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国内哪个法院可以告11区的人。我坚信我们是法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58:51
我可否就下列项目,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第一项:
根据《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注: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属台湾省宜兰县管辖。日本妄想侵占钓鱼岛已是事实。

第二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条: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
注:11区人员随意登上我国钓鱼岛,未办理任何手续。

第三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条:外国人入境、出境、边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边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监护。
注:11区登岛人员,自行驾船前往,没有从指定口岸登岛。

第四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注:11区登岛人员在中国领土内,非法拘役中国(香港)公民,已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同中国政府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的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外国对中国公民入境、过境有专门规定的,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

第六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各项签证,应当提供有效护照,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

第七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八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注:11区人员非法追逐、拦截中国公民,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同时在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九项:
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11区人员非法登上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第十项:
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一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十二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可否就下列项目,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第一项:
根据《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注: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属台湾省宜兰县管辖。日本妄想侵占钓鱼岛已是事实。

第二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条: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
注:11区人员随意登上我国钓鱼岛,未办理任何手续。

第三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条:外国人入境、出境、边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边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监护。
注:11区登岛人员,自行驾船前往,没有从指定口岸登岛。

第四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注:11区登岛人员在中国领土内,非法拘役中国(香港)公民,已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同中国政府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的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外国对中国公民入境、过境有专门规定的,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

第六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各项签证,应当提供有效护照,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

第七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八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注:11区人员非法追逐、拦截中国公民,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同时在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九项:
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11区人员非法登上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第十项:
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一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十二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早上听说香港那边有人在控告了,具体在了解中
兄弟太乐观了吧?
精神病院,出门左转。不用谢
要告也是告违宪的失职部门,不能保护领土上人民的安全,他国肆意进入国土抓捕中国公民.
另案处理。
可以起诉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信春哥得永生
真理只存在于大炮的射程之内……
去海事法院吧,告日本人在钓鱼岛海域攻击船只
要告也是告违宪的失职部门,不能保护领土上人民的安全,他国肆意进入国土抓捕中国公民.
你到是去啊.内斗内行
hmq4416724 发表于 2012-8-17 14:48
你到是去啊.内斗内行
你倒是找个内斗外行的出来.
能否去日本告野田违反日本宪法,不合法的释放侵入人员么
美国的法院可以判决别国的政府,兔子的法院目前还没这个权限...
我们现在的情况还不能做到这些,所以不能贸然提出要求,否则是傻瓜。

比如,你说我们起诉登岛的日本警察,总不能说一群吧,连酒井还是水井你都分不清,而日本人可是抓的去就一一甄别的,记录在案的呀。

不可盲动!
rt12 发表于 2012-8-17 14:54
你倒是找个内斗外行的出来.
那你就是承认咯
国家获免,骚年,去学习下国际法
另外,我们不是美帝。再另,国际法上我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占据主动
hmq4416724 发表于 2012-8-17 20:24
那你就是承认咯
这个没有必要否认,内斗永远比外斗内行.
rt12 发表于 2012-8-17 21:11
这个没有必要否认,内斗永远比外斗内行.
所以说,抱这种自我安慰的想法,才会内斗不止。当年50军战场起义,算不算内斗外行?可人家朝鲜战场却是英雄部队,算不算外斗内行?
法律那就是个忽悠人的玩意儿,在美国人民的眼里,律师和娱记的角色差不多,我华夏赤子当以道德为先,礼义为体,法家的事情越少越好,至于11区的事儿么,须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属台湾省宜兰县管辖
你应该去海牙国际法庭,状告美国政府违背二战的波茨坦公告内容,将琉球群岛交付日本管理!
铁马冰河陆川客 发表于 2012-8-19 20:58
法律那就是个忽悠人的玩意儿,在美国人民的眼里,律师和娱记的角色差不多,我华夏赤子当以道德为先,礼义为体,法 ...
美国自独立以来,多少个娱记当总统的?求科普
执行难啊,先把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认真执行了吧。
所以说,抱这种自我安慰的想法,才会内斗不止。当年50军战场起义,算不算内斗外行?可人家朝鲜战场却是英 ...
告国内的政府部门就算内斗?我只能说你的思想很朴素
日本人侵犯你的直接利益了么?貌似国内不允许公益诉讼吧?
sarsbeside 发表于 2012-8-19 22:04
告国内的政府部门就算内斗?我只能说你的思想很朴素
那怎么能不算内斗呢?
你看二战后只有告日军残暴的,哪有告国军逃跑的?
国内法律还是BKC。。。君不见唐慧?
我国法律基本是属地管辖,钓鱼岛属于台湾的行政管辖,要告得去台湾告。
估计得去宜兰县法院告去~
sarsbeside 发表于 2012-8-19 22:04
告国内的政府部门就算内斗?我只能说你的思想很朴素
告国内的政府不算内斗?和着国共两党打了半天,是外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