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确实很牛,4秒连开13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0:50:31


原标题是:实拍 加州警察4秒连开13枪击毙黑人男子,@双筒 大,警察的整个开枪程序完全合法不?貌似先不断警告大叫hands up,那黑人还跑去开后车厢想拿什么东西,结果4秒内被连开14枪,确实厉害,不过那黑人貌似也没被现场击毙

原标题是:实拍 加州警察4秒连开13枪击毙黑人男子,@双筒 大,警察的整个开枪程序完全合法不?貌似先不断警告大叫hands up,那黑人还跑去开后车厢想拿什么东西,结果4秒内被连开14枪,确实厉害,不过那黑人貌似也没被现场击毙
新手吧?看着感觉比遭枪击的那哥们还紧张。这个属于过杀伤吧?
里头有几句关键的话,“Hands up NOW,Drop the KNIFE, NOW” 把刀放下,手举起来,警察报告的时候(1分钟时)说,“Suspect armed with a knife” 疑犯持有利刃,有这个事实,开一枪还是开20枪,没有什么区别。 警察开枪和我们自卫开枪的要求是一样的,区别是他们打错了有政府兜着,我们得自己去坐牢而已。 我觉得警察开枪合法。。。
不是说居民区不能开枪么(电影《训练日》里说的)。
adinn 发表于 2012-12-16 19:04
不是说居民区不能开枪么(电影《训练日》里说的)。
不是居民区,一般城市有自己的法律ordnance,禁止没有正当理由在市区范围内开枪。 这是针对我们平民的,“正当理由”指合法自卫等等。 警察是在执行公务,这本身已经不在市区开枪法律的管辖范围内了。。。
好像美国法律规定枪只能放在汽车后备箱里,这个黑人跑去开后备箱,可能被警察认为要持枪反抗吧?
双筒 发表于 2012-12-17 04:59
里头有几句关键的话,“Hands up NOW,Drop the KNIFE, NOW” 把刀放下,手举起来,警察报告的时候(1分钟时 ...
窃以为,就算开20枪合法,这个打法还是要讲究一下。例如说开个两三枪,嫌犯倒地,警员判断威胁是否消失,再决定是否补枪。而不是像这样一下子撸光,这个打法完全是处决了,和警察的职能也对不上号。
确实没死,2分57秒左右可以听到警察拖动他时,他还在残喘,不过这也不完全对吧,人都打成那样了,还戴手铐,你就不能先止血吗?
另外佩服KitKat的英语,这句真没听出来,看来还要练习,另外问下,美国黑人都这么NC吗?跟一个美国黑人打过交道,天天就知道听ipod,走路一步三晃,不老正常的。。。
以国内情形看貌似过火了点,但于情于理也没觉得啥,犯罪分子杀一个少一个麻木了
比电影场景还暴力,一个长弹夹打完了。
双筒 发表于 2012-12-17 04:59
里头有几句关键的话,“Hands up NOW,Drop the KNIFE, NOW” 把刀放下,手举起来,警察报告的时候(1分钟时 ...
谢双筒大,问了一些朋友也和您一样的观点,当警察已经先对你警告,你不听还要拿攻击武器,警察是完全可以开枪,而且完全合法的~
         看完第一感觉是 这么多枪,疑犯居然还没死
从各种误击和过度使用武器的事例中可以看出,好象美国人本能地就有先保证自身安全的习惯.
如果是在国内,公知又该开喷了吧~~~~~~~
把子弹一口气都打完了~~~~

不应付其他情况了吗????
paladingao 发表于 2012-12-17 10:40
确实没死,2分57秒左右可以听到警察拖动他时,他还在残喘,不过这也不完全对吧,人都打成那样了,还戴手铐, ...
我们这儿的黑人(留学生,应该不是美国老黑)也这样,啥时候碰到都戴着耳机,也是一步三晃的样子。老黑还喜欢和女孩搭讪,和女孩一起时就不带耳机了。只有老黑这样,其他阿拉伯的和南亚的就挺正常的
打倒伪军迷 发表于 2012-12-17 11:47
如果是在国内,公知又该开喷了吧~~~~~~~

某年某女警 毙了一个持刀劫持人质的 不还差点被喷死么 说什么打了一枪之后就不应该继续打了 …… 广州的来着?
Mr丶Ash 发表于 2012-12-17 11:46
看完第一感觉是 这么多枪,疑犯居然还没死
可能太紧张,开枪太快了,准头不好控制,旁边物体估计中枪不少,那黑人也许只中了几枪,还不定都打哪儿了。这么短时间打那么多枪,这老黑估计吓得够呛,以为别机枪扫了
在美国应该是这样的,但要是在中国你敢,喷死你.
怒海之风 发表于 2012-12-17 12:11
我们这儿的黑人(留学生,应该不是美国老黑)也这样,啥时候碰到都戴着耳机,也是一步三晃的样子。老黑还 ...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某年某女警 毙了一个持刀劫持人质的 不还差点被喷死么 说什么打了一枪之后就不应该继续打了 …… 广州的 ...
那女娃厉害的很!我记得补枪了!
dwf21009 发表于 2012-12-17 12:20
那女娃厉害的很!我记得补枪了!
就是补了一枪 结果渣渣们就开始喷了 感觉就好像往他们爹娘身上补了一枪一样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12-16 21:13
窃以为,就算开20枪合法,这个打法还是要讲究一下。例如说开个两三枪,嫌犯倒地,警员判断威胁是否消失, ...
这儿的法律/法庭/已判决的案例认为,如果你说你是在自卫,开枪的时候还有时间打两枪,看看情况,再打两枪,或者瞄准胳膊/腿等很难命中的地方开枪,你不是在自卫,你是在故意杀人/伤人。 你的生命不是危在旦夕,所以你才对局势有完全的控制,有时间打打看看,或者慢慢瞄准,像猫戏老鼠一样的开枪折磨对方。 所以我们开枪永远是最后一个选择,没有其他可以避免事件升级,避免使用致命武器的选择了,才会选择开枪。 而当开枪是你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你是没有时间像打游戏一样打打看看的。。。
双筒 发表于 2012-12-17 08:21
不是居民区,一般城市有自己的法律ordnance,禁止没有正当理由在市区范围内开枪。 这是针对我们平民的,“ ...
借问一下版主:你头像的那支双筒,是锯短过枪管的吗?怎么好像内筒上还有一圈锯完的毛边?还是某种型号的喉缩?

锯霰弹枪的枪管是违法的吧?谢谢指教哦{:soso_e113:}
双筒 发表于 2012-12-17 04:59
里头有几句关键的话,“Hands up NOW,Drop the KNIFE, NOW” 把刀放下,手举起来,警察报告的时候(1分钟时 ...
在美国杀了人,偷渡到中国不就行了。公安部没跟FBI联网吧?

paladingao 发表于 2012-12-16 21:40
确实没死,2分57秒左右可以听到警察拖动他时,他还在残喘,不过这也不完全对吧,人都打成那样了,还戴手铐,你就不能先止血吗?


刚才还是对你有生命威胁的threat,不铐上就上去接触,就是我也不会这么轻敌的。 而且,他们可能是在等急救人员paramedics。 不是一个专业的,不能随便动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法律不认为你好心救人,把事情办坏了(人死得更快了),就可以免去你的责任。。。
paladingao 发表于 2012-12-16 21:40
确实没死,2分57秒左右可以听到警察拖动他时,他还在残喘,不过这也不完全对吧,人都打成那样了,还戴手铐,你就不能先止血吗?


刚才还是对你有生命威胁的threat,不铐上就上去接触,就是我也不会这么轻敌的。 而且,他们可能是在等急救人员paramedics。 不是一个专业的,不能随便动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法律不认为你好心救人,把事情办坏了(人死得更快了),就可以免去你的责任。。。
超级大笨鹰 发表于 2012-12-16 23:30
借问一下版主:你头像的那支双筒,是锯短过枪管的吗?怎么好像内筒上还有一圈锯完的毛边?还是某种型号的 ...
呵呵,我也不懂,图片是别人送我的,我原来用的头像是个两筒的麻将牌。。。
lhr817 发表于 2012-12-16 20:03
好像美国法律规定枪只能放在汽车后备箱里,这个黑人跑去开后备箱,可能被警察认为要持枪反抗吧?
没有这个法律。 各个州对携带有不同的规定,但只要你是可以合法携带,就可以带在身上。联邦法律对跨州运输武器,也就是通过其他的州,你没有携带权利的,允许你把武器锁在后备箱里(没有后备箱的车,需要锁在一个带锁的箱子里,不能是glove box手套盒,或者center console中控台),枪弹分离。。。
很明显的这警察连开几枪后,停顿了一下又用点射补了几枪。你要说这是血的教训,那只能说这是不禁枪的结果。

另外所谓对警察的威胁,根本上就是警察个人的判断,不需要证据支持,只要程序合法就行。就象那黑人放手进口袋什么都没掏出来就被打了十几枪一个样。
双筒 发表于 2012-12-17 12:26
这儿的法律/法庭/已判决的案例认为,如果你说你是在自卫,开枪的时候还有时间打两枪,看看情况,再打两枪 ...
嫌犯持刀,头几枪下来已经倒在地上了,威胁在哪里?接下来的几枪不是虐待是什么?
楼主,广告可以再长点不{:soso_e150:}
那个警察在检查尸体的情景和俺当初当兵时枪毙犯人时差不多啊,人躺那基本没任何声息了,法医用剪刀剪开尸体上身的衣服检查枪口。
水果从不买 发表于 2012-12-17 10:13
窃以为,就算开20枪合法,这个打法还是要讲究一下。例如说开个两三枪,嫌犯倒地,警员判断威胁是否消失, ...
那个警察其实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活着吧大概……


这个罪犯的名字叫Ernest Duenez Jr.,事件发生在2011年6月11号,加州的Manteca市。 此人当时正在假释中,因为parole violation违反了假释的要求(重新犯罪?),正在被当地警方通缉,并被列为armed and dangerous有武器并非常危险,这是警察为什么一上来就掏枪,要求他放下武器并投降,在他拒绝服从后被枪击的原因。 他在前科有很多,包括入室盗窃,法定强奸(奸淫未成年女性),携带毒品,拒捕潜逃,汽车盗窃,拥有被盗汽车,非法枪击,黑帮成员等等burglary, statutory rape, possession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 felony evading arrest, vehicle theft, possession of a stolen vehicle, assault with a deadly weapon and gang membership。 这就是为什么警察直呼其名Ernie(Ernest的昵称),常来常往的。。。

警察总共射出14发子弹,命中11发:1发头部,8发躯干,两发四肢。。。

下面是这个月11号,当地的地方检察官调查结论:警察使用武力正当合法:
http://www.mantecabulletin.com/section/1/article/60931/

他的家人准备向联邦法庭起诉警察无故杀人,这是他们办的Facebook纪念网页:
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forernest



这个罪犯的名字叫Ernest Duenez Jr.,事件发生在2011年6月11号,加州的Manteca市。 此人当时正在假释中,因为parole violation违反了假释的要求(重新犯罪?),正在被当地警方通缉,并被列为armed and dangerous有武器并非常危险,这是警察为什么一上来就掏枪,要求他放下武器并投降,在他拒绝服从后被枪击的原因。 他在前科有很多,包括入室盗窃,法定强奸(奸淫未成年女性),携带毒品,拒捕潜逃,汽车盗窃,拥有被盗汽车,非法枪击,黑帮成员等等burglary, statutory rape, possession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 felony evading arrest, vehicle theft, possession of a stolen vehicle, assault with a deadly weapon and gang membership。 这就是为什么警察直呼其名Ernie(Ernest的昵称),常来常往的。。。

警察总共射出14发子弹,命中11发:1发头部,8发躯干,两发四肢。。。

下面是这个月11号,当地的地方检察官调查结论:警察使用武力正当合法:
http://www.mantecabulletin.com/section/1/article/60931/

他的家人准备向联邦法庭起诉警察无故杀人,这是他们办的Facebook纪念网页:
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forern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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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7 15:16 上传

双筒 发表于 2012-12-17 15:14
这个罪犯的名字叫Ernest Duenez Jr.,事件发生在2011年6月11号,加州的Manteca市。 此人当时正在假释中,因 ...
如此光辉的记录……我觉得应该再附赠一梭子……好吧,我又不法制+人道了……
超级大笨鹰 发表于 2012-12-17 12:30
借问一下版主:你头像的那支双筒,是锯短过枪管的吗?怎么好像内筒上还有一圈锯完的毛边?还是某种型号的 ...
锯枪管不违法,但是如果锯得太短,短于14英寸还是什么的(纯记忆,不一定准),那就违法了。
超级大笨鹰 发表于 2012-12-16 23:30

锯霰弹枪的枪管是违法的吧?谢谢指教哦


没看见这个问题。 你自己的枪怎么锯都没问题啊,但如果咸蛋枪枪管短于18英寸,就是“短管咸蛋枪”SBS or Short-Barreled Shotgun,得在联邦ATF那里注册,得交$200税,还得看看当地州/市法律让不让你拥有。。。
窃以为,就算开20枪合法,这个打法还是要讲究一下。例如说开个两三枪,嫌犯倒地,警员判断威胁是否消失, ...
打到倒地为止,你那么判断早被砍了
开枪开的好
这一个人渣
哎.....开火简直就是滥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