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你太过份了——男子强奸杀害姐弟俩 因自首被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8 03:57:30
这玩意不大合适吧,和着以后杀了人,都自首加态度好就死不了啊
昨天的新闻。。。
淡定。。。
药八刀郁闷死。
这个嘛,自首能减刑这招牌还是要要挂的。要不然以后要是有类似的人杀了人以后破罐破摔,狗急跳墙又连续无差别杀害几十无辜群众怎么办?
反正现在他又不能再作恶,乃以为蹲监狱是幸福的事情么?所以我认为自首免死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至少这招牌还是要宣传出去的。
高院搞球呢?
情节恶劣虽然我能理解高院关于自首的判罚但我还是认为死刑是唯一的选择
呵呵,死2人赔偿3万啊,3万能在昆明市区买3平米房子,连殡仪馆的丧葬费都不够...
这个人就拜托监狱了,喝水呀躲猫猫啊,要用在正道上
不是死缓吗?
鸽子情缘 发表于 2011-7-3 14:31
不是死缓吗?
加薪在地狱一定很郁闷,当时咋就不知道上门自首泥,在把那辆车卖了,不就齐活了
这样不行啊,以后如果混不下去了,就出找个人杀然后自首,就能免死中国不就乱了
yh868 发表于 2011-7-3 14:56
加薪在地狱一定很郁闷,当时咋就不知道上门自首泥,在把那辆车卖了,不就齐活了
那谁知道呢,被一大帮子人稀里糊涂的架上去烤,烤着烤着自然也就死了
yh868 发表于 2011-7-3 14:56
加薪在地狱一定很郁闷,当时咋就不知道上门自首泥,在把那辆车卖了,不就齐活了
药加薪当时不是主动自首的吗?
鸽子情缘 发表于 2011-7-3 14:31
不是死缓吗?
死缓了就不会被执行了。我们的死刑制度现在形同虚设。
失落的天堂 发表于 2011-7-3 14:06
呵呵,死2人赔偿3万啊,3万能在昆明市区买3平米房子,连殡仪馆的丧葬费都不够...
是啊,这种事情很不和谐!
水圣 发表于 2011-7-3 13:47
这个嘛,自首能减刑这招牌还是要要挂的。要不然以后要是有类似的人杀了人以后破罐破摔,狗急跳墙又连续无差 ...
曾经有人放火,碳黑了29名群众,最后自称精神有问题。后来免于刑事处罚。
希望审判监督程序能起到相应的作用,再查查高院法官背后的问题。
不正常的背后必有贪官
高院能量有多大?我有个表亲就在省高院干活,见识他运作个一个恶性杀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