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怀孕7月孕妇遭强制引产 官方称依法执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6:44:03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 ... 12/15239268_0.shtml

华商网讯 网曝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http://news.ifeng.com/society/2/ ... 12/15239268_0.shtml

华商网讯 网曝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
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孕妇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并与于6月2日15时40分接受终止妊娠术。

官方回应:政策外怀孕在其同意下接受妊娠术

6月11日,网友“我不是飞贼”在华商论坛发帖称,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珐拒禁,野蛮残害7个半月胎儿,此事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6月12日,记者在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官网上看到了镇政府对此事的回应。官网上称,陕西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月2日对该镇渔坪村三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

该夫妇基本情况:

邓吉元,男,汉族,农业户籍,1982年11月6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

冯建梅,女,汉族,非农业户籍,1989年12月25日出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新兴路南平海巷东235号(经镇坪县公安部门核实)。

冯建梅同邓吉元于2006年9月1日领取结婚证(结婚证上登记冯建梅的出生信息为1985年1月21日),于2007年1月24日生育一女孩。

曾家镇对冯建梅夫妇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2012年3月20日,曾家镇计生站查出冯建梅已怀孕3月有余,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的规定,“三查”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冯建梅迅速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并将生育证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次性告之到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先后多次登门督促冯建梅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的情况,并要求冯建梅及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婚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但夫妇二人均以“正在办、正抓紧在办”为由推诿拖延。

为查实冯建梅的婚育史、户口性质、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等情况,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协查结果为:冯建梅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冯建梅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孩,应当依法终止妊娠。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冯建梅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于6月2日15时40分左右在陕西省镇坪县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术。
http://xm.ifeng.com/baoliao/detail_2012_06/12/221895_0.shtml

以下为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应全文:

陕西镇坪曾家镇依法终止一起流动人口政策外妊娠
2012年6月2日,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该镇渔坪村三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

该夫妇基本情况:

邓吉元,男,汉族,农业户籍,1982年11月6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

冯建梅,女,汉族,非农业户籍,1989年12月25日出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新兴路南平海巷东235号(经镇坪县公安部门核实)。

冯建梅同邓吉元于2006年9月1日领取结婚证(结婚证上登记冯建梅的出生信息为1985年1月21日),于2007年1月24日生育一女孩。

曾家镇对冯建梅夫妇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2012年3月20日,曾家镇计生站在第二季度“三查”工作中,查出冯建梅已怀孕3月有余,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的规定,“三查”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冯建梅迅速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并将生育证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次性告之到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先后多次登门督促冯建梅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的情况,并要求冯建梅及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婚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两个多月来,镇计生组工作人员及联村领导干部先后多次督促邓吉元夫妇落实此事,但夫妇二人均以“正在办、正抓紧在办”为由推诿拖延,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在走访调查中,镇上得知邓吉元夫妇根本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真实意愿。

为查实冯建梅的婚育史、户口性质、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等情况,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协查结果为:冯建梅,汉族,非农业户口,按《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冯建梅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冯建梅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孩,应当依法终止妊娠。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冯建梅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于6月2日15时40分左右在陕西省镇坪县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术。
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于6月2日15时40分左右在陕西省镇坪县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术。



这种新闻以后我再也不看了。。 受不了血淋淋的照片。
召唤专家、学者、律师,以及CD专业人士和非法盲们,论证该行为完全合法
1 没有丝毫人性
2 汉人不是贱种 f
北枫 发表于 2012-6-13 06:49
这篇报道,配上大纪元的配图算是怎么回事?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2-6-13 07:00
召唤专家、学者、律师,以及CD专业人士和非法盲们,论证该行为完全合法
该事件有网爆和官方两种说法,取决于你相信哪一种
太恐怖了
这种事是计生委跳进黄河洗不清,传到国外绝对是践踏人权的铁证,别说什么孕妇同意了,即便真同意了也是赤果果的摧残生命,何况官方的说法怎么能让人相信???
七个月,即使合法也是反人道的,恶法非法!
ycjihj 发表于 2012-6-13 07:34
该事件有网爆和官方两种说法,取决于你相信哪一种
混淆是非,你有没有人性?你知不知道:7个月大的胎儿,生下来就是活的!引产,对孕妇健康有多大?!
有些人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心痛,唉,这已经不是我们以前争论的人口问题了,成了个道德问题,唉,不想说什么了,也不想辩论什么了,只觉得心里慎得慌。
孩子那么大了,真可惜
相信这种照片的脑子看来问题不小,难道还能让你跟那里摆好了拍照片?
北枫 发表于 2012-6-13 06:49
   胡扯什么!!

  引产的孩子不是这样的,不知是哪里来的图片。 这个是死婴,而不是引产手术后的孩子,学完妇科再来现眼吧!!
法律规定的就要去做,不然法律是干什么的,如果这法律在现实中执行时有问题,只能通过程序修改法律条文,而不是什么恶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 要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不管几个月, 都应该强制打掉

再说这照片很有可能是假的, 一是 人家会让你这样大大方方的摆拍么??  二是, 那女的那么镇定, 照片会不会是PS的?

即便照片不假, 真的是报道中的事情吗? 还是根本就是嫁接的?

另外麻烦楼主 下次不要发这么恶心的图片上来, 让别人怎么吃夜宵啊
法律对于婴儿以独立呼吸说为主流,鉴于计划生育的实施,暂不承认胎儿的法律地位。至于人道不人道就是另外的价值评论了。孕妇七个月流产会有生命危险的。
什么法?就算是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也是禁止大月人流的!
怎么还有一群人为这样的恶法叫好!
哪个医院把死婴和产妇摆一起拍照?疯了啊?
当初为啥要怀上呢?
这算什么,以前有百日无孩运动比这猛多了。
    这个照片是假的, 引产的胎儿是破碎的。
镇坪,不就是那个盛产华南虎的地方嘛!
不管图片真假,七个月了,也他妈太残忍了,杀条狗都他妈全国哀嚎,这可是成了形的人。
我武长维扬 发表于 2012-6-13 09:23
这个照片是假的, 引产的胎儿是破碎的。
不一定,引产方式有很多
不过正规引产下来的都是死胎,做医疗废弃物处理
有一个名词叫“产后抑郁”,能拍这样的照片完全无视了医院的各项规定和产妇的心理健康
不给红包的下场
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年代还有人认为这是正确的
令人发指
敢情就因为这不是你自己或者你媳妇
十五字 发表于 2012-6-13 09:38
不一定,引产方式有很多
不过正规引产下来的都是死胎,做医疗废弃物处理
有一个名词叫“产后抑郁”,能 ...
对当地医院妇产科管理不能要求太高{:ya:}

婴儿掉进产床边火盆里 医生称太滑没接住

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13506256.html

  刚出生的婴儿掉进产床边的火盆, 孩子父亲说当时接生的医护人员都没有在场, 医生却说是接生后孩子太滑失手造成的, 事实到底是啥样?昨日(12月16日),记者从当事的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卫生院获悉, 孩子父亲所说为事实。据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卫生院介绍,12 月13 日,喻家米陪临产的媳妇来到他们卫生院待产。卫生院妇产科的病房是一个套间,因为接诊的医生检查预计,产妇生产要到当晚11时。所以在11点之前, 卫生院的一名医生和一名助产士都在产房外面做准备工作,产妇的家属也待在产房外面, 产房里只有临产的喻家米媳妇一个人。晚上10 时55 分,正在外面做准备的医生和助产士突然听到套间里“咚”的一声响,等他们冲进里面一看, 孩子已经出生并掉到了产床旁边用于取暖的火盆中, 医生急忙将孩子抱起来, 并紧急送往安康市中心医院救治。因当地医院条件有限,孩子又被转往西安接受救治。

rytxp 发表于 2012-6-13 09:11
什么法?就算是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也是禁止大月人流的!
怎么还有一群人为这样的恶法叫好!
因为他们没当过母亲,站着说话不腰疼
leonor 发表于 2012-6-13 09:41
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年代还有人认为这是正确的
令人发指
敢情就因为这不是你自己或者你媳妇
当他们老婆被强制打胎的时候他们就会懂了
rytxp 发表于 2012-6-13 09:11
什么法?就算是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也是禁止大月人流的!
怎么还有一群人为这样的恶法叫好!
你懂得,发了贴就有X毛可以领的。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2-6-13 07:00
召唤专家、学者、律师,以及CD专业人士和非法盲们,论证该行为完全合法
偶来招唤washing floor神兽降世

ycjihj 发表于 2012-6-13 07:34
该事件有网爆和官方两种说法,取决于你相信哪一种


即使官料是真的,也可使用罚款手段来执行,而不是直接杀死一个生命。你愿意接受这样冷血残忍嗜血的畜生来管理公共事务?所谓计生邪教诚不我欺。将来不定哪天就到自己头上,自求多福吧。顺便说一句,六个多月的早产都能活
ycjihj 发表于 2012-6-13 07:34
该事件有网爆和官方两种说法,取决于你相信哪一种


即使官料是真的,也可使用罚款手段来执行,而不是直接杀死一个生命。你愿意接受这样冷血残忍嗜血的畜生来管理公共事务?所谓计生邪教诚不我欺。将来不定哪天就到自己头上,自求多福吧。顺便说一句,六个多月的早产都能活
北枫 发表于 2012-6-13 09:44
对当地医院妇产科管理不能要求太高

婴儿掉进产床边火盆里 医生称太滑没接住
孩子父亲和医护人员说的两种情况在管理严格的妇产科也都有可能发生
不过是对事情的定性不同就是了
反而是主帖照片的情况,是怎么想也想不出哪里会出现这么一个程序
就是正常婴儿也是在出生后收拾干净才交给产妇,而且在床上铺塑料布……
说不是为了摆拍俺是不信的


以前老家太多强制引产的,在但那个时候我也没什么话可说,计生工作咱老百姓要支持是不是。多年后的今天,目睹了更残忍冷酷的同类事情的发生。野生五毛忒难做啊

以前老家太多强制引产的,在但那个时候我也没什么话可说,计生工作咱老百姓要支持是不是。多年后的今天,目睹了更残忍冷酷的同类事情的发生。野生五毛忒难做啊
这个事情在美国的华人论坛上已经骂开了。估计cnn什么的马上跟进。
另一方面,粗暴的强制政策必须要改,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