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传女子遭轮奸致死被拘续:3人或被控诬陷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38:4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黄珊涂明

  【核心提示】

  闽清县一名叫严晓玲的女子的死亡,在事隔一年多以后,其死亡“奇事”被人制成帖子,在网上迅速传播。之后,福州警方刑拘8名在网上发布帖子和视频的网民,这8人中,有3名网民仍在看守所,他们都可能被指控为诬告陷害罪,其余5人取保候审。这一网络事件再次引发关注。

  网民发布的帖子讲述了当地一个惨绝人寰的故事:严晓玲在遭到闽清县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胁迫下,被8人轮奸后惨死。死时阴道撕裂、面目狰狞。当死者家属四处奔走要讨公道时,却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重重阻挠与威胁。原来,带头轮奸的人是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此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人员相互勾结,合股开了一家KTV……这篇帖子通过网上论坛在民众中迅速传播,网上一时群情激愤。警方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予以澄清,却未能平息。这些网民在这一事件中扮演何种角色,为何许多网民不相信警方公开的信息,而此事的真相究竟如何?近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轮奸致死”帖引爆网民关注

  闽清的一个案件,网上的传闻和公安局的澄清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版本,两个阶段的网上舆论,挑战警方的执法公信力……闽清严晓玲的死,在许多人看来,是一宗奇案。“奇”在网上民间与现实官方对此截然不同的说法,让人感到扑朔迷离。

  今年6月,以“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为题的帖子在各大网站的论坛、QQ群出现,迅速成为网上的热门话题。帖子讲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中,有四点突出的内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25岁闽清女子严晓玲被8人轮奸后死亡,死状凄惨恐怖;许多网站配发了严晓玲死后尸体开始干缩的照片;二、带头强奸的人叫聂志雄,是严晓玲的男友,也是当地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死者及其家庭无法反抗;三、当地公检法机关成员与施暴者合开了一家叫丽歌的KTV。这家贩卖K粉、胁迫卖淫的KTV,成了他们敛财的工具,更成为他们玩弄女性的乐园,丽歌KTV开张后,县城常出现无名女尸;四、由于公安机关的重要人员与凶手存在利益关系,警方对死者家属的控告百般阻挠,导致此案将成为一个巨大冤案。

  帖子中,将严晓玲的死与另一个知名度极高的网络事件“邓玉娇案”进行类比,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网络质疑声浪又起

  今年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与帖文针锋相对的真相澄清,警方表示,严晓玲的死,属于正常死亡,根本就不是刑事案件。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于该案做如下澄清:一、经过法医鉴定,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并没有被强奸;二、否认闽清公安机关和闽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股丽歌KTV,说明聂志雄属于社会闲杂人员,不是涉黑组织头目,无执法权力背景也没参股丽歌KTV;三、此案并非如严的母亲林秀英所说的“诉告无门”,闽清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当时,福建省乃至全国多家媒体都对警方的公开澄清进行了报道。但是,网络的质疑声再起。舆论的重点从对严晓玲遭遇的同情和对警方及涉黑头目的情绪性谩骂,转到对警方公开说法的质疑和否定,从侧面支持帖子。

  网上质疑的焦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既然警方说严是因宫外孕导致输卵管破裂大出血而死,那么严所孕的胚胎有没有,多大,为何不介绍?二、警方的调查只说在严的阴道找不到人的精子,这完全无法排除她死前遭遇性侵犯。那么性暴力能否造成严的输卵管破裂?三、送严晓玲进医院后消失的那个人是谁?此人的情况为何不公布?四、如果严是正常死亡,那么医院的医生为何报警?五、传言涉案的丽歌KTV与闽清县公安局存在利益勾结,那么调查严的死因,当地的公安部门为何不回避?采访中记者发现,网上“严晓玲案”的帖子内容,主要根据严的母亲林秀英的讲述而成。

  林秀英认为,女儿是被轮奸致死。针对其提出“轮奸致死说”,近日记者赴闽清,对严的死因展开调查。

  疑问一 强奸致死还是宫外孕?

  林秀英说,严是被强奸致死,警方说,是宫外孕导致。究竟谁的说法才是真相?余世凤是闽清县公安局法医,他首次对严晓玲尸体进行检验。余介绍说,去年2月11日晚10时许,严晓玲在闽清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严晓玲当时无人照看,医院报了警,他就成了第一位尸检法医。

  2月12日,他对严的尸体进行检验,记录下初步检验结果:发现尸体表面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颅骨和躯体无骨折。

  13日,经严的家属提出申请,余对严的尸体进行解剖,打开颅腔、胸腔、腹腔,前两者均无异常,但死者腹腔内存在大量积血,达2500毫升。由此,他初步判断:死者很可能是体内大出血失血过多而死。

  后来,余世凤在严的尸体中找到了出血口———尸体左侧输卵管发现了一个0.8厘米×1厘米的破口,他由此推断,死者因宫外孕妊娠导致输卵管破裂(即宫外孕大出血致死)。不过,余世凤要证明自己对死因的判断,还缺乏一个重要的东西———胚胎。他说,由于胚胎小,混在大量积血中,加之当地检测设备的局限,他无法证明存在胚胎组织。

  13日中午1点左右,在严晓玲母亲、弟弟等5名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余世凤提取了严的心血、阴道内容物、胃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检测结果,排除了死者死于暴力与中毒的可能,也没有在阴道发现人的精子,严死于输卵管妊娠并破裂。

  余世凤“找不到胚胎组织”的问题,通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检验得到解决,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翁副处长告诉记者,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经过对闽清县送检的严晓玲左侧输卵管破口部分进行了病理切片检验,在破口附近找到了包裹胚胎的绒毛组织,这证实了输卵管内存在过胚胎,严晓玲是因意外妊娠(也就是指宫外孕)导致输卵管破裂大出血死亡。

  翁副处长补充说,送检物中找不到胚胎的核心组织,很可能是大出血时,被冲到了腹腔内,混在血液里,所以法医无法确定胚胎的大小,也无法判断出严怀孕的时间长短。

  不过,严晓玲的母亲不认为女儿怀孕,因为女儿在死前不久来过月经。就此,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陈秀娟告诉记者,输卵管宫外孕,就是意外妊娠,受精卵本来应该到子宫着床,却进入了输卵管,而输卵管壁和子宫壁不一样,非常薄,胚胎不断长大,其外部绒毛组织渐渐浸润到了输卵管壁上,长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撑破输卵管,导致大出血。

  疑问二 死前有没有被暴力袭击?

  严晓玲在死前究竟是什么遭遇?是否在宫外孕这个直接死因之外,还有其他暴力因素?记者再次面对这些网上流传的质疑……记者了解到,警方把最后的尸检结论告诉了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然而,林秀英提出几个疑问,这些疑问也是后来网络上质疑警方结论的要点。疑问一:林秀英说,她看到严晓玲的手腕上有两道黑色的抓痕。疑问二:她清楚地看到严晓玲的阴道口张开,不闭合,且死状恐怖。如果是正常死亡,尸体怎会这样?疑问三:如果严晓玲是正常死亡,为什么医院当时要报警?疑问四:严晓玲为何当天送去医院时,没有穿内衣?针对上述疑问,记者作了进一步调查。

  刘永文是闽清县急诊科医生,严晓玲死亡当晚负责对严进行抢救。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没有看到严晓玲的颈部、手、脚有损伤的痕迹,他记得严被送进来时穿着睡衣,其它部位是否有损伤,他不清楚。记者看到摄于严晓玲死亡次日的尸检照片,照片上未发现其脖子、手腕和身体有抓痕或其他伤痕。

  那么,“阴道口张开”的说法是怎样来的呢?记者请林秀英回忆查看女儿阴道口的情景。

  林秀英回忆说:去年2月13日下午3点左右,她在医院太平间外的一块台子(检尸台)上看到严晓玲全裸的尸身。尸体放在约70厘米高的检尸台上,她离尸体约半米远,看到严的双腿张开,脚踝间距约三四十厘米,严的阴道口大约有4厘米的缝隙。她说自己没有再靠近分开严的双腿去观察其下身。

  林秀英告诉记者,当时看尸体的时候,她戴着眼镜,因为她的视力有问题。她说,自己在10多年前摔了一跤,伤到了视觉神经,导致左眼已完全看不清东西,只有右眼能用。后来,右眼也看不清东西,在医院配了一副眼睛,才能勉强看清东西。

  她戴着眼镜,站在离记者半米的距离看记者的长相,说:“你的轮廓,我可以大概看到,但具体样子看不清。”她再向前一步,说仍看不清记者的脸。林秀英的视力是多少呢?她没有拿到医疗机构出具的视力检验报告,只说“戴着眼镜,只能看清视力表上面两排”。从视力角度上看,林秀英难以看清女儿阴道口的情况,但她坚持,自己记忆中,女儿的尸体就是这样的情境。闽清县公安局的法医觉得林秀英这一说法不符合情理。

  他说,阴道口是会自己收缩的,“只有在死后,机体丧失功能,身体僵硬,才长时间无法闭合”。网上也有人认识到这一点,于是,根据“死后阴道口仍张开”的回忆,有人推断出严晓玲死后被奸尸,这个内容也成为帖子中最耸人听闻的一段。

  闽清医院方面表示,“奸尸”一说实属无稽之谈,因为没有人在医院抢救室里实施奸尸。医生回忆说:根据医院记录,严晓玲是在去年2月11日晚10点05分被送到医院的,医院经半小时抢救无效才宣告其死亡。谁会在医院对严进行奸尸呢?林秀英所说的奸尸和严死亡的时间、地点有些矛盾。

  疑问三 严晓玲死前都发生了什么?

  那么,既然严是正常死亡,医院为何报警?闽清县急诊科医生刘永文这样回忆当时的场景。去年2月11日晚,一个男的把严晓玲背进医院,但就在医生抢救严晓玲时,那个男的竟然离开医院了。送来的病人突然死亡,身边没有任何家属朋友,连死者身份都无法确认,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医院只能打110报警。

  当时发生了什么?经过多方打听,记者最终找到了当晚背严晓玲到医院抢救的男子———林希健,了解到当天发生的情况,他是最后和严晓玲在一起的人。

  40多岁的林希健,无业,居无定所,由朋友聂志雄收留,他说,聂和严晓玲是男女朋友关系,在严出事前,他和另一个朋友老黄就住在严和聂的出租房。2月11日凌晨,严和聂志雄等人从丽歌KTV回来后大约半个小时,严就开始出现腹痛的症状,严说自己是胃疼,后来还吃了药,可疼痛并未好转,聂志雄想把严送医院,但严不肯。林希健说,为了照顾病痛的严晓玲,聂志雄就在严的床边临时放了张床,让老黄和他帮忙轮流照顾。晚上,聂志雄和老黄都出门去了,只剩他一个人在家照顾严晓玲。到了9点多,严开始连喊很难受,林立刻背起面色苍白的严赶往医院。

  但是,身高只有1米5多的林希健背着身高同样1米5的严晓玲很吃力,他先就近到诊所,但诊所没人,他又在路上拦车,也没有车,只好徒步背严到闽清县医院急诊室,林回忆起来,大约走了半个多小时。对自己离开医院的做法,林的解释是:自己靠在工地上打工为生,本来就没什么钱。当晚是聂志雄叮嘱他在家照看严,他也是作为朋友,才把严送进医院。到了医院,身上又没钱,怕耽误事,便赶紧跑到聂喝酒的地方叫他回来处理。聂志雄说:在严晓玲被送医院前,身体情况很糟,上厕所都要他抱着去,而且一直呕吐,把内衣裤都弄脏了,他帮严拿了睡衣裤和胸罩,但没拿干净内裤换,所以严没有穿。

  经过以上调查,记者发现了与帖文完全不同的故事版本,而“惨绝人寰”的严晓玲案,的确如福州警方发布的消息那样,的确与事实相左。但是,这样的故事,如何从猜测变为一则条理清晰的网帖,又怎样激起汹涌民意?

【核心提示】

  这则名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经19万次转载,引来众多愤怒的评论。记者了解到,讲述帖子内容的严晓玲之母林秀英,文化程度比较低,也不懂计算机和互联网操作。她的叙述经三名网民制作后发布到互联网,就变成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故事。

  此后,三名网民参与发帖被刑事拘留的事再次传播到互联网上,引起质疑。经过多方联系,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了其中的两名网民———范燕琼和游精佑。采访开始时,游精佑就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他的谈话不愿涉及法理法条,只是向记者叙述事件如何上网,以及后来的演变过程。

  那么,这些网民究竟做了些什么?他们在“严晓玲案”的传播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记者对此再次进行调查。

  第一步:求助网络写手

  专业写手自称没必要核实事实

  严晓玲母亲的讲述,已弄不清是真实的记忆,还是经多次复述后的传言,她讲述的片断有许多矛盾之处,然而,形成的帖文却有条理有逻辑,她找到谁来操作帖子?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网上引起轰动效应的帖文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该帖子由网民范燕琼主笔,后经境外网站的编辑包装后传回境内,并在各论坛中传播。该帖子的全部资料,来自于严晓玲之母的讲述,经网络写手“理解”后出台。

  记者了解到,严晓玲死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林秀英根据自己“亲耳所听”、“亲眼所见”的事实,多次下访,仅闽清县公安局她就去了十几趟,但得出的结论始终一样,林秀英一直没有得到“轮奸致死”的结论。

  “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林秀英开始下访,并认识了一群下访的朋友。今年5月,林在一个下访朋友的介绍下,主动联系上了“专门帮人告状”的人,此人叫范燕琼,自称民间维权人士。

  林秀英说,她给范燕琼讲述故事,并提供了“闽清公安局刑警队林队长(实际上是现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政法委某书记等人的电话,还有一张严死后几个月在太平间、皮肤和肌肉出现严重萎缩的照片。

  范燕琼向记者回忆她与林秀英会面到成稿的过程:今年5月,她接到了林秀英的电话,对方要求和她当面谈关于女儿严晓玲遭人强奸致死的事情,然而两人的会面一直拖到6月21日,地点在福州。范燕琼记得,林秀英给了她照片、法医鉴定书等一些材料,其余的都是口述。而她根据林秀英讲述的内容,于22日写完稿子并打印出来,交给林看,确定无误后,把帖子和照片发到了境外某网站编辑的邮箱里,由境外编辑发出帖子。

  6月23日,网上就出现了由范燕琼撰写的题为“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的帖子,并被迅速转贴到国内多家知名网站的论坛上,范的署名是“严寒”。

  从和林秀英会面到发帖,相隔不过几十个小时,范燕琼表示,她没有对事实进行必要的核实。她说,林秀英在叙述女儿惨死的过程时,痛哭流涕,非常动情,这让她足以相信林讲述的事情是真的。范燕琼称,自己“很感性”,所以对林秀英的讲述深信不疑。

  但另一方面,范燕琼自称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还“为知名企业做商业谈判”。被逮捕后,范也曾发表声明,表示在未对事实经过必要核实的情况下就发帖,是“不妥当的”。

  帖子上网后,福州公安第二天即在省内各媒体上公布一年来的调查结果,然而,帖子的影响力仍在扩大,不信任的情绪仍十分浓烈,这其中,网上推理性的回帖,以其冷静的分析,使之成为“意见领袖”,真相反而被情绪化地排斥在外……

  第二步:壮大声势

  一天之内帖子变出三个版本

  据公安机关调查,在第一个帖子发出的短短一天内,帖子先后出现了3个版本,在网上流传广泛,先后被转贴共19万次,还不计算跟贴数量。福州公安部门迅速回应,公布事实真相。然而这个回应在互联网上遭遇强烈反弹。比如在帖中说:“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警方申明,不存在所谓的“地下室”,丽歌KTV严死前短短两个多月的开业期间,没有命案,但网上响应不盛。

  网民对警方的不相信,很大程度来源于网络上的一个质疑:为什么闽清公安“有嫌疑”却没有回避?网民们进一步联想到“躲猫猫”、“俯卧撑”等耳熟能详的网络事件,加深了不信任的印象。

  就此,记者询问了帖子中涉及的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林副局长告诉记者:严晓玲的母亲一直认为女儿是被强奸致死的,并到当地信访部门下访,因此,在严晓玲死后第三天(2008年2月13日),闽清公安局就在其家属提出尸检申请后,对严晓玲的尸体作了解剖检验,之后又有福州市、福建省两级司法鉴定中心给出最后的病理检验结果,结论一致,均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但严母林秀英对此结果仍然不满,多次下访,闽清县公安局又组织民警对严生前接触过的所有人进行了摸排调查,已排除了轮奸的可能性。

  从事发后到今年6月23日,闽清县公安局多次接待了林秀英的下访。闽清公安局林副局长和经办民警魏警官都是以接待下访、调查事件的身份接触林秀英,并介入事件调查过程的,但直到一年多后“严晓玲惨遭轮奸”的帖子在网上出现时,他们才被指为参股丽歌KTV,或被指拒绝记录严身体有伤痕(注:事后调查,并无执法人员参股该KTV,且法医尸检严体表并无伤痕)。

  因此,不存在该回避而不回避的说法。

  而到了网帖中明确说明“闽清公安与聂志雄合股办KTV”时,已是一年多后的事了,一年多来反复调查结论如一。不过,许多网民还是把先前的闽清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理解为“消灭证据”。

  第三步:视频上网

  拍客教导严母要说得生动些

  在公安局发布澄清消息后,他认为严晓玲的母亲应该拥有与政府部门同等的消息发布机会,于是他制作了林秀英讲述的视频,视频经过剪辑后发布到网上,形成一个观点截然相反的“新闻发布会”……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集省内外多家媒体新闻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严晓玲的死因作出了澄清,第二天,全城媒体几乎全文刊载。

  但流言似乎没有止于此,反而引来了网友的“理性”质疑。

  游精佑就是其中一个。他40多岁,工程师,负责一个重点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他说,他先前就看到有关严晓玲的帖文,但觉得帖子存在夸张和不妥的地方,也听说了警方发布了权威消息,不过,他“还是想对帖子有些不妥的地方做一个补充”。

  游精佑认为,要有力质疑公安局发布的消息,就要发出客观的声音。于是,他找几个朋友,主动联系了林秀英,把她带回家中,拍下了一段视频。警方在调查参与视频拍摄的人员时获悉,与游精佑一起拍摄的吴华英常常打断拍摄,停下来“教林秀英,要林秀英说得更生动一点,要感人”。游精佑说,自己找林拍摄的这段录像,内容都是林秀英和她的哥哥在讲述,之后被境外网站采用并出现在网上,但视频前面加入了“轮奸致死”等字幕。

  记者发现,像游精佑这样,找林秀英核实情况的网民还有很多,不过,核实对象仅限于林秀英。而另一方面,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帖文中“控诉”的对象,也就是闽清县某政法委书记、参与查案的公安人员,被网民“人肉搜索”。

  他们的家庭情况、私人信息被公之于众,不断接到陌生人的谩骂电话,生活不堪其扰。

  故事是怎么逻辑化的?

  林秀英的讲述中有许多矛盾及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在帖文中却显得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其模糊到清晰,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林秀英叙述:2008年2月10日下午4点,严晓玲接到了聂志雄的几通电话,林秀英当时听到电话里聂要女儿去丽歌KTV,帮聂的朋友“叫小姐”。林秀英不希望女儿干这种事,但女儿回绝说,“这么做是为了两个弟弟好”。

  记者核实:林秀英对聂志雄没有好感,她说聂“是一个混混,吸食过白粉,不是一个正经人”,她非常讨厌此人,“连门都不想让他进”。从警方和聂志雄的父亲处得到的消息证实,聂的确邀约严晓玲,同时,聂志雄“有家室,但常常在外混女人,还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过”。

  形成帖子:范燕琼把聂志雄理解为“黑社会老大”,让严晓玲违背母亲的意思去与他约会。这与黑帮电影的逻辑一致。

  林秀英叙述:女儿出事后,前来报信的是几个“不三不四”的男人,她还听说,当晚有8个人与严晓玲在一起唱歌。女儿死后几天,她在街上听到传言,女儿被多人轮奸致死。但法医告诉她,女儿死于宫外孕,她不信,因为女儿不久前来过月经。

  记者核实:警方调查的情况是,严晓玲死前去丽歌KTV当晚,在一起唱歌的人的确有8至9人,这些人陆陆续续到来,有的还带着女伴,离开时,与严晓玲同行的是包括聂志雄在内的3名男子。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其“月经”的假象,妇产科专家解释为:胚胎未在子宫着床,宫外孕时也会有少量出血,类似月经的现象。

  形成帖子:与严晓玲一起去KTV的人,可能是轮奸严晓玲致死的凶手;严晓玲明明是被害死的,法医偏偏说是宫外孕,说明警方与聂志雄这个“黑老大”有利益关系,再加上传言,就得出警方与聂合股开KTV,并形成保护伞,为该KTV出售毒品、容留卖淫保驾护航。
http://news.sina.com.cn/s/2009-09-02/015418558635.shtml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黄珊涂明

  【核心提示】

  闽清县一名叫严晓玲的女子的死亡,在事隔一年多以后,其死亡“奇事”被人制成帖子,在网上迅速传播。之后,福州警方刑拘8名在网上发布帖子和视频的网民,这8人中,有3名网民仍在看守所,他们都可能被指控为诬告陷害罪,其余5人取保候审。这一网络事件再次引发关注。

  网民发布的帖子讲述了当地一个惨绝人寰的故事:严晓玲在遭到闽清县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胁迫下,被8人轮奸后惨死。死时阴道撕裂、面目狰狞。当死者家属四处奔走要讨公道时,却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重重阻挠与威胁。原来,带头轮奸的人是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此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人员相互勾结,合股开了一家KTV……这篇帖子通过网上论坛在民众中迅速传播,网上一时群情激愤。警方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予以澄清,却未能平息。这些网民在这一事件中扮演何种角色,为何许多网民不相信警方公开的信息,而此事的真相究竟如何?近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轮奸致死”帖引爆网民关注

  闽清的一个案件,网上的传闻和公安局的澄清是截然相反的两个版本,两个阶段的网上舆论,挑战警方的执法公信力……闽清严晓玲的死,在许多人看来,是一宗奇案。“奇”在网上民间与现实官方对此截然不同的说法,让人感到扑朔迷离。

  今年6月,以“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为题的帖子在各大网站的论坛、QQ群出现,迅速成为网上的热门话题。帖子讲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中,有四点突出的内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25岁闽清女子严晓玲被8人轮奸后死亡,死状凄惨恐怖;许多网站配发了严晓玲死后尸体开始干缩的照片;二、带头强奸的人叫聂志雄,是严晓玲的男友,也是当地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死者及其家庭无法反抗;三、当地公检法机关成员与施暴者合开了一家叫丽歌的KTV。这家贩卖K粉、胁迫卖淫的KTV,成了他们敛财的工具,更成为他们玩弄女性的乐园,丽歌KTV开张后,县城常出现无名女尸;四、由于公安机关的重要人员与凶手存在利益关系,警方对死者家属的控告百般阻挠,导致此案将成为一个巨大冤案。

  帖子中,将严晓玲的死与另一个知名度极高的网络事件“邓玉娇案”进行类比,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网络质疑声浪又起

  今年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与帖文针锋相对的真相澄清,警方表示,严晓玲的死,属于正常死亡,根本就不是刑事案件。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于该案做如下澄清:一、经过法医鉴定,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并没有被强奸;二、否认闽清公安机关和闽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股丽歌KTV,说明聂志雄属于社会闲杂人员,不是涉黑组织头目,无执法权力背景也没参股丽歌KTV;三、此案并非如严的母亲林秀英所说的“诉告无门”,闽清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当时,福建省乃至全国多家媒体都对警方的公开澄清进行了报道。但是,网络的质疑声再起。舆论的重点从对严晓玲遭遇的同情和对警方及涉黑头目的情绪性谩骂,转到对警方公开说法的质疑和否定,从侧面支持帖子。

  网上质疑的焦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既然警方说严是因宫外孕导致输卵管破裂大出血而死,那么严所孕的胚胎有没有,多大,为何不介绍?二、警方的调查只说在严的阴道找不到人的精子,这完全无法排除她死前遭遇性侵犯。那么性暴力能否造成严的输卵管破裂?三、送严晓玲进医院后消失的那个人是谁?此人的情况为何不公布?四、如果严是正常死亡,那么医院的医生为何报警?五、传言涉案的丽歌KTV与闽清县公安局存在利益勾结,那么调查严的死因,当地的公安部门为何不回避?采访中记者发现,网上“严晓玲案”的帖子内容,主要根据严的母亲林秀英的讲述而成。

  林秀英认为,女儿是被轮奸致死。针对其提出“轮奸致死说”,近日记者赴闽清,对严的死因展开调查。

  疑问一 强奸致死还是宫外孕?

  林秀英说,严是被强奸致死,警方说,是宫外孕导致。究竟谁的说法才是真相?余世凤是闽清县公安局法医,他首次对严晓玲尸体进行检验。余介绍说,去年2月11日晚10时许,严晓玲在闽清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严晓玲当时无人照看,医院报了警,他就成了第一位尸检法医。

  2月12日,他对严的尸体进行检验,记录下初步检验结果:发现尸体表面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颅骨和躯体无骨折。

  13日,经严的家属提出申请,余对严的尸体进行解剖,打开颅腔、胸腔、腹腔,前两者均无异常,但死者腹腔内存在大量积血,达2500毫升。由此,他初步判断:死者很可能是体内大出血失血过多而死。

  后来,余世凤在严的尸体中找到了出血口———尸体左侧输卵管发现了一个0.8厘米×1厘米的破口,他由此推断,死者因宫外孕妊娠导致输卵管破裂(即宫外孕大出血致死)。不过,余世凤要证明自己对死因的判断,还缺乏一个重要的东西———胚胎。他说,由于胚胎小,混在大量积血中,加之当地检测设备的局限,他无法证明存在胚胎组织。

  13日中午1点左右,在严晓玲母亲、弟弟等5名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余世凤提取了严的心血、阴道内容物、胃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检测结果,排除了死者死于暴力与中毒的可能,也没有在阴道发现人的精子,严死于输卵管妊娠并破裂。

  余世凤“找不到胚胎组织”的问题,通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检验得到解决,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翁副处长告诉记者,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经过对闽清县送检的严晓玲左侧输卵管破口部分进行了病理切片检验,在破口附近找到了包裹胚胎的绒毛组织,这证实了输卵管内存在过胚胎,严晓玲是因意外妊娠(也就是指宫外孕)导致输卵管破裂大出血死亡。

  翁副处长补充说,送检物中找不到胚胎的核心组织,很可能是大出血时,被冲到了腹腔内,混在血液里,所以法医无法确定胚胎的大小,也无法判断出严怀孕的时间长短。

  不过,严晓玲的母亲不认为女儿怀孕,因为女儿在死前不久来过月经。就此,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陈秀娟告诉记者,输卵管宫外孕,就是意外妊娠,受精卵本来应该到子宫着床,却进入了输卵管,而输卵管壁和子宫壁不一样,非常薄,胚胎不断长大,其外部绒毛组织渐渐浸润到了输卵管壁上,长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撑破输卵管,导致大出血。

  疑问二 死前有没有被暴力袭击?

  严晓玲在死前究竟是什么遭遇?是否在宫外孕这个直接死因之外,还有其他暴力因素?记者再次面对这些网上流传的质疑……记者了解到,警方把最后的尸检结论告诉了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然而,林秀英提出几个疑问,这些疑问也是后来网络上质疑警方结论的要点。疑问一:林秀英说,她看到严晓玲的手腕上有两道黑色的抓痕。疑问二:她清楚地看到严晓玲的阴道口张开,不闭合,且死状恐怖。如果是正常死亡,尸体怎会这样?疑问三:如果严晓玲是正常死亡,为什么医院当时要报警?疑问四:严晓玲为何当天送去医院时,没有穿内衣?针对上述疑问,记者作了进一步调查。

  刘永文是闽清县急诊科医生,严晓玲死亡当晚负责对严进行抢救。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没有看到严晓玲的颈部、手、脚有损伤的痕迹,他记得严被送进来时穿着睡衣,其它部位是否有损伤,他不清楚。记者看到摄于严晓玲死亡次日的尸检照片,照片上未发现其脖子、手腕和身体有抓痕或其他伤痕。

  那么,“阴道口张开”的说法是怎样来的呢?记者请林秀英回忆查看女儿阴道口的情景。

  林秀英回忆说:去年2月13日下午3点左右,她在医院太平间外的一块台子(检尸台)上看到严晓玲全裸的尸身。尸体放在约70厘米高的检尸台上,她离尸体约半米远,看到严的双腿张开,脚踝间距约三四十厘米,严的阴道口大约有4厘米的缝隙。她说自己没有再靠近分开严的双腿去观察其下身。

  林秀英告诉记者,当时看尸体的时候,她戴着眼镜,因为她的视力有问题。她说,自己在10多年前摔了一跤,伤到了视觉神经,导致左眼已完全看不清东西,只有右眼能用。后来,右眼也看不清东西,在医院配了一副眼睛,才能勉强看清东西。

  她戴着眼镜,站在离记者半米的距离看记者的长相,说:“你的轮廓,我可以大概看到,但具体样子看不清。”她再向前一步,说仍看不清记者的脸。林秀英的视力是多少呢?她没有拿到医疗机构出具的视力检验报告,只说“戴着眼镜,只能看清视力表上面两排”。从视力角度上看,林秀英难以看清女儿阴道口的情况,但她坚持,自己记忆中,女儿的尸体就是这样的情境。闽清县公安局的法医觉得林秀英这一说法不符合情理。

  他说,阴道口是会自己收缩的,“只有在死后,机体丧失功能,身体僵硬,才长时间无法闭合”。网上也有人认识到这一点,于是,根据“死后阴道口仍张开”的回忆,有人推断出严晓玲死后被奸尸,这个内容也成为帖子中最耸人听闻的一段。

  闽清医院方面表示,“奸尸”一说实属无稽之谈,因为没有人在医院抢救室里实施奸尸。医生回忆说:根据医院记录,严晓玲是在去年2月11日晚10点05分被送到医院的,医院经半小时抢救无效才宣告其死亡。谁会在医院对严进行奸尸呢?林秀英所说的奸尸和严死亡的时间、地点有些矛盾。

  疑问三 严晓玲死前都发生了什么?

  那么,既然严是正常死亡,医院为何报警?闽清县急诊科医生刘永文这样回忆当时的场景。去年2月11日晚,一个男的把严晓玲背进医院,但就在医生抢救严晓玲时,那个男的竟然离开医院了。送来的病人突然死亡,身边没有任何家属朋友,连死者身份都无法确认,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医院只能打110报警。

  当时发生了什么?经过多方打听,记者最终找到了当晚背严晓玲到医院抢救的男子———林希健,了解到当天发生的情况,他是最后和严晓玲在一起的人。

  40多岁的林希健,无业,居无定所,由朋友聂志雄收留,他说,聂和严晓玲是男女朋友关系,在严出事前,他和另一个朋友老黄就住在严和聂的出租房。2月11日凌晨,严和聂志雄等人从丽歌KTV回来后大约半个小时,严就开始出现腹痛的症状,严说自己是胃疼,后来还吃了药,可疼痛并未好转,聂志雄想把严送医院,但严不肯。林希健说,为了照顾病痛的严晓玲,聂志雄就在严的床边临时放了张床,让老黄和他帮忙轮流照顾。晚上,聂志雄和老黄都出门去了,只剩他一个人在家照顾严晓玲。到了9点多,严开始连喊很难受,林立刻背起面色苍白的严赶往医院。

  但是,身高只有1米5多的林希健背着身高同样1米5的严晓玲很吃力,他先就近到诊所,但诊所没人,他又在路上拦车,也没有车,只好徒步背严到闽清县医院急诊室,林回忆起来,大约走了半个多小时。对自己离开医院的做法,林的解释是:自己靠在工地上打工为生,本来就没什么钱。当晚是聂志雄叮嘱他在家照看严,他也是作为朋友,才把严送进医院。到了医院,身上又没钱,怕耽误事,便赶紧跑到聂喝酒的地方叫他回来处理。聂志雄说:在严晓玲被送医院前,身体情况很糟,上厕所都要他抱着去,而且一直呕吐,把内衣裤都弄脏了,他帮严拿了睡衣裤和胸罩,但没拿干净内裤换,所以严没有穿。

  经过以上调查,记者发现了与帖文完全不同的故事版本,而“惨绝人寰”的严晓玲案,的确如福州警方发布的消息那样,的确与事实相左。但是,这样的故事,如何从猜测变为一则条理清晰的网帖,又怎样激起汹涌民意?

【核心提示】

  这则名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经19万次转载,引来众多愤怒的评论。记者了解到,讲述帖子内容的严晓玲之母林秀英,文化程度比较低,也不懂计算机和互联网操作。她的叙述经三名网民制作后发布到互联网,就变成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故事。

  此后,三名网民参与发帖被刑事拘留的事再次传播到互联网上,引起质疑。经过多方联系,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了其中的两名网民———范燕琼和游精佑。采访开始时,游精佑就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他的谈话不愿涉及法理法条,只是向记者叙述事件如何上网,以及后来的演变过程。

  那么,这些网民究竟做了些什么?他们在“严晓玲案”的传播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记者对此再次进行调查。

  第一步:求助网络写手

  专业写手自称没必要核实事实

  严晓玲母亲的讲述,已弄不清是真实的记忆,还是经多次复述后的传言,她讲述的片断有许多矛盾之处,然而,形成的帖文却有条理有逻辑,她找到谁来操作帖子?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网上引起轰动效应的帖文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该帖子由网民范燕琼主笔,后经境外网站的编辑包装后传回境内,并在各论坛中传播。该帖子的全部资料,来自于严晓玲之母的讲述,经网络写手“理解”后出台。

  记者了解到,严晓玲死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林秀英根据自己“亲耳所听”、“亲眼所见”的事实,多次下访,仅闽清县公安局她就去了十几趟,但得出的结论始终一样,林秀英一直没有得到“轮奸致死”的结论。

  “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林秀英开始下访,并认识了一群下访的朋友。今年5月,林在一个下访朋友的介绍下,主动联系上了“专门帮人告状”的人,此人叫范燕琼,自称民间维权人士。

  林秀英说,她给范燕琼讲述故事,并提供了“闽清公安局刑警队林队长(实际上是现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政法委某书记等人的电话,还有一张严死后几个月在太平间、皮肤和肌肉出现严重萎缩的照片。

  范燕琼向记者回忆她与林秀英会面到成稿的过程:今年5月,她接到了林秀英的电话,对方要求和她当面谈关于女儿严晓玲遭人强奸致死的事情,然而两人的会面一直拖到6月21日,地点在福州。范燕琼记得,林秀英给了她照片、法医鉴定书等一些材料,其余的都是口述。而她根据林秀英讲述的内容,于22日写完稿子并打印出来,交给林看,确定无误后,把帖子和照片发到了境外某网站编辑的邮箱里,由境外编辑发出帖子。

  6月23日,网上就出现了由范燕琼撰写的题为“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的帖子,并被迅速转贴到国内多家知名网站的论坛上,范的署名是“严寒”。

  从和林秀英会面到发帖,相隔不过几十个小时,范燕琼表示,她没有对事实进行必要的核实。她说,林秀英在叙述女儿惨死的过程时,痛哭流涕,非常动情,这让她足以相信林讲述的事情是真的。范燕琼称,自己“很感性”,所以对林秀英的讲述深信不疑。

  但另一方面,范燕琼自称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还“为知名企业做商业谈判”。被逮捕后,范也曾发表声明,表示在未对事实经过必要核实的情况下就发帖,是“不妥当的”。

  帖子上网后,福州公安第二天即在省内各媒体上公布一年来的调查结果,然而,帖子的影响力仍在扩大,不信任的情绪仍十分浓烈,这其中,网上推理性的回帖,以其冷静的分析,使之成为“意见领袖”,真相反而被情绪化地排斥在外……

  第二步:壮大声势

  一天之内帖子变出三个版本

  据公安机关调查,在第一个帖子发出的短短一天内,帖子先后出现了3个版本,在网上流传广泛,先后被转贴共19万次,还不计算跟贴数量。福州公安部门迅速回应,公布事实真相。然而这个回应在互联网上遭遇强烈反弹。比如在帖中说:“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警方申明,不存在所谓的“地下室”,丽歌KTV严死前短短两个多月的开业期间,没有命案,但网上响应不盛。

  网民对警方的不相信,很大程度来源于网络上的一个质疑:为什么闽清公安“有嫌疑”却没有回避?网民们进一步联想到“躲猫猫”、“俯卧撑”等耳熟能详的网络事件,加深了不信任的印象。

  就此,记者询问了帖子中涉及的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林副局长告诉记者:严晓玲的母亲一直认为女儿是被强奸致死的,并到当地信访部门下访,因此,在严晓玲死后第三天(2008年2月13日),闽清公安局就在其家属提出尸检申请后,对严晓玲的尸体作了解剖检验,之后又有福州市、福建省两级司法鉴定中心给出最后的病理检验结果,结论一致,均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但严母林秀英对此结果仍然不满,多次下访,闽清县公安局又组织民警对严生前接触过的所有人进行了摸排调查,已排除了轮奸的可能性。

  从事发后到今年6月23日,闽清县公安局多次接待了林秀英的下访。闽清公安局林副局长和经办民警魏警官都是以接待下访、调查事件的身份接触林秀英,并介入事件调查过程的,但直到一年多后“严晓玲惨遭轮奸”的帖子在网上出现时,他们才被指为参股丽歌KTV,或被指拒绝记录严身体有伤痕(注:事后调查,并无执法人员参股该KTV,且法医尸检严体表并无伤痕)。

  因此,不存在该回避而不回避的说法。

  而到了网帖中明确说明“闽清公安与聂志雄合股办KTV”时,已是一年多后的事了,一年多来反复调查结论如一。不过,许多网民还是把先前的闽清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理解为“消灭证据”。

  第三步:视频上网

  拍客教导严母要说得生动些

  在公安局发布澄清消息后,他认为严晓玲的母亲应该拥有与政府部门同等的消息发布机会,于是他制作了林秀英讲述的视频,视频经过剪辑后发布到网上,形成一个观点截然相反的“新闻发布会”……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集省内外多家媒体新闻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严晓玲的死因作出了澄清,第二天,全城媒体几乎全文刊载。

  但流言似乎没有止于此,反而引来了网友的“理性”质疑。

  游精佑就是其中一个。他40多岁,工程师,负责一个重点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他说,他先前就看到有关严晓玲的帖文,但觉得帖子存在夸张和不妥的地方,也听说了警方发布了权威消息,不过,他“还是想对帖子有些不妥的地方做一个补充”。

  游精佑认为,要有力质疑公安局发布的消息,就要发出客观的声音。于是,他找几个朋友,主动联系了林秀英,把她带回家中,拍下了一段视频。警方在调查参与视频拍摄的人员时获悉,与游精佑一起拍摄的吴华英常常打断拍摄,停下来“教林秀英,要林秀英说得更生动一点,要感人”。游精佑说,自己找林拍摄的这段录像,内容都是林秀英和她的哥哥在讲述,之后被境外网站采用并出现在网上,但视频前面加入了“轮奸致死”等字幕。

  记者发现,像游精佑这样,找林秀英核实情况的网民还有很多,不过,核实对象仅限于林秀英。而另一方面,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帖文中“控诉”的对象,也就是闽清县某政法委书记、参与查案的公安人员,被网民“人肉搜索”。

  他们的家庭情况、私人信息被公之于众,不断接到陌生人的谩骂电话,生活不堪其扰。

  故事是怎么逻辑化的?

  林秀英的讲述中有许多矛盾及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在帖文中却显得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其模糊到清晰,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林秀英叙述:2008年2月10日下午4点,严晓玲接到了聂志雄的几通电话,林秀英当时听到电话里聂要女儿去丽歌KTV,帮聂的朋友“叫小姐”。林秀英不希望女儿干这种事,但女儿回绝说,“这么做是为了两个弟弟好”。

  记者核实:林秀英对聂志雄没有好感,她说聂“是一个混混,吸食过白粉,不是一个正经人”,她非常讨厌此人,“连门都不想让他进”。从警方和聂志雄的父亲处得到的消息证实,聂的确邀约严晓玲,同时,聂志雄“有家室,但常常在外混女人,还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过”。

  形成帖子:范燕琼把聂志雄理解为“黑社会老大”,让严晓玲违背母亲的意思去与他约会。这与黑帮电影的逻辑一致。

  林秀英叙述:女儿出事后,前来报信的是几个“不三不四”的男人,她还听说,当晚有8个人与严晓玲在一起唱歌。女儿死后几天,她在街上听到传言,女儿被多人轮奸致死。但法医告诉她,女儿死于宫外孕,她不信,因为女儿不久前来过月经。

  记者核实:警方调查的情况是,严晓玲死前去丽歌KTV当晚,在一起唱歌的人的确有8至9人,这些人陆陆续续到来,有的还带着女伴,离开时,与严晓玲同行的是包括聂志雄在内的3名男子。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其“月经”的假象,妇产科专家解释为:胚胎未在子宫着床,宫外孕时也会有少量出血,类似月经的现象。

  形成帖子:与严晓玲一起去KTV的人,可能是轮奸严晓玲致死的凶手;严晓玲明明是被害死的,法医偏偏说是宫外孕,说明警方与聂志雄这个“黑老大”有利益关系,再加上传言,就得出警方与聂合股开KTV,并形成保护伞,为该KTV出售毒品、容留卖淫保驾护航。
http://news.sina.com.cn/s/2009-09-02/015418558635.shtml
进来围观下
终于看到事情详细经过了。
各位,请注意一下
邓女案里的夏大律师在本案里也插了一腿。
一个权势大到能买通警方医院一起帮他做假证的黑老大会因为吸毒而坐牢?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09-9-2 12:16

  吸毒本身不是犯罪,除非聚众,否则不会因为单纯吸毒而导致刑事责任。
境外 境外.
全是假的,假的,诬陷,造谣!
我们绝不承认绝不低头!
你们不要以为这样就能诽谤打击正确伟光正的键盘正义党!
跟贵宾一样,我看到了“境外”两个字。
  键盘党的末日
诬陷?诬陷谁了?
gzxys 发表于 2009-9-2 19:17
诬陷公安机关和医院就不算诬陷啊?
网络实名制为期不远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9-2 20:49
诬陷好象是指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
     在这案中,诬陷公安机关或者医院什么了?说她诽谤还靠谱一点
gzxys 发表于 2009-9-2 21:22
形成帖子:与严晓玲一起去KTV的人,可能是轮奸严晓玲致死的凶手;严晓玲明明是被害死的,法医偏偏说是宫外孕,说明警方与聂志雄这个“黑老大”有利益关系,再加上传言,就得出警方与聂合股开KTV,并形成保护伞,为该KTV出售毒品、容留卖淫保驾护航。
gzxys 发表于 2009-9-2 21:22
为什么就肯定不是有意的呢?蓄意捏造公安机关医院和黑社会串通在网上乱喷还要拿什么言论自由来推脱责任.
gzxys 发表于 2009-9-2 21:22

  不对。

  在我国,法人不可以构成诬告陷害罪的主体,但是并不代表法人的成员、代表人员不可以成为主体,在这几个人的帖子中,“三、当地公检法机关成员与施暴者合开了一家叫丽歌的KTV。这家贩卖K粉、胁迫卖淫的KTV,成了他们敛财的工具,更成为他们玩弄女性的乐园,丽歌KTV开张后,县城常出现无名女尸;四、由于公安机关的重要人员与凶手存在利益关系,警方对死者家属的控告百般阻挠,导致此案将成为一个巨大冤案”这几句已经表明,当地公检法一些工作人员的名誉已经收到了侵犯。

  另外,在主观上,本罪要求主观故意,但是并不要求一定希望被害人“进去”,只要客观上是被害人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并干扰正常的司法秩序,本罪就构成既遂。

  所以,本案当中这几个造谣者构成本罪毫无问题。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9-2 20:49

  的确不算诬陷,本罪的法益有两个:一是我国公民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二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本罪侵犯的是当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和当地司法机关的办案秩序,这几个人的行为对司法机关本身不构成诬告陷害。
够不够成诬陷 还是要看有没有点名道姓 还有是否向政法机关提出控告或举报
如果这几个人唆使严母下访 会构成诬陷罪
真的还是假的,这是一个问题?
上网络发贴暴光,也应该算是一种告发吧。
境外...我认为邓案的炒作可能是境外机构操弄网络舆论的试探之举。
重复,编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