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用兵的法力依据,重读《波茨坦公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05:16
《波茨坦公告正式名称为——《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1945年7月26日
       需特别关注之处,我已经加黑。日本无条件投降是完全接受了此公报的。中国作为战胜国,有监督确保日本完全履行其义务的权力。即使没有钓鱼岛问题,中国出于自身立场,质疑自卫队的武装规模,日本的内政方针,从而决心以武力保证敦促其非军事化与和平化,也是有理有据的。介于日本显然没有很好履行其义务,中国重提驻军权力是完全合法的。
 
  “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陆海空部队,业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残毁。
  四、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将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有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波茨坦公告正式名称为——《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1945年7月26日
       需特别关注之处,我已经加黑。日本无条件投降是完全接受了此公报的。中国作为战胜国,有监督确保日本完全履行其义务的权力。即使没有钓鱼岛问题,中国出于自身立场,质疑自卫队的武装规模,日本的内政方针,从而决心以武力保证敦促其非军事化与和平化,也是有理有据的。介于日本显然没有很好履行其义务,中国重提驻军权力是完全合法的。
 
  “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陆海空部队,业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残毁。
  四、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将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有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解读:第八条很明确的表达了——日本的领土与主权范围,是我们来定的,不是日本人自己决定的。我们对于钓鱼岛无可争议的主权证据,向国际社会阐明即可,不必向日本出示。
         第十二条,明确了盟军自日本撤军的条件。而当前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质疑日本国内没有达成这种条件,可以要求施行我们驻军的权力。
审核中么?
这才是悬在倭奴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法理?真理由大炮说了算!啥时候土鳖张口闭口“老子就是王法”,那时,咱的一举一动,一个眼神都是法理依据!
………以上是俺的幻视幻听,疯了……
恩,这是今天看的最有水平的一个帖子了,我们能拿回台湾,澎湖的法理依据,不是“历史上就属于中国”,而恰恰就是波茨坦公告。
建议各大媒体全文转发,重温历史!
CCTV在读了
毛用  最后还得靠武力解决  
馒头·瑞恩 发表于 2012-9-11 13:32
解读:第八条很明确的表达了——日本的领土与主权范围,是我们来定的,不是日本人自己决定的。我们对于钓鱼 ...
问题就在于日本不认波茨坦公告!因为裁判MD偏向它!
个梵蒂冈范甘迪
希望能尽快看到兔子落实这些
波兹坦这个时候说主要是打美帝的脸的,至于倭寇,它根本没这个资格。
师出有名也。
美国是同盟国占领军代表,如果楼主想驻军,没问题,把美军赶下海就可以了。
kiar 发表于 2012-9-11 19:24
问题就在于日本不认波茨坦公告!因为裁判MD偏向它!
波兹坦公告,是日本无条件都想的时候认下的。现在不容他说不认。而美国现在的态度,一般是在日本问题上,特别是有中国因素的时候不提这个公告。
因为一方面,美国不希望日本在中国面前过于被动,另一方面这是狗脖子上的最粗法理绳索,美国不能放弃也不能含糊。
可以理解成小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后,已经违反了波茨坦公告,第二次世界大战现在并未结束,目前中国与日本还处于战争状态吗?
我只看看不说话 发表于 2012-9-11 19:45
可以理解成小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后,已经违反了波茨坦公告,第二次世界大战现在并未结束,目前中国与日本 ...
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这么解读。不过就算认为二战已结束。作为战败国,不切实履行自己签订的投降条约,作为战胜国,有权力向其问责。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解除其武装、在其本土驻军、惩办新战犯。可以采取的武力等级,只要不超过二战盟国对齐采取的打击,就可以解释为完全合法。
所以,大规模战略轰炸、无限制潜艇战等等都是可以采取的手段。
馒头·瑞恩 发表于 2012-9-11 19:44
波兹坦公告,是日本无条件都想的时候认下的。现在不容他说不认。而美国现在的态度,一般是在日本问题上, ...
嗯,有些道理!MD也不会容忍一个自己管不住的强大日本吧!
不是说合约就是用来撕毁的吗
wangkai.1988 发表于 2012-9-11 20:17
不是说合约就是用来撕毁的吗
对大流氓们有利的合约,是那么容易撕的么?
525526 发表于 2012-9-11 18:08
法理?真理由大炮说了算!啥时候土鳖张口闭口“老子就是王法”,那时,咱的一举一动,一个眼神都是法理依据 ...
打仗~再邪恶的目的也需要一个明亮的理由~
何况我们本就正义,缘何不显赫于世人?
kiar 发表于 2012-9-11 19:24
问题就在于日本不认波茨坦公告!因为裁判MD偏向它!
波茨坦公告的裁判可不是MD~参加者人人有份
比如欧洲那堆最近焦头烂额有求中国的家伙
美国是日本的征服者,所以有提出任何要求的权利。什么时候中国能把日本打败一次,你才有这个权利。

既然二战日本是被美国打败的,而非中国,所以美国有对日本提出任何要求的权利,中国没有这个权利
一句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T0M 发表于 2012-9-12 19:45
美国是日本的征服者,所以有提出任何要求的权利。什么时候中国能把日本打败一次,你才有这个权利。

既然 ...
既然是美国打败了,那他就应该单独去占领日本,为什么还要美英中三国去占领(虽然中国没去成),美国有病 啊?
坐等出师表
我们缺一个理由
主贴相当的有智慧,特地登陆上来顶起!!!!!!!!
kiar 发表于 2012-9-11 19:24
问题就在于日本不认波茨坦公告!因为裁判MD偏向它!
那就问MD你还认不认!
kiar 发表于 2012-9-11 19:24
问题就在于日本不认波茨坦公告!因为裁判MD偏向它!
那就问MD你还认不认!
T0M 发表于 2012-9-12 19:45
美国是日本的征服者,所以有提出任何要求的权利。什么时候中国能把日本打败一次,你才有这个权利。

既然 ...
白纸黑字写的,还自己发挥想象呢。
兔子应该直接援引《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敌国条款”对付鬼子
koffa 发表于 2012-9-12 20:34
那就问MD你还认不认!
MD会说,战后的世界总体是和平的,国家间的合作更密切了云云,避重就轻!
kiar 发表于 2012-9-12 20:54
MD会说,战后的世界总体是和平的,国家间的合作更密切了云云,避重就轻!
呵呵,你小看了波茨坦公告的意义。
kiar 发表于 2012-9-12 20:54
MD会说,战后的世界总体是和平的,国家间的合作更密切了云云,避重就轻!
呵呵,你小看了波茨坦公告的意义。
它也不止关系到MD,中国,别忘了,还有俄国呢。
kiar 发表于 2012-9-12 20:54
MD会说,战后的世界总体是和平的,国家间的合作更密切了云云,避重就轻!
呵呵,你小看了波茨坦公告的意义。
它也不止关系到MD,中国,别忘了,还有俄国呢。
T0M 发表于 2012-9-12 19:45
美国是日本的征服者,所以有提出任何要求的权利。什么时候中国能把日本打败一次,你才有这个权利。

既然 ...
五美分吧?日本是向美国投降还是向盟国投降?中国(当时的中华民国,现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都由TG继承,当然同WW建交的别说)是不是盟国之一?
重读那段历史,感觉到很多无奈。当初的同盟国,只有国民政府丢失了领土。尼玛,现在还是当初么?开片也好,嘴炮也好,奉陪了!
koffa 发表于 2012-9-12 21:03
呵呵,你小看了波茨坦公告的意义。
它也不止关系到MD,中国,别忘了,还有俄国呢。
毛子现在都没表态,估计是在看谁给的好处多或者从谁那能捞到更多的好处吧!普京?你信他?
有水平,光提什么自古以来的屁话在国际上是不受欢迎的,因为没人几个国家有我们这么长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