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王濛应珍惜公众形象 个性不能逾越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11:20
新华社北京6月8日体育专电  新华社记者王镜宇    由冬奥冠军王濛自己引爆的“中国短道队丽江冲突事件”迅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随着各方的声音不断传出,事情真相的轮廓渐渐清晰。作为冬奥英雄,作为人大代表,作为公众人物,26岁的王濛在这件事情当中应当记取的教训不少。
      首先,张扬个性不能超越逾矩。在运动员中,王濛一向以个性鲜明著称。从都灵奥运会时为队员出头鸣不平,到炮轰新上任的主教练李琰,再到这次微博爆料,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时突出强调自己的人大代表和世界冠军身份,她一次又一次展示了自己异乎寻常的“直率”。然而,在这次的丽江冲突中,首先违反规则的是王濛和她的队友们。作为游客,不管是谁,都应遵守当地的各项法律和规定,在这方面奥运冠军与常人无异,不能享有特权。短道队员们庆祝节日喝点酒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巡防队员进行劝阻也是职责所在。不管谁先动手,短道队已经理亏在先。我们不仅不反对而且要鼓励运动员张扬个性,李娜的个性就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人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但这种个性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其次,从这一事件不难看出,王濛既是在冬奥赛场上为中国摧城拔寨的体育英雄,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自小在体育圈长大,文化学习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王濛的身上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以身份压人,而非以理服人,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并不罕见,王濛也未能免俗。一方面,我们不应该苛责王濛,因为出了这件事就对她过多指责。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提醒她,奥运冠军和人大代表更应该有自律意识,让她在这堂突如其来的人生课上有很多的体会和感悟。
     第三,作为公众人物,作为年轻人的榜样,王濛应该加倍珍惜自己的公众形象。2010年10月,王濛和队友曾应邀在海淀剧院为中学生们做报告,当天的互动交流非常成功。不知那些听了王濛报告的孩子,如今看到这次的冲突和王濛的言行会作何感想。王濛现在也在读书,她应当明白言传身教的道理。也许她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当一名人大代表意味着更多的责任,而不代表着任何特权。在继续攀登运动高峰的同时,王濛也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用自己的能力和影响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在这方面,邓亚萍、杨扬、谢军等前辈是她的榜样。
     不得不说的是,这件事情的主角并非王濛一人,记者并非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她的身上。只是冠军头衔带来的不仅是荣誉和光环,也有更多的媒体关注和普通公众的期待。这跟醉打保安的王皓、酒驾的高晓松备受媒体关注是一样的道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平凡如你我,回首往事谁没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圣人说,不贰过。以此为鉴,当为首。(完)2011/06/08 14:21http://sports.sohu.com/20110608/n309620158.shtml新华社北京6月8日体育专电  新华社记者王镜宇    由冬奥冠军王濛自己引爆的“中国短道队丽江冲突事件”迅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随着各方的声音不断传出,事情真相的轮廓渐渐清晰。作为冬奥英雄,作为人大代表,作为公众人物,26岁的王濛在这件事情当中应当记取的教训不少。
      首先,张扬个性不能超越逾矩。在运动员中,王濛一向以个性鲜明著称。从都灵奥运会时为队员出头鸣不平,到炮轰新上任的主教练李琰,再到这次微博爆料,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时突出强调自己的人大代表和世界冠军身份,她一次又一次展示了自己异乎寻常的“直率”。然而,在这次的丽江冲突中,首先违反规则的是王濛和她的队友们。作为游客,不管是谁,都应遵守当地的各项法律和规定,在这方面奥运冠军与常人无异,不能享有特权。短道队员们庆祝节日喝点酒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巡防队员进行劝阻也是职责所在。不管谁先动手,短道队已经理亏在先。我们不仅不反对而且要鼓励运动员张扬个性,李娜的个性就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人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但这种个性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其次,从这一事件不难看出,王濛既是在冬奥赛场上为中国摧城拔寨的体育英雄,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自小在体育圈长大,文化学习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王濛的身上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以身份压人,而非以理服人,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中并不罕见,王濛也未能免俗。一方面,我们不应该苛责王濛,因为出了这件事就对她过多指责。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提醒她,奥运冠军和人大代表更应该有自律意识,让她在这堂突如其来的人生课上有很多的体会和感悟。
     第三,作为公众人物,作为年轻人的榜样,王濛应该加倍珍惜自己的公众形象。2010年10月,王濛和队友曾应邀在海淀剧院为中学生们做报告,当天的互动交流非常成功。不知那些听了王濛报告的孩子,如今看到这次的冲突和王濛的言行会作何感想。王濛现在也在读书,她应当明白言传身教的道理。也许她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当一名人大代表意味着更多的责任,而不代表着任何特权。在继续攀登运动高峰的同时,王濛也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用自己的能力和影响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在这方面,邓亚萍、杨扬、谢军等前辈是她的榜样。
     不得不说的是,这件事情的主角并非王濛一人,记者并非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她的身上。只是冠军头衔带来的不仅是荣誉和光环,也有更多的媒体关注和普通公众的期待。这跟醉打保安的王皓、酒驾的高晓松备受媒体关注是一样的道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平凡如你我,回首往事谁没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圣人说,不贰过。以此为鉴,当为首。(完)2011/06/08 14:21http://sports.sohu.com/20110608/n309620158.shtml
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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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规定?是通过什么程序制定的?
巡防队员?他们是谁委托的?授权的?估计没有执法主体资格

都说出来嘛.
2楼的说法有些牵强了。
自我批评和批评一下,看看再弄个联谊活动,一点小事。
maoxuangen 发表于 2011-6-8 16:05
2楼的说法有些牵强了。
如果是警察治安巡防,那没有丝毫问题,哪怕不和规定,有一个警察领队也好.

另,有些地方,保安队是相当厉害的,不差于城管.:sleepy:
作为人大代表,作为公众人物
另一方是执行公权力的

如果双方打成一团,那么没有一方能逃脱干系.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12
如果是警察治安巡防,那没有丝毫问题,哪怕不和规定,有一个警察领队也好.

另,有些地方,保安队是相当厉害 ...
规定11:30以后不能大声喧哗之类的。。新闻说是当地的规定。
个人觉得晚上11点了,不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应该是常识和基本的社会公德
王濛应珍惜公众形象 个性不能逾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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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是个县级市吧.
估计只是个地方行政规定,很难叫"逾越法律".
从别的报道上,也是说是在大街上纠纷的,也没有因"大声喧哗"干扰别的百姓.
应该是保安上前"执法"的,
因此造成群殴是不应该的,而且当时说的是十几个保安在巡查,后来是三十多个保安参与打斗,那么是保安的相互支援,而没有第一时间,由有执法权的警察处理.

说白了,两边都不匝地!
有消息说是运动员骂保安骂的比较难听,所以就吵起来了
还有个周洋。周跟王都利用微博,有选择地组织语言为己方叫冤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32
王濛应珍惜公众形象 个性不能逾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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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是个县级市吧.
地方行政规定就是废纸了?只能管当地人?丽江古城很小,酒吧街挨着居民区,都是老房子,隔音效果不咋好,声音太大的确扰民。巡防队员可能例行巡逻也可能是接到投诉才去制止,人家也是按规矩办事。年轻人喝多闹事也不是啥大事,拿自己的身份压人只能说明自身素质不高。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32
王濛应珍惜公众形象 个性不能逾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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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是个县级市吧.
你的意思是地方法规就可以不遵守,随便逾越?
或者你认为在这种有居民居住的古镇小街,制定晚上11点后不许大声喧哗是不合理的规定?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01
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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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规定?是通过什么程序制定的?
不知道规定没有问题。
但是也不应该随便打人骂人吧。这素质是不是已经到达低下的标准了呢?
不知道规定没有问题。半夜十一点十多个人在路上乱嚎有没有公德心呢?
自己那么多人身高马大喝醉了。还抢先动手。正常有理智的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击的时候也会重一点。
说到爱惜身体。半夜喝酒随便动手。哪一个是爱惜身体的表现?
不服管还亮出人大代表的身份出来以权势压人。这算什么?
没看到开会的时候有什么为民造福的提案。纯粹在凑数。相反还利用这个身份来给自己人拔疮平事。这算是什么人大代表?
本身运动成绩好,就去当人大代表的事情就非常的可笑。还闹出这类事情。有什么资格当人大代表啊?真是讽刺。
tuesmepr 发表于 2011-6-8 16:24
个人觉得晚上11点了,不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应该是常识和基本的社会公德
而且还是高考期间。。。。。。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32
王濛应珍惜公众形象 个性不能逾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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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是个县级市吧.
作为游客,不管是谁,都应遵守当地的各项法律和规定。

你漏看了原文中的“规定”二字。
洒鬼闹事,挨打活该,中国特权人士够多了,现在几个运动员也认为自己迈入特权了???
有个代表身份嗯是牛逼得很啊,这种代表就应该马上取消她的资格,你有啥资格代表人民了。
洒鬼闹事,挨打活该
还别说是丽江了,就是一个小区里,夜深人静时你干扰到别人休息,人家揍你一顿你也别嫌冤

对于社会上某些自以为有特权,而且可以随意凌驾于别人利益之上的人是应该给予迎头痛击。
跑到别人的地盘就得低调点,别以为自己是什么
那个网球一姐李娜,脾气才叫真的大呢,不信诸位就等着瞧好了,她的女皇范儿作风,既能成就她现在的辉煌,也会让她下场凄惨的。
扰人清梦,打你活该!报道已经够留面子的了,还不满想调事么?
辩证法信徒 发表于 2011-6-8 20:38
那个网球一姐李娜,脾气才叫真的大呢,不信诸位就等着瞧好了,她的女皇范儿作风,既能成就她现在的辉煌,也 ...
同感。大家其实挺不忿特权人物的。
最烦某些不自重的“名人”了。
哎,运动员闹闹事,有多大个事,还新华社发文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32
王濛应珍惜公众形象 个性不能逾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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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是个县级市吧.
地方性法规也是法律,在当地有法律效力。中国法律渊源包括地方性法规。
mmmmmmm 发表于 2011-6-8 16:01
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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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规定?是通过什么程序制定的?
这些规定是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由上一级人大或政府备案的地方性法规。
深夜在容易侵扰附近居民的环境中,收敛下动作和声响,是起码的公德和常识,就是天王老子也得遵守,且不说人家当地有规定,就是没规定自己也要自重
晚上 11点后大声喧哗.根本就谈不上素质了,被打在情理之中。
稀饭 发表于 2011-6-8 21:43
哎,运动员闹闹事,有多大个事,还新华社发文
公众人物,尤其是体育界的,参加过奥运会,拿到过金牌的,很大程度上,往往被人认为代表了国家的形象。
不管谁先动手,短道队已经理亏在先。

下次新华社来我家,俺也打出去打进医院,反正非法进俺家门就是理亏:D
还有更多的,就是说在保安和警察劝阻其停止喧哗后准备离开,而速滑队的个别队员踹了保安,才引起保安动手。
对于在7日凌晨发生的冲突,丽江市委宣传部的干事对记者表示事情的原委已经非常明白,“晚上先是游客在值班亭投诉,说太吵闹。值班亭的巡防队员就过去劝离,聚在那的游客经劝后大部分都离开,只有速滑队的队员们还在那里喝酒唱歌。之后又有当地居民报警,警察则同巡防队员一道过去,继续进行劝说。口头上的吵骂就不说了,巡防队列队准备离开时,最后一个人被速滑队中的一人一脚踹在腿上。随后两名巡防队员也被打倒,冲突才由此升级,巡防队队长段凤才更是被推倒在地,头碰到了花台,还被送去医院住院观察。”对于这一说法,中国短道速滑队的领队王春露表示,短道速滑队已将重点放在了夏训上面,不会为这些事情再去伤脑筋,“我们不再评论别人的说法,只想把自己的训练做好。”
“他们说了‘我们是世界冠军,给我们一个单间’这样的话吗?”记者问道。蔡书记表示,对方确实提出了住院需要一个单间的要求。“但我们医院现在的条件还有限,我们外科的住院部只有45张床位,根本就没有单间病房,而那晚收治的病人就有65人。有病人进来,我们也只有接诊啊,所以20位病人都躺在过道的床上。我想速滑队员们是不了解医院的情况,我不可能把其他病人拉出来,专门腾一个单间出来吧?说实话,如果我们有这样的条件,有足够的房间,不管你是不是世界冠军,只要你提出了想住单间,我们都会满足。所以我们给刘显伟办了住院手续,但他们觉得条件不满意吧,最后没去。”
对于周洋发的微博中,有护士在吃夜宵的照片,蔡书记认为这也是速滑队员不了解医院情况的例子 ,“我们的护士是很辛苦的,她们夜班要照顾近百位病人,所以她们行实的是两班倒。在凌晨两点之后就是交接班时间。第一班的护士就下班。下班了肯定是要吃点东西的,这很正常,所以不是没有人理他们,我们的医生已经对伤员进行了诊断。这是在交接班上发生的插曲,没想到被速滑队员们误解了。”
br3 发表于 2011-6-9 09:29
短道队员们庆祝节日喝点酒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巡防队员进行劝阻也是职责所在。不管谁先 ...
未经你同意进你屋,你把他们打出去本来就没事
br3 发表于 2011-6-9 09:29
短道队员们庆祝节日喝点酒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巡防队员进行劝阻也是职责所在。不管谁先 ...
未经你同意进你屋,你把他们打出去本来就没事
br3 发表于 2011-6-9 09:29
短道队员们庆祝节日喝点酒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违反古城的有关规定,巡防队员进行劝阻也是职责所在。不管谁先 ...
本来就是,不经同意,进你家门,打出去,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