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7岁学生被30余保安误打死 数百村民讨说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24:12


http://finance.huanqiu.com/data/2011-10/2063025.html
10月7日,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人满为患。数百村民聚集在街道办周围,还有村民在街道办大门口拿竹竿架设灵堂,五六十个公安民警赶来维持秩序和办案,数十多个涉案保安被民警控制在街道办院里,这与当日凌晨两名学生被打,其中一个被打致死,另一个软组织受伤有关。当晚,遇害的17岁少年在路边吃一碗米线,却被30多名身穿统一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暴打身亡,事后家属被告知“打错人了”。
10月7日,死者母亲悲痛欲绝。当日凌晨2时许,17岁,在上中专的符国俊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在大板桥阿依村盛世之都KTV唱完歌后,和表弟崔文豪来到附近烧烤摊吃宵夜。突然,30多名身穿同样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朝兄弟俩打过来,符国俊随即被打翻在地。“有的20多岁,有的和我差不多,衣服背后都有编号。”崔文豪说。当天1点40分唱完歌出来时,发现KTV门口有人打架,“我们当时还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就走开了。”不到半小时,惨剧发生。符国俊被送到云桥医院时,已经没有知觉。10时许,转到延安医院的符国俊抢救无效死亡
10月7日,死者的女朋友情绪激动拿着铁板要去砸玻璃。当日下午,200余人堵住了大板桥街道办。在街道办一处花坛内,有10余根钢管和木棒,一根木棒上还带着血迹。死者的父亲符昆告诉记者,这就是凶器。据在场人员介绍,这些人都是红沙坡村村民,也是符国俊的亲友。
大院内20余名警察将36名抱头蹲地的男子围成一圈,拦住情绪激动的村民
而在不远处,一辆警车也被部分村民“围攻”,一名男子抱头坐在车里。据了解,男子自称是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昨晚打人的是我的属下,我们都是昆明一家保安公司的员工。前段时间,因为拆迁我们和某居民产生纠纷。当晚,我所在的保安公司老板打电话,说我们的人被砍了。我赶到现场时,就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
10月7日,村民围着躲在警车上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下属分队分队长周某。17时许,大板桥街道办党委副书记、大板桥派出所所长王江海在媒体通报会上说:“昨晚2点22分,所里接到报警,盛世之都门口有人斗殴。而出警后,民警却发现死者符国俊躺在KTV40米外,并控制了打人一方为首的4人。大部分人穿着作训服。但街道办内被控制的36名人员身份,目前尚不清楚,村民堵住街道办,我们的调查工作受阻。是不是打错了人,还需要调查。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打人一方和街道办属于劳务雇佣关系,系昆明市某保安公司员工。”
10月7日,死者亲属悲痛欲绝。崔文豪的父亲告诉记者,当天2点半,他和符国俊的父亲赶到事发现场时,已有民警在维护秩序,打人的30余人仍在现场。“我们询问对方为何打人,一名带头男子告诉我们:‘你们不用问我,去找我们的人处理。我们打错人了,医药费我们出。’然后他们喊着‘1、2、1’的口号迅速离开,我们开车跟着,看见他们进了街道办的大院。”崔文豪的父亲说。
16时30分,先前被“保护”的36名男子被转入一间办公室,村民要求他们穿上打人时的“制服”。一位村名说:“他们说昨晚发生的事是个人行为,这个说法我们不能接受。他们穿上制服让我们拍张照,我们就走。”但直到2小时后记者离开,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http://finance.huanqiu.com/data/2011-10/2063025.html
10月7日,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人满为患。数百村民聚集在街道办周围,还有村民在街道办大门口拿竹竿架设灵堂,五六十个公安民警赶来维持秩序和办案,数十多个涉案保安被民警控制在街道办院里,这与当日凌晨两名学生被打,其中一个被打致死,另一个软组织受伤有关。当晚,遇害的17岁少年在路边吃一碗米线,却被30多名身穿统一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暴打身亡,事后家属被告知“打错人了”。
10月7日,死者母亲悲痛欲绝。当日凌晨2时许,17岁,在上中专的符国俊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在大板桥阿依村盛世之都KTV唱完歌后,和表弟崔文豪来到附近烧烤摊吃宵夜。突然,30多名身穿同样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朝兄弟俩打过来,符国俊随即被打翻在地。“有的20多岁,有的和我差不多,衣服背后都有编号。”崔文豪说。当天1点40分唱完歌出来时,发现KTV门口有人打架,“我们当时还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就走开了。”不到半小时,惨剧发生。符国俊被送到云桥医院时,已经没有知觉。10时许,转到延安医院的符国俊抢救无效死亡
10月7日,死者的女朋友情绪激动拿着铁板要去砸玻璃。当日下午,200余人堵住了大板桥街道办。在街道办一处花坛内,有10余根钢管和木棒,一根木棒上还带着血迹。死者的父亲符昆告诉记者,这就是凶器。据在场人员介绍,这些人都是红沙坡村村民,也是符国俊的亲友。
大院内20余名警察将36名抱头蹲地的男子围成一圈,拦住情绪激动的村民
而在不远处,一辆警车也被部分村民“围攻”,一名男子抱头坐在车里。据了解,男子自称是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昨晚打人的是我的属下,我们都是昆明一家保安公司的员工。前段时间,因为拆迁我们和某居民产生纠纷。当晚,我所在的保安公司老板打电话,说我们的人被砍了。我赶到现场时,就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
10月7日,村民围着躲在警车上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下属分队分队长周某。17时许,大板桥街道办党委副书记、大板桥派出所所长王江海在媒体通报会上说:“昨晚2点22分,所里接到报警,盛世之都门口有人斗殴。而出警后,民警却发现死者符国俊躺在KTV40米外,并控制了打人一方为首的4人。大部分人穿着作训服。但街道办内被控制的36名人员身份,目前尚不清楚,村民堵住街道办,我们的调查工作受阻。是不是打错了人,还需要调查。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打人一方和街道办属于劳务雇佣关系,系昆明市某保安公司员工。”
10月7日,死者亲属悲痛欲绝。崔文豪的父亲告诉记者,当天2点半,他和符国俊的父亲赶到事发现场时,已有民警在维护秩序,打人的30余人仍在现场。“我们询问对方为何打人,一名带头男子告诉我们:‘你们不用问我,去找我们的人处理。我们打错人了,医药费我们出。’然后他们喊着‘1、2、1’的口号迅速离开,我们开车跟着,看见他们进了街道办的大院。”崔文豪的父亲说。
16时30分,先前被“保护”的36名男子被转入一间办公室,村民要求他们穿上打人时的“制服”。一位村名说:“他们说昨晚发生的事是个人行为,这个说法我们不能接受。他们穿上制服让我们拍张照,我们就走。”但直到2小时后记者离开,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是哪里的保安?是谁指使的?要查清楚啊


昨天,(昆明)官渡区大板桥镇镇政府人满为患。数百村民聚集在镇政府周围,还有村民在政府大门口拿竹竿架设灵堂,五六十个公安民警赶来维持秩序和办案,20多个涉案保安被民警控制在镇政府院里,这与昨天凌晨两名学生被打,其中一个被打致死,另一个软组织受伤有关。

  现场直击

  数百村民聚集镇政府讨说法

  记者昨天下午1点左右赶到大板桥镇政府,镇政府院内及门外站满了人,大约有两三百人,大多是当地村民。他们要求公安机关惩处涉嫌违法的保安,同时要求镇政府给个说法。村民们抬来了一根根竹竿准备在镇政府门口搭灵堂。官渡区公安分局及大板桥派出所派了五六十名民警前来处理事件,数十个保安蹲在地上抱着头等待调查。死者父母及亲戚哭泣不停。保安分队长也被控制在警车里,由民警们现场看守。案件正在调查,所有涉案保安不许与外人接触。

  亲属讲述

  孩子没惹事却被保安打死了

  被打致死的符某1993年12月出生,是大板桥镇沙沟社区红沙坡村村民,正读中专。被打伤的崔某岁数相仿,同为红沙坡村民,还在读高中。死者的叔叔符德光向记者介绍他从小崔那里了解到的情况,两个孩子昨天凌晨两点左右被打,他两点半左右接到别人电话赶到现场,“当时一些保安说,他们打错人了,我侄子和小崔并没有和保安有矛盾、纠纷、口角等什么的。”符德光告诉记者,侄子大假回家在镇上一家娱乐场所打工挣钱,凌晨2点下班后来到距离镇政府不远的西冲社区阿彝村菜市场门口,约小崔吃碗米线,结果几十个保安从背后追过来,拿着胶皮棍打他们。符德光说,自己赶到的时候,侄子被人送进云桥医院,小崔还在现场,几十个保安也没有走,当地派出所几个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符德光说,侄子随后被转往延安医院,上午,医生告诉家属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介绍

  涉案保安有20多名

  记者截稿前联系大板桥派出所。据王所长介绍,被控制的保安有20多个,都是涉案人员。经初步调查,此起案件属于个人行为,不是有组织的,起初是因为两个保安与人发生纠纷,打电话后叫来更多的保安参与行动。这些保安为同一家保安公司的,但不在同一地点工作。更多细节还需进一步调查。(来源:云南网 周平洋 游艳茜)
http://finance.huanqiu.com/data/2011-10/2063025_9.html



昨天,(昆明)官渡区大板桥镇镇政府人满为患。数百村民聚集在镇政府周围,还有村民在政府大门口拿竹竿架设灵堂,五六十个公安民警赶来维持秩序和办案,20多个涉案保安被民警控制在镇政府院里,这与昨天凌晨两名学生被打,其中一个被打致死,另一个软组织受伤有关。

  现场直击

  数百村民聚集镇政府讨说法

  记者昨天下午1点左右赶到大板桥镇政府,镇政府院内及门外站满了人,大约有两三百人,大多是当地村民。他们要求公安机关惩处涉嫌违法的保安,同时要求镇政府给个说法。村民们抬来了一根根竹竿准备在镇政府门口搭灵堂。官渡区公安分局及大板桥派出所派了五六十名民警前来处理事件,数十个保安蹲在地上抱着头等待调查。死者父母及亲戚哭泣不停。保安分队长也被控制在警车里,由民警们现场看守。案件正在调查,所有涉案保安不许与外人接触。

  亲属讲述

  孩子没惹事却被保安打死了

  被打致死的符某1993年12月出生,是大板桥镇沙沟社区红沙坡村村民,正读中专。被打伤的崔某岁数相仿,同为红沙坡村民,还在读高中。死者的叔叔符德光向记者介绍他从小崔那里了解到的情况,两个孩子昨天凌晨两点左右被打,他两点半左右接到别人电话赶到现场,“当时一些保安说,他们打错人了,我侄子和小崔并没有和保安有矛盾、纠纷、口角等什么的。”符德光告诉记者,侄子大假回家在镇上一家娱乐场所打工挣钱,凌晨2点下班后来到距离镇政府不远的西冲社区阿彝村菜市场门口,约小崔吃碗米线,结果几十个保安从背后追过来,拿着胶皮棍打他们。符德光说,自己赶到的时候,侄子被人送进云桥医院,小崔还在现场,几十个保安也没有走,当地派出所几个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符德光说,侄子随后被转往延安医院,上午,医生告诉家属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介绍

  涉案保安有20多名

  记者截稿前联系大板桥派出所。据王所长介绍,被控制的保安有20多个,都是涉案人员。经初步调查,此起案件属于个人行为,不是有组织的,起初是因为两个保安与人发生纠纷,打电话后叫来更多的保安参与行动。这些保安为同一家保安公司的,但不在同一地点工作。更多细节还需进一步调查。(来源:云南网 周平洋 游艳茜)
http://finance.huanqiu.com/data/2011-10/2063025_9.html


转载灌水 发表于 2011-10-8 17:05
军队私有化


这明显是青红帮社团换马甲抬头,何来‘军队’


PS:还好是拿铁棍,没拿斧头~
转载灌水 发表于 2011-10-8 17:05
军队私有化


这明显是青红帮社团换马甲抬头,何来‘军队’


PS:还好是拿铁棍,没拿斧头~
职业观众 发表于 2011-10-8 17:08
这明显是青红帮社团换马甲抬头,何来‘军队’
青红帮社团 到政府机关注册过吗?
保安公司 是到政府机关注册过的
并接受公安机关指导的
两个月前刚从大板镇回来。没想到出了这码群众大事。
警方的解说很搞笑,说是不是打错了还在调查。 偶想问问,如果真的打错了,那么应该被打的人谁呢??打了谁会是没打错呢??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8 18:24
警方的解说很搞笑,说是不是打错了还在调查。 偶想问问,如果真的打错了,那么应该被打的人谁呢??打了谁会 ...
没看出那里有你说的搞笑情节!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8 18:41
没看出那里有你说的搞笑情节!
我是在腾讯上看的这个新闻,里面有警方的说法,说是不是打错人了还在调查。你可以自己去腾讯上找找这个新闻
17岁就KTV到转钟,还有女朋友,我真是个撸射
“我们打错了”
++++++++++++++++++

没打错的话,打死就没问题了。
打错了,打死了也就是打错了呗。

我草,这是什么世道。
小时候,好象在故事书中见过这样的场景呢。。。。。
是不是打错了人,还需要调查。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打人一方和街道办属于劳务雇佣关系,系昆明市某保安公司员工。”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8 21:53
http://news.qq.com/a/20111008/000809.htm#p=6

给你个连接,图就不转了,你自己去看吧。
这句话有错吗?一个案件的定性很重要,同样是致人死亡但性质却有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两种,两种的诱发因素也是存在这根本性的区别,你不调查清楚了怎么定案?再说这句话本身也没有错处啊!这个案件从发案到这位警察做情况解说一共10几个小时打没打错人还没调查清楚没啥错吧?人家也没说打错了就该死、没打错就无罪吧?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8 21:53
http://news.qq.com/a/20111008/000809.htm#p=6

给你个连接,图就不转了,你自己去看吧。
打错了不等于打人者不受法律制裁。
没打错也不等于打人者不受法律制裁。
案件还在审理大侠就开始定性为警方阴谋论了?
其实仔细看文章就能看得出是一起拆迁有关的案子,这小伙子不过是无辜牵连了而已。至于警察阴谋论的调调我看就歇了吧!随风飘只要一看到警察两个字马上就会定性为警察有不可告人的阴谋!{:soso_e136:}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8 22:01
这句话有错吗?一个案件的定性很重要,同样是致人死亡但性质却有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两种,两种的诱发因素 ...
真不明白,你平常反政府的事情分的这么清,为啥一到了警察的头上就洗的这么起劲。 出动三十几个人去打人,把人打死了,故意伤害致死这个总是事实吧(当然如果解释成死者是心脏病突发之类的除外),案件的重点是他们打人并且致死,而凶手有没有打错人,恐怕不是调查的重点吧,同样也不是该解释的重点吧
扁你 发表于 2011-10-8 22:06
打错了不等于打人者不受法律制裁。
没打错也不等于打人者不受法律制裁。
案件还在审理大侠就开始定性为 ...
我只是说了句警方的那个解答很搞笑,请问这就算是阴谋论了??
留长发的狮子 发表于 2011-10-8 22:09
其实仔细看文章就能看得出是一起拆迁有关的案子,这小伙子不过是无辜牵连了而已。至于警察阴谋论的调调我看 ...
经初步调查,此起案件属于个人行为,不是有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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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没说一定有阴谋,就是说警察的解释比较搞笑。不过把你的话与这个初步结论放一起对比一下,你这才是赤裸裸的阴谋论啊;P
这是什么世道。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8 22:10
真不明白,你平常反政府的事情分的这么清,为啥一到了警察的头上就洗的这么起劲。 出动三十几个人去打人, ...
为什么有没有打错人不应该调查?
你说你打错人了 ——》你要打的是谁——》动机?!
这个警方调查很正常吧
话说杀错人了 警方不也要调查凶手原先要杀的是谁?
大庆“雇凶杀错人案”两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_新闻滚动_大成网_腾讯网
文都教育在线--新闻中心 女教师雇学生杀情敌杀错人 遭索赔4900万
江西黑帮追杀老板杀错人 头目携情妇外逃落网_新闻中心_海南在线
连胜文遭枪击案重大进展:“杀错人”可能性极大
都是闲得蛋疼?

      中国的地方豪强势力的私兵,越来越厉害了。再这样发展下去,中国小老百姓就将成为豪强们眼里的草芥了。
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11-10-9 08:46
中国的地方豪强势力的私兵,越来越厉害了。再这样发展下去,中国小老百姓就将成为豪强们眼里的草芥了 ...
男子自称是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昨晚打人的是我的属下,我们都是昆明一家保安公司的员工。前段时间,因为拆迁我们和某居民产生纠纷。当晚,我所在的保安公司老板打电话,说我们的人被砍了。我赶到现场时,就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


这个私兵还有执法权.
不过也正常,连帝都 反上访也用它们.
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11-10-9 08:46
中国的地方豪强势力的私兵,越来越厉害了。再这样发展下去,中国小老百姓就将成为豪强们眼里的草芥了 ...
草芥多了就能点火了。。。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8 22:10
真不明白,你平常反政府的事情分的这么清,为啥一到了警察的头上就洗的这么起劲。 出动三十几个人去打人, ...
因为目前看来这个警察并没有你说的搞笑情节,三十个人打人难道都判死刑?三十个人打人谁是最终造成致命伤的人、谁又是只不过拿着棒子在外面摇旗呐喊的、谁又是组织这三十个人去打人的、他们原本是要打谁,这些都没调查清楚警察就敢在记者面前随便下结论?
留长发的狮子 发表于 2011-10-8 22:09
其实仔细看文章就能看得出是一起拆迁有关的案子,这小伙子不过是无辜牵连了而已。至于警察阴谋论的调调我看 ...
你不知道吧,这人可是支持杨佳为义士的哦!!!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9 11:28
因为目前看来这个警察并没有你说的搞笑情节,三十个人打人难道都判死刑?三十个人打人谁是最终造成致命伤 ...
完了,东风,他说你是“反政府”。。。记住这词哦
1024线马润 发表于 2011-10-9 07:14
为什么有没有打错人不应该调查?
你说你打错人了 ——》你要打的是谁——》动机?!
这个警方调查很正常 ...
你给出来的恰恰是因果相反了好不好啊。 那是全都调查清楚了之后,查明原因是杀错了人,而不是一开始调查的时候就是去调查杀对人还是杀错人,前面调查的是杀人原因。

而本帖的情况恰恰相反,如果他回答说打架的原因,还在调查,那没有任何问题。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9 11:28
因为目前看来这个警察并没有你说的搞笑情节,三十个人打人难道都判死刑?三十个人打人谁是最终造成致命伤 ...
哈哈,你觉得不搞笑那就不搞笑好了,总之我觉得他很搞笑可以不可以啊。  我可从没说过让他们没查清楚就下结论吧。但是他们调查打架的原因与调查打对了还是打错了,这之间真的就没任何区别??
wawo1 发表于 2011-10-9 11:48
你不知道吧,这人可是支持杨佳为义士的哦!!!
恭喜你进步了,你这次终于长记性不提胡斌了;P
wawo1 发表于 2011-10-9 11:48
你不知道吧,这人可是支持杨佳为义士的哦!!!
以你的水平,就是停留在这种扣字眼的层次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8 18:41
没看出那里有你说的搞笑情节!
照这个打错了的说法。
如果没有打错。就可以随便打死人?
打错了才能追究他们责任?
如果是JC说的。无语。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8 22:01
这句话有错吗?一个案件的定性很重要,同样是致人死亡但性质却有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两种,两种的诱发因素 ...
但是村民要求拍照取证确定人员有错么?
既然都要负责任。那么为什么不先把所有动手的人都搞清楚呢?
8I9934 发表于 2011-10-9 14:10
照这个打错了的说法。
如果没有打错。就可以随便打死人?
打错了才能追究他们责任?
请指出来没打错就可以随便打死人的出处,这是哪位警察说的还是你自己认为的!
8I9934 发表于 2011-10-9 14:13
但是村民要求拍照取证确定人员有错么?
既然都要负责任。那么为什么不先把所有动手的人都搞清楚呢?
按你这种说中国就应该取缔公检法,让群众自己搞杀人偿命好了!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9 13:57
哈哈,你觉得不搞笑那就不搞笑好了,总之我觉得他很搞笑可以不可以啊。  我可从没说过让他们没查清楚就下 ...
有没区别是警察说的还是你自己想的?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10-9 14:45
有没区别是警察说的还是你自己想的?
这个你还别怪是不是别人这么想的。  要怪就怪那位警察自己说话不够严谨,容易让人联想。  因为打人本身就是错的,他说话还纠缠在打对还是打错上,让人误解也很正常。

那边出来打人了,警察来了,打人者声称自己打错了,然后警察就跟着去调查打对了还是打错了,你觉得是应该这样作吗?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0-9 14:49
这个你还别怪是不是别人这么想的。  要怪就怪那位警察自己说话不够严谨,容易让人联想。  因为打人本身就 ...
这个还是理解的问题,可能本人干的就是这个,这句话在本人听来并没有啥错误,如果记者问“确认打人者是打错了目标了吗?”警察怎么回答?只能说“打没打错还在调查”,记者只把最后这段话写出来前面的问话却不写,这样的事在记者的笔下太平常了!案发到开通气会一共不过10几个小时,这期间还要扣除打人者被死者家属堵在案发地很长时间,警方真正开始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能有多长时间?在没有查明案情之时如何说清楚?再说公安机关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之时不得透露案情这是纪律,这位所长即便能知道些案情大概在没有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也不可能透露。
谁给他们的打人的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