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人大代表建议中国应学新加坡对男犯用鞭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43:10
【代表称“中国应学新加坡对男犯用鞭刑”】列席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呼吁对男犯引进鞭刑,"比方惩罚六鞭,有些两鞭晕倒,没问题先回家未来半年再四鞭,让他半年里疼得难受,老想着那两鞭就晕"。他笑称新加坡女孩现在爱找受过鞭刑的男友。
记者张艳芬

http://news.qq.com/a/20130129/00 ... 012&ptlang=2052【代表称“中国应学新加坡对男犯用鞭刑”】列席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呼吁对男犯引进鞭刑,"比方惩罚六鞭,有些两鞭晕倒,没问题先回家未来半年再四鞭,让他半年里疼得难受,老想着那两鞭就晕"。他笑称新加坡女孩现在爱找受过鞭刑的男友。
记者张艳芬

http://news.qq.com/a/20130129/00 ... 012&ptlang=2052
我本人举双手双脚赞成。
这个真的是不如伊S兰法


前提是法制化的国家,同时能够公平公正的审判。目前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再问一句,新加坡有人上访吗?

前提是法制化的国家,同时能够公平公正的审判。目前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再问一句,新加坡有人上访吗?
不法制的话进去先抽几鞭子。。。
camerafish 发表于 2013-1-29 23:40
不法制的话进去先抽几鞭子。。。
唉,这个都要学!这个不适用于中国。中国一贯喜欢引进然后技术改造,名曰自我创新。到时候本土化就变成:藐视县太爷,先杖责四十大板!
我觉得这个对于轻微犯罪和青少年犯罪很适用。比如常见的校园暴力什么的,拘留都够不上,现在是以教育为主,效果天知道。个人觉得抽几鞭子效果要好得多。
想起那啥 打 着力打 狠狠的打。。。以几千年来的惯性,真要搞鞭刑,苦的是没钱没势的底层2B


从刑罚的角度讲,肉刑非刑,正常的法制国家是没有的,代表该好好读书了。
死刑例外。

从刑罚的角度讲,肉刑非刑,正常的法制国家是没有的,代表该好好读书了。
死刑例外。
瞎搞 好的不学学这个。

前几天伊朗还新推出了针对小偷的高科技砍手设备,要不要推荐给代表参考下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1-30 01:33
从刑罚的角度讲,肉刑非刑,正常的法制国家是没有的,代表该好好读书了。
死刑例外。
中国人都说中国不是法制国家,领导说了算的地方。所以你们的代表书读得很好!
李氏星国 发表于 2013-1-30 01:41
中国人都说中国不是法制国家,领导说了算的地方。所以你们的代表书读得很好!
比起西南某国的挂羊头卖狗肉的家天下,中国人还是很含蓄的。
李氏星国 发表于 2013-1-30 01:41
中国人都说中国不是法制国家,领导说了算的地方。所以你们的代表书读得很好!
我很奇怪新加坡怎么还有肉刑呢?如此进步和法制的国家,莫非不认可人权公约?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1-30 01:33
从刑罚的角度讲,肉刑非刑,正常的法制国家是没有的,代表该好好读书了。
死刑例外。
你敢说民煮的新加坡不是正常的法制国家?
当心精蝇们找你算帐,哈哈哈。
新加坡女孩现在爱找受过鞭刑的男友
=

这是一种多么复杂的情节
Swift80 发表于 2013-1-30 02:07
新加坡女孩现在爱找受过鞭刑的男友
=
小国么,同样的心态、同样的情结。
贪污受贿的多抽几鞭的话....可以考虑..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1-30 01:45
我很奇怪新加坡怎么还有肉刑呢?如此进步和法制的国家,莫非不认可人权公约?
本质上就是跟朝鲜一样的家天下
对贪官来这个我赞成。其他的不干。
干嘛学人家?我建议要创新,搞个“受刑”,就是用狼牙棒爆菊。爆2下,过半年再把剩下的4下爆了
哈哈,又看见一堆人捧李家坡的臭脚,殊不知人家才是正宗的毒菜国家,开历史倒车的急先锋。话说回来,金胖子要是归顺大没力奸,他们家传多少代也是皿猪,而且还不许造反,谁造反谁是KBFZ,通通死啦死啦地干活
话说新加坡全国基本上就是一个城市吧?顶多有几个岛
人大代表,无力吐嘈
我本人举双手双脚赞成。
何必学外来的,学明太祖,贪官一律剥皮充草立在衙门外面如何?

新加坡还有高薪养廉政策
这个恐怕不是发展方向。
脑子不清醒,这叫神马代表
这位人大代表清楚的认识到 他可以游离于此惩罚体系之外
remono 发表于 2013-1-30 00:12
我觉得这个对于轻微犯罪和青少年犯罪很适用。比如常见的校园暴力什么的,拘留都够不上,现在是以教育为主, ...
这个主意好,强烈支持。
强烈建议腐败罪上鞭刑
强烈建议腐败罪上剥皮充草
呃~~~~~~~!我只关心女犯用什么刑,这个男女要平等不是

光男的用鞭子,女的不用点啥不科学吧
呃~~~~~~~!我只关心女犯用什么刑,这个男女要平等不是

光男的用鞭子,女的不用点啥不科学吧
也是鞭刑
inssuc 发表于 2013-1-31 00:22
这位人大代表清楚的认识到 他可以游离于此惩罚体系之外
对了,想起来了。人大代表不能用刑,得先抹去功名俸禄。
提醒某位一下,在超大是不允许主号和马甲在一个帖子里出现的,除非是有一个号已经被禁言了,才允许另一个号出来。否则两个号一起完蛋。

山寨新加坡的鞭刑多没有天朝的气象,强烈呼吁恢复中国流行上千年的杖刑。

轻微罪行可以打板子处理:
犯人俯卧在垫子上,推下裤子当众露出白白的屁股。几十大板下去,白屁股变成了红屁股,甚至血屁股。
为了防止营私舞弊,可以开发个自动设备来执行杖刑。根据犯人的体重、性别、年龄和民族,自动控制执行力度。与时俱进,公正公平。
{:soso_e113:}
inssuc 发表于 2013-1-31 00:22
这位人大代表清楚的认识到 他可以游离于此惩罚体系之外
这个人大代表很可能去新加坡实地“考察”过呢。
赞成,非常适合对付那些吞东西逃避处罚的扒手
我支持。。。现在,小偷 很多时候 还够不上 刑事犯罪。。但,却是非常 可恶的。。例如,经常出入于 菜市场 偷 老头老奶奶的 钱包。(非常讨厌的。。钱无所谓,很多是钥匙,门卡、身份证之类的被偷,非常麻烦)。。由于数量少,偷了被抓,也只是教育一下就放了。。又或者最多关一、两天。。有时,弄得民警都不想理。。

所以,惯偷们都有持无恐了。。。常年这样,造成了 很多民众,对国家的法律体系,对民警越来越不信任。。。如果有 鞭刑。。基本上可以有效处理这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