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路遇交通事故停车救人 遭肇事者诬陷称不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34:40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10-26/3414864.shtml
徐小姐28岁,在海宁皮革城上班,收入稳定,有一辆红色小车。

  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高兴了笑,委屈了哭,善待朋友,孝顺家人,有空的时候,她会开着小车,回海宁长安镇的老家。

  10月15日下午5:20左右,徐小姐开车沿海宁水月亭路回家。这条路人多车多,没什么风景,徐小姐常常经过,没留下什么印象。

  但这一天,她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


回家路上,遇见交通事故

  水月亭路单向有4条机动车道,路虽然宽,但轿车、货车、摩托车、电瓶车都往上开,秩序比较混乱。

  10月15日下午5:20左右,徐小姐经过水月亭路和嘉海公路交叉口,行驶在左二车道上。她的右边是一辆厢式货车,挡住了视线。

  货车的另一边,最右侧车道上,56岁的四川人老梁正骑着电瓶车往家赶,来自云南的郭某夫妇驾驶一辆摩托车紧随其后。

  通过一个路口也就几秒钟的事,但瞬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把徐小姐、老梁、郭某夫妇联系在了一起。

  她停车救人,又默默离开

  老梁也许再也无法说出当时的情景——这场交通事故使他脑组织受损,住院至今,他依然神智不清,已花去了3万多元医药费。

  医生说,即使脱离生命危险,将来也可能落下后遗症。

  徐小姐也不知道车祸是怎么发生的,那个下午,她只听见右侧传来“砰”的一声,已经向右变道的她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一辆电瓶车倒在了地上。

  她下意识地刹车、靠边,下车后又走了十几米,她看见一个老人(老梁)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鼻子和嘴巴里流出鲜血。

  徐小姐立即报警,又帮忙维持秩序,直到120急救车赶到,她才放心地继续开车上路。

  反遭诬陷,所幸监控还她清白

  当交警抵达时,事故现场只有郭某夫妇。他们心里明白,自己的摩托车和老梁的电瓶车发生了刮擦,导致后者倒地受伤。

  但面对交警的询问,郭某夫妇却睁眼说起了瞎话。“当时我坐在老公后面,看到电瓶车开得摇摇晃晃,然后一辆红色轿车从旁边擦过,电瓶车就倒了。”郭某老婆把“黑锅”扣在了徐小姐头上。

  之后几天,郭某夫妇多次面对交警询问,始终坚持这套说辞。

  幸亏有监控,交警最后找到一段视频:5点19分58秒,摩托车和电瓶车相刮擦,老梁倒地;5点20分07秒,徐小姐停车靠边,下车查看情况……

  肇事者道歉,女孩受了冤枉却说不后悔

  10月24日,交警将郭某夫妇、徐小姐、老梁家属一起叫到了交警大队,现场播放了监控录像。

  交警告诉记者,接下来将对这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郭某夫妇需承担应负的责任。

  当天赶来的海宁电视台记者问郭某,为什么要诬陷好人?郭某回答:“谁让她停车,不停车不就没事了吗?”女记者气得当场发飙:“你这个人有没有良心?!”

  在民警提议下,郭某向徐小姐道歉。

  这时,徐小姐忍不住哭了,“被冤枉了,心里真的不好受,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去帮忙……救死扶伤是做人最基本的责任和良心。”

  一旁的民警听到这里很感慨,他对记者说,这个80后女孩值得大家尊敬。(通讯员 沈静 张怡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10-26/3414864.shtml
徐小姐28岁,在海宁皮革城上班,收入稳定,有一辆红色小车。

  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高兴了笑,委屈了哭,善待朋友,孝顺家人,有空的时候,她会开着小车,回海宁长安镇的老家。

  10月15日下午5:20左右,徐小姐开车沿海宁水月亭路回家。这条路人多车多,没什么风景,徐小姐常常经过,没留下什么印象。

  但这一天,她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


回家路上,遇见交通事故

  水月亭路单向有4条机动车道,路虽然宽,但轿车、货车、摩托车、电瓶车都往上开,秩序比较混乱。

  10月15日下午5:20左右,徐小姐经过水月亭路和嘉海公路交叉口,行驶在左二车道上。她的右边是一辆厢式货车,挡住了视线。

  货车的另一边,最右侧车道上,56岁的四川人老梁正骑着电瓶车往家赶,来自云南的郭某夫妇驾驶一辆摩托车紧随其后。

  通过一个路口也就几秒钟的事,但瞬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把徐小姐、老梁、郭某夫妇联系在了一起。

  她停车救人,又默默离开

  老梁也许再也无法说出当时的情景——这场交通事故使他脑组织受损,住院至今,他依然神智不清,已花去了3万多元医药费。

  医生说,即使脱离生命危险,将来也可能落下后遗症。

  徐小姐也不知道车祸是怎么发生的,那个下午,她只听见右侧传来“砰”的一声,已经向右变道的她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一辆电瓶车倒在了地上。

  她下意识地刹车、靠边,下车后又走了十几米,她看见一个老人(老梁)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鼻子和嘴巴里流出鲜血。

  徐小姐立即报警,又帮忙维持秩序,直到120急救车赶到,她才放心地继续开车上路。

  反遭诬陷,所幸监控还她清白

  当交警抵达时,事故现场只有郭某夫妇。他们心里明白,自己的摩托车和老梁的电瓶车发生了刮擦,导致后者倒地受伤。

  但面对交警的询问,郭某夫妇却睁眼说起了瞎话。“当时我坐在老公后面,看到电瓶车开得摇摇晃晃,然后一辆红色轿车从旁边擦过,电瓶车就倒了。”郭某老婆把“黑锅”扣在了徐小姐头上。

  之后几天,郭某夫妇多次面对交警询问,始终坚持这套说辞。

  幸亏有监控,交警最后找到一段视频:5点19分58秒,摩托车和电瓶车相刮擦,老梁倒地;5点20分07秒,徐小姐停车靠边,下车查看情况……

  肇事者道歉,女孩受了冤枉却说不后悔

  10月24日,交警将郭某夫妇、徐小姐、老梁家属一起叫到了交警大队,现场播放了监控录像。

  交警告诉记者,接下来将对这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郭某夫妇需承担应负的责任。

  当天赶来的海宁电视台记者问郭某,为什么要诬陷好人?郭某回答:“谁让她停车,不停车不就没事了吗?”女记者气得当场发飙:“你这个人有没有良心?!”

  在民警提议下,郭某向徐小姐道歉。

  这时,徐小姐忍不住哭了,“被冤枉了,心里真的不好受,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去帮忙……救死扶伤是做人最基本的责任和良心。”

  一旁的民警听到这里很感慨,他对记者说,这个80后女孩值得大家尊敬。(通讯员 沈静 张怡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如果没有监控,可能要家破了!
有监控,才使好人不被蒙冤
中山到处是监控,被照了六七张了...
诬陷不承担后果 这个社会就好不了
wxever 发表于 2011-10-26 15:33
有监控,才使好人不被蒙冤
没监控就死定了。
一 肇事者当证人
二 伤者告开汽车的,比告开摩托车的,更能拿到钱,更可以多拿钱。
很奇怪,被诬陷的人为什么不提起反诉呢?是不是有另外一股力量在作怪?
zhepro 发表于 2011-10-26 16:03
诬陷不承担后果 这个社会就好不了
一语中的


如果没有监控录像,这位女子现在还后不后悔?{:soso_e129:},当然也许这女的特有钱,无所谓

在诬告反坐加附带惩罚能坚决实施之前,这种不后悔的事情...。

如果没有监控录像,这位女子现在还后不后悔?{:soso_e129:},当然也许这女的特有钱,无所谓

在诬告反坐加附带惩罚能坚决实施之前,这种不后悔的事情...。
f22 发表于 2011-10-26 15:55
中山到处是监控,被照了六七张了...
注意安全啊
顶  好姑娘!

mpmpmp 发表于 2011-10-26 16:22
注意安全啊


兄弟,双向八车道的路上,皇冠的油门点一下就是过八十啊,可限的是六十:')
老右买了个中山通,每天搭公交,才一元...尼玛的...
mpmpmp 发表于 2011-10-26 16:22
注意安全啊


兄弟,双向八车道的路上,皇冠的油门点一下就是过八十啊,可限的是六十:')
老右买了个中山通,每天搭公交,才一元...尼玛的...
没有摄像头的话我会朝伤者身上踹一脚跑掉
道个歉就行了???没有惩罚,作案成本太低了
zhepro 发表于 2011-10-26 16:03
诬陷不承担后果 这个社会就好不了
说到点上了

随便诬陷别人    败露了道个歉就完事?
郭某回答:“谁让她停车,不停车不就没事了吗
很愤怒,必须严惩
谣言 发表于 2011-10-26 16:04
没监控就死定了。
一 肇事者当证人
二 伤者告开汽车的,比告开摩托车的,更能拿到钱,更可以多拿钱。
梁也许再也无法说出当时的情景——这场交通事故使他脑组织受损,住院至今,他依然神智不清{:3_77:}
开车骑车千万别停车看热闹,走路就不怕了,电话随便打。
这不单单是诬陷还牵涉到作伪证吧,就这么道个歉算完了?有时候真不知道法律到底是干什么的
以后一定要装上行车记录仪,前后左右都装上,看谁敢讹我
必须重判郭某夫妇。
郭某是哪个,应当人肉出来。
真希望尽快出现一个告这些诬陷的案子,判一个做标杆
没有摄像头的话我会朝伤者身上踹一脚跑掉
没看帖就回复也是灌水……
根本不是伤者诬陷啊
谣言 发表于 2011-10-26 15:32
如果没有监控,可能要家破了!
擦碰有痕迹的阿。
楼上各位 诬告什么是不是和诽谤一样属于自诉??
郭某就是人渣流氓。压死活该。太没有人性了。
这事情我在昨天晚上浙江电视台的”小强“节目中看到,那个郭某看其穿戴应该是建筑或装修工人,最为可气的是在民警调出监控给他看的时候,其人也没有表现出一丝惭愧的意思,反而质问交警为什么早不把监控调出来,在整个节目中没有看到他对诬告的行为有任何羞愧的表现。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确实太落后。也提醒自己,以后开车看到别人倒地了,还是开走吧,否则真伤不起,没监控的话,这个小姑娘肯定要悲剧了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10-27 07:33
没看帖就回复也是灌水……
根本不是伤者诬陷啊
晕,我真“灌水”了,宽恕我吧。。。
诬陷为什么不处理?还不是警察和当事人把他们惯的!直接以诬陷罪立案看谁还敢随便冤枉人!
在国外这种事会如何处理?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呀
风月傲雪 发表于 2011-10-26 16:47
郭某回答:“谁让她停车,不停车不就没事了吗?
这就是畜生的典型性状


 肇事者道歉,女孩受了冤枉却说不后悔

如果肆意诽谤诬陷被拆穿,唯一的代价是道歉的话
那非坏人(我也不说是好人)必定用更加冷漠来保护自己
坏人会动脑筋想出更迷惑人的说辞来保证诬赖能成功

 肇事者道歉,女孩受了冤枉却说不后悔

如果肆意诽谤诬陷被拆穿,唯一的代价是道歉的话
那非坏人(我也不说是好人)必定用更加冷漠来保护自己
坏人会动脑筋想出更迷惑人的说辞来保证诬赖能成功
有关被诬陷仅道个歉就可以的问题,让我想起了家里人常说的34年前的那一大段日子,在那个时候,貌似热衷于帮别人剃头,捆绑,全身按摩和用鞋子帮别人拍灰的人,以及那些让别人只想早日见到马克思的人,后来一下子都没事了一样。当年干这些事的人都应该TJJTDS。
lovehere 发表于 2011-10-27 11:10
这事情我在昨天晚上浙江电视台的”小强“节目中看到,那个郭某看其穿戴应该是建筑或装修工人,最为可气的是 ...
杭州一套新闻60分也有
这郭某应该承担诽谤、诬陷、伪证的法律责任啊。
又是道歉。。唉。。。
妹子是不愧,但其他人呢?不能从法律上惩罚这些污陷者,“后悔”的人只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