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连续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为人民负责(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05:10
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连续第九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再次引来争议

“今年,我还是会提卖淫合法化。”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连续第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再次引发人权与道德舆论的争议碰撞。本届全国两会上,颇具争议的提案、议案层出不穷,比如有代表建议制定“否定南京大屠杀罪”、把春晚改成综艺晚会办足长假七天等等,无一例外都成为了众多网友围观的话题。

建议1

卖淫合法化减少性病强奸

女律师迟夙生因每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已经成了两会上的“名人”。从2003年开始,迟夙生就开始提出要让卖淫合法化。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是改革开放的程度越高,出现的卖淫嫖娼的现象也就越多。

“当时提这个建议,主要是从防治艾滋病方面着手。”她说,“那个时候我经常给被杀害的卖淫女家属做被害人代理,也经常给杀了卖淫女的杀人犯做辩护。还有些艾滋病患者,他们因一次偶然的失足,染上了艾滋病,他们死亡之前的那种痛苦,并不是常人用语言所能表达的。那年我看到了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艾滋病的数字,感觉到确实需要规范。

然而,按照现行的《刑法》规定,组织卖淫嫖娼罪是要判死刑的。但是被组织的卖淫嫖娼这部分人里面应该是分三类的,一类是被强迫的,还有就是组织未成年人去卖淫嫖娼,对他们可以保留死刑;但是还有是成年人,她愿意选择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把这个作为她的职业,那么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不应该再判处死刑,甚至不应该定罪。只有这样分清层次地梳理好了,才能最大限度地在安全、卫生的方面得到保障。不过,该严惩的还要严惩,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和未成年人卖淫的,还要严厉打击。”

由于建议一直没有被采纳,近年她又补充了新的理由:“我们必须面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实,今后10年或者20年,很多的贫困的人,面临娶不到妻子的局面,因为有卖淫嫖娼的存在,强奸犯罪实际上大量减少了,过去我们严厉禁止卖淫嫖娼的时候,我们的强奸犯罪量是非常大的,这是一个客观现实”。

为此,她建议删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359条,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经许可”四字。这意味着,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

她认为,不管社会上怎么评价,自己是无愧的。“我确实为人民负了责。”

声音:不少国家正在取消卖淫合法

卖淫合法化引发巨大争议,支持和赞成卖淫合法化者认为,卖淫合法化可以保护从事性工作者的权益,而且可以减少犯罪,而这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例。

律师詹婷就提出,我国刑法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卖淫只是违法,但肯定不是犯罪。只有组织、协助、强迫卖淫这种情况才是犯罪。在其他国家源于他们的社会准则,他们认为一个人愿意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另一个人愿意支付费用,这是合理的。在其他国家卖淫合法主要是成立一个红灯区,对于卖淫地点合理化,而卖淫者是持健康证和政府颁发的工作证上岗,这种办法让卖淫者和嫖客公开化。

她认为,卖淫只是道德方面的谴责,从法律上来说, 两个人进行性交易,没有伤害到其他人,为什么要视为犯罪呢?只是在卖淫层面,大家的道德判断十分明确,所以才以法律来实现这种道德。

反对者的意见也十分明确。“提出这个建议简直是荒唐!”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总裁李东生说。这跟世界的潮流相反,原来有一些卖淫合法的国家,这几年都在取消,我们不能够反其道而行之。目前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占世界的少数,而多数国家政府都没有公平支持这种行为。“而且,合法化我看不到对社会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htt 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2lianghui/tianyian/detail_2012_03/11/13109648_1.shtml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连续第九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再次引来争议

“今年,我还是会提卖淫合法化。”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连续第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再次引发人权与道德舆论的争议碰撞。本届全国两会上,颇具争议的提案、议案层出不穷,比如有代表建议制定“否定南京大屠杀罪”、把春晚改成综艺晚会办足长假七天等等,无一例外都成为了众多网友围观的话题。

建议1

卖淫合法化减少性病强奸

女律师迟夙生因每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已经成了两会上的“名人”。从2003年开始,迟夙生就开始提出要让卖淫合法化。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是改革开放的程度越高,出现的卖淫嫖娼的现象也就越多。

“当时提这个建议,主要是从防治艾滋病方面着手。”她说,“那个时候我经常给被杀害的卖淫女家属做被害人代理,也经常给杀了卖淫女的杀人犯做辩护。还有些艾滋病患者,他们因一次偶然的失足,染上了艾滋病,他们死亡之前的那种痛苦,并不是常人用语言所能表达的。那年我看到了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艾滋病的数字,感觉到确实需要规范。

然而,按照现行的《刑法》规定,组织卖淫嫖娼罪是要判死刑的。但是被组织的卖淫嫖娼这部分人里面应该是分三类的,一类是被强迫的,还有就是组织未成年人去卖淫嫖娼,对他们可以保留死刑;但是还有是成年人,她愿意选择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把这个作为她的职业,那么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不应该再判处死刑,甚至不应该定罪。只有这样分清层次地梳理好了,才能最大限度地在安全、卫生的方面得到保障。不过,该严惩的还要严惩,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和未成年人卖淫的,还要严厉打击。”

由于建议一直没有被采纳,近年她又补充了新的理由:“我们必须面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实,今后10年或者20年,很多的贫困的人,面临娶不到妻子的局面,因为有卖淫嫖娼的存在,强奸犯罪实际上大量减少了,过去我们严厉禁止卖淫嫖娼的时候,我们的强奸犯罪量是非常大的,这是一个客观现实”。

为此,她建议删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359条,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经许可”四字。这意味着,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

她认为,不管社会上怎么评价,自己是无愧的。“我确实为人民负了责。”

声音:不少国家正在取消卖淫合法

卖淫合法化引发巨大争议,支持和赞成卖淫合法化者认为,卖淫合法化可以保护从事性工作者的权益,而且可以减少犯罪,而这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例。

律师詹婷就提出,我国刑法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卖淫只是违法,但肯定不是犯罪。只有组织、协助、强迫卖淫这种情况才是犯罪。在其他国家源于他们的社会准则,他们认为一个人愿意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另一个人愿意支付费用,这是合理的。在其他国家卖淫合法主要是成立一个红灯区,对于卖淫地点合理化,而卖淫者是持健康证和政府颁发的工作证上岗,这种办法让卖淫者和嫖客公开化。

她认为,卖淫只是道德方面的谴责,从法律上来说, 两个人进行性交易,没有伤害到其他人,为什么要视为犯罪呢?只是在卖淫层面,大家的道德判断十分明确,所以才以法律来实现这种道德。

反对者的意见也十分明确。“提出这个建议简直是荒唐!”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总裁李东生说。这跟世界的潮流相反,原来有一些卖淫合法的国家,这几年都在取消,我们不能够反其道而行之。目前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占世界的少数,而多数国家政府都没有公平支持这种行为。“而且,合法化我看不到对社会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htt 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2lianghui/tianyian/detail_2012_03/11/13109648_1.shtml
我怎么联想起了熊抽胆汁呢!人对同类还真不及对动物呢!
clarkone 发表于 2012-3-11 21:20
我怎么联想起了熊抽胆汁呢!人对同类还真不及对动物呢!
建议代表自己及家人以身作则首先试水
皮肉产业应该是目前最大的灰色产业了,保守估计整个市场有数千亿元之巨
阻碍该产业合法化的不仅仅是道德观念的冲突,还有各种利益的纠缠。毕竟这数千亿元,目前是在税收体制之外的。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当然欢迎合法化。
但这个产业合法化,确实对社会来说没有太多积极的意义,一些短期的积极效应也会很快被负面效应冲抵掉,比如说新生人口素质降低
接楼上,那代表估计不一定能拿到许可证
为淫民服务。。。。

妓女收税。。。这这这。。ZF收皮肉钱,于龟公何异
腐朽的西方国家也有很多国家是不准卖淫嫖娼的,呵呵
查查谁选它当代表来着!小姐们也没这个政治觉悟呀!
坚决反对。一旦合法化,将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冲击。德国尚出了逼良为娼的事情,换到中国还不定出什么破事儿呢。
我啊 发表于 2012-3-11 21:22
建议代表自己及家人以身作则首先试水
同意
搞不好这个代表就是这方面受过伤害呢 所以迫不及待拉别人下水
如果行业合法化了,那还涉及到监管、质量控制、评先进、设党支部等等问题,嘿嘿。
成立个乐坊部.把爱胡说八道的官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家眷集中起来,充作官妓.女的作鸡,男的作鸦.
这我不反对.
如果行业合法化了,那还涉及到监管、质量控制、评先进、设党支部等等问题,嘿嘿。
某性都表示自己像当年的深圳一样,正在为全国摸石头,目前已取得ISO等阶段性成果…
GT445 发表于 2012-3-11 23:37
某性都表示自己像当年的深圳一样,正在为全国摸石头,目前已取得ISO等阶段性成果…
还应该涉及行业标兵、年产值、统计数据、劳模这些问题。到底是全个体,还是集体,还是国企?
其实这个产业,包乱赌,专门在一个偏远的地方做一个专门的,类似拉斯的这样的城,不但能收税,而且能拉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包括分散人的分布。
我觉得这个要分开来看,也不能一味的否决!毕竟现在现实情况摆在那!
我觉得这个要分开来看,也不能一味的否决!毕竟现在现实情况摆在那!
话不能那么说.现在的小偷跟妓女一样普遍,难不成小偷合法化,让他们每月按偷的成果上税?
黄赌毒现在越来越泛滥了.看来神仙们忙着争权夺利,没时间管这些了.
黄赌毒任何时候动不应该合法化.
因为这都是暴利行业.很容易导致有组织犯罪的产生.
合不合法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哪个KTV没有黑背景,妓院也一样,不是老百姓干的买卖
Cathay 发表于 2012-3-12 00:11
话不能那么说.现在的小偷跟妓女一样普遍,难不成小偷合法化,让他们每月按偷的成果上税?
黄赌毒现在越来越 ...
晕死,小偷和妓女能一样么,妓女再难听也是自己挣钱话。
况且合法化和普遍与否更是有个球关系,现在中国男女比例失调,说白了就是一部分男人缺性伴侣。但是你倒是说说中国什么因素导致对小偷的需求了?
jernet 发表于 2012-3-12 00:03
我觉得这个要分开来看,也不能一味的否决!毕竟现在现实情况摆在那!
卖淫合法化看上去似乎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首先是暗娼的问题,实际上现在大家说的就是暗娼,但是无论是在美国日本德国荷兰这些允许卖淫的国家也好,还是中国和YSL的一些国家,暗娼是普遍存在的.这个问题很复杂,卖淫产业合法化国家必然会采取比较高额的税收或者收费,一些自身条件不好的娼妓或者组织会采取混水摸鱼的做法,非法营运,到最后发现,禁与不禁其实暗娼一直会存在,搞不好就和现在小商贩和城管一样打游击战。所谓保护妇女健康,防止性病这类理由还是一纸空文。

然后是社会道德方面的问题,就像日本那样,在整个社会都默许的情况下,导致援交这样的怪胎出现,是必然现象,只不过日本叫援交,美国荷兰换个名字而已。而作为家长是绝对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出现。

再次就是这个产业的衍生问题,比如同性卖淫怎么解决?比如黑社会偷渡引渡外国人或者人口贩子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其实现在也有,但是合法化以后会导致这样的情况加剧

也许现在某些人已经被暗娼问题搞的头昏脑胀,但是合法化绝对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只不过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愿意投钱,而合法化后看上去可能还能赚钱而已。
卖淫合法解决性爱贫穷者的性欲以外,更多的是服务了那些个花心大萝卜~~

再说了,男多女少要靠卖淫合法来解决性欲,那传宗接代的欲望咋解决?~~

人的欲望有个头吗?~~

卖淫合法的话,那婚姻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内容是不是得改掉了?~~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底线被突破,那就真的”笑贫不笑娼“了~~

这姐们都连续9年提案卖淫合法了,这期间黑龙江人民咋木把她选下去啊,难道她真的代表黑龙江的民意?我还真不信了!~~
这种人居然还能连续九年能当选为两会代表????!!!!是党国悲哀还是百姓悲哀???
看来,迟代表招待客户或被客户招待,连续九年都不安心哪!
俺们TG党的某些部门脑残了,要粉饰太平彰显和谐也不必把那些二得不能再二的东西一古脑全收进来,现在某些会议变得又二又邪又淫的了
firevitt 发表于 2012-3-11 22:26
皮肉产业应该是目前最大的灰色产业了,保守估计整个市场有数千亿元之巨
阻碍该产业合法化的不仅仅是道德观 ...
代表眼里只有 狗的屁 只要为了狗的屁 什么道德什么社会责任。统统可以让路。

14岁自愿合法就是最好的先例。

最后,利用这些条款的都是权贵。挨叉的总是百姓。有钱优势还能做百姓的代表。
抗病毒颗粒 发表于 2012-3-11 22:27
接楼上,那代表估计不一定能拿到许可证
我觉得这个代表没有体验过这个行业。

没有资格提这个提案。

她看到的只是表面金钱的流动。

希望它能深入她所代表的群体。实地调查取证。
wcgsjo 发表于 2012-3-12 08:34
我觉得这个代表没有体验过这个行业。

没有资格提这个提案。
         厄,你这个话很可能有些想当然了。关注性产业工作者的ngo是很多的,要说调查研究也很多,在经过很多调查研究之后,有些人的确提出希望合法化,所以你假如认为这个代表是信口胡扯大概正好陷入了她的逻辑了。
oo7yjg 发表于 2012-3-12 09:16
厄,你这个话很可能有些想当然了。关注性产业工作者的ngo是很多的,要说调查研究也很多,在经过 ...
很好啊。既然它调查过 那么把九年前的调查结果拿出来看看。然后去找找当时的被调查对象。看看她们现在如何?

就怕他当时调查的都是老保和归公吧。
JCFERRET 发表于 2012-3-11 23:26
如果行业合法化了,那还涉及到监管、质量控制、评先进、设党支部等等问题,嘿嘿。
最后一个“设党支部”大亮!
vimb 发表于 2012-3-11 22:52
坚决反对。一旦合法化,将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冲击。德国尚出了逼良为娼的事情,换到中国还不定出什么破事儿 ...
您就不用代偶们广大社会治安人员操劳了,木了洗头房木了桑拿室,广大公安联防同志受冲击更大.逼良为猖还用提汉斯?陪都之乱犹在眼前.TB大地早已遍地兼是
         从主贴的内容看,这个代表的主要逻辑是,如果性产业合法化,能够减少性工作者感染艾滋病并传播艾滋病的几率。我不清楚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在性行为过程中防止艾滋病传播最常用的做法是使用安全套,换言之,一旦性产业合法了,那接受性工作者性服务的对象(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嫖客)并不一定会比合法化之前使用安全套的几率更高,当然有人会说如果合法了,政府可以监管并提要求,但问题是,如果政府的效率真能达到这么高,那么现在性产业应该基本被清理干净了才对。
         所以说,任何对于性产业合法化的诉求,其实都预先假设了一个其实不存在的前提,也就是政府的工作效率和行政资源投入,足以对合法后的性产业进行有效监管。
这个代表好啊,说出了广大淫民的心声,一定要投他一票的。

现在的事实是社会非法卖淫及其泛滥,楼上很多人都是生活在真空里的。
陆地天空海洋 发表于 2012-3-12 06:23
这种人居然还能连续九年能当选为两会代表????!!!!是党国悲哀还是百姓悲哀???
这个貌似妓女都可以合法当选议员的。

虽然不是我国。
我支持这样的建议,实事求是才能治理好国家,那些先占领道德制高点的劳烦想个实际能解决问题的法子再开喷。
wcgsjo 发表于 2012-3-12 09:26
很好啊。既然它调查过 那么把九年前的调查结果拿出来看看。然后去找找当时的被调查对象。看看她们现在如何 ...
    相关的资料应该很多,不过网上可能不好找。如果你真的感兴趣,可以找一些ngo了解,或者直接找一下李银河博士打听:D。性产业工作者有收入高的也有低的,有被迫的也有自愿的,有过的好的也有过的差的,所以没必要在这种涉及道德的问题上纠缠,因为性产业合法化的支持者们就这个问题可以提出很多数据和理论。

oo7yjg 发表于 2012-3-12 13:29
相关的资料应该很多,不过网上可能不好找。如果你真的感兴趣,可以找一些ngo了解,或者直接找一下李银 ...


那些公开资料都是隐去姓名的。真正的身份.只有他们调查的组织才知道。

数据和理论?统计局的都不一定准。他们的可信度有多高?
oo7yjg 发表于 2012-3-12 13:29
相关的资料应该很多,不过网上可能不好找。如果你真的感兴趣,可以找一些ngo了解,或者直接找一下李银 ...


那些公开资料都是隐去姓名的。真正的身份.只有他们调查的组织才知道。

数据和理论?统计局的都不一定准。他们的可信度有多高?
这个代表肯定是个极端自由派。卖淫合法化问题从法理上说就是个悖论,按照自由派的观点,非强迫性的成人之间卖淫嫖娼是你情我愿,未直接伤害到第三人,又是在私密场所,所以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涉。而且卖淫还能满足一部分男淫的生理需要,解决一部分妇女的就业问题,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服务而已。
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婚姻家庭存续的前提就是夫妻双方能够彼此忠实。如果男的可以随便出去找小姐,女的可以随便出去拉嫖客,那现有的婚姻家庭还不基本瓦解了?谁来赡养老人培养教育下一代?
而且色情产业从本质上来说是靠出卖色相换取金钱,并不直接制造财富,投入较低,回报较大,只是风险代价较大。如果卖淫合法化了,等于大大降低了卖淫的成本和风险,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更容易获取暴利,笑贫不笑娼的拜金主义思潮将大肆蔓延,不顾廉耻不劳而获将成为社会风气,人们又到哪里去寻找一份宁静和一份真情,又上哪能找到亲情和一个稳固的家庭?民族又靠何种精神才能凝聚,国家又靠怎样的说教才能对抗敌人的分化和收买?
一个女人提出来的,不简单啊,社会现实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