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费”是如何成为中国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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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8:05:02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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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目前在全世界主要的消费市场,几乎只有中国才有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但,你先别高兴,这不是荣耀,而是耻辱,这是一种类似恶性肿瘤般的商业模式,它一方面挤压上游生产厂家的合理利润(抑制生产),另一方面盘剥下游消费者的腰包(抑制消费)。

所谓进场费,指的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在供货商的某种商品进入超市之前,首先要其缴纳的一笔费用。专家们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也带来了一套它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的方式,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有评论认为,可以肯定的是,在市场成熟的国家与地区,超市进场费是没有生存空间的,但在中国却能野蛮生长。道理何在?这个答案可以参见劳资关系的博弈。因为卖场超市在做大做强之后,已经事实地具备了垄断市场的权力,那么,在议价方面,厂家的弱势就和劳动者的弱势一样显而易见。既然如此,你想卖东西,先交费了事;经销商和消费者成为货架上的棋子。

中国零售模式中的“怪胎”?

一包出厂价1.2元的锅巴,零售价卖到3元,超市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40%至45%卖的现象很普遍。然而,你很难想象,超市卖场除了能拿和消费者挂钩的“前台毛利”外,还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多种方式从供货商手里赚“后台毛利”。于是我们忽然发现,有了“高加价”“进场费”“返点费”的滋润,零售商做得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其市场角色已从转售商品的中间商变为货架出租商。

一位经销经理介绍,超市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和高比例的返点费,而且还对经销商规定了销售任务。卖场规定的任务即便完不成,也依然要按销售任务的数额来交费用。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仅规定了百分之十二的扣点,还给他们企业规定了260万销售任务。即使做不到260万,你也要交260万乘以12个点,大概30多万块钱。面对如此高昂的进场费,经销商没有利润空间进行消化,只能转移到商品价格上。

在北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中国网记者对六种干果的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某种品牌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开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开心果6.6元。在北京的一家物美大卖场,发现同一品牌同样产品的价格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每100g杏仁变成了15.9元,腰果变成14.2元,开口松子变成25.8元,生核桃仁变成19元,葡萄干变成3.29元,开心果变成17元。六种产品平均下来,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85倍。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说:“进场费必然要推动价格的上升,而且是消费者去买单。一些衬衫成本就是几十块钱,经常是零售价格人民币上千块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耀也表示:“一件服装的成本加价率从2.3倍可以到12倍。零售商收得越高,加价就越高。”

加强立法?还是承认合理性?

针对媒体关注的超市“进场费”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天表示,进场费问题是中国零售行业、百货行业长期存在的一个现象,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这是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现象(5月18日《人民日报》)。

有评论道,商务部的意思,其实还算比较客观,认定“进场费”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中国的事情,最难说的就是“一定程度”究竟是何种程度、“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现象”是不是可以遗存百年?眼下的问题是,在CPI连接着破5的现实语境下,这个“进场费”究竟起到多大的蛊惑作用?超市进场费事关民生问题,应当慎之又慎。在日本、韩国和南欧地区,当地都有比较成熟的零售市场,国际零售巨头不仅市场份额有限,而且还受到了严格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控制。而超市进场费在中国之所以“南橘北枳”,在国外无法扩张却能在中国野蛮生长,主要源于国内相关法律的缺失,特别是反垄断法律不够健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理论中的“存在即合理”运用于我们的超市进场费之中,更不能以此影响到百姓的生计。而我们的一些主管部门和官员,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更要学习借鉴他国政府部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

其实,零售商提供了自己的货架与服务,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但要有个度,不能自己吃了肉,连汤都不给供应商和消费者剩一口。

而铅笔社的网友在分析超市的进场费问题时提供了另一个精彩视角,他说:“把超市和供应商当作两个人,供应商是雇用超市,进场费是基本工资,货物销售赚的差价是提成。这有什么奇怪的么?现实雇用关系中,有只发基本工资的,比如文员;有只发提成的,比如业务员;也有两个都发的。不同情况,不同合约选择而已。”他认为,大型商超对于进驻商家的价值在于商超吸引的客流,收费无可厚非,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市场自会决定。

同时,更有人提出表面上看,如果超市不收这笔费用,商品的价格似乎可以降低,惠及消费者和供应商,但非常不幸,这是一种朴素的错误观念。“进场费”并非意味着卖场的单向度强势,而是同时有利于卖场、消费者和供应商的巧妙安排。它有三个作用:对于卖场,这是降低风险的安排,收取“进场费”有助于降低事后销量波动的风险,事前的现金流入也有利于改善卖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对于供应商,通过支付“进场费”,裁决竞争胜负的权力将从卖场手里更多地转移到消费者手里,“进场费”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对卖场裁决权的赎买;对于消费者,供应商通过支付的“进场费”,建立了可信的信号传递机制,有效地节省了消费者的搜寻和甄别的成本。

面对“进场费”的质疑与肯定之声,您又是怎么看的?它究竟是垄断行业下的霸王条约,还是合理的市场进化现象?欢迎进入即时通发表您的看法。

【即时通会员如是说】

存在即合理吧。我想知道国外,没有进场费,是怎样营利的?怎样避免风险的?我们要借鉴一下。因为高额的进场费,肯定是不对的。——龙在天

如何成为中国特色的?就是因为中国有它存在的空间。管理者缺乏整体、长远的发展眼光,是该“学习借鉴他国政府部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在我们的国土上,似乎总是强势为上,垄断合理,不断地说拒绝垄断,不断地有垄断的理由。政策及现实氛围似乎有这样一种导向:真正付出劳动创造社会财富的人所得甚微,甚至得不偿失,而拥有所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人却坐收渔利。这应该也可以归结为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吧。“存在即合理”,那只是部分利益相关体可以说的,作为一个需要整体平衡和谐发展的国家、政府不能时刻承认“存在即合理”。——杜慧仪

中国商场基本上都已经沦为房东了,除了收取巨额进场费外加各种管理费,已经很难找出提升业绩的方法了。这已经成为了中国商界的瓶颈,如果不早日找到新的出路,商场必定会慢慢沉沦,毕竟厂商也不会一直任人宰割的。——程鹏丽

有个朋友说得好:“中国只有两个职业:包工头和农民工,再无其他。”仔细想想,说的还真对!——王俊岭

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已经实行了几十年的规矩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虽然很不合理,但是想要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做的就是适应它、服从它,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李特

其实作为多数的消费者,也并不太熟悉这个,关于超市“进场费”的问题可能是有一定的弊端存在,但是当这种制度已经成为一种中国独有的特色,我们也的确无法再去做一些努力来改变事实。但是即使超市做的是稳赚的交易,那么商品的价格还是居高不下,甚至有的还节节高升,这就会在消费群中产生一定的非议了。不过除了接受与适应,好像还真的别无他法。——于瑶瑶

进场费其实是和“中国特色的国情”联系在一起的。进场费的存在不管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受灾难的永远是消费者。我认为这完全是行业垄断,不存在任何说是合理的市场进化现象的产物。进场费也完全是中国一个国家因为所谓的“中国特色”而滋生的不合理收费现象。应该彻底根治解决。——胡倩

作为消费者看到的只该是写在标签上的价格,还有自己钱包里的钱的数量。这两者不匹配,那么这个价格结构层次就一定有问题。面对着世界通用的规则,我们创造出“进场费”这个中国特色,也就是在中国游戏下的衍生物而已。这么看着,出国时候有些过度的购买那些“奢侈品”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毕竟,相比在国内的消费,价格结构在国外要正常合理许多。——杨文

进场费,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对商家而言,刺激消费,某种程度上,给卖家施加压力,提高净销售和降低返点率;对消费者而言,是消费能力的再次挑战和施压。中间商的得与失与进场费的提与降成正比,最受伤的是消费者。——刘鹏飞

超市对商家收取进场费,对商家来说增加了销售成本,对消费者来说增加了购买负担。但此现象成为一种惯例,说明超市和商家都有利可图,超市获得巨额营业之外的收入,降低了自己的销售成本,商家以占据超市架位来推广产品,夸大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度,营造广告价值,两厢得益,而由此产生的差价全部由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对于这一行业惯例,应立法予以禁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另,超市进场费并非中国特色,只是在中国无法令限制,且比较严重。——杨弼麟

可能是习惯了,个人觉得这是合理的。超市做大做强有了知名度,便形成了无形资产。供货商利用的不只是超市的场地和货架,更重要的就是它的知名度,它的信誉。当然不能费用过高,这个供货商是可以和超市方面洽谈的,现在的大型超市越来越多,要单方面垄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汪兰

通过收取进场费让裁决竞争胜负的权力从卖场手里更多地转移到消费者手里,这简直是超级荒谬的解释,供应商的成本里面增加了进场费这一笔开支,自然销售价格就要上涨,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变相地是消费者承担这笔进场费用。像家乐福这种大型的超市利用自己在交易市场的有利地位制定不合理的条款,这种行为实在是蛮横。超市的利润应该是从商品销售额里面提成,而不是另外加上一条收款渠道,这种非合理的行为应该制止,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侵犯。——高欣婷

超市对商家收取进场费,最终还是由消费者自己买单,虽然我们觉得很无辜,也很不公平,但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经济,它的存在和发展是时代的产物,当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应该“师夷长技以制夷”,对于国外的经营模式批判地继承,吸取精华,剔除糟粕,在超市、供应商、消费者之间形成共赢的产业链!——李斐

进场费肯定不是推高物价的最直接因素,而且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即使再长的链条也会有薄弱的一环,让人看到它最终断裂的希望。然而高昂的税赋和流通成本作为物价高涨的形成因素,却让人感觉很无力。——笔笔的笔

大型连锁超市不少,彼此间也有竞争,很难说进场费是由于渠道垄断造成的。他们的竞争对手也包括便利店、小卖店、甚至菜贩。大型超市的运营成本到底在哪里,不如翔实计算一下再发议论。其间房价成本、各种税费应该占去不少。——西铭

这是一种西方发达国家跨国集团利用其世界性品牌优势对发展中国家的商业歧视,不平等待遇,经济剥削,也是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大民族资本对市场的垄断,对民生的压榨。事实上,对待资本,不论是外资或者民资,实施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规范,引导,使之有利于国计民生,而不能操纵国计民生,是后发展国家改革开放中的一大重点工作。但是,我国做的并不好。这同样也由于我国在城市房地产问题上推行的私有化政策,让个人、资本不限量大肆购房。试想,我国是人口大国,城市的土地很有限的,包括城市的道路,你让资本无限量购房、购车,极大地积压了公众生活资源,不出现社会问题,那是不可能的。目前,政府出台限购令,但依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为涉及到部分官员和商家既得利益群体,涉及到官商勾结,问题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是不了了之。得改变思路,动真功夫了,不然,这十余亿人口的民生该如何了得。公车改革、大中城市道路拥堵也同属此类问题。个人所得税提高,遗产税征收,矿产资源税加强,民众对公权力监督,政府政务公开,一样也不能少。——栗彦卿

商场收进厂费,一方面对消费有抑制效应,另一方面对中间商形成利润挤压。对中间商形成利润挤压就造成中间商们抬高供货价格,压低收购价格,此时的中间商又变为了另一个“商超”,做着例如收进厂费的事情。这些中间商可能还有中间商,如此循环下去,金字塔的底层是谁?还是消费者自身与生产者,他们以最低的交易收益,喂养着金字塔的上层。——严颜

除了进场费,中国的商场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账期。很多供应商要在三个月甚至半年后才能收到货款,还可能因为一点手续上的不规范,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所以中国的渠道商们牛啊,他们可以随便要求你降价,还可以随便给你下柜。这个是商品供大于求的表现。进场费成为中国特色,是2000年之后才慢慢显现的,这个问题的根源,是供应商们给惯出来的。中国的供应商们早期为了在卖场里抢占有利位置,纷纷私下给商场好处费;时间久了,就成了明码标价的进场费。其实进场费的形成是在国外,当时有了条形码,每个商场在新进了一种商品的时候,内部数据库就要升级,才能正常结账,这个费用由厂家承担,就叫进场费。现在在我们这,早变了性质,成为了霸王条款。但不要担心,世界上是在运动中发展的。供应商们在自建渠道(专卖店、网上商城),再加上淘宝京东,这个问题应该会慢慢成为历史的。其实在进场费之前,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那时候的“霸王”,是遍布全国的代理商、供销社,甚至还有供电局、煤气公司这样的角色,都是土霸王。——马超2011-6-4 8:05:02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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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15:35 上传



专家说,目前在全世界主要的消费市场,几乎只有中国才有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但,你先别高兴,这不是荣耀,而是耻辱,这是一种类似恶性肿瘤般的商业模式,它一方面挤压上游生产厂家的合理利润(抑制生产),另一方面盘剥下游消费者的腰包(抑制消费)。

所谓进场费,指的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在供货商的某种商品进入超市之前,首先要其缴纳的一笔费用。专家们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也带来了一套它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的方式,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有评论认为,可以肯定的是,在市场成熟的国家与地区,超市进场费是没有生存空间的,但在中国却能野蛮生长。道理何在?这个答案可以参见劳资关系的博弈。因为卖场超市在做大做强之后,已经事实地具备了垄断市场的权力,那么,在议价方面,厂家的弱势就和劳动者的弱势一样显而易见。既然如此,你想卖东西,先交费了事;经销商和消费者成为货架上的棋子。

中国零售模式中的“怪胎”?

一包出厂价1.2元的锅巴,零售价卖到3元,超市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40%至45%卖的现象很普遍。然而,你很难想象,超市卖场除了能拿和消费者挂钩的“前台毛利”外,还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多种方式从供货商手里赚“后台毛利”。于是我们忽然发现,有了“高加价”“进场费”“返点费”的滋润,零售商做得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其市场角色已从转售商品的中间商变为货架出租商。

一位经销经理介绍,超市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和高比例的返点费,而且还对经销商规定了销售任务。卖场规定的任务即便完不成,也依然要按销售任务的数额来交费用。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仅规定了百分之十二的扣点,还给他们企业规定了260万销售任务。即使做不到260万,你也要交260万乘以12个点,大概30多万块钱。面对如此高昂的进场费,经销商没有利润空间进行消化,只能转移到商品价格上。

在北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中国网记者对六种干果的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某种品牌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开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开心果6.6元。在北京的一家物美大卖场,发现同一品牌同样产品的价格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每100g杏仁变成了15.9元,腰果变成14.2元,开口松子变成25.8元,生核桃仁变成19元,葡萄干变成3.29元,开心果变成17元。六种产品平均下来,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85倍。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说:“进场费必然要推动价格的上升,而且是消费者去买单。一些衬衫成本就是几十块钱,经常是零售价格人民币上千块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耀也表示:“一件服装的成本加价率从2.3倍可以到12倍。零售商收得越高,加价就越高。”

加强立法?还是承认合理性?

针对媒体关注的超市“进场费”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天表示,进场费问题是中国零售行业、百货行业长期存在的一个现象,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这是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现象(5月18日《人民日报》)。

有评论道,商务部的意思,其实还算比较客观,认定“进场费”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中国的事情,最难说的就是“一定程度”究竟是何种程度、“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现象”是不是可以遗存百年?眼下的问题是,在CPI连接着破5的现实语境下,这个“进场费”究竟起到多大的蛊惑作用?超市进场费事关民生问题,应当慎之又慎。在日本、韩国和南欧地区,当地都有比较成熟的零售市场,国际零售巨头不仅市场份额有限,而且还受到了严格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控制。而超市进场费在中国之所以“南橘北枳”,在国外无法扩张却能在中国野蛮生长,主要源于国内相关法律的缺失,特别是反垄断法律不够健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理论中的“存在即合理”运用于我们的超市进场费之中,更不能以此影响到百姓的生计。而我们的一些主管部门和官员,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更要学习借鉴他国政府部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

其实,零售商提供了自己的货架与服务,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但要有个度,不能自己吃了肉,连汤都不给供应商和消费者剩一口。

而铅笔社的网友在分析超市的进场费问题时提供了另一个精彩视角,他说:“把超市和供应商当作两个人,供应商是雇用超市,进场费是基本工资,货物销售赚的差价是提成。这有什么奇怪的么?现实雇用关系中,有只发基本工资的,比如文员;有只发提成的,比如业务员;也有两个都发的。不同情况,不同合约选择而已。”他认为,大型商超对于进驻商家的价值在于商超吸引的客流,收费无可厚非,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市场自会决定。

同时,更有人提出表面上看,如果超市不收这笔费用,商品的价格似乎可以降低,惠及消费者和供应商,但非常不幸,这是一种朴素的错误观念。“进场费”并非意味着卖场的单向度强势,而是同时有利于卖场、消费者和供应商的巧妙安排。它有三个作用:对于卖场,这是降低风险的安排,收取“进场费”有助于降低事后销量波动的风险,事前的现金流入也有利于改善卖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对于供应商,通过支付“进场费”,裁决竞争胜负的权力将从卖场手里更多地转移到消费者手里,“进场费”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对卖场裁决权的赎买;对于消费者,供应商通过支付的“进场费”,建立了可信的信号传递机制,有效地节省了消费者的搜寻和甄别的成本。

面对“进场费”的质疑与肯定之声,您又是怎么看的?它究竟是垄断行业下的霸王条约,还是合理的市场进化现象?欢迎进入即时通发表您的看法。

【即时通会员如是说】

存在即合理吧。我想知道国外,没有进场费,是怎样营利的?怎样避免风险的?我们要借鉴一下。因为高额的进场费,肯定是不对的。——龙在天

如何成为中国特色的?就是因为中国有它存在的空间。管理者缺乏整体、长远的发展眼光,是该“学习借鉴他国政府部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在我们的国土上,似乎总是强势为上,垄断合理,不断地说拒绝垄断,不断地有垄断的理由。政策及现实氛围似乎有这样一种导向:真正付出劳动创造社会财富的人所得甚微,甚至得不偿失,而拥有所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人却坐收渔利。这应该也可以归结为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吧。“存在即合理”,那只是部分利益相关体可以说的,作为一个需要整体平衡和谐发展的国家、政府不能时刻承认“存在即合理”。——杜慧仪

中国商场基本上都已经沦为房东了,除了收取巨额进场费外加各种管理费,已经很难找出提升业绩的方法了。这已经成为了中国商界的瓶颈,如果不早日找到新的出路,商场必定会慢慢沉沦,毕竟厂商也不会一直任人宰割的。——程鹏丽

有个朋友说得好:“中国只有两个职业:包工头和农民工,再无其他。”仔细想想,说的还真对!——王俊岭

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已经实行了几十年的规矩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虽然很不合理,但是想要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做的就是适应它、服从它,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李特

其实作为多数的消费者,也并不太熟悉这个,关于超市“进场费”的问题可能是有一定的弊端存在,但是当这种制度已经成为一种中国独有的特色,我们也的确无法再去做一些努力来改变事实。但是即使超市做的是稳赚的交易,那么商品的价格还是居高不下,甚至有的还节节高升,这就会在消费群中产生一定的非议了。不过除了接受与适应,好像还真的别无他法。——于瑶瑶

进场费其实是和“中国特色的国情”联系在一起的。进场费的存在不管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受灾难的永远是消费者。我认为这完全是行业垄断,不存在任何说是合理的市场进化现象的产物。进场费也完全是中国一个国家因为所谓的“中国特色”而滋生的不合理收费现象。应该彻底根治解决。——胡倩

作为消费者看到的只该是写在标签上的价格,还有自己钱包里的钱的数量。这两者不匹配,那么这个价格结构层次就一定有问题。面对着世界通用的规则,我们创造出“进场费”这个中国特色,也就是在中国游戏下的衍生物而已。这么看着,出国时候有些过度的购买那些“奢侈品”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毕竟,相比在国内的消费,价格结构在国外要正常合理许多。——杨文

进场费,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对商家而言,刺激消费,某种程度上,给卖家施加压力,提高净销售和降低返点率;对消费者而言,是消费能力的再次挑战和施压。中间商的得与失与进场费的提与降成正比,最受伤的是消费者。——刘鹏飞

超市对商家收取进场费,对商家来说增加了销售成本,对消费者来说增加了购买负担。但此现象成为一种惯例,说明超市和商家都有利可图,超市获得巨额营业之外的收入,降低了自己的销售成本,商家以占据超市架位来推广产品,夸大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度,营造广告价值,两厢得益,而由此产生的差价全部由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对于这一行业惯例,应立法予以禁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另,超市进场费并非中国特色,只是在中国无法令限制,且比较严重。——杨弼麟

可能是习惯了,个人觉得这是合理的。超市做大做强有了知名度,便形成了无形资产。供货商利用的不只是超市的场地和货架,更重要的就是它的知名度,它的信誉。当然不能费用过高,这个供货商是可以和超市方面洽谈的,现在的大型超市越来越多,要单方面垄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汪兰

通过收取进场费让裁决竞争胜负的权力从卖场手里更多地转移到消费者手里,这简直是超级荒谬的解释,供应商的成本里面增加了进场费这一笔开支,自然销售价格就要上涨,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变相地是消费者承担这笔进场费用。像家乐福这种大型的超市利用自己在交易市场的有利地位制定不合理的条款,这种行为实在是蛮横。超市的利润应该是从商品销售额里面提成,而不是另外加上一条收款渠道,这种非合理的行为应该制止,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侵犯。——高欣婷

超市对商家收取进场费,最终还是由消费者自己买单,虽然我们觉得很无辜,也很不公平,但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经济,它的存在和发展是时代的产物,当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应该“师夷长技以制夷”,对于国外的经营模式批判地继承,吸取精华,剔除糟粕,在超市、供应商、消费者之间形成共赢的产业链!——李斐

进场费肯定不是推高物价的最直接因素,而且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即使再长的链条也会有薄弱的一环,让人看到它最终断裂的希望。然而高昂的税赋和流通成本作为物价高涨的形成因素,却让人感觉很无力。——笔笔的笔

大型连锁超市不少,彼此间也有竞争,很难说进场费是由于渠道垄断造成的。他们的竞争对手也包括便利店、小卖店、甚至菜贩。大型超市的运营成本到底在哪里,不如翔实计算一下再发议论。其间房价成本、各种税费应该占去不少。——西铭

这是一种西方发达国家跨国集团利用其世界性品牌优势对发展中国家的商业歧视,不平等待遇,经济剥削,也是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大民族资本对市场的垄断,对民生的压榨。事实上,对待资本,不论是外资或者民资,实施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规范,引导,使之有利于国计民生,而不能操纵国计民生,是后发展国家改革开放中的一大重点工作。但是,我国做的并不好。这同样也由于我国在城市房地产问题上推行的私有化政策,让个人、资本不限量大肆购房。试想,我国是人口大国,城市的土地很有限的,包括城市的道路,你让资本无限量购房、购车,极大地积压了公众生活资源,不出现社会问题,那是不可能的。目前,政府出台限购令,但依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为涉及到部分官员和商家既得利益群体,涉及到官商勾结,问题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是不了了之。得改变思路,动真功夫了,不然,这十余亿人口的民生该如何了得。公车改革、大中城市道路拥堵也同属此类问题。个人所得税提高,遗产税征收,矿产资源税加强,民众对公权力监督,政府政务公开,一样也不能少。——栗彦卿

商场收进厂费,一方面对消费有抑制效应,另一方面对中间商形成利润挤压。对中间商形成利润挤压就造成中间商们抬高供货价格,压低收购价格,此时的中间商又变为了另一个“商超”,做着例如收进厂费的事情。这些中间商可能还有中间商,如此循环下去,金字塔的底层是谁?还是消费者自身与生产者,他们以最低的交易收益,喂养着金字塔的上层。——严颜

除了进场费,中国的商场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账期。很多供应商要在三个月甚至半年后才能收到货款,还可能因为一点手续上的不规范,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所以中国的渠道商们牛啊,他们可以随便要求你降价,还可以随便给你下柜。这个是商品供大于求的表现。进场费成为中国特色,是2000年之后才慢慢显现的,这个问题的根源,是供应商们给惯出来的。中国的供应商们早期为了在卖场里抢占有利位置,纷纷私下给商场好处费;时间久了,就成了明码标价的进场费。其实进场费的形成是在国外,当时有了条形码,每个商场在新进了一种商品的时候,内部数据库就要升级,才能正常结账,这个费用由厂家承担,就叫进场费。现在在我们这,早变了性质,成为了霸王条款。但不要担心,世界上是在运动中发展的。供应商们在自建渠道(专卖店、网上商城),再加上淘宝京东,这个问题应该会慢慢成为历史的。其实在进场费之前,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那时候的“霸王”,是遍布全国的代理商、供销社,甚至还有供电局、煤气公司这样的角色,都是土霸王。——马超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
有上游厂商控制下游厂商的。
也有下游厂商控制上游厂商的
最后都是我们买单

gaodaning 发表于 2011-6-4 20:20
最后都是我们买单


有些东西厂家直接网售还是要比卖场里便宜很多很多。
我觉得电器城里的大多数商品都远远高于它本身的价值。。。。。。
gaodaning 发表于 2011-6-4 20:20
最后都是我们买单


有些东西厂家直接网售还是要比卖场里便宜很多很多。
我觉得电器城里的大多数商品都远远高于它本身的价值。。。。。。


就这样大超市都比小超市卖的便宜,可见中间商多么可恶

就这样大超市都比小超市卖的便宜,可见中间商多么可恶
m_sy 发表于 2011-6-4 20:29
就这样大超市都比小超市卖的便宜,可见中间商多么可恶
未必。具体要看什么种类的东西。之所以电视购物现在那么火,其实是家电大卖场。把很多产品价格打得太高了。所以电视购物降低一点点利润。就能通过跑量来获得巨大的收益。我始终怀疑那么多遍布全国的家电大卖场有很多是洗钱的工具而已。。。。。。


一般大超市的售价低于小超市的进货价

一般大超市的售价低于小超市的进货价
还好,现在总算有了网购,至少家电和数码不会被宰的血淋淋的了

就是生鲜食物没办法,还是继续要被宰
嗯,都是潜规则的衍生品
老百姓吃亏!
到最后成本还是要算到消费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