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囚禁性奴案,官方否认男子是公务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7 21:39:23
洛阳“囚禁6女为性奴”男子属事业编制 非公务员

新华网郑州9月23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洛阳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找到马某了解案情。同时,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期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9/23/9429026_0.shtml洛阳“囚禁6女为性奴”男子属事业编制 非公务员

新华网郑州9月23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洛阳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找到马某了解案情。同时,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期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9/23/9429026_0.shtml
{:soso_e113:} 难道又是临时工? 我为什么会说“又”呢?
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确不是公务员
临时工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
据说是国家机密
如果按照其他一些国家对“公务员”的定义,只要是吃财政饭的都算是公务员

乃门怎么敢公开讨论国家机密呢
xjy0791 发表于 2011-9-24 00:25
乃门怎么敢公开讨论国家机密呢
记者好好地,你怕啥?

;P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0:26
记者好好地,你怕啥?
乃怎么知道记者好好地?难道你事沙县小吃?

xjy0791 发表于 2011-9-24 00:31
乃怎么知道记者好好地?难道你事沙县小吃?


那个妓者活蹦乱跳的,又是采访,又是写微博,又是发稿件的,你还想怎么样个好好地?
xjy0791 发表于 2011-9-24 00:31
乃怎么知道记者好好地?难道你事沙县小吃?


那个妓者活蹦乱跳的,又是采访,又是写微博,又是发稿件的,你还想怎么样个好好地?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0:35
那个妓者活蹦乱跳的,又是采访,又是写微博,又是发稿件的,你还想怎么样个好好地?


就算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完全保密”的做法是正确的,而被记者捅出,只能说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保密工作不到位,怨不到记者身上,毕竟你政府部门也没有明确给所有媒体打招呼,要求严禁报道

更何况,“完全保密”是否合适还在两说呢,你有何资格污蔑人家是“妓”者?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0:35
那个妓者活蹦乱跳的,又是采访,又是写微博,又是发稿件的,你还想怎么样个好好地?


就算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完全保密”的做法是正确的,而被记者捅出,只能说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保密工作不到位,怨不到记者身上,毕竟你政府部门也没有明确给所有媒体打招呼,要求严禁报道

更何况,“完全保密”是否合适还在两说呢,你有何资格污蔑人家是“妓”者?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0:40
就算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完全保密”的做法是正确的,而被记者捅出,只能说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保密工 ...


某些妓者的表现一贯如此而已。

不是因为报道了此事而称他妓者。而是事后他在被迫害的妄想中胡乱发表文章,把自己说成马上要被弄死的样子,事实是这样么?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0:40
就算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完全保密”的做法是正确的,而被记者捅出,只能说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保密工 ...


某些妓者的表现一贯如此而已。

不是因为报道了此事而称他妓者。而是事后他在被迫害的妄想中胡乱发表文章,把自己说成马上要被弄死的样子,事实是这样么?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0:53
某些妓者的表现一贯如此而已。
你看不上眼的记者以后只会越来越多,良莠不齐当然也是必然的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未来,严格执行“听党话、跟党走”的记者群体会逐渐萎缩甚至消亡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0:59
你看不上眼的记者以后只会越来越多,良莠不齐当然也是必然的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未来,严格执行“ ...
现在妓者在国外也没啥好名声,who cares 。:D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1:00
现在妓者在国外也没啥好名声,who cares 。
名声好不好另说,但这个世界上目前看来,还缺不了他们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0:40
就算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完全保密”的做法是正确的,而被记者捅出,只能说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保密工 ...
它受迫害妄想的微博就是在变相的污蔑共党。南都的妓者都这么怕死啊,靠 那造谣还那么不遗余力。 当然,我说的不是这个记者造谣~
造谣还那么不遗余力。 当然,我说的不是这个记者造谣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记者的新闻稿是事实,但微薄发言是造谣么?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09
造谣还那么不遗余力。 当然,我说的不是这个记者造谣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记者的新闻稿是事实,但微薄发 ...
即使不是造谣,也是完全不合事实的夸大其词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09
造谣还那么不遗余力。 当然,我说的不是这个记者造谣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记者的新闻稿是事实,但微薄发 ...
你的理解真奇葩,你看过那篇微博吗,我建议你好好去看看。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1:11
即使不是造谣,也是完全不合事实的夸大其词
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记者并非造谣,而是夸大其词

在我看来,夸大其词没那么大罪过,你用不着言必称人家是“妓”者,毕竟他给大众带来了独家报道



没参加考试的就不能算吧
黑暗执政官 发表于 2011-9-24 01:15
你的理解真奇葩,你看过那篇微博吗,我建议你好好去看看。
是你原本的话逻辑不通,谢谢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17
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记者并非造谣,而是夸大其词

在我看来,夸大其词没那么大罪过,你用不着言必称人 ...
夸大其词的目的是什么呢? ;P

我看完全对的上妓者一词 。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18
是你原本的话逻辑不通,谢谢


是我的逻辑不通还是你的理解能力不行?

再说说这位妓者疑似遗言的微博,居然用到了“现在,洛阳警界针对“性奴”案件外泄的调查,已经在内部展开。”对我这个不速来客的“应对”也被提上议程。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

这算是对政府的污蔑造谣吗?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18
是你原本的话逻辑不通,谢谢


是我的逻辑不通还是你的理解能力不行?

再说说这位妓者疑似遗言的微博,居然用到了“现在,洛阳警界针对“性奴”案件外泄的调查,已经在内部展开。”对我这个不速来客的“应对”也被提上议程。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

这算是对政府的污蔑造谣吗?
有若 发表于 2011-9-24 01:18
夸大其词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看完全对的上妓者一词 。
夸大其词的目的无非是想恶心恶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我也不认为这有多大罪过

如果硬要把他的行为往“抹黑现政权”“挑战政治体制”上边靠,也不是不行,只怕过不了公众这一关
黑暗执政官 发表于 2011-9-24 01:26
是我的逻辑不通还是你的理解能力不行?

再说说这位妓者疑似遗言的微博,居然用到了“现在,洛阳警界 ...
你的原话逻辑不通:

前半句说记者造谣,后半句又说“当然,我说的不是这个记者造谣”

呵呵,我只是挑你的语病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31
你的原话逻辑不通:

前半句说记者造谣,后半句又说“当然,我说的不是这个记者造谣”
算了,在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纠缠也是没什么用。

原来回复一句“国家机密”都能把妓者吓成这样,以至于到微博上发遗言了。警察局这样做是不对的,怎么可以这样呢。

这样的话你倒提醒了我,那这位妓者的前后语也是病语。我来段节选~

潜意识中的对立,加上官方信息垄断的绝对霸道,使得新闻记者在执业过程中,举步维艰。我和我的同行们,甚至需要面对丢饭碗、被报复的巨大风险。值得欣慰的是,民众和读者们有自己的一番价值观。这也是为什么在从业10年之后,听到这样的新闻线索时,我仍可以从床上跳起来的原因。那是一种冲动,我们叫它做“新闻的原始冲动”。

“现在,洛阳警界针对“性奴”案件外泄的调查,已经在内部展开。”对我这个不速来客的“应对”也被提上议程。为了防止“被消失”,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自己的求助网帖。网民和读者的关注及转发起到了作用。“国家机密”没人再提起,转而,一种相对温和的态势开始出现———我可以在案发的家属院自由出入,那些躲在角落里的人们,并没有为难我。

;P

真不知道这事有什么好争的
还山岗上线的,这事公安系统在处理了就行了
至于地方势力掩盖现象,多了,你数不过来的,只要不是损害人民利益也不是很大的问题
公安部门处理了,你知道了,你不知道,有区别么?难道那个博主不公开,相关部门就不处理了么?他也是处理
我们要的是什么?要的不就是对这类恶心案件的处理么,我知道了能怎么样?不知道又怎么样?那个罪犯你知道不知道的他都要判刑
至于有人为了面子要整博主,按逻辑那也是正常的,你坏了人家的面子,坏了人家的政绩,断了人家升官发财的道路,不整你整人,这已经纯属个人恩怨了
如果这事发生了,相关部门视而不见不处理,渎职,那博主你就是英雄,这种事情当然要揭露,但人家已经启动制裁程序了,已经解救人质了,那个博主再那样就有让人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怀疑了
换我是市长,我肯定也是作这样不外泄的决定,为什么?事情按规定按法律处理案件对大家都好,事情再大范围的公开,炒作对大家都不好~我会指示公安部门要快速破案,但没功夫跟你扯什么民主,知情权什么的

黑暗执政官 发表于 2011-9-24 01:39
算了,在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纠缠也是没什么用。

原来回复一句“国家机密”都能把妓者吓成这样,以至于 ...


以进京旅游被河南雇用的黑保安错当上访户暴打所体现的工作方法来看,我觉得,记者"被消失",不是没有可能
黑暗执政官 发表于 2011-9-24 01:39
算了,在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纠缠也是没什么用。

原来回复一句“国家机密”都能把妓者吓成这样,以至于 ...


以进京旅游被河南雇用的黑保安错当上访户暴打所体现的工作方法来看,我觉得,记者"被消失",不是没有可能
坐看汪汪洗涤。
肯定是临时工
永远爱海军 发表于 2011-9-23 21:00
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确不是公务员
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是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由行政执法权吗?
想通了 发表于 2011-9-24 09:37
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是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由行政执法权吗?
我说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普通事业单位是不同的。
不光是质监局稽查大队,包括药监局稽查大队、国土执法监察大队等等都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有行政执法权的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17
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记者并非造谣,而是夸大其词

在我看来,夸大其词没那么大罪过,你用不着言必称人 ...


知道新闻的定义不?夸大就违背了职业道德,更别提造谣了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1-9-24 01:17
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记者并非造谣,而是夸大其词

在我看来,夸大其词没那么大罪过,你用不着言必称人 ...


知道新闻的定义不?夸大就违背了职业道德,更别提造谣了
微博那段权当自我保护了,各种跨省还历历在目。
他不是公务员,那请问他的工资是谁发的?福利是谁发的?

是不是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