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全面掌权澳门国安立法添变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20:42
<P>亚洲时报9月22日林玲君撰文:依照中国中央原本的部署,在订立国家安全条例的问题上,澳门将先行立法,并作香港的示范。但江泽民宣布辞去军委主席一职后,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指示连任成功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有关问题是否会因为中央人事调整而出现变数,已经成为焦点。

中国官方在9月19日宣布,中央接纳江泽民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并由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接任该职。江泽民正式辞去中央军委主席一职,中国被指进入胡锦涛时代。胡温体制进入状态以后,是否会一改前朝的作风,以示一视同仁,已经成为了外界的焦点。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9月21日下午在中南海会见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时指出,希望何厚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何厚铧在9月20日在北京接受任命书时再一次表明,澳门将按照本澳的实际情况立法,并不以香港的“23条”立法时间作参考,故两地的立法时间不存在谁先、谁慢的问题。但他承认,关于《澳门基本法》廿三条的法律编写工作正在进行,只是暂未有具体的立法时间表。

应该指出,何厚铧在竞选第二届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期间曾经明言,将在第二任期内完成《基本法》23条规定的国家安全立法问题。

事隔未够一个月,何厚铧的重点由“在第二任期内完成立法”变为“未有具体的立法时间表”,时间上又刚巧在江泽民宣布退任的前后发生,外界难免出现一些联想空间。

在何厚铧会见胡锦涛的前一天,中国总理温家宝也曾对何表明,中央对港澳“一视同仁”。把这句话套在国家安全立法问题上,既然香港没有时间表,澳门现时也没有时间表,似乎也算是体会了“一视同仁”的原则。

之前澳门有政治耳语指出,按照曾庆红的部署,在订立国家安全条例的问题上,澳门将先行立法,并作香港的示范。但由于近日中央突然出现人事调整,有一种意见即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先行立法,还是未知之数,相信最后还是要看中央领导,特别是胡锦涛的意见。

在1989年六四事件后,中国中央领导有感香港成为支缓学生运动的“基地”,所以特别在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法中订明两地要自行就“国家安全”问题立法。不过,在2003年,香港就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出现极大争议,间接造成该年7月1日香港回归纪念日有五十万香港市民上街抗议。结果,中央政府决定香港押后立法。

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先生对亚洲时报在线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国家安全条例提出的法案文本时,应参照当年基本法制订的公开谘询经验,在正式制定法案之前,完整公开有关草案的谘询文本,安排充分的时间让公众深入了解和酝酿、反映意见,然后才制定法案文本,提交立法会开始作一般性审议。

吴国昌还认为,一个完整的公开谘询,应该具备四个关键环节:一、将该项法改的目标和初步方案文稿向利益相关的群体和公众公开;二、有开放的收集意见渠道;三、将所有收集得到的意见公开罗列;四、公开经过收集意见后修订的文本,并对所收集意见之取舍作出交代。

吴国昌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不可能原用葡萄牙统治时期所留下的法例。但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内,还没有相应定义的叛国罪行,这应特别谨慎定义。在他的定义中,叛国的罪行应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宣战或给他国针对宣战后,有协助敌人的特定行为。

至于颠覆中央政府及煽动叛乱方面的定义,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刑法典第三卷第五篇第一章“妨害政治、经济及社会制度罪”当中第二百九十七条及第二百九十八条均有类似的罪刑界定。吴国昌表示,刑法典的这些条款设定,原本是针对澳门已建立的政治、经济或社会制度,但可以类比方式转为禁止颠覆中央政府及煽动叛乱的罪刑规定。

日前,香港多位候任立法会议员曾就国家安全条例重新提出相关的谘询问题,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随即作出明确表态,现阶段不考虑重提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亦没有时间表。董建华强调,要待社会对23条立法问题有基本共识、香港经济复苏、经济成功转型,以及政制安排处理妥当之后才作考虑。

现时的问题是,澳门是否也像香港一样,要待社会对23条立法问题有基本共识、经济成功转型,以及政制安排处理妥当之后才作考虑?从温家表示要“一视同仁”的发言看,有关问题确实出现一定变数,但事实的发展如何,相信则要时间去证实一切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23 3:11:03编辑过]
<P>亚洲时报9月22日林玲君撰文:依照中国中央原本的部署,在订立国家安全条例的问题上,澳门将先行立法,并作香港的示范。但江泽民宣布辞去军委主席一职后,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指示连任成功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有关问题是否会因为中央人事调整而出现变数,已经成为焦点。

中国官方在9月19日宣布,中央接纳江泽民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并由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接任该职。江泽民正式辞去中央军委主席一职,中国被指进入胡锦涛时代。胡温体制进入状态以后,是否会一改前朝的作风,以示一视同仁,已经成为了外界的焦点。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9月21日下午在中南海会见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时指出,希望何厚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何厚铧在9月20日在北京接受任命书时再一次表明,澳门将按照本澳的实际情况立法,并不以香港的“23条”立法时间作参考,故两地的立法时间不存在谁先、谁慢的问题。但他承认,关于《澳门基本法》廿三条的法律编写工作正在进行,只是暂未有具体的立法时间表。

应该指出,何厚铧在竞选第二届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期间曾经明言,将在第二任期内完成《基本法》23条规定的国家安全立法问题。

事隔未够一个月,何厚铧的重点由“在第二任期内完成立法”变为“未有具体的立法时间表”,时间上又刚巧在江泽民宣布退任的前后发生,外界难免出现一些联想空间。

在何厚铧会见胡锦涛的前一天,中国总理温家宝也曾对何表明,中央对港澳“一视同仁”。把这句话套在国家安全立法问题上,既然香港没有时间表,澳门现时也没有时间表,似乎也算是体会了“一视同仁”的原则。

之前澳门有政治耳语指出,按照曾庆红的部署,在订立国家安全条例的问题上,澳门将先行立法,并作香港的示范。但由于近日中央突然出现人事调整,有一种意见即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先行立法,还是未知之数,相信最后还是要看中央领导,特别是胡锦涛的意见。

在1989年六四事件后,中国中央领导有感香港成为支缓学生运动的“基地”,所以特别在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法中订明两地要自行就“国家安全”问题立法。不过,在2003年,香港就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出现极大争议,间接造成该年7月1日香港回归纪念日有五十万香港市民上街抗议。结果,中央政府决定香港押后立法。

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先生对亚洲时报在线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国家安全条例提出的法案文本时,应参照当年基本法制订的公开谘询经验,在正式制定法案之前,完整公开有关草案的谘询文本,安排充分的时间让公众深入了解和酝酿、反映意见,然后才制定法案文本,提交立法会开始作一般性审议。

吴国昌还认为,一个完整的公开谘询,应该具备四个关键环节:一、将该项法改的目标和初步方案文稿向利益相关的群体和公众公开;二、有开放的收集意见渠道;三、将所有收集得到的意见公开罗列;四、公开经过收集意见后修订的文本,并对所收集意见之取舍作出交代。

吴国昌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不可能原用葡萄牙统治时期所留下的法例。但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内,还没有相应定义的叛国罪行,这应特别谨慎定义。在他的定义中,叛国的罪行应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宣战或给他国针对宣战后,有协助敌人的特定行为。

至于颠覆中央政府及煽动叛乱方面的定义,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刑法典第三卷第五篇第一章“妨害政治、经济及社会制度罪”当中第二百九十七条及第二百九十八条均有类似的罪刑界定。吴国昌表示,刑法典的这些条款设定,原本是针对澳门已建立的政治、经济或社会制度,但可以类比方式转为禁止颠覆中央政府及煽动叛乱的罪刑规定。

日前,香港多位候任立法会议员曾就国家安全条例重新提出相关的谘询问题,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随即作出明确表态,现阶段不考虑重提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亦没有时间表。董建华强调,要待社会对23条立法问题有基本共识、香港经济复苏、经济成功转型,以及政制安排处理妥当之后才作考虑。

现时的问题是,澳门是否也像香港一样,要待社会对23条立法问题有基本共识、经济成功转型,以及政制安排处理妥当之后才作考虑?从温家表示要“一视同仁”的发言看,有关问题确实出现一定变数,但事实的发展如何,相信则要时间去证实一切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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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胡温掌权,肯定要实行改革,一段时间内将是中国调整的振荡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