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全国专项检查 确保再无暴力拆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55:00
http://news.qq.com/a/20110520/000027.htm

2011年05月20日02:16新京报我要评论(239)
字号:T|T

国办要求确保再无暴力拆迁

要求立即检查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六部门将督察强征强拆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办要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内容】

下月各地上报自查报告

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

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督察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责任】

全面清理已有许可证项目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

各省(区、市)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据新华社电http://news.qq.com/a/20110520/000027.htm

2011年05月20日02:16新京报我要评论(239)
字号:T|T

国办要求确保再无暴力拆迁

要求立即检查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六部门将督察强征强拆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办要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内容】

下月各地上报自查报告

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

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督察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责任】

全面清理已有许可证项目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

各省(区、市)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据新华社电
这个............太科幻了


确保?

要是再发生怎么说?再次确保?  媒体不许报道咩?估计多一点河蟹横行就可以了。。

确保?

要是再发生怎么说?再次确保?  媒体不许报道咩?估计多一点河蟹横行就可以了。。
只要土地是D的,暴力拆迁就不可避免。
YY小说
这个难度堪比今年就拥有太空堡垒
个人认为对ZF来说的话,堵住媒体和P民的嘴是最好也是最容易的办法。
听其言。观其行
这个难度较大~~我觉的还是动用功夫网把强拆伤人的新闻都屏蔽了比较靠谱~~
确保各种媒体上不再有暴力拆迁报道
中国特色的法院不受理
确保新闻里再也米有拆迁还是有可能做到的。
相较之下,把信息过滤掉似乎还更实际点,看不到,自然就是不存在的了。
本地到是不强拆了,可俺的利益谁保障?俺有套老房子因为修公路去年拆了,可就因为三家不拆的愣是把俺们数百家晾在了那里!安置楼就因为这三家挡道迟迟不见动工!俺找谁说理去![:a5:]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09:56

这个就是平衡问题。利益要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可是有些人就是刁民。什么办?人家就是要靠这个赚钱。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09:56

这个就是平衡问题。利益要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可是有些人就是刁民。什么办?人家就是要靠这个赚钱。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1-5-21 09:59

本来说今年4月份就开始动工的,可到了今天还没见动静!那三家张口就要100万拆迁费!要不就给三间门市房!我靠!真的让人无语!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0:02

所以嘛!主要是没有制度指导。
比如说。要拆迁一片的话。应该成立一个委员会。所有这一片的居民都有投票权。由这个委员会来平衡所有人的利益。然后少数服从多数。大家行动一致。
现在是各自为战。早谈妥的得利少。坚持的久得得利多。所以大家都不平衡。

所以嘛!主要是没有制度指导。
比如说。要拆迁一片的话。应该成立一个委员会。所有这一片的居民都有投 ...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1-5-21 10:08



    其实我们这拆迁还是不错,平房一平方换楼房一平方,多出来部分按900元一平方补齐,本地楼价3楼、4楼达到2900——3000一平方,这样的补偿条件很不错了,可就是有些人太无耻!为了自己不顾别人!向我还好,有一套楼住,那个楼啥时候盖起来都可以承受,别的人家却惨了,都是在外暂时租房,这楼遥遥无期他们怎么办?还有等着房子结婚的!真无语!
所以嘛!主要是没有制度指导。
比如说。要拆迁一片的话。应该成立一个委员会。所有这一片的居民都有投 ...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1-5-21 10:08



    其实我们这拆迁还是不错,平房一平方换楼房一平方,多出来部分按900元一平方补齐,本地楼价3楼、4楼达到2900——3000一平方,这样的补偿条件很不错了,可就是有些人太无耻!为了自己不顾别人!向我还好,有一套楼住,那个楼啥时候盖起来都可以承受,别的人家却惨了,都是在外暂时租房,这楼遥遥无期他们怎么办?还有等着房子结婚的!真无语!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0:28


    所以说明珠不是绝对的自由。是少数服从多数。大多数人利益就是利益呀。
如果无游戏规则的明珠那连原始社会都不如。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0:28


    平房的一个平方换楼房的一个平方?这叫好的政策?

乖乖,打死我都不换!
其实平房住着更舒服。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5-21 11:41


    然后再把你推到更偏远的地方去,.里外里你赔他钱还差不多,拆迁对于一般的小老百姓 我还真没有听过有谁赚得,倒是看到过不少因为利益少了,觉得吃亏了,整个乡都起来和当局对着干的.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5-21 11:41


    这不是好政策?何解?
茅塞不开 发表于 2011-5-21 12:04


    本地拆迁安置是在原址,这也是国家棚户区改造工程的一部分!
最高法解释一下暴力拆迁就能确保没有了:D

其实我们这拆迁还是不错,平房一平方换楼房一平方,多出来部分按900元一平方补齐,本地楼价3楼、 ...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0:28



    你这平房一平米换楼房一平米确实有点太黑了,开发商碰见你这样的,盖个21层,他能赚19层的钱(商铺另算)

咱们这偏一点的农村才这样(一般2层小楼,前院后院,算起来有200多个平米,能换2-3套,当然乐意。平房不清楚怎么换的)

你有本事,可以跟居委会说年久失修,要新盖,把平房推了,盖楼房,盖3层就相当于1平米换3平米了,关于房产证,你可以搞各种方法搞定。
其实我们这拆迁还是不错,平房一平方换楼房一平方,多出来部分按900元一平方补齐,本地楼价3楼、 ...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0:28



    你这平房一平米换楼房一平米确实有点太黑了,开发商碰见你这样的,盖个21层,他能赚19层的钱(商铺另算)

咱们这偏一点的农村才这样(一般2层小楼,前院后院,算起来有200多个平米,能换2-3套,当然乐意。平房不清楚怎么换的)

你有本事,可以跟居委会说年久失修,要新盖,把平房推了,盖楼房,盖3层就相当于1平米换3平米了,关于房产证,你可以搞各种方法搞定。

这不是好政策?何解?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2:42



    平房本身是单独占有那一块土地,在有合法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前提下,按照自有改造,比如100平方的平房,可以改造成很舒服的小别墅,也可以和几户邻居造成小连排,,,,

一个平方补一个平方,是补回相应土地证面积---也就是说,如果平房100,后开发商改成6层,那么回补接近600,(当然还需要除以相应的容积率)还是仅仅补给100的建筑面积?

如果补给100的楼房,这当然不合理。
这不是好政策?何解?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2:42



    平房本身是单独占有那一块土地,在有合法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前提下,按照自有改造,比如100平方的平房,可以改造成很舒服的小别墅,也可以和几户邻居造成小连排,,,,

一个平方补一个平方,是补回相应土地证面积---也就是说,如果平房100,后开发商改成6层,那么回补接近600,(当然还需要除以相应的容积率)还是仅仅补给100的建筑面积?

如果补给100的楼房,这当然不合理。
你们说的跟我们这里的实际情况不一样。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3:25


    那只有请你说明一下实际情况了,否则,我们还真没看到另外3家不搬得怎么过分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3:25


    那只有请你说明一下实际情况了,否则,我们还真没看到另外3家不搬得怎么过分了,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子值钱的是土地,如果原来土地证100平方,补偿后是20平方土地证,那当然不合理。
看来贵宾家的天是晴朗的天啊:D
m_sy 发表于 2011-5-21 13:35


    你这话是讽刺还是只想开个玩笑?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5-21 13:32


    首先本地目前拆迁是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工程来做的,第二拆迁的地段都是户型狭小的老旧房屋,第三土地都是租赁制而非买断的,第四目前改造的各个地段都可以算是贫民区,本身无力改变住房环境。所以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拥护旧房拆迁改建,当然,那三户不拥护。我为什么说他们很无耻?那是因为这三户都不是原住户,他们是在三至二年前从原住户手里花了极低的价钱买来的,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早就知道这一地段要改造二提前买下来赚钱的!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1-5-21 13:50


    无意故意找茬吵架,但贵宾这些年来感觉不应该是住在棚户区里的,而且棚户区,据我所知,没什么产权的?
中央提个要求而已,下面执行不执行就难说了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5-21 14:08


    棚户区的概念各地不一样,我们这里把棚户区定位为老旧的平方区,在我们县城这种老旧平方区分为几大部分,在五年之中已经逐步改建完毕了,我们家老房子在城郊,我在这里住了13年,2003年我自己买了楼房搬到楼里去了,这个平方我父母又住了一年04年他们也买了楼房搬走了,之后就把这套房子给借给我亲戚住,直到2010年这一区要修环城路于是拆迁改建。
政令不出乾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