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们派出中国人民志愿军守住三八今日中国人民急切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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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249121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的友好互助条约
编辑本段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础上,决心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般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的安全,维护和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并且深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的发展和加强,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 四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 五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在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 六 条
  缔约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而这种解决正符合朝鲜人民的民族利益和维护远东和平的目的。
  第 七 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平壤互换。
  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本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周 恩 来 金 日 成
  (签字) (签字)
  ---------------------
编辑本段
其他

  本条约在一九六一年八月三十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后,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1981年、2001年条约两次自动续期,现在有效期至2021年。


http://baike.baidu.com/view/249121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的友好互助条约
编辑本段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础上,决心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般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的安全,维护和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并且深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的发展和加强,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 四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 五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在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 六 条
  缔约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而这种解决正符合朝鲜人民的民族利益和维护远东和平的目的。
  第 七 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平壤互换。
  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本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周 恩 来 金 日 成
  (签字) (签字)
  ---------------------
编辑本段
其他

  本条约在一九六一年八月三十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后,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1981年、2001年条约两次自动续期,现在有效期至2021年。
你想累死朝鲜海军啊  
他们去南海  未必打得过  菲律宾  
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
楼主标题定义朝鲜一定要派朝鲜人民志愿军助我夺回南沙?不可以给其他援助
了?
楼主一个帖子犯了两个错误:
一:中国和菲律宾之间还没有宣战,适用不了这个条约,希望朝鲜政府出兵于法理无据。
二:如果不是政府,是志愿军,那么志愿军是自发行为,也不受该条约约束,何必引用该条约?
理合嘎 发表于 2012-4-28 12:32
你想累死朝鲜海军啊  
他们去南海  未必打得过  菲律宾
送船 送油 送粮
hjfgcx 发表于 2012-4-28 12:34
楼主一个帖子犯了两个错误:
一:中国和菲律宾之间还没有宣战,适用不了这个条约,希望朝鲜政府出兵于法理 ...
想想办法嘛 我们不方便动手 就请个打手嘛;P
送船 送油 送粮
从中国借船借油借粮?你的ID对不起che大斑啊!
朝鲜的炮艇应该足够了
眉间尺 发表于 2012-4-28 12:36
从中国借船借油借粮?你的ID对不起che大斑啊!
车MM的粉丝良莠不齐 俺是劣粉:')
眉间尺 发表于 2012-4-28 12:36
从中国借船借油借粮?你的ID对不起che大斑啊!
哈哈,怎么朝鲜租给中国罗津港几十年啊?
che粉 发表于 2012-4-28 12:34
送船 送油 送粮
那和我们动手不一样了吗
你让朝鲜那些小船去送死啊。。。。能开那么远,折腾死啊。
.................................................还没到那个地步,你瞎嚷嚷什么?其实我们早就布置好了,就南棒子和菲律宾那档子军事合作的事,北朝鲜一直在搞小动作就是为了.....................很多事情都是一环扣一环的,很多事情不是桌面可以搞掂就暗箱搞定了,软弱的态度并不代表不是忒不心黑,往往退一步是为了进几步,看看底线在那里。强悍粗暴没有策略的冒进往往以失败而告终。
兰老虎 发表于 2012-4-28 13:09
.................................................还没到那个地步,你瞎嚷嚷什么?其实我们早就布置好了, ...
强悍粗暴没有策略的越猴占了不少岛礁了。。。
我们把船给朝鲜,朝鲜去搞菲国。有才。
朝鲜的船开到南海,估计先累死
朝鲜海军虽落后,干掉菲律宾还是没问题的。前提是能开到菲律宾的话。
理合嘎 发表于 2012-4-28 12:32
你想累死朝鲜海军啊  
他们去南海  未必打得过  菲律宾
不一定哦,看朝鲜海军与寒国海军交战,37炮命中率还是不错的,打菲佣应该足够了
楼主让兔子很难堪,兔子最怕复杂
菲律宾在延坪岛炮击事件时表态说要帮韩国去打朝鲜的,风水轮流转啊,朝鲜要好好把握机会
理合嘎 发表于 2012-4-28 12:32
你想累死朝鲜海军啊  
他们去南海  未必打得过  菲律宾
打菲律宾应该还是没问题的,就怕在海上迷路了或者抛锚了;funk
看北棒导弹小艇的威力鸟,哈哈
楼主是存心来羞辱兔子的?
强烈推荐楼主上前线!
人家还准备爆弹蛋了,吓吓南棒也好的
xiaofusheng721 发表于 2012-4-28 14:37
不一定哦,看朝鲜海军与寒国海军交战,37炮命中率还是不错的,打菲佣应该足够了
关键是距离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