上税是预料之中的。说了一二年了。
房产税才厉害,那东西才猛。


政策短期效果:二手房交易量减少,一手房房价上升
政策长期效果:一手房价上升又再次带动了二手房价的上升,政府税收也有增长,成本转到购房者身上,结果是,政府、开发商得利,炒房的无损失甚至也可能得利,买房的增加负担

政策短期效果:二手房交易量减少,一手房房价上升
政策长期效果:一手房价上升又再次带动了二手房价的上升,政府税收也有增长,成本转到购房者身上,结果是,政府、开发商得利,炒房的无损失甚至也可能得利,买房的增加负担
怪不得前阵子官员们疯狂抛房
个人意见

二手房房应该是原来购房价乘以通货膨胀系数,算出价格后再用现在的卖房价去减,

这个差价再乘以20%才是交税钱
dtk 发表于 2013-3-2 05:19
政策短期效果:二手房交易量减少,一手房房价上升
政策长期效果:一手房价上升又再次带动了二手房价的上升,政 ...
未必,估计今后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会显著增加,实际成交价格会比合同上的高不少;P
但是对于房改房和福利分房,没有给出详细说明
本想以房换房,现在看样子就别指望改善了
风君子 发表于 2013-3-2 12:02
未必,估计今后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会显著增加,实际成交价格会比合同上的高不少
阴阳价格今后会被堵得越来越死  每个地段都有一个政府指导均价  低于均价的不允许过户
收100%才对,涨价充公嘛.
XBOX 发表于 2013-3-2 12:30
阴阳价格今后会被堵得越来越死  每个地段都有一个政府指导均价  低于均价的不允许过户
低于"均"价的就不允许过户,如果有这种脑残政策出来,那每成交一笔,均价就必然上涨一次,爽死
低于"均"价的就不允许过户,如果有这种脑残政策出来,那每成交一笔,均价就必然上涨一次,爽死
好像我们这有这种政策,它认为该卖50万的,你报20万卖,它会判断为偏离均值,然后请评估公司给你估价50万,按它的估价缴税。至于你真的卖多少钱它不管。但是税你逃不掉
dtk 发表于 2013-3-2 12:55
低于"均"价的就不允许过户,如果有这种脑残政策出来,那每成交一笔,均价就必然上涨一次,爽死

现在很多地方就存在的好不好
bizon 发表于 2013-3-2 13:03
好像我们这有这种政策,它认为该卖50万的,你报20万卖,它会判断为偏离均值,然后请评估公司给你估价50万 ...
是的  所以签订阴阳合同无非就是把偷的税在前房主和现房主之间转换  免是免不了的  而且那种也少不了多少钱
真正的杀器还是这个20%   以前大家都是在钻空子  这次是把门给堵死了
怪不得前阵子官员们疯狂抛房
听媒体吹,你收到便宜的官员房了吗

Docholas 发表于 2013-3-1 20:11
那获利最大的岂不是房地产商


囤房炒房的就郁闷了

政府现在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明确房屋着重用于自用,房地产商想赚钱也更多是赚自用这一块

至于房价,等二手税这一刀把市场人群(主力资金人群)砍倒一大半  地产商内部就会洗牌

房价这东西就是先出一个政策看看效果,不行就一而二再而三的调控,只要目的明确在集权国家里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现在房价已经不简单是经济问题了,这关系到政权稳定(核心利益哦,亲) 为了手里的权利,历史上杀亲爹 杀亲兄弟 把自己媳妇送给老爸都能干的津津有味,开发商算老几?(银行?银行杀谁都不会亏的)


夺取政权果然是这世界上最赚钱的买卖

Docholas 发表于 2013-3-1 20:11
那获利最大的岂不是房地产商


囤房炒房的就郁闷了

政府现在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明确房屋着重用于自用,房地产商想赚钱也更多是赚自用这一块

至于房价,等二手税这一刀把市场人群(主力资金人群)砍倒一大半  地产商内部就会洗牌

房价这东西就是先出一个政策看看效果,不行就一而二再而三的调控,只要目的明确在集权国家里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现在房价已经不简单是经济问题了,这关系到政权稳定(核心利益哦,亲) 为了手里的权利,历史上杀亲爹 杀亲兄弟 把自己媳妇送给老爸都能干的津津有味,开发商算老几?(银行?银行杀谁都不会亏的)


夺取政权果然是这世界上最赚钱的买卖
XBOX 发表于 2013-3-2 13:18
是的  所以签订阴阳合同无非就是把偷的税在前房主和现房主之间转换  免是免不了的  而且那种也少不了多少 ...
堵死?
堵死了普通平民的路吧?
拥有多套房的多是有权有钱之人,这部分人对政策的影响力远大于那些无房的屌丝,这些人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吗?

力度还不够啊,应该收取50%以上的税。这样炒房才不能得利。

不能获利的炒房谁会去干?这样房价不就下来了?这种简单明了的手段这么还有这么多人看不明白。
简单的说,如果房价一直涨幅不大,就不会有人炒房子,因为这样还不如存款!没有太多暴利的房屋买卖本身没有什么所得税,那么对于改善型购房者也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人炒房子,房价不平稳才怪。应该说这个20%的力度不够,应该大幅度增加。
总是有人提出靠房产税来抑制炒房,想想看,一年1%~2%的房产税不过就是按揭利息高了那么一点点,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何况征收费用要多少啊。
还有就是老是有人提出限制房产商的融资这个馊主意,真的没有人盖房子,没有一手新房,二手房子价格还不到天上去?
这次政策只不过是将以前的漏洞堵住而已,



  

如果用阴阳合同来规避税收,那么在下一次交易时税收会叠加到一起,买家(二次交易的卖家)会亏本的。因此不会有人愿意搞阴阳合同。而且这是可以入刑的罪名,有几个愿意以身试法?
那些认为此"新政"将导致"二手房没人买了,将只买新房而使新房价格上涨"的该有多幼稚?
试问在新房销售中刚需占几成?
靠刚需,房地产商早死绝了。
没有炒房者房地产商还挣个蔡国庆的钱。
这政策将扼杀很多吊丝通过二手房的圆房梦。
这个应该能抑制炒房吧,真的有改善居住需求的,这20%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据中新网房产频道了解,目前,除了按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均按照差额的20%或全额的1%征收,但实际上多采取全额1%的征收方式。
其中环节 相当滋生腐败
wwww130 发表于 2013-3-1 20:39
评估后增值部分收百分之二十一直都有,话说做啥生意都比不上夺取政权利润高呵。。。。。。
提着脑袋夺取政权的,和摘取胜利果实的,真的是同一批人吗?:D
受调控影响,房地产板块4日开盘遭受重挫。截止10时38分,该板块全线大跌,共有19支个股跌停,仅有4支个股翻红。二级市场上,早盘地产股大幅重挫,低开低走,截至目前,板块跌超6%,多股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