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求见最后一面拍下艳照 未婚夫陪女子渡难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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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已婚男人纠缠两年,是29岁的王艳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她本来找到了能托付终身的良人,却又一时心软,和已婚男“见最后一面”,被拍下了裸照。结果,已婚男将裸照发给了她的未婚夫……

情人求见“最后一面

王艳生于1983年,是江西上饶人。2009年8月,她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了谭某。谭某是湖南人,比她大8岁,有妻有子。尽管如此,成熟而又风度翩翩的谭某却让王艳无法自拔。谭某答应,要和老婆离婚,要把王艳“扶正”。

为了这一句所谓的承诺,王艳一等就是两年。眼看她已经快到30岁大关,可谭某却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点行动也没有。

王艳渐渐看清了自己的处境,最终失望了,决定和谭某分手。

正好在这时,老家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叫小刚,和王艳年纪差不多。两人见了一面,小刚蛮老实,王艳相中了,觉得这是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

很快,王艳和谭某摊牌,可谭某不甘心,发短信、打电话,见王艳不理就上门骚扰,想尽各种办法纠缠。

今年年初,王艳和小刚订婚,之后一起到杭州求职,想要和过去的生活彻底说再见。好几次,谭某想来杭州看王艳,都被王艳婉拒了。

没想到,到了3月初,谭某再次给王艳打电话,甚至带着点恳求:“再见最后一面吧,我就死心了。”

王艳想了想,她和谭某也这么多年了,他除了不肯给她名分,也的确对她很好。再看对方这次的态度,好像是真死心了,于是同意了。

拍下裸照“留个纪念

很快,谭某到了杭州。王艳瞒着小刚,找了个借口出去和谭某开了间房。

王艳到房间之后,谭某祝她幸福,又说,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一辈子都忘不掉,能不能拍点照片,留个纪念?他教她摆出各种姿势拍照,最后又软磨硬泡,拍了几张裸照。

谭某说,他回上饶后,看到这些照片,就像王艳在他身边一样。王艳甚至还有些感动,觉得谭某是个念旧的人。

第三天,谭某回了上饶。王艳心里终于轻松了,这段经历终于彻底过去了。

没想到,更糟的事情马上就来了。

没过几天,谭某又打电话来纠缠,这次说话可没上次那么客气了,不仅要王艳继续和他保持关系,而且还要她更听话,甚至随叫随到。

王艳真是火了,刚要发作,可对方一点没急,威胁她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就把裸照发给小刚。

听到这里,王艳真是气炸了,再没搭理谭某,还把手机号换了,把谭某的QQ号拉进黑名单。

未婚夫大度选择谅解

然而,王艳忘了,谭某知道她QQ密码。他登录王艳的QQ,找到小刚的QQ号后,用自己的邮箱给王艳和小刚发了之前拍的裸照,以及一些带有情绪和泄愤意味的文字。

常用的QQ号被两人拉黑后,谭某又申请了很多QQ号,继续发照片、发邮件;每次新申请的QQ号被拉黑后,就再申请一个。

他在发给王艳的邮件里写着“在一起3年了,你花了我差不多5万元,只要你返还6000元”;以及“逼急我了,我就花钱将之前的事制成彩稿发到你家乡和你现在的小区里,让每个人都认识你。那些事我已经写了33页,写80页应该没问题”这些话。

在给小刚的电话和邮件里,谭某说他“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都不在乎”,还告诉小刚“上次只是两张裸照而已,还有更精彩的东西在后面”。见小刚没反应,谭某又威胁王艳说,如果王艳还是不答应,他就把这些“故事”还有照片都发到微博上,甚至说“你可以去告我”。

发生了这么多事,唯一让王艳觉得安慰和幸运的,就是未婚夫小刚很大度,并没有因此和她闹翻,但王艳还是忍受不了。4月底,她在小刚的鼓励下,向杭州城东派出所报警。

民警称,由于王艳拍照出于自愿,并且邮件只发给了王艳和小刚两人,构不成传播,现在很难对此事定性。希望谭某不要再继续做出此类行为,也希望女孩子能够自尊自爱。

律师说法

裸照只发给两人未构成传播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强分析说——

在日常生活中,因恋情变故,传播他人裸照情节严重而被定罪处罚已有很多案例。

本案的特殊情况是:裸照是因双方约定而成,系自愿为之。裸照作品的著作权为男方所有,但这并不免除男方保密的义务。谭某违法使用,法律并不保护。

谭某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还是考虑构不成传播,不以犯罪论处。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仅仅涉及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男友。

不过,谭某如继续违法使用还是要承担责任。
http://hb.qq.com/a/20120506/000161.htm
这女人的未婚夫是基佬吧{:soso__3985442458911956577_3:} {:soso__12052675822587801432_2:} 67208684.jpg
和已婚男人纠缠两年,是29岁的王艳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她本来找到了能托付终身的良人,却又一时心软,和已婚男“见最后一面”,被拍下了裸照。结果,已婚男将裸照发给了她的未婚夫……

情人求见“最后一面

王艳生于1983年,是江西上饶人。2009年8月,她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了谭某。谭某是湖南人,比她大8岁,有妻有子。尽管如此,成熟而又风度翩翩的谭某却让王艳无法自拔。谭某答应,要和老婆离婚,要把王艳“扶正”。

为了这一句所谓的承诺,王艳一等就是两年。眼看她已经快到30岁大关,可谭某却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点行动也没有。

王艳渐渐看清了自己的处境,最终失望了,决定和谭某分手。

正好在这时,老家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叫小刚,和王艳年纪差不多。两人见了一面,小刚蛮老实,王艳相中了,觉得这是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

很快,王艳和谭某摊牌,可谭某不甘心,发短信、打电话,见王艳不理就上门骚扰,想尽各种办法纠缠。

今年年初,王艳和小刚订婚,之后一起到杭州求职,想要和过去的生活彻底说再见。好几次,谭某想来杭州看王艳,都被王艳婉拒了。

没想到,到了3月初,谭某再次给王艳打电话,甚至带着点恳求:“再见最后一面吧,我就死心了。”

王艳想了想,她和谭某也这么多年了,他除了不肯给她名分,也的确对她很好。再看对方这次的态度,好像是真死心了,于是同意了。

拍下裸照“留个纪念

很快,谭某到了杭州。王艳瞒着小刚,找了个借口出去和谭某开了间房。

王艳到房间之后,谭某祝她幸福,又说,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一辈子都忘不掉,能不能拍点照片,留个纪念?他教她摆出各种姿势拍照,最后又软磨硬泡,拍了几张裸照。

谭某说,他回上饶后,看到这些照片,就像王艳在他身边一样。王艳甚至还有些感动,觉得谭某是个念旧的人。

第三天,谭某回了上饶。王艳心里终于轻松了,这段经历终于彻底过去了。

没想到,更糟的事情马上就来了。

没过几天,谭某又打电话来纠缠,这次说话可没上次那么客气了,不仅要王艳继续和他保持关系,而且还要她更听话,甚至随叫随到。

王艳真是火了,刚要发作,可对方一点没急,威胁她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就把裸照发给小刚。

听到这里,王艳真是气炸了,再没搭理谭某,还把手机号换了,把谭某的QQ号拉进黑名单。

未婚夫大度选择谅解

然而,王艳忘了,谭某知道她QQ密码。他登录王艳的QQ,找到小刚的QQ号后,用自己的邮箱给王艳和小刚发了之前拍的裸照,以及一些带有情绪和泄愤意味的文字。

常用的QQ号被两人拉黑后,谭某又申请了很多QQ号,继续发照片、发邮件;每次新申请的QQ号被拉黑后,就再申请一个。

他在发给王艳的邮件里写着“在一起3年了,你花了我差不多5万元,只要你返还6000元”;以及“逼急我了,我就花钱将之前的事制成彩稿发到你家乡和你现在的小区里,让每个人都认识你。那些事我已经写了33页,写80页应该没问题”这些话。

在给小刚的电话和邮件里,谭某说他“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都不在乎”,还告诉小刚“上次只是两张裸照而已,还有更精彩的东西在后面”。见小刚没反应,谭某又威胁王艳说,如果王艳还是不答应,他就把这些“故事”还有照片都发到微博上,甚至说“你可以去告我”。

发生了这么多事,唯一让王艳觉得安慰和幸运的,就是未婚夫小刚很大度,并没有因此和她闹翻,但王艳还是忍受不了。4月底,她在小刚的鼓励下,向杭州城东派出所报警。

民警称,由于王艳拍照出于自愿,并且邮件只发给了王艳和小刚两人,构不成传播,现在很难对此事定性。希望谭某不要再继续做出此类行为,也希望女孩子能够自尊自爱。

律师说法

裸照只发给两人未构成传播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强分析说——

在日常生活中,因恋情变故,传播他人裸照情节严重而被定罪处罚已有很多案例。

本案的特殊情况是:裸照是因双方约定而成,系自愿为之。裸照作品的著作权为男方所有,但这并不免除男方保密的义务。谭某违法使用,法律并不保护。

谭某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还是考虑构不成传播,不以犯罪论处。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仅仅涉及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男友。

不过,谭某如继续违法使用还是要承担责任。
http://hb.qq.com/a/20120506/000161.htm
这女人的未婚夫是基佬吧{:soso__3985442458911956577_3:} {:soso__12052675822587801432_2:}
无语了这都需要审核
女人啊  女人
男人啊  男人
女人啊  女人

女男女
这女人的未婚夫是基佬吧

相当同意。不用黑5老师教育,正常男人都不会接这烂盘吧!
拍裸照怀念??你确定只拍裸照???
黑五老师那个接盆的问题这下有答案了。
三个人都是奇葩啊,一个死皮赖脸,一个风流放荡,一个忍者神龟。凑一块真不容易。
黑5老师还不出现,未婚夫还娶她干嘛,这女生完全是脑筋有问题,取来干嘛
大傻二傻和三傻的故事
黑五老师那个接盆的问题这下有答案了。
原来接盆国是这么来的。话说这事勾不成传播罪,敲诈罪总跑不了吧!


- 发送自我的 SCH-i809 大板凳android版
这也是男人的行为?
这也能容忍?
无语
烂人都烂到一块了
超级无敌黄金接盘侠
魂自商都 发表于 2012-5-6 12:24
三个人都是奇葩啊,一个死皮赖脸,一个风流放荡,一个忍者神龟。凑一块真不容易。
精辟
那个,我为家乡出了这样的烂人感到不齿
黑五老师先见之明
忍者神龟
这就素耐吖
这仨奇葩到一块了....
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接盘有风险啊
这女的够笨,他不仁你丫就不义啊,去吵他老婆去,去他单位闹去。
黑五老师所言极是,这样的全国几千万几千万几千万的。。。。。。。
这个男的也太无耻了 三年泡二奶才花了五万 已经太占便宜了 还有脸让人还6000 无语了
dfdq007 发表于 2012-5-6 12:08
女人啊  女人
男人啊  男人
女人啊  女人
嬲!!《----湖南话!
忠于毛主席 发表于 2012-5-6 14:58
黑五老师所言极是,这样的全国几千万几千万几千万的。。。。。。。
本人坚信黑五老师的理论!
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达芬奇  拉斐尔 多纳泰罗 米开朗琪罗   这一刻灵魂附体
屌死找个女人不容易

黑木耳挺有营养的
非处玩玩就行了,还要娶回家,脑子有病
我看小刚也没说要娶王艳呀,估计现在也没其他人,就先耍到呗。
王艳完全可以把这事送到谭某家里去呀,你有个忍小刚,对方保不定有个母夜叉呢。
忠于毛主席 发表于 2012-5-6 14:58
黑五老师所言极是,这样的全国几千万几千万几千万的。。。。。。。
那我们这些好男人怎么办全去搞基呀
爱喝人奶的狼 发表于 2012-5-6 20:13
那我们这些好男人怎么办全去搞基呀
又不是不能搞非处,而是不能娶回家而已。
catk10837 发表于 2012-5-6 15:47
嬲!!《----湖南话!
呵呵
那么 只能握个手啦
dfdq007 发表于 2012-5-6 20:21
呵呵
那么 只能握个手啦
hahah 握手!湖南人在外地 打工住宿舍,没有妹子滚床单的飘过
black5 发表于 2012-5-6 20:20
又不是不能搞非处,而是不能娶回家而已。
哈哈哈,确实!!!

爱喝人奶的狼 发表于 2012-5-6 20:13
那我们这些好男人怎么办全去搞基呀


{:soso__12235317485513447648_1:} 搞基现在的贬义已经慢慢淡化了。。。。。。习惯就好了



爱喝人奶的狼 发表于 2012-5-6 20:13
那我们这些好男人怎么办全去搞基呀


{:soso__12235317485513447648_1:} 搞基现在的贬义已经慢慢淡化了。。。。。。习惯就好了


black5 发表于 2012-5-6 20:20
又不是不能搞非处,而是不能娶回家而已。
我突然想起个情形,假设现在全世界都如你的非处不娶,每个女人都将他的第一次给了他的丈夫,7年后有10%的夫妻发现自己并不幸福,离婚了,那么现在这些女人该去找谁过下半辈子?假如非处男还是可以娶非处女,那么这些女人就只能在这10%的男人里挑选,或者选择未婚的非处男,但这些女人每抢过来一个未婚非处男,就意味着剥夺了一个未婚非处女的“完美”男人,这些女人又咋办?

所以你的完美也是建立在诸多不完美基础上的,除非你要求人们不能通过离婚再次寻找幸福,或者离婚后不能找未婚的,但是,如果对于一对找到爱情感觉的人就没你要的那种B样,你认为他们应该选择B还是选择爱情?其实你拥有了一只仅属于你个人的B,不代表你应该永远占有它,这个B在把第一次给你之后,如果你认为非处不能娶了,那么这也是你对它最大的侮辱。
一目半 发表于 2012-5-6 21:29
我突然想起个情形,假设现在全世界都如你的非处不娶,每个女人都将他的第一次给了他的丈夫,7年后有10%的 ...
不管你娶不娶,反正我不娶.

谁爱当接盘侠,谁就当去吧~~这是他们的自由~

但我保留随时恶心他们的权利
以公开裸照为要挟,要6000元——涉嫌敲诈勒索罪不?~

以公开裸照为要挟,要求保持关系(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关系?)——涉嫌强奸罪不?~~

刑法里面又不是只有一个侮辱罪……
不管你娶不娶,反正我不娶.

谁爱当接盘侠,谁就当去吧~~这是他们的自由~

你认为你有随时恶心他们的权利吗?假如你是你的父母二婚生的,你可以以此随时恶心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