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供电局抄表员贪污19万元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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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供电局抄表员贪污19万元投案自首

2012-05-29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办案检察官研究案情
在一般人眼里,一个供电所的抄表收费员,只是每月抄用户的电表用电数,收费后交到供电所会计手里,很难与贪污、受贿之类的事挂起钩来。然而,海南电网公司昌江供电局石禄供电所原抄表员陈珠娜截留电费19万余元的贪污案说明,只要与钱打交道的人,无论权力大小,都有可能涉足贪腐。
5月初,海南省昌江县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供电部门在抄表、收费等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昌江供电局发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同时,派出两名检察官帮助昌江供电局整改,完善制度,创新管理,堵塞漏洞,防止职务犯罪案件再次发生。
法制课后抄表员投案自首
2011年6月,有群众向昌江县检察院反映,海南电网公司昌江供电局电费收缴管理混乱,有可能存在贪占截留电费的行为。
几天后,该院预防科派人到昌江供电局开展预防调查。同年7月20日,该院反贪局、预防科干警为昌江供电局60余名干部职工作了一场法制讲座。
对昌江县供电局石禄供电所的抄表员陈珠娜来说,在法制讲座前,她的内心刚平静下来没几天。
因为在2011年初,昌江县供电局作出决定,准备对每个供电所电费收取工作进行稽查。陈珠娜心似明镜,只要局里将用户电表度数和上缴到局里的电费一核对,她截留电费的事就会露馅。为了不被查出来,她苦思冥想出一个办法:找借口换掉用户的电表,不能留下电表用电数的痕迹。2011年7月初,陈珠娜找到供电局抢修班班长说,有几户的电表出现卡字现象,需要更换电表。几天后,抢修班班长就和陈珠娜去用户家更换了三个电表。
陈珠娜以为换了电表就消除了作案的罪证,只要以后不再截留电费就不会出事。可法制课结束后,陈珠娜那颗刚落地的心又悬了起来,她一连几天心慌意乱,心理负担越来越重,因为检察官在法制课上讲的案例与她的所作所为极为相似。难道自己截留电费的事被检察院知道了?是等待被抓,还是投案自首?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2011年7月26日,陈珠娜来到昌江县检察院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贪污电费的犯罪事实。
两年半截留电费19万
“我叫陈珠娜,是来投案的。我在昌江供电局石禄供电所工作,我截拿了单位的电费19万余元,我来向检察院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接待检察官详细记录下陈珠娜自首的全部内容,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昌江县检察院反贪局立即派人展开调查。经查,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陈珠娜在负责昌江县太坡地区的抄表和收取电费工作期间,截留用户电费共计19万余元。2011年8月5日,昌江县检察院对陈珠娜立案侦查。
在讯问陈珠娜贪污电费的动机时,她承认自己只是一时的贪念。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陈珠娜家的生活并不宽余,有个两岁小孩,她很需要钱,可她在两年半的时间截留的电费19万余元,竟分文没用。贪钱为何不敢花呢?陈珠娜交代说:“我怕用了到时候还不清,所以就不敢花,而且心里越来越害怕。特别是听了检察院的人到局里讲的法制教育课,当听到贪挪电费的人被判刑的案例,就更害怕了。”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陈珠娜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她将从用户电表中抄回的用电量不输入或少输入到抄表仪上,从而截留电费。
前不久,陈珠娜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供电局检查过收费情况,但从未认真核对账目
为什么陈珠娜长达两年半的贪污犯罪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陈珠娜交代说:“我第一次截留电费时,没人查也没人管,平安无事。如果管理严,第一次就被发现了,我也不会陷得这么深。正是觉得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对法律的无知加上侥幸心理,我便陷入了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事实的确如此,昌江供电局虽然对电费收缴情况进行过检查,但从来没有认真核对过账目,让检查成了一种形式,从而导致陈珠娜一而再再而三的贪污行为得逞。
负责起诉此案的昌江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告诉记者,陈珠娜走上犯罪道路有其个人贪欲心态作怪的因素,但该案暴露出供电局制度不健全、监管严重缺失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思考。


海南电网公司是一家大公司,像陈珠娜这样的抄电表、收电费人员有数十人。为预防此类犯罪再次发生,今年5月初,昌江县检察院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3条预防对策。
该院建议建立完善收缴电费管理专项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电费收缴安全隐患;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强化财务、审计、监察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各供电所资金管理的监督;建立年度收缴电费报告制度,增强收缴电费管理的透明度。目前,发案单位正对照检察建议排查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近日,昌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又为昌江供电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对陈珠娜贪污案进行了剖析,希望以此增强供电局干部职工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李轩甫 符许燕)




http://news.163.com/12/0529/10/82LSEP0V0001124J.html

海南供电局抄表员贪污19万元投案自首

2012-05-29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办案检察官研究案情在一般人眼里,一个供电所的抄表收费员,只是每月抄用户的电表用电数,收费后交到供电所会计手里,很难与贪污、受贿之类的事挂起钩来。然而,海南电网公司昌江供电局石禄供电所原抄表员陈珠娜截留电费19万余元的贪污案说明,只要与钱打交道的人,无论权力大小,都有可能涉足贪腐。
5月初,海南省昌江县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供电部门在抄表、收费等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昌江供电局发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同时,派出两名检察官帮助昌江供电局整改,完善制度,创新管理,堵塞漏洞,防止职务犯罪案件再次发生。
法制课后抄表员投案自首
2011年6月,有群众向昌江县检察院反映,海南电网公司昌江供电局电费收缴管理混乱,有可能存在贪占截留电费的行为。
几天后,该院预防科派人到昌江供电局开展预防调查。同年7月20日,该院反贪局、预防科干警为昌江供电局60余名干部职工作了一场法制讲座。
对昌江县供电局石禄供电所的抄表员陈珠娜来说,在法制讲座前,她的内心刚平静下来没几天。
因为在2011年初,昌江县供电局作出决定,准备对每个供电所电费收取工作进行稽查。陈珠娜心似明镜,只要局里将用户电表度数和上缴到局里的电费一核对,她截留电费的事就会露馅。为了不被查出来,她苦思冥想出一个办法:找借口换掉用户的电表,不能留下电表用电数的痕迹。2011年7月初,陈珠娜找到供电局抢修班班长说,有几户的电表出现卡字现象,需要更换电表。几天后,抢修班班长就和陈珠娜去用户家更换了三个电表。
陈珠娜以为换了电表就消除了作案的罪证,只要以后不再截留电费就不会出事。可法制课结束后,陈珠娜那颗刚落地的心又悬了起来,她一连几天心慌意乱,心理负担越来越重,因为检察官在法制课上讲的案例与她的所作所为极为相似。难道自己截留电费的事被检察院知道了?是等待被抓,还是投案自首?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2011年7月26日,陈珠娜来到昌江县检察院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贪污电费的犯罪事实。
两年半截留电费19万
“我叫陈珠娜,是来投案的。我在昌江供电局石禄供电所工作,我截拿了单位的电费19万余元,我来向检察院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接待检察官详细记录下陈珠娜自首的全部内容,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昌江县检察院反贪局立即派人展开调查。经查,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陈珠娜在负责昌江县太坡地区的抄表和收取电费工作期间,截留用户电费共计19万余元。2011年8月5日,昌江县检察院对陈珠娜立案侦查。
在讯问陈珠娜贪污电费的动机时,她承认自己只是一时的贪念。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陈珠娜家的生活并不宽余,有个两岁小孩,她很需要钱,可她在两年半的时间截留的电费19万余元,竟分文没用。贪钱为何不敢花呢?陈珠娜交代说:“我怕用了到时候还不清,所以就不敢花,而且心里越来越害怕。特别是听了检察院的人到局里讲的法制教育课,当听到贪挪电费的人被判刑的案例,就更害怕了。”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陈珠娜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她将从用户电表中抄回的用电量不输入或少输入到抄表仪上,从而截留电费。
前不久,陈珠娜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供电局检查过收费情况,但从未认真核对账目
为什么陈珠娜长达两年半的贪污犯罪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陈珠娜交代说:“我第一次截留电费时,没人查也没人管,平安无事。如果管理严,第一次就被发现了,我也不会陷得这么深。正是觉得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对法律的无知加上侥幸心理,我便陷入了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事实的确如此,昌江供电局虽然对电费收缴情况进行过检查,但从来没有认真核对过账目,让检查成了一种形式,从而导致陈珠娜一而再再而三的贪污行为得逞。
负责起诉此案的昌江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告诉记者,陈珠娜走上犯罪道路有其个人贪欲心态作怪的因素,但该案暴露出供电局制度不健全、监管严重缺失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思考。


海南电网公司是一家大公司,像陈珠娜这样的抄电表、收电费人员有数十人。为预防此类犯罪再次发生,今年5月初,昌江县检察院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3条预防对策。
该院建议建立完善收缴电费管理专项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电费收缴安全隐患;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强化财务、审计、监察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各供电所资金管理的监督;建立年度收缴电费报告制度,增强收缴电费管理的透明度。目前,发案单位正对照检察建议排查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近日,昌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又为昌江供电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对陈珠娜贪污案进行了剖析,希望以此增强供电局干部职工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李轩甫 符许燕)




http://news.163.com/12/0529/10/82LSEP0V0001124J.html

  抄表员也可以贪污19万?
还有这么有爱的抄表员啊。
好单位啊,小老鼠就这样,大老鼠  不知道是多少
贪污19万判六年而且还是自首且认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是不是重了点
不值得啊,身为一个电网公司的员工,去贪污区区19万,这人脑子不清楚的吧
19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让某贪官情以何堪!?
marco 发表于 2012-5-29 22:19
不值得啊,身为一个电网公司的员工,去贪污区区19万,这人脑子不清楚的吧
一个抄表员,能有啥两年半多赚“区区”19万的手段?
marco 发表于 2012-5-29 22:19
不值得啊,身为一个电网公司的员工,去贪污区区19万,这人脑子不清楚的吧
难道不是临时工?
电力系统。又想到了李公主。
involute 发表于 2012-5-30 08:12
一个抄表员,能有啥两年半多赚“区区”19万的手段?
要是这么说,银行员工还是短短几分钟贪污上亿的能力呢,这个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involute 发表于 2012-5-30 08:12
一个抄表员,能有啥两年半多赚“区区”19万的手段?
只要不是临时工,呆在体制内,每年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两年19万有难度,但是胜在细水长流啊,完全没必要为了眼前的这点小利放弃长远安稳的工作嘛
以后都是智能电表,远程抄表,抄表工该改行了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5-30 08:54
要是这么说,银行员工还是短短几分钟贪污上亿的能力呢,这个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你看上下文了没有?知道我回的谁,说的什么意思不?看不懂重新爬楼复习去!
marco 发表于 2012-5-30 11:43
只要不是临时工,呆在体制内,每年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两年19万有难度,但是胜在细水长流啊,完全没必要为 ...
“体制内”抵不住诱惑的又岂止一个抄表员呢。

她自己都说了,很容易就贪到了,这种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人很容易动邪念的。
involute 发表于 2012-5-30 22:56
你看上下文了没有?知道我回的谁,说的什么意思不?看不懂重新爬楼复习去!
没有看错。重新看一遍还是这么回复你。
marco 发表于 2012-5-30 11:43
只要不是临时工,呆在体制内,每年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两年19万有难度,但是胜在细水长流啊,完全没必要为 ...
按照某些官员的思维定势。一定是抄表员工资待遇太低。
所以必须高薪养廉。所以电费必须大大的涨价。
involute 发表于 2012-5-30 22:58
“体制内”抵不住诱惑的又岂止一个抄表员呢。

她自己都说了,很容易就贪到了,这种监管缺失的情况下, ...
按照某些官员的思维定势。
一定是抄表员工资待遇太低。
所以必须高薪养廉。
另 电费必须大大的涨价。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5-31 07:47
没有看错。重新看一遍还是这么回复你。
那我只能说,你不适合回复我的帖子,咱俩思维不在一个层次上。请自重。
制度有问题啊?

抄表员竟然可以节流电费那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