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警察依旧是不给力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21:45


刚才在合肥白水坝的一个网吧,边上一个孩子在换机器的时候手机落在电脑桌上,等想起来手机已经不见了,打电话正在通话中,再打拒接,再打关机,让网吧老板调监控录像遭拒,报110,几分钟警察回电话,不大乐意出警,强烈要求下,来了,看了一眼又下楼了,让当事人去找老板要坐在那几台机器的人的身份证号,老板拒绝...事主下楼,跟警察说算了,警察走........被偷的是一台IPHONE 4S
价值8000

刚才在合肥白水坝的一个网吧,边上一个孩子在换机器的时候手机落在电脑桌上,等想起来手机已经不见了,打电话正在通话中,再打拒接,再打关机,让网吧老板调监控录像遭拒,报110,几分钟警察回电话,不大乐意出警,强烈要求下,来了,看了一眼又下楼了,让当事人去找老板要坐在那几台机器的人的身份证号,老板拒绝...事主下楼,跟警察说算了,警察走........被偷的是一台IPHONE 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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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4000?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失主知道是谁拿的,而对方拒不归还,算是恶意侵占,刑法规定这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所以警察不愿意管。楼主如果觉得我说得不对,可以咨询一下法律专家。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失主知道是谁拿的,而对方拒不归还,算是恶意侵占,刑法规定这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所以警察不愿意管。楼主如果觉得我说得不对,可以咨询一下法律专家。
来了总要做个笔录,查看一下监控录像吧
来了先教育失主,说失主不应该把手机放在桌子上
北极风 发表于 2012-2-26 22:17
来了总要做个笔录,查看一下监控录像吧
来了先教育失主,说失主不应该把手机放在桌子上
这连治安案件都不算,没有必要做笔录。而且公安机关做笔录,那就是一个行政调查取证行为,你案子都不算,做什么笔录。当然,如果换一个责任心重的警察呢,他也许会帮你,但失主都主动跟警察说算了,换成你会不会主动去查盾录像。


楼主,把标题改改吧,是你误会了当事警察,也许当事警察不够热心,但这不算不作为,也不是没尽职。大家都不容易,没这必要。如果是案件警察不理不问,我都支持你投诉他。
另外,这个警察也说得对啊,你在网吧这样的公众场所,就不能把贵重物品放在外面,应该有这个警惕性,现在不是路不拾遗的年代。

楼主,把标题改改吧,是你误会了当事警察,也许当事警察不够热心,但这不算不作为,也不是没尽职。大家都不容易,没这必要。如果是案件警察不理不问,我都支持你投诉他。
另外,这个警察也说得对啊,你在网吧这样的公众场所,就不能把贵重物品放在外面,应该有这个警惕性,现在不是路不拾遗的年代。
标题我不打算改确实是不给力,我只是个旁观者,不是当事人...
北极风 发表于 2012-2-26 22:28
标题我不打算改确实是不给力,我只是个旁观者,不是当事人...
我只是建议。呵呵
有时对别人宽容点,其实是善待自己,这观点太佛教了,这也只是建议哈。
4S 16G国行4988...
64G的也不过6000
4S 16G国行4988...
64G的也不过6000
可能刚出那会儿买的,那会儿一万多都有
失主说是去年10月18日在澳门买的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09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 ...
日本人在武汉是不是也算遗失啊,过了点,不锁车。
不管你们心理愿意不愿意接受,这也就只是个合肥当地P民的孩子,如果是个洋P民!结果你们知道的。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24
楼主,把标题改改吧,是你误会了当事警察,也许当事警察不够热心,但这不算不作为,也不是没尽职。大家都不 ...
我想问一句,这种情况应该是事主自己向网吧老板索要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吗? 这个索要身份证号的行为到底是应该警察来做?还是市民来做?普通人有这个权利吗?网吧老板有义务把身份证号这样很隐私的东西提供给非警方的人或机构吗? 如果网吧老板不给呢?那警察管不管呢?
呀,北极疯你还在啊~~

狮子爷爷 发表于 2012-2-27 00:51
我想问一句,这种情况应该是事主自己向网吧老板索要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吗? 这个索要身份证号的行为到底是应 ...


说得太复杂了
纯粹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这件事,有点在为当事警察开脱了。其实,一般警察都会查看监控,然后联系拿手机的人。对方如果拒不返还,才告知失主向法院起诉。
狮子爷爷 发表于 2012-2-27 00:51
我想问一句,这种情况应该是事主自己向网吧老板索要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吗? 这个索要身份证号的行为到底是应 ...


说得太复杂了
纯粹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这件事,有点在为当事警察开脱了。其实,一般警察都会查看监控,然后联系拿手机的人。对方如果拒不返还,才告知失主向法院起诉。
切~这不很正常,我在合肥丟一手机,警察就说如果有急事,可以把电话借给我打。。


警察现在缺乏责任心,支持楼主的标题。。。

无论如何,既然已经出警,对于查看监控录像给于目标锁定是必须滴,既然闲麻烦就别出来,不然出来干毛?坐在所里不更舒服?

没责任心的警察,说他不给力有何之错。。。本人一个月有15天在合肥,老姐公司的电脑被盗多台,警察问问就回去了,监控录像明摆的清清楚楚,他们都懒得去找人。。。

而且这么大的入室盗窃,明摆是多次站点把风的,警察根本不当回事,反正几年了,这事一直没回音。。

警察现在缺乏责任心,支持楼主的标题。。。

无论如何,既然已经出警,对于查看监控录像给于目标锁定是必须滴,既然闲麻烦就别出来,不然出来干毛?坐在所里不更舒服?

没责任心的警察,说他不给力有何之错。。。本人一个月有15天在合肥,老姐公司的电脑被盗多台,警察问问就回去了,监控录像明摆的清清楚楚,他们都懒得去找人。。。

而且这么大的入室盗窃,明摆是多次站点把风的,警察根本不当回事,反正几年了,这事一直没回音。。
从职业道德上讲 警察应当帮助查一下
警力严重不足 现在好多都是能不管的尽量不管了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22
这连治安案件都不算,没有必要做笔录。而且公安机关做笔录,那就是一个行政调查取证行为,你案子都不算, ...
只能说那个童鞋不够聪明,可以把这个事情说成盗窃,然后让JC出面调查,取得监控视频和对方身份证号(如果视频证明确实是那个人的话),告他非法侵占

kkyyhg 发表于 2012-2-27 16:03
只能说那个童鞋不够聪明,可以把这个事情说成盗窃,然后让JC出面调查,取得监控视频和对方身份证号(如果 ...


呵呵,这叫善意的谎言。
kkyyhg 发表于 2012-2-27 16:03
只能说那个童鞋不够聪明,可以把这个事情说成盗窃,然后让JC出面调查,取得监控视频和对方身份证号(如果 ...


呵呵,这叫善意的谎言。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7 09:53
如果从法律程序上来讲,警察向网吧老板要对方身份证号码这种行为就是一个调取证据的行为,这个行为是警 ...
按你的意思是应该这样才是正确的? 好奇,咱们从纯法律程序角度讨论一下这个事的做法吧。

失主自行向网吧老板索要对方信息---网吧老板拒绝---失主起诉---法院指定公安机关调查---警察向老板所要对方信息---警察负责联系对方索要手机?

那么如果等法院指定警察去调查的时候,因为已经过了第一时间,网吧老板以时期太久,监控录象丢失为理由不提供监控怎么办?

还是说应该是这样,失主报警--警察出面调监控录象---失主自行向网吧老板索要对方信息---网吧老板拒绝---失主起诉---法院指定公安机关调查---警察向老板所要对方信息---警察负责联系对方索要手机?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法院向警察下达指令前,由谁来保护当时的监控录象? 第一时间到现场的警察有这个义务吗? 如果是网吧老板有这个义务保存,那如果录象丢失,网吧老板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吗?毕竟这是唯一的证据。
saga90117 发表于 2012-2-27 01:56
呀,北极疯你还在啊~~
杀鸡你还木死啊,EVE还在玩啊
我觉得,应该立法让警察介入
隔壁办公室的阿姨遛狗把狗丢了警察叔叔都管……

是她自己先问附近小区的大妈,要到了嫌疑人电话问之不给,去的派出所。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09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 ...
话说,从别人"租用的计算机桌上"拿走手机,这个当然是盗窃.
kkyyhg 发表于 2012-2-27 16:03
只能说那个童鞋不够聪明,可以把这个事情说成盗窃,然后让JC出面调查,取得监控视频和对方身份证号(如果 ...
我认为,这明明白白就是盗窃.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2-28 12:12
话说,从别人"租用的计算机桌上"拿走手机,这个当然是盗窃.
楼主说了,是失主换了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位子的桌子上了,如果没有换位子,失主只是离开上卫生间或短暂离开,那就是盗窃了。如果你认为楼主所说的情况是盗窃,那警察可以不用辛苦抓贼了,在网吧找到电脑,扔部手机上桌上,然后离得远远的监视,谁拿逮谁,多轻松。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4:33
楼主说了,是失主换了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位子的桌子上了,如果没有换位子,失主只是离开上卫生间或短暂 ...
哦,理解错了"换机器"的意思.



呵呵.
jcss对小偷,不单是抓,而且应该是以劝止罪案发生为先,不该是等候别人犯罪而抓之.
何况,那简直是引人犯罪.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8 14:33
楼主说了,是失主换了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位子的桌子上了,如果没有换位子,失主只是离开上卫生间或短暂 ...
你这叫钓鱼,是明令禁止的行为!虽然还有些部门抗旨不遵吧。另外,麻烦看一下我22楼的问题。请你从纯法律或者说是程序的角度讲讲正确的应该怎么做,也免的以后别人在误会你们警察。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2-28 12:14
我认为,这明明白白就是盗窃.
不算盗窃,因为是公共场所,手机脱离自己的控制范围。。。。我民法比较弱,遗失是这么定义的。。。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09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 ...


看错了,哈哈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09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 ...


看错了,哈哈

北极风 发表于 2012-2-26 22:17
来了总要做个笔录,查看一下监控录像吧
来了先教育失主,说失主不应该把手机放在桌子上


这是很明显的
北极风 发表于 2012-2-26 22:17
来了总要做个笔录,查看一下监控录像吧
来了先教育失主,说失主不应该把手机放在桌子上


这是很明显的
出警的人明显是不太热心,不然帮调个录像不是问题
北极风 发表于 2012-2-27 20:32
杀鸡你还木死啊,EVE还在玩啊
EVE现在只上去换技能了,现在玩WOW、WOT、BF3。
成天喊警力不足,吃喝的时候也挺足的,累死了那些认真办事的警察!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2-26 22:09
失主是换位子,把手机遗忘在原来的桌子上,这只能算是遗失。拿手机的人不是盗窃行为,只能算不当得利,如果 ...
那就是没有办法咯,失主不知道谁拿的,就需要自行侦破;知道谁拿的,还需要自行执法(例如他不知道对方的姓名、住址,可行办法就是限制对方人身自由,或者跟踪)...
这种失主自行侦破和执法的行为又没有法律支持,就只有依靠暴力咯,如果丢失金额较大,很容易变成暴力事件,例如重伤或者死人了,警察同志就有得忙了...感觉这种法律制度思维比较不利于社会治安
kkyyhg 发表于 2012-2-27 16:03
只能说那个童鞋不够聪明,可以把这个事情说成盗窃,然后让JC出面调查,取得监控视频和对方身份证号(如果 ...

好办法~~~不过这样等于鼓励社会不正之风,实诚的人吃亏。
这个案例中,JC筒子给小朋友上了很深的一课,他如果不知道这些N不管的理由,难免误解......
话说,从别人"租用的计算机桌上"拿走手机,这个当然是盗窃.
你说想成租用,关键租期到了,人都去其他地方租了。。。
saga90117 发表于 2012-2-28 21:47
EVE现在只上去换技能了,现在玩WOW、WOT、BF3。
玩WOT加群140752129,我罩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