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不能将二线的武装力量完全整合到一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21:27
二线力量十分庞大的,其中警察数量就多种多样了,之前一个联防队员的事情最终促使把社会政治力量归纳成辅警了,那么能继续整合吗?把民警、交警、经警等较次的武装力量也整合到辅警队伍里,全制式化,以提高整体队伍水平,也简化了多重部门的管理不同等问题。然后又将力量更强大的特警、武警、消防、渔政、医疗(军事医院)等也整合到一起,成为专业化、庞大的拥有海陆空装备水平的攻防型特勤部队,就像美国的国民警卫队,战时能配合一线部队战斗,和平时候能支援辅警的执法和保护人民安全。可能这想法太扯谈了,请各位轻喷二线力量十分庞大的,其中警察数量就多种多样了,之前一个联防队员的事情最终促使把社会政治力量归纳成辅警了,那么能继续整合吗?把民警、交警、经警等较次的武装力量也整合到辅警队伍里,全制式化,以提高整体队伍水平,也简化了多重部门的管理不同等问题。然后又将力量更强大的特警、武警、消防、渔政、医疗(军事医院)等也整合到一起,成为专业化、庞大的拥有海陆空装备水平的攻防型特勤部队,就像美国的国民警卫队,战时能配合一线部队战斗,和平时候能支援辅警的执法和保护人民安全。可能这想法太扯谈了,请各位轻喷
楼主,你觉得,整合费谁出?


交警可不是二线,有编制的。公安局下设交警大队,和刑警经侦治安等部门是平行的机构,某些地方交警巡警本身就是一体的。特警也是如此,某些地方巡警特警是一体的。

辅警是为公安机关工作的编外雇佣人员,经警是对企业内部保安保卫部门的俗称。辅警和经警都没有执法权,从这点出发就能看出其与警察的根本区别。 民警是对公安人员的俗称,不是和交警并列的称谓,经警辅警交警三者根本不是一会事,虽然都挂着警字,举个例子,交警队可以聘用辅警干活,但交警不是辅警。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属于武警序列,但都归公安部门管辖,有执法权,因其专业性和特殊性保持现役编制。

军队的医院在战争中是要和军队一起运动的,不适和与地方的警察整合。

有想法是好的,但还是要先搞清各部门的职能,拳头打人比指头戳人疼,但并不能因此就时刻把手指头都粘在一块不是?

武警内卫部队是执行国内保卫任务的部队,不是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职能不同,没必要硬捏在一起,武警内卫要说的话和美帝国民警卫队有类似的地方,但不象国民警卫队那样又是战斗机又是隐轰的,而美帝也不是国民警卫队包打天下取代保安警察军医消防队等等部门,美帝执法机关更多,划分的更细。

交警可不是二线,有编制的。公安局下设交警大队,和刑警经侦治安等部门是平行的机构,某些地方交警巡警本身就是一体的。特警也是如此,某些地方巡警特警是一体的。

辅警是为公安机关工作的编外雇佣人员,经警是对企业内部保安保卫部门的俗称。辅警和经警都没有执法权,从这点出发就能看出其与警察的根本区别。 民警是对公安人员的俗称,不是和交警并列的称谓,经警辅警交警三者根本不是一会事,虽然都挂着警字,举个例子,交警队可以聘用辅警干活,但交警不是辅警。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属于武警序列,但都归公安部门管辖,有执法权,因其专业性和特殊性保持现役编制。

军队的医院在战争中是要和军队一起运动的,不适和与地方的警察整合。

有想法是好的,但还是要先搞清各部门的职能,拳头打人比指头戳人疼,但并不能因此就时刻把手指头都粘在一块不是?

武警内卫部队是执行国内保卫任务的部队,不是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职能不同,没必要硬捏在一起,武警内卫要说的话和美帝国民警卫队有类似的地方,但不象国民警卫队那样又是战斗机又是隐轰的,而美帝也不是国民警卫队包打天下取代保安警察军医消防队等等部门,美帝执法机关更多,划分的更细。
各部门的头头可不这样想呀。
还是把全人类的力量整合到一起,开发太空吧
wbhgsnwss 发表于 2011-12-16 19:23
交警可不是二线,有编制的。公安局下设交警大队,和刑警经侦治安等部门是平行的机构,某些地方交警巡警本身 ...
谢谢你详细的讲解,我还是太嫩了呢,因为我想到了香港的方式,以外一警多用的方法会比较好
那么多正职工,以后出了事,咋办
1.整合不可能.
2.辅警无执法权
哈哈 我之前也发表过和楼主类似的想法呢

上班族 干嘛要执法权  我觉得现在警力最缺的就是巡逻吧

巡逻要什么执法权

难道 盗窃抢劫 当街砍人  群众就不能抓他们了? 这些根本不需要执法权吧?
2567426755 发表于 2011-12-17 08:43
哈哈 我之前也发表过和楼主类似的想法呢

上班族 干嘛要执法权  我觉得现在警力最缺的就是巡逻吧
无执法权执法就是亵渎法律

相关法律里明文规定,在执法行动【含行政执法】中,应当坚持程序公开原则,执法人员要空开身份【出示证件】。将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机关、执法类别、执法范围等信息,接受被执法人.社会监督.

那个联防队员强奸折射的就是“伪执法权”在一些地区的泛滥.是中国法律的历史怪相产物.人民群众之所以愿意将一部分自由和权利让渡给警察权,是因为警察能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但是警察权的大小,却是与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成反比的,也就是说警察权越小,国家的法治程度越高,反之同样成立。这是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关系决定的。警察权扩张,公民权就会受到限制;而公民权得到保障,就会对警察权形成制约;如果警察权被滥用,只会导致公民权的缺失。

目前我们的权力已有刑事侦查权,可行使各类刑事强制手段;治安行政权,从治安拘留到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户籍管理到交通处罚等,多种刑事与行政权力集于一身。执法权一下放到一些没有执法资格的人手里.势必乱套.

查了一下.公安部在04年左右就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并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所以说-社会秩序良好的国家,警察权无一例外会受到严格约束,当然更不可能会被“没有执法资格的伪执法者”滥用。


2567426755 发表于 2011-12-17 08:43
哈哈 我之前也发表过和楼主类似的想法呢

上班族 干嘛要执法权  我觉得现在警力最缺的就是巡逻吧
巡逻咋不要执法权.首先面对犯罪嫌疑人.你要用警械吧.好.那么俺们来looklook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注意.文件是早在1996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1号签发发布的.注意标题.【人民警察使用】这6个字.就说明了一切.只有人民警察才可以使用警械.无执法权的.就无权使用.

还有.抓获犯罪嫌疑人.要搜身吧.好.再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无执法权.你搜身.轻的来说所违规.重的说就是违法啦.
2567426755 发表于 2011-12-17 08:43
哈哈 我之前也发表过和楼主类似的想法呢

上班族 干嘛要执法权  我觉得现在警力最缺的就是巡逻吧
群众抓获犯罪实施人.目的就是让警察.国家法律来对其进行惩处.那个叫协助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和执法权无关哦.
上班族 发表于 2011-12-17 09:03
巡逻咋不要执法权.首先面对犯罪嫌疑人.你要用警械吧.好.那么俺们来looklook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 ...
其实我倒觉得所谓“执法权”要不要两可,正式警察这样有执法权的单位和个体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相反内部限制更多,还不如没有执法权,完全适用法律中“防卫”呢。
有些村里自己组建村民巡防队,十几个人一人一条木棒,一个手电,巡逻起来甚至比警察管用,贼知道被他们抓住比被警察抓到惨得多,真打啊。
当然他们不能有警械具,不能限制他人人身,或者强行检查他人物品,但是对震慑和打击现行犯罪还是有很大好处的。
顺便说一句,据说911之后M国也“引进”了这种市民自卫联防机制。
alex182 发表于 2011-12-17 09:15
其实我倒觉得所谓“执法权”要不要两可,正式警察这样有执法权的单位和个体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相反内部 ...
哈哈.老领导看问题就是比俺们透彻.哈哈哈.体制里的问题现在真的说不清

比如我们这.球赛演出的安保就是---市治安.分局治安.分局特勤.派出所.派出所辅警.赛事举办地保安.有时再拉2卡车武警来.那个乱啊.人那个多啊.
上班族 发表于 2011-12-17 09:06
群众抓获犯罪实施人.目的就是让警察.国家法律来对其进行惩处.那个叫协助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和执法权无关哦 ...
你11楼 和12楼 自己结合下 不要那么教条
鹰王1号 发表于 2011-12-16 21:53
谢谢你详细的讲解,我还是太嫩了呢,因为我想到了香港的方式,以外一警多用的方法会比较好
香港就一"村",村里有个派出所有个联防队就都搞定了.村里弄个消防队或者内卫部队都不值当,但是一个国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