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讯逼供方法揭秘:多数被醋灌鼻禁地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43:16
在我国古代,刑讯逼供是一种残酷黑暗的法律制度。早在西周时期的《礼记?月令》就有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肆掠”指的就是刑讯,仲春之月要停止“肆掠”,也就是说其它时节是允许刑讯的。秦朝的刑讯制度规定:能根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打而得到案件实情的是上策,而用拷打的方法得到实情的则是下策。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先尽听其言而书之”,让犯人充分陈述,把话说完,再根据疑点发问,经过多次追问而仍然欺诈且拒不服罪的,就要依法“笞掠”。秦律虽然提倡不用刑讯逼供的办法审案,但也承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西汉时期的司法机关在审讯中,把犯人的口供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确立了刑讯制度。按汉律规定:如果判官认为罪证确凿而犯人仍不认罪,就可采用刑讯的方法。后世的唐宋等朝代也大多依汉朝的规定。
《唐律疏议》记载:“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唐朝由于审判经验的积累,刑讯方法也制度化,如规定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限制缺乏约束力,连唐朝皇帝也承认司法机关“肆行惨虐,曾靡人心”。武则天时,为排除异己,巩固自己的统治,启用了一大批酷吏,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在这种威逼下,囚犯“战栗流汗,望风自诬”,许多良善之人被屈打成招,导致了一大批冤假错案的发生。
古代刑讯逼供的制度化,不仅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还与古代的定案方式本身有密切关系。古时候,犯人的口供历来被认为是判决的主要依据,明朝规定“必据犯人之招革,以定其情”。清朝说得就更明白了:“断罪必取输服供词。”但怎样才能得到口供呢?犯人如果自愿招认,那自然好;如果不招认,那就必须使用刑讯了。特别是有些特殊案件,上级严限时日催促结案,刑讯逼供就成为必要的手段了。如今,刑讯逼供被认为是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在我国古代,刑讯逼供是一种残酷黑暗的法律制度。早在西周时期的《礼记?月令》就有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肆掠”指的就是刑讯,仲春之月要停止“肆掠”,也就是说其它时节是允许刑讯的。秦朝的刑讯制度规定:能根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打而得到案件实情的是上策,而用拷打的方法得到实情的则是下策。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先尽听其言而书之”,让犯人充分陈述,把话说完,再根据疑点发问,经过多次追问而仍然欺诈且拒不服罪的,就要依法“笞掠”。秦律虽然提倡不用刑讯逼供的办法审案,但也承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西汉时期的司法机关在审讯中,把犯人的口供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确立了刑讯制度。按汉律规定:如果判官认为罪证确凿而犯人仍不认罪,就可采用刑讯的方法。后世的唐宋等朝代也大多依汉朝的规定。
《唐律疏议》记载:“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唐朝由于审判经验的积累,刑讯方法也制度化,如规定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限制缺乏约束力,连唐朝皇帝也承认司法机关“肆行惨虐,曾靡人心”。武则天时,为排除异己,巩固自己的统治,启用了一大批酷吏,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在这种威逼下,囚犯“战栗流汗,望风自诬”,许多良善之人被屈打成招,导致了一大批冤假错案的发生。
古代刑讯逼供的制度化,不仅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还与古代的定案方式本身有密切关系。古时候,犯人的口供历来被认为是判决的主要依据,明朝规定“必据犯人之招革,以定其情”。清朝说得就更明白了:“断罪必取输服供词。”但怎样才能得到口供呢?犯人如果自愿招认,那自然好;如果不招认,那就必须使用刑讯了。特别是有些特殊案件,上级严限时日催促结案,刑讯逼供就成为必要的手段了。如今,刑讯逼供被认为是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
西汉时期的司法机关在审讯中,把犯人的口供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确立了刑讯制度。按汉律规定:如果判官认为罪证确凿而犯人仍不认罪,就可采用刑讯的方法。后世的唐宋等朝代也大多依汉朝的规定。
《唐律疏议》记载:“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唐朝由于审判经验的积累,刑讯方法也制度化,如规定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限制缺乏约束力,连唐朝皇帝也承认司法机关“肆行惨虐,曾靡人心”。武则天时,为排除异己,巩固自己的统治,启用了一大批酷吏,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在这种威逼下,囚犯“战栗流汗,望风自诬”,许多良善之人被屈打成招,导致了一大批冤假错案的发生。
古代刑讯逼供的制度化,不仅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还与古代的定案方式本身有密切关系。古时候,犯人的口供历来被认为是判决的主要依据,明朝规定“必据犯人之招革,以定其情”。清朝说得就更明白了:“断罪必取输服供词。”但怎样才能得到口供呢?犯人如果自愿招认,那自然好;如果不招认,那就必须使用刑讯了。特别是有些特殊案件,上级严限时日催促结案,刑讯逼供就成为必要的手段了。如今,刑讯逼供被认为是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在我国古代,刑讯逼供是一种残酷黑暗的法律制度。早在西周时期的《礼记?月令》就有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肆掠”指的就是刑讯,仲春之月要停止“肆掠”,也就是说其它时节是允许刑讯的。秦朝的刑讯制度规定:能根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打而得到案件实情的是上策,而用拷打的方法得到实情的则是下策。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先尽听其言而书之”,让犯人充分陈述,把话说完,再根据疑点发问,经过多次追问而仍然欺诈且拒不服罪的,就要依法“笞掠”。秦律虽然提倡不用刑讯逼供的办法审案,但也承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西汉时期的司法机关在审讯中,把犯人的口供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确立了刑讯制度。按汉律规定:如果判官认为罪证确凿而犯人仍不认罪,就可采用刑讯的方法。后世的唐宋等朝代也大多依汉朝的规定。
《唐律疏议》记载:“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唐朝由于审判经验的积累,刑讯方法也制度化,如规定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限制缺乏约束力,连唐朝皇帝也承认司法机关“肆行惨虐,曾靡人心”。武则天时,为排除异己,巩固自己的统治,启用了一大批酷吏,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在这种威逼下,囚犯“战栗流汗,望风自诬”,许多良善之人被屈打成招,导致了一大批冤假错案的发生。
古代刑讯逼供的制度化,不仅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还与古代的定案方式本身有密切关系。古时候,犯人的口供历来被认为是判决的主要依据,明朝规定“必据犯人之招革,以定其情”。清朝说得就更明白了:“断罪必取输服供词。”但怎样才能得到口供呢?犯人如果自愿招认,那自然好;如果不招认,那就必须使用刑讯了。特别是有些特殊案件,上级严限时日催促结案,刑讯逼供就成为必要的手段了。如今,刑讯逼供被认为是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
在古代没有先进 的技侦手段,只有依靠嫌疑人的口供来定罪,官方为了定案,那么刑讯逼供就有了存在的必要了
以古代那些行政人员的水平想靠证据破案定案,怕是结不了案的。
现在逼供的方法更多了
用醋?不是辣椒水啊?
有部电影,青帮老大用老陈醋一熏(生化武器)啊,被拷问的手下就招了。
老陈醋有什么用
古人的刑讯逼供招式很多,醋灌鼻子恐怕只是热身,对身体的摧残,我天朝还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凭记忆想到的:
1. 打板子
2. 拶指
3. 夹棍
4. 脑箍
5. 重枷
6. 剥皮拷
7. 火烫
懒得查资料了,以上的刑罚都算是司空见惯的。详细的,有心人耐着恶心补充一下。
1. 打板子
2. 拶指
3. 夹棍
4. 脑箍
5. 重枷
6. 剥皮拷
7. 火烫
懒得查资料了,以上的刑罚都算是司空见惯的。详细的,有心人耐着恶心补充一下。
colombia 发表于 2011-12-25 13:19
用醋?不是辣椒水啊?
秦朝有辣椒吗?
用醋?不是辣椒水啊?
秦朝有辣椒吗?
民心似铁,官法如炉
话说估计很多人不知道现代人热衷的“锻炼”,在文言文中其实就是百般刑求的意思
话说估计很多人不知道现代人热衷的“锻炼”,在文言文中其实就是百般刑求的意思
请君入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