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一事,决定将《作为一个在日华人谈下最近对日言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20:42:05
    看过那帖子,不论观点支持与否,谈笑生写的有因有果。
    目前看无非就是两种观点为主,一是帖子里回复有提到的谈笑生这样“萝卜”观点,还有就帖子里的“大棒”观点。至于GZJY们不计在内,因那不是观点。
    俺这就想啦,反正俺看现实也是迷糊,看了《几个误区》后,觉得“萝卜观点可以明确了,以后要是有人还要发类似的”萝卜“,建议先看看《几个误区》这个帖子,要是没啥新意最好就不要发了,免得口水。

    俺准备拿出俺的积分的一半作为支持吧(以俺的军衔来奖励或者悬赏好像不够格),支持第一个能像谈笑生那样有因有果的写一篇能代表”大棒“的观点的帖子。

    不知俺这样做为不违反规定,请版主大人定夺。
    PS:1、无论是否违反,烦请版主大人能回一下”违反“然后锁帖即可,如果不违反就不必麻烦版主大人了。2、如果有CDer写了,还要烦请版主完成俺的想法,把俺那时的积分的一半转给第一个写的CDer,在此先谢谢版主。3、俺发这个帖子无非就是江岸的想法更明显一些。还有这不应该是一句话帖子吧。
    看过那帖子,不论观点支持与否,谈笑生写的有因有果。
    目前看无非就是两种观点为主,一是帖子里回复有提到的谈笑生这样“萝卜”观点,还有就帖子里的“大棒”观点。至于GZJY们不计在内,因那不是观点。
    俺这就想啦,反正俺看现实也是迷糊,看了《几个误区》后,觉得“萝卜观点可以明确了,以后要是有人还要发类似的”萝卜“,建议先看看《几个误区》这个帖子,要是没啥新意最好就不要发了,免得口水。

    俺准备拿出俺的积分的一半作为支持吧(以俺的军衔来奖励或者悬赏好像不够格),支持第一个能像谈笑生那样有因有果的写一篇能代表”大棒“的观点的帖子。

    不知俺这样做为不违反规定,请版主大人定夺。
    PS:1、无论是否违反,烦请版主大人能回一下”违反“然后锁帖即可,如果不违反就不必麻烦版主大人了。2、如果有CDer写了,还要烦请版主完成俺的想法,把俺那时的积分的一半转给第一个写的CDer,在此先谢谢版主。3、俺发这个帖子无非就是江岸的想法更明显一些。还有这不应该是一句话帖子吧。
嘿嘿,坐等有营养的贴子,我也很期待啊。

貌似2楼不合格啊。。。
同等,这样的客观理性讨论CD才是我喜欢的CD
支持楼主!!!!
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他们想证明什么?和平??咱么还是先打一仗再说吧!! 这TM谁说的??真理啊啊!!
谢谢楼上,对了忘了一件事,不能有逐条反驳的写法,这个应该很重要,刚才看到一个就是,这样的不应该算,还的烦请版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