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商标西门子索价4000万 中资国际化遇新壁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20:50:34
本报记者 徐会玲 北京报道

  “通过和西门子的商标争夺,让海信更深刻理解了‘市场如战场’这句话,谁都可能在你背后捅你一刀子,而且是那些貌似绅士君子的企业。”海信集团负责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副总裁郭庆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比起当初的激愤多了几分冷静。

  海信和西门子这两家知名企业将在今年4月份对簿公堂。

  <B>争端始末</B>

  “‘HiSense’是海信集团1992年首创的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郭庆存告诉记者。

  1999年1月11日,也就是6天以后,博世-西门子公司(博西)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创建于1967年的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是由德国Robert-Bosch  GmbH博世和德国Siemens AG西门子组成的合资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

  “考虑到博西公司是国际大型公司,在我国也有多家投资企业,有自己的知名商标,不可能将其使用多年的原有商标更换掉,加上我们有过协商解决的经验,海信从一开始就采取了友好协商的姿态。”郭庆存在事件发生之初对协商转让商标的前景充满希望。

  海信集团于2002年底就主动致函博西公司联系注册商标的转移受让事宜,博西公司于2003年3月28日做出了答复,同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集团。海信集团考虑到“HiSense”商标创设的实际情况及其对同企业名称以及其他产品无法分离的内在关联(因为“HiSense”商标自创设以来,一直被用作厂商名称和商标名称),又于2003年4月14日致函对方,希望能够将剩余的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2003年7月18日,对方回函同意海信的要求。

  然而就在2003年9月10日,博西给海信正式透露商标转让价格,要价上千万欧元。2004年2月19日,博西正式确认,要求海信支付价格为4000万欧元。这个价格遭到了海信的拒绝。

  2004年10月20日,德国博西派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WeberBernhard为代表与海信谈判。海信从谈判获知,博西已经在德国起诉。海信当即要求博西撤诉,而博西的态度十分强硬,表示“不会撤销诉讼”,双方不欢而散。

  由于西门子的不撤诉,2004年12月3日,海信也向德国官方提交了撤销博西公司“HiSense”商标的申请。“目前已经没有别的方法了,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海信方面表示。

  <B>恶意抢注</B>

  西门子集团中国区对外发言人王君燕对记者表示,西门子中国总部并不清楚,因为抢注海信商标的是西门子与博世公司的合资企业“博世-西门子”,其中西门子只占部分股份,西门子方面否认了抢注是集团行为。

  对于4000万欧元的转让价格,王君燕解释是根据当初博西为了推广高端家电产品而花费的注册、营销和分销费用得出的。在与海信的交涉过程中,博西公司也一直强调其注册的商标已在德国公开使用,转让会造成损失。

  然而根据中国驻德机构提供的信息表明:在专业电器商场,对德国公司生产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逐一调查后,均未发现使用“HiSense”标识。在博西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其他对外公布资料及网站均未将“HiSense”列入其商标之中。在西门子、博世2004年洗碗机产品目录中,也没发现带有“HiSense”标识的产品。

  “注册商标不使用,向对方索要高价,这是恶意抢注最基本的两个特征。这种‘无差别复制’式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严重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对于独创性商标的抄袭违反知识产权法的精神与原则,不仅是对中国品牌国际化的障碍,而且是对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威胁。”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教授认为。

  <B>前景几何</B>

  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商标有近50%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80%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认为:“我们的产权和品牌意识还有待于加强,我研究的领域是知识产权,这个市场上你不拿别人就拿,关键是要增强自己的实力。”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没有及早在德国注册时,郭庆存认为:“1999年海信就成了中国的驰名商标,中国和德国均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西门子不应该在海信被评为驰名商标之后再在德国注册啊。”

  “知识产权纠纷已经逐渐成为国外企业为中国企业设置贸易壁垒的一个新形式。这场官司如果打的话,海信有很多难题需要面对。”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黄晖博士认为。

  据西门子向商务部透露,他们必赢无疑。“不管输还是赢,我希望海信的这个举动能够为所有的中国企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如果官司能够胜利的话,受益者决不仅仅是海信自己。”对于未来将要发生的德国之行,郭庆存这样告诉记者:“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我们的政府要发挥作用。”刘春田教授建议,“发达国家的政府经常出面到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以政府身份为自己的企业谋求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我觉得中国政府也要慢慢习惯于做这件事,这也是国际惯例。”

  截稿前,西门子集团中国区对外发言人王君燕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在官司正式开始之前,海信愿意以公平的市场价格来继续协商商标转让问题,‘博世-西门子’也会给予配合。”

  <B>相关链接</B>

  1.目前中国商标已进入了被境外抢注的高峰期,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原产地保护产品名称是境外抢注的热门。目前,已有15%的内地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2. 目前国际通行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商标的手段,主要有“大占位”和“防御性占位”两种,许多企业将两种商标战略综合运用,并称之为“超前占位”。   


来源:经济观察报本报记者 徐会玲 北京报道

  “通过和西门子的商标争夺,让海信更深刻理解了‘市场如战场’这句话,谁都可能在你背后捅你一刀子,而且是那些貌似绅士君子的企业。”海信集团负责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副总裁郭庆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比起当初的激愤多了几分冷静。

  海信和西门子这两家知名企业将在今年4月份对簿公堂。

  <B>争端始末</B>

  “‘HiSense’是海信集团1992年首创的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郭庆存告诉记者。

  1999年1月11日,也就是6天以后,博世-西门子公司(博西)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创建于1967年的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是由德国Robert-Bosch  GmbH博世和德国Siemens AG西门子组成的合资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

  “考虑到博西公司是国际大型公司,在我国也有多家投资企业,有自己的知名商标,不可能将其使用多年的原有商标更换掉,加上我们有过协商解决的经验,海信从一开始就采取了友好协商的姿态。”郭庆存在事件发生之初对协商转让商标的前景充满希望。

  海信集团于2002年底就主动致函博西公司联系注册商标的转移受让事宜,博西公司于2003年3月28日做出了答复,同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集团。海信集团考虑到“HiSense”商标创设的实际情况及其对同企业名称以及其他产品无法分离的内在关联(因为“HiSense”商标自创设以来,一直被用作厂商名称和商标名称),又于2003年4月14日致函对方,希望能够将剩余的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2003年7月18日,对方回函同意海信的要求。

  然而就在2003年9月10日,博西给海信正式透露商标转让价格,要价上千万欧元。2004年2月19日,博西正式确认,要求海信支付价格为4000万欧元。这个价格遭到了海信的拒绝。

  2004年10月20日,德国博西派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WeberBernhard为代表与海信谈判。海信从谈判获知,博西已经在德国起诉。海信当即要求博西撤诉,而博西的态度十分强硬,表示“不会撤销诉讼”,双方不欢而散。

  由于西门子的不撤诉,2004年12月3日,海信也向德国官方提交了撤销博西公司“HiSense”商标的申请。“目前已经没有别的方法了,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海信方面表示。

  <B>恶意抢注</B>

  西门子集团中国区对外发言人王君燕对记者表示,西门子中国总部并不清楚,因为抢注海信商标的是西门子与博世公司的合资企业“博世-西门子”,其中西门子只占部分股份,西门子方面否认了抢注是集团行为。

  对于4000万欧元的转让价格,王君燕解释是根据当初博西为了推广高端家电产品而花费的注册、营销和分销费用得出的。在与海信的交涉过程中,博西公司也一直强调其注册的商标已在德国公开使用,转让会造成损失。

  然而根据中国驻德机构提供的信息表明:在专业电器商场,对德国公司生产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逐一调查后,均未发现使用“HiSense”标识。在博西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其他对外公布资料及网站均未将“HiSense”列入其商标之中。在西门子、博世2004年洗碗机产品目录中,也没发现带有“HiSense”标识的产品。

  “注册商标不使用,向对方索要高价,这是恶意抢注最基本的两个特征。这种‘无差别复制’式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严重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对于独创性商标的抄袭违反知识产权法的精神与原则,不仅是对中国品牌国际化的障碍,而且是对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威胁。”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教授认为。

  <B>前景几何</B>

  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商标有近50%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80%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认为:“我们的产权和品牌意识还有待于加强,我研究的领域是知识产权,这个市场上你不拿别人就拿,关键是要增强自己的实力。”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没有及早在德国注册时,郭庆存认为:“1999年海信就成了中国的驰名商标,中国和德国均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西门子不应该在海信被评为驰名商标之后再在德国注册啊。”

  “知识产权纠纷已经逐渐成为国外企业为中国企业设置贸易壁垒的一个新形式。这场官司如果打的话,海信有很多难题需要面对。”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黄晖博士认为。

  据西门子向商务部透露,他们必赢无疑。“不管输还是赢,我希望海信的这个举动能够为所有的中国企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如果官司能够胜利的话,受益者决不仅仅是海信自己。”对于未来将要发生的德国之行,郭庆存这样告诉记者:“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我们的政府要发挥作用。”刘春田教授建议,“发达国家的政府经常出面到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以政府身份为自己的企业谋求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我觉得中国政府也要慢慢习惯于做这件事,这也是国际惯例。”

  截稿前,西门子集团中国区对外发言人王君燕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在官司正式开始之前,海信愿意以公平的市场价格来继续协商商标转让问题,‘博世-西门子’也会给予配合。”

  <B>相关链接</B>

  1.目前中国商标已进入了被境外抢注的高峰期,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原产地保护产品名称是境外抢注的热门。目前,已有15%的内地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2. 目前国际通行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商标的手段,主要有“大占位”和“防御性占位”两种,许多企业将两种商标战略综合运用,并称之为“超前占位”。   


来源:经济观察报
本报讯  西门子(含博世-西门子及西门子所属公司)恶意抢注中国七家企业商标行为再度引起中国知识产权界高度关注。

    2月24日,北京钓鱼台大酒店冠盖如云。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在此举行,中国知识产权界权威专家,商务部、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局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和部分官员齐聚于此,以案说法,对新形势下中国商标海外反抢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于恶意抢注中国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剖析。

    2004年9月份,自海信的驰名商标“HiSense”以及东林电子等7家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德国和欧洲被抢注的信息被媒体披露以来,惊动了社会各界,“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由此召开。
  
   会上,海信、东林等企业的代表向与会专家介绍了相关的案情。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教授,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北大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博士生导师郑胜利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李顺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黄晖律师等资深知识产权专家,结合海信、东林等7家企业在德国被西门子恶意抢注商标的案例,分别从不同层面进行法律分析,为中国企业的海外商标反抢注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专家们普遍认为:欧美国家对中国企业实施大规模的反倾销以来,通过商标抢注制造知识产权纠纷,已开始成为某些跨国公司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设置贸易壁垒的一种新的形式。
  
    1999年1月11日,在“HiSense/海信”获得驰名商标仅6天之后,博世—西门子公司即采用抄袭复制的方式在德毫无差别地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

    2001年6月,西门子全资公司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厦门东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商标;

    截至目前,广东佛山照明公司的“FSL”商标、上海德士公司“ECOLUX”商标、上海奥利玮公司“ORION”商标、中轻青岛分公司“RUBY”商标、广州穗之星公司“GERLITE”的商标已经分别遭到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的抢注。
  
    这也是继2000年西门子欧司朗与飞利浦、西凡尼亚等一起为阻挠中国节能灯企业走出去,先后三次发起针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反吸收、反规避诉讼以来,爆发在知识产权层面的纷争。

   而如此频繁的中国商标被抢注事件发生之后,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每次都是西门子?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教授在研讨会上分析说,这一系列事件充分反映出抢注企业的几个恶意。其一是直接抢注同一个商圈里的企业的驰名商标,严重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法律所不容,为商界所不齿,与其所标榜的企业理念相去甚远,更是一种明显的公众欺骗;其二是采用直接抄袭、复制的拙劣手段抢注他人商标(连字母的大小写都完全一样),不仅表明其行为属于典型的恶意抢注,而且属于典型的抄袭、剽窃行为;其三是抢注的商标,既不正式作为商标使用,也不作为自己的品牌精心培植、宣传和维护。更有甚者,在双方就商标权属进行谈判的过程中,竟然以所抢注商标在德国科隆起诉,其试图进行商标讹诈的主观恶意非常突出。
   
    分析以往的各种抢注案例,被称作“商标耗子”的大都属于小公司或者个人的抢注行为,尽管也有极少数公司或个人曾抢注过“HiSense”商标,但大都已通过与注册人协商或商标异议程序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此次,西门子对海信的要价从上千万欧元升至4000万欧元,而且态度强硬,其抢注的目的性是非常清楚的。

     为此,专家们也为西门子算了一笔账,在中国有100多年发展历史的西门子“已凭借高达六亿多美元的总投资额及两位数的年均发展速度成为在华跨国企业的成功典范”,然而“诚信危机可能致使西门子多年来在华树立的形象毁于一旦”。专家分析,西门子多年来在华的苦心经营可能因此而化为泡影,正所谓因小失大。在高度国际化了的中国市场上与中国的企业同台竞争,彼此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不仅是商业道德使然,也是法律的要求。因此,专家们也奉劝这类公司在抢注中国企业商标时,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另外,这次研讨会上,海信、东林等企业海外商标反抢注的决心和清晰的维权思路,也让人们看到了中国企业海外维权和品牌拓展的希望。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其他法制公平国家,最终都不会得逞。(全俞)
西方企业会尽一切或明或暗的方式打击中国企业.
考,俺怎么不先下手,只要100万就满足到死
<P>中国的商品干吗使用英语商标????</P><P>对付国外商标强注的最好办法就是注册中文商标,并结合一些图案,尽量不要采用简单的英文单词或拼音.</P>
<B>以下是引用<I>空中李向阳</I>在2005-2-28 11:36:00的发言:</B>

<P>中国的商品干吗使用英语商标????</P>
<P>对付国外商标强注的最好办法就是注册中文商标,并结合一些图案,尽量不要采用简单的英文单词或拼音.</P>

<P>支持用我们的汉字做国际商标</P>
西门子其实目光也不算长远,用自己的所做所为抹掉了他们对华的实际贡献.以后估计在中国的发展会受到影响.
<P>既然抢是注,不妨我们出个规定,就是西门子在中国出售的商品必须用抢注来的海信商标才能出售</P>[em05][em05][em05]
商业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