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闻--四名警务人员被控涉及疑犯死亡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32:47
新闻来源縺接: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3-02/23/content_779775.htm

新闻来源縺接: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3-02/23/content_779775.htm

澳門日報電子版.jpg (144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2-28 13:10 上传

死有余辜。。
报纸里有地域攻击么?大陆JC啥时也有这么强的报复心就好了!
ximalaya 发表于 2013-2-28 15:02
报纸里有地域攻击么?大陆JC啥时也有这么强的报复心就好了!
有地域攻击吗?

???????????????


繁体字看得真心蛋疼。。。
应该禁用繁体字发贴,起码得翻译下

繁体字看得真心蛋疼。。。
应该禁用繁体字发贴,起码得翻译下
看看当地报纸的内容吧:

單位每逢入夜滋擾大廈住戶


    警員破淫窟查三女


    【本報消息】治安警三區民裝探員昨日在三盞燈一民居搗破“淫窟”,帶走三名內地女子協助調查,其中兩人為非法入境者,不排除案件涉及操控賣淫,正跟進調查。

    三名內地女子廿六至三十餘歲,兩人來自安徽,一人來自黑龍江。現場消息指出,昨日下午五時許,多名三區民裝探員掩至飛能便度街新X華大廈一住宅單位調查。在屋內發現三名內地女子,檢獲大量避孕套及潤滑液等,懷疑有人在單位內賣淫,其中兩人未能出示任何證件。經查問,有人供稱為非法入境者。探員將三人及大批證物帶走。

    有住戶表示,有關單位已經營“淫窟”多時,每逢入夜後,便有不少陌生男子進出大廈“尋歡”,亦曾發生打鬥事件。據知因多名嫖客“爭女”而動手,大廈鐵閘的鎖也曾遭人惡意破壞,相信是有人為了方便嫖客出入而做出此違法行為。“淫窟”一直滋擾大廈住戶,居民對警方的行動予以讚賞。



檢察院:操縱賣淫案增




    檢察院:操縱賣淫案增


    【本報消息】檢察院訊:檢察院近日完成五宗操縱賣淫案的初步偵訊,十多名嫌疑人已被採取多項強制措施。

    五宗案件案情顯示,嫌疑人有內地人、本澳人,年齡廿八至五十五歲。他們利用一些沒有登記身份的電話號碼,印製大量色情傳單招攬嫖客,以此操縱賣淫女子並拆賬圖利。調查中,涉案的嫌疑人均表示受不知名人士僱用,以每小時數十元報酬散發色情按摩宣傳卡,還不定時將賣淫女子轉換居住單位,以逃避警方偵查。

    近日本澳賣淫活動日趨猖狂,賣淫場所從賭場、酒店滲入民居。色情傳單被散播至大街小巷,不僅損害本澳的城市形象,亦禍及青少年。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五宗案件的涉案嫌疑人觸犯操縱賣淫罪,故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十多名嫌疑人分別採取了禁止離境、定期報到、提供擔保金等必要強制措施。因有多名嫌犯在逃,也有操控賣淫的線索須追查,因此案件交還警方調查。


这个判决,让当地警界大呼"跌眼镜"!
江湖传闻,各方早已摆平死者朋友家属不作追究.谁知这个不知世道的法官乱来.
估计二审一定大翻案.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2-28 19:27
这个判决,让当地警界大呼"跌眼镜"!
江湖传闻,各方早已摆平死者朋友家属不作追究.谁知这个不知世道的法官乱 ...
那四个到底是不是帮同事打击报复呢? 看不明白。。。
itaskol 发表于 2013-2-28 20:10
那四个到底是不是帮同事打击报复呢? 看不明白。。。
没有打击报复.
当时发生过什么事,祇有上主知道.
四名警务人员被控,是因为负责看守疑犯,其后疑犯非自然死亡.

江湖传闻,各方早已摆平死者朋友家属不作追究.谁知这个不知世道的法官乱来.
==================================
社会进步都得靠这些不肯从陋俗的。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2-28 22:13
江湖传闻,各方早已摆平死者朋友家属不作追究.谁知这个不知世道的法官乱来.
=============== ...
兄台是太過抬舉那些廢物了。
這幫司法新貴,在葡牛時代,連執業的資格也沒有,祗能躲在左派社團混口顧問飯吃。
回歸後,就靠著裙帶,聯群結隊搶司法培訓班,半吊子的料就作威作福,遇上葡牛律師就變鵪𪂹。
遇上葡牛律師就變鵪
============
请教下,澳门现在学法律还要学葡文麽?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3-1 00:04
遇上葡牛律師就變鵪
============
请教下,澳门现在学法律还要学葡文麽?
要的,澳大的法律系都是要学葡文的
楼主,警察这种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是很正常的吗?与法官素质有何关系呢?
bamu8012 发表于 2013-3-1 08:48
楼主,警察这种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是很正常的吗?与法官素质有何关系呢?
法官应该根据已知事实判断,而不能单靠推论.
事实是疑犯在警察监管下非自然死亡,如果未能厘清犯罪事实,根据警察组织法确定的权责,就该追究现场最高指挥官!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3-1 00:04
遇上葡牛律師就變鵪
============
请教下,澳门现在学法律还要学葡文麽?
问题不在这些法官的葡文或专业知识的高低,而是能力.
大陆有多少法律人,30多岁还未能通专业试执业?
特区有个神奇小子,这个年龄已经获委任当法官.
神奇在他有个潜伏党的老爹!
这个新闻大陆媒体都没报导,挺奇怪。。。
而且死的疑犯还是天朝淫民。
按说这个是大新闻啊。
無法證實四人有份毆打行為,但證實其均在案發現場。

我觉得这句话,最有喜感了。
杀之 发表于 2013-3-1 10:26
雖然法庭無法證實四人有份毆打行為,但證實其均在案發現場。

我觉得这句话,最有喜感了。
不是尸体表面有被打的痕迹么?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09:38
法官应该根据已知事实判断,而不能单靠推论.
事实是疑犯在警察监管下非自然死亡,如果未能厘清犯罪事实,根 ...


这个法医的鉴定就是重要证据,
其法医鉴定的死因 就是遭到猛烈袭击致死。
可以肯定是被打致死

而且是在那4人的监管下死亡。
而且这四人有打人的动机最明显。 动机就是帮受伤同事报复。
跳黄河也难洗清白。
现场最高指挥官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澳门的话可不可以做技术测谎鉴定。。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09:38
法官应该根据已知事实判断,而不能单靠推论.
事实是疑犯在警察监管下非自然死亡,如果未能厘清犯罪事实,根 ...


这个法医的鉴定就是重要证据,
其法医鉴定的死因 就是遭到猛烈袭击致死。
可以肯定是被打致死

而且是在那4人的监管下死亡。
而且这四人有打人的动机最明显。 动机就是帮受伤同事报复。
跳黄河也难洗清白。
现场最高指挥官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澳门的话可不可以做技术测谎鉴定。。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3-3-1 10:40
不是尸体表面有被打的痕迹么?
有被打的痕迹,但是谁打的呢?这可是刑事案,不是民事案啊。不能四个人分摊啊?
应该看过判书再做结论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3-3-1 10:40
不是尸体表面有被打的痕迹么?
但无法证明这是谁的拳头造成的效果呀.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11:13
但无法证明这是谁的拳头造成的效果呀.
假如你是法官会怎么判?
itaskol 发表于 2013-3-1 10:45
这个法医的鉴定就是重要证据,
其法医鉴定的死因 就是遭到猛烈袭击致死。
可以肯定是被打致死
所以嘛.
控罪是"严重伤害身体完整性";判案却凭推论.....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11:22
所以嘛.
控罪是"严重伤害身体完整性";判案却凭推论.....
如果我是法官。

澳门的话有没有渎职罪?
我国的话死亡一人以上绝对适用渎职罪
那4人都算渎职。。。
另外挑其职位最高的现场指挥 严判。

“各方早已摆平死者朋友家属不作追究.谁知这个不知世道的法官乱来” 和解也没啥用。
又不是民事案件




本来人实在不该分369等,但鸡头就不是人.
失足妇女犹可以说失足,谁听过鸡头是失足的?
同时,这个鸡头还不知廉耻,嚣张猖狂,被打是天理.
据江湖传闻的故事.
事后某人找某人再找到某人,与某酒店内的所有鸡头协议,女照失足鸡照做,条件是家属不作追究,附带民事赔偿意思意思,就各不相干.
谁知一审却判出个惊天动地.
按照特区习惯,被告不服判決上诉的话,必定换个葡牛大律师,遇上葡牛法官审讯是同声同气,遇上半吊子的法官......
嘿嘿..........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11:33
本来人实在不该分369等,但鸡头就不是人.
失足妇女犹可以说失足,谁听过鸡头是失足的?
同时,这个鸡头还不知 ...
死的那个是鸡头? 看原文 我以为是携毒嫖客呢。。。
itaskol 发表于 2013-3-1 11:20
假如你是法官会怎么判?
不是有句行内话叫"自由心证"吗?
我没见到所有证据,也不知道判决书的理据.
从闻报导节录法官的语言--觉得十分顶瘾.
itaskol 发表于 2013-3-1 11:37
死的那个是鸡头? 看原文 我以为是携毒嫖客呢。。。
特区法律:
失足无罪;
与失足妇女交易无罪;
操纵失足妇女却是大罪!
繁体字看得真心蛋疼。。。
应该禁用繁体字发贴,起码得翻译下
繁體字是老東西。不懂不太好,不是叫你會寫,總要會看。個人看法。
itaskol 发表于 2013-3-1 11:28
如果我是法官。

澳门的话有没有渎职罪?
特区法律:
受害人/辅助人追究与否,对量刑有影响.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11:41
不是有句行内话叫"自由心证"吗?
我没见到所有证据,也不知道判决书的理据.
从闻报导节录法官的语言--觉得 ...
顺便问下 顶瘾是何意?
比如说一个女的很顶瘾,到底是赞美还是贬低。。。
元芳,你怎麼看?我在澳門沒看過這個新聞啊
itaskol 发表于 2013-3-1 11:49
顺便问下 顶瘾是何意?
比如说一个女的很顶瘾,到底是赞美还是贬低。。。
道友发作叫"起瘾".
能顶(抵)得住瘾起的,不外两个方法:
药物;
出位的言行.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3-1 11:43
特区法律:
失足无罪;
与失足妇女交易无罪;

哦 这样啊, 那就死有余辜了。

我本来以为是 “内地游客 澳门嫖娼 被拘死亡” 还纳闷咋没上国内各大新闻呢
皇家饭 发表于 2013-3-1 11:53
元芳,你怎麼看?我在澳門沒看過這個新聞啊
2013年2月23日.
特区第一党报--澳门日报.
哎,可惜啊,还休兄不在了。要不,他嘴里一定有真正的内幕。
皇家饭 发表于 2013-3-1 11:44
繁體字是老東西。不懂不太好,不是叫你會寫,總要會看。個人看法。
呵呵,单纯繁体字不难懂,也不需翻译
繁体加粤语的,除了广东人,一般人是很难看懂的。
雖然法庭無法證實四人有份毆打行為,但證實其均在案發現場。
=====================================
现场就五个人,四个警察,一个死者。想警察招?我见过被审问时哭得象小姑娘的警察,可还未见过招的。这种案只能靠法医和环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