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平坟调查:挖掘机开进村 教师不带头就停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59:49
河南省周口市今年开展了大规模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目前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当地官员称,平坟的初衷是解决大机器耕作、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但由于部分地区强制平坟,公墓建设简陋,平坟工作也遭到一些反对和质疑。有专家提醒,殡葬改革不可操之过急,应以说服和引导为主,同时做好公墓等配套设施建设,真正服务于民。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进展迅速

3个月内平坟200万座

据此前河南当地媒体的报道,7月21日之前,周口市完成的平(迁)坟数量是近10万座,而到目前,平(迁)坟已超200万,进展十分迅速。

周口市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始于今年。今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全市基本农田现有坟头300多万个,占耕地3.5万亩。文件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为了让农民平坟,周口出台了免费火化、公墓建设等殡葬惠民政策,规定:每具遗体600元的火化费用由财政承担,并免费提供骨灰盒以及遗体接送等服务;全市规划建设313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雷霆手段

完不成任务,党政正职就地免职

商水县是周口市确定的殡葬改革试点县。该县也设定了三年任务,2012年底前,各乡镇(场、办、区)都要完成30%以上的平坟复耕任务;到2013再完成40%;到2014年底,全部完成。

3月13日,商水县县长杨珺在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提到,商水作为产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县产业聚集区亟待西扩,但“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突出。从生态和环境角度,该县因土葬年消耗木材近万立方米,逐年造成的林木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同样不容忽视。

为推动平坟复耕工作,商水县组建了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专职开展殡葬改革执法活动。执法大队的招聘人员有一部分是退伍兵。

商水县还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场、办、区)殡葬改革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督导。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第一次,县里对党政正职诫勉谈话;第二次,将降职半格使用;第三次,将就地免职。

鼓励政策

平一个坟头,村民可获200元

有村干部称,他们村里三天两头就会迎来县里宣传平坟的队伍,后面还跟着挖掘机和推土机。

商水县朱集村村支书朱伟称,平坟,村干部要带头。他曾召开两次家庭会议,平坟的事还是没通过,他只得强制执行。5月底,朱伟雇人用了两天时间,把全家几个爷爷、太爷的坟头全部平掉,一共28个。

在村干部、党员、教师会议上,朱伟要求他们也带头平坟。朱伟说,如果村干部不带头,就免职;教师不带头,就停课;党员不带头,就开除党籍。

对于村民,平一个坟头,可获得200元钱;主动迁坟进公益墓地者,还可获三五百元补助。此外全县登记人口可享受600元标准的免费火化,以上这些费用均由商水县财政负担。

朱伟还提前向在外地工作和上学的人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要是不主动回家平坟,他就用铲车把坟平了,“到时候面子上可不好看。”

另外,按照商水县要求,无论是祖坟还是近二十年来的新坟统一平掉,不区别对待。

公益墓地条件简陋,经费成问题

商水县从2007年启动建公墓工作,5年内只建了两三个公墓。但今年3月到6月底,全县建成公墓350座。

不过,公墓大都比较简陋:一圈柏树苗,再加一个建房用的楼板戳在地头,上面用黑漆刷上“公墓”字样。公墓的地是从村民处租来。

公墓经费也让人发愁。今年6月,有村干部称,县里承诺奖3000元钱,但还没落实。每年租地钱要4000多元,这笔钱从何而来还没着落,以后找人管理墓地的花费更是问题。

一些租地村民也反悔,不肯将土地出租作公墓,并进行了复垦。这种情况在很多村子都出现了。

另外,虽然建成了公墓,但很多公墓里还没有棺木迁入。按照商水县要求,被平坟头里的尸骸可以火化,也可以换成较小的棺木,移入公墓。但一些村子都是将坟头在地面上的凸起平掉,棺木尸骸并未移走。

有村民称,他们不愿将坟迁入公墓。

“强制平坟”规定面临修改

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是否有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上述“强制执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将面临变革。因为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殡葬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无权对强制执行作出规定。如需要强制火葬或者平坟,具体实施将不再是行政部门,而是由民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确实存在冲突,将来必定会在法规清理中被修改。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尽快将该《殡葬管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

因应这一变化,湖北省政府已将《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原第三十五条中的“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删除。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称,《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他同时表示,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才是殡葬改革推行的主要工作方式。民政部门在殡葬执法上的方式和程序也将进一步规范。据《法制日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11/05/18826657_0.shtml河南省周口市今年开展了大规模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目前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当地官员称,平坟的初衷是解决大机器耕作、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但由于部分地区强制平坟,公墓建设简陋,平坟工作也遭到一些反对和质疑。有专家提醒,殡葬改革不可操之过急,应以说服和引导为主,同时做好公墓等配套设施建设,真正服务于民。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进展迅速

3个月内平坟200万座

据此前河南当地媒体的报道,7月21日之前,周口市完成的平(迁)坟数量是近10万座,而到目前,平(迁)坟已超200万,进展十分迅速。

周口市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始于今年。今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全市基本农田现有坟头300多万个,占耕地3.5万亩。文件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为了让农民平坟,周口出台了免费火化、公墓建设等殡葬惠民政策,规定:每具遗体600元的火化费用由财政承担,并免费提供骨灰盒以及遗体接送等服务;全市规划建设313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雷霆手段

完不成任务,党政正职就地免职

商水县是周口市确定的殡葬改革试点县。该县也设定了三年任务,2012年底前,各乡镇(场、办、区)都要完成30%以上的平坟复耕任务;到2013再完成40%;到2014年底,全部完成。

3月13日,商水县县长杨珺在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提到,商水作为产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县产业聚集区亟待西扩,但“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突出。从生态和环境角度,该县因土葬年消耗木材近万立方米,逐年造成的林木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同样不容忽视。

为推动平坟复耕工作,商水县组建了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专职开展殡葬改革执法活动。执法大队的招聘人员有一部分是退伍兵。

商水县还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场、办、区)殡葬改革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督导。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第一次,县里对党政正职诫勉谈话;第二次,将降职半格使用;第三次,将就地免职。

鼓励政策

平一个坟头,村民可获200元

有村干部称,他们村里三天两头就会迎来县里宣传平坟的队伍,后面还跟着挖掘机和推土机。

商水县朱集村村支书朱伟称,平坟,村干部要带头。他曾召开两次家庭会议,平坟的事还是没通过,他只得强制执行。5月底,朱伟雇人用了两天时间,把全家几个爷爷、太爷的坟头全部平掉,一共28个。

在村干部、党员、教师会议上,朱伟要求他们也带头平坟。朱伟说,如果村干部不带头,就免职;教师不带头,就停课;党员不带头,就开除党籍。

对于村民,平一个坟头,可获得200元钱;主动迁坟进公益墓地者,还可获三五百元补助。此外全县登记人口可享受600元标准的免费火化,以上这些费用均由商水县财政负担。

朱伟还提前向在外地工作和上学的人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要是不主动回家平坟,他就用铲车把坟平了,“到时候面子上可不好看。”

另外,按照商水县要求,无论是祖坟还是近二十年来的新坟统一平掉,不区别对待。

公益墓地条件简陋,经费成问题

商水县从2007年启动建公墓工作,5年内只建了两三个公墓。但今年3月到6月底,全县建成公墓350座。

不过,公墓大都比较简陋:一圈柏树苗,再加一个建房用的楼板戳在地头,上面用黑漆刷上“公墓”字样。公墓的地是从村民处租来。

公墓经费也让人发愁。今年6月,有村干部称,县里承诺奖3000元钱,但还没落实。每年租地钱要4000多元,这笔钱从何而来还没着落,以后找人管理墓地的花费更是问题。

一些租地村民也反悔,不肯将土地出租作公墓,并进行了复垦。这种情况在很多村子都出现了。

另外,虽然建成了公墓,但很多公墓里还没有棺木迁入。按照商水县要求,被平坟头里的尸骸可以火化,也可以换成较小的棺木,移入公墓。但一些村子都是将坟头在地面上的凸起平掉,棺木尸骸并未移走。

有村民称,他们不愿将坟迁入公墓。

“强制平坟”规定面临修改

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是否有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上述“强制执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将面临变革。因为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殡葬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无权对强制执行作出规定。如需要强制火葬或者平坟,具体实施将不再是行政部门,而是由民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确实存在冲突,将来必定会在法规清理中被修改。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尽快将该《殡葬管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

因应这一变化,湖北省政府已将《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原第三十五条中的“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删除。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称,《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他同时表示,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才是殡葬改革推行的主要工作方式。民政部门在殡葬执法上的方式和程序也将进一步规范。据《法制日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11/05/18826657_0.shtml
确实党员干部要带头 教师这种吃财政饭的也不能落后
平坟复耕是好事,只是办这事的人肯定要挨骂了,没有一点牺牲精神是不行的。
真希望有全球集体实行水葬的那一天,人口是无限的,大海是无限的,但土地是有限的,BOSS周开了个好头。
做为商水人认为这政策很好,移风易俗!
我认为不应该再立碑什么的  应该把骨灰埋到底下 上面种棵树  一举两得
领导们难道不知道“墓而不坟”么?为个人一点小利益尽搞一些反伦常的狗P事。
这好事啊。。。只是处理起来有困难了。
600元免费火化是好事哦

不是有城市贫民抱怨“死不起”吗

还有新闻说公安局接到线报在河上捞起一具浮尸,投入大量刑警警力终于查清尸源,原来是母亲死了,儿子以无钱交火化费运尸费为理由直接把母亲的遗体扔到河里“水葬”了。据该新闻说,此人是否触犯了刑法的“侮辱尸体罪”,有关部门还在研讨中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不让你埋,死了也得刨出来
哎,千古以下,唯有我党才有如此魄力啊,佩服佩服
死了也不得安生,难啊
领导们难道不知道“墓而不坟”么?为个人一点小利益尽搞一些反伦常的狗P事。
人伦是随时代变化的,以前还一夫多妻呢,还表兄妹结婚呢,是不是也跟畜牲一样。
恩 听说秦始皇那老头占得坟头不小 把那里平了肯定产量丰富
很正常的事情,但为什么我一看发生在荷兰就觉得是在火上浇油呢?
凤百羽 发表于 2012-11-7 10:36
很正常的事情,但为什么我一看发生在荷兰就觉得是在火上浇油呢?
这事又不发生在你身上,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挖人祖坟,这在过去是要杀头的吧
春节为什么中国人都要回父母家团圆呢?这不说明了中国人深层次的伦理观念吗?一句轻飘飘的时代变了,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让故去的亲人不得安息吗?
qinmo873 发表于 2012-11-7 09:23
人伦是随时代变化的,以前还一夫多妻呢,还表兄妹结婚呢,是不是也跟畜牲一样。
要移风易俗是吧,有种把压在北京中轴线“龙脉”上的太祖纪念堂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刨掉先!!
600元免费火化是好事哦

不是有城市贫民抱怨“死不起”吗

艹,火花个人很贵么
不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居然认为这事无所谓。这只能加深百姓的无力感和屈辱感。
政府强制平坟,不是现在这几年才搞起来的。

50年代就轰轰烈烈大搞这事了。但是,改开后的八九十年代各地放松了殡葬土葬。所以有积累起很多。

快雪时晴 发表于 2012-11-7 10:49
挖人祖坟,这在过去是要杀头的吧

你说的挖人祖坟属于盗墓 抛洒尸骸等等  这属于迁葬
八宝山怎么不平啊?领导应带头
八宝山怎么不平啊?领导应带头
那照你这么说世界上所有墓地都要平了!
独孤剑 发表于 2012-11-7 10:56
春节为什么中国人都要回父母家团圆呢?这不说明了中国人深层次的伦理观念吗?一句轻飘飘的时代变了,就可以 ...
专干违反人伦的事就不要怪风俗道德人情薄气了。
liyang0019 发表于 2012-11-7 10:59
艹,火花个人很贵么
艹,人家说的是买墓地。
独孤剑 发表于 2012-11-7 11:04
不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居然认为这事无所谓。这只能加深百姓的无力感和屈辱感。
从剃发易服大家都无所谓了,我们那有不少起老人偷偷土葬被扒出来当众汽油烧的。前几年的事了,怎么说呢。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执政者现在更像一奸商,着眼的就是钱。
Susie花开 发表于 2012-11-7 13:37
那照你这么说世界上所有墓地都要平了!
为什么就应该有例外呢?据说前几年南阳也这样搞,明确说副处级以上家里的坟不平
comlee 发表于 2012-11-7 13:39
专干违反人伦的事就不要怪风俗道德人情薄气了。
如果历史上的每个死人都要占个坟头,那早就没有耕地了,也没有活人了。
支持薄葬、平坟。
我姥爷、姥姥去世时,按当地风俗,火花后骨灰放入棺材,深埋,地表不留坟头,可以继续耕作。我觉得这样就很好。
pxg1972 发表于 2012-11-7 16:14
如果历史上的每个死人都要占个坟头,那早就没有耕地了,也没有活人了。
支持薄葬、平坟。
我姥爷、姥姥 ...
其实,按中国农村的土葬方式,很难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一般来说,十年之后就不再给坟添土了,也就自然消失了。倒是火葬、公墓,钢筋水泥,容易消失吗?
您个人的选择,当然应该尊重,不过也要顾及其他人的感受,强迫的方式总不是最好的方式。另外,不留坟头,后人去祭奠、缅怀先人,总是不便吧。
独孤剑 发表于 2012-11-7 16:30
其实,按中国农村的土葬方式,很难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一般来说,十年之后就不再给坟添土了,也就自然消 ...
十年之后坟头自然消失,这我倒是不太清楚。毕竟老坟也不多了。
不过,如果出现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我肯定是站在活人这边。至于采用什么方式,只是温柔一点与粗暴一点的区别。
逝者已逝,绝不允许死人和活人争土地,天理不容!
那些反对平坟的应该看到一个事实:坟墓的占地和花费随着时代的延续越来越小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敢去平回民的坟吗?官府就知道欺负汉人
独孤剑 发表于 2012-11-7 15:31
为什么就应该有例外呢?据说前几年南阳也这样搞,明确说副处级以上家里的坟不平
周口有这种情况?没有你说的是个毛线?
Susie花开 发表于 2012-11-7 22:08
周口有这种情况?没有你说的是个毛线?
有说什么文化名人家族的不平的,按级别听说过,没见过文件,估计都是县以下的土政策。
独孤剑 发表于 2012-11-7 16:30
其实,按中国农村的土葬方式,很难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一般来说,十年之后就不再给坟添土了,也就自然消 ...

坟头在什么地方? 大部分都是平地 耕地

公墓在什么地方 ?大部分都是山头等不能用来耕作的地方
到底是谁在占用耕地?
不方便?那么多葬在公墓的 后人去祭奠的时候不方便了还是因为不方便都不去祭奠了?
其实,按中国农村的土葬方式,很难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一般来说,十年之后就不再给坟添土了,也就自然消 ...
怎么可能,我们这里几十年的都一直在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