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执行非法指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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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sina.com.cn/o/2011-05-19/052422490328.shtml

副局长执行非法指令被判刑
2011年05月19日05: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综合《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近日,一条微博在网络上引起关注。作者“青衣人来也”称,其父是廉江市国土局分管地籍股的副局长何耘韬,因在一宗土地出让上坚持原则遭上级批评,被迫执行市政府决议,签署了土地发证审核意见,却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6个月。

  万般无奈执行非法指令

  记者了解到,检方起诉书载明:2005年7月,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在明知金都公司少缴纳土地出让金110余万元的情况下,仍然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发证,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的重大经济损失,已触犯刑法,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何耘韬辩称,自己是在执行政府的指令。不仅如此,他还曾经多次拒绝为金都公司办证,向政府多次反映土地出让金未缴清的情况。“我从未与金都公司的负责人谋面,也未曾参加过相关会议,何来徇私舞弊?主张为企业减免出让金的决定是政府通过的,我只是强令之下的执行者,怎么可以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现在清算就算到了我的头上?”

  何耘韬还称,2010年7月28日,廉江国土局通过法律途径已经从金都公司追回尚欠的60%土地出让金并上缴市财政,并未造成任何损失。他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无论从事实和法律上都不能成立。

  “拒不认罪”判刑半年

  记者获悉,何耘韬被逮捕前,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国土局先后向廉江市法院和检察院发函,称何耘韬虽有“工作失误”,但目的是配合政府工作。今年2月22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曾再次发公函给廉江市委市政府,建议撤销对何耘韬的有罪指控,但无结果。

  尽管有双重“保驾”,廉江市法院依然对何耘韬做出了有罪判决。与何耘韬一同被论罪的还有廉江市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罗煊光。

  4月15日,廉江市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何耘韬犯有玩忽职守罪,虽然国家损失已经挽回,但其在庭审中拒不认罪,没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与何耘韬一同被论罪的,还有廉江市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罗煊光。罗煊光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判其有罪免罚。

  “当时怎么办都是错”

  “我感觉到了网络的力量,微博上很多人安慰和支持我,祝福我爸爸会尽早重见天日。”17日下午,何耘韬的女儿何倩(化名)在家属组织的媒体见面会上深深鞠躬,感谢网友和媒体的关注。何耘韬的妻子冯丽也在会上发言,短短几分钟内数度哽咽。冯丽称,当时的何耘韬“怎么办都是错”,如果冒死顶住政府和上级压力不给予签字办证的话,说不定早就因“破坏招商引资,破坏廉江的经济建设”而获罪。

  据何的家属透露,目前很多相关部门的领导前来游说,要求何耘韬认罪,“但是我们仍然坚持,因为我们相信公平和正义。”

  昨日,记者前往廉江市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但是各部门领导均以“案件尚在上诉”为由拒绝采访。

  在廉江市委市政府大院内,一位老干部告诉记者,现在大家都知道何耘韬的案子,这段时间他们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办了慢慢死,不办马上死。”这位老干部若有所思地说。“有些违法违规的事情当时办了,后来追究起来就慢慢死,不办马上死。”

  该老干部还透露,一般来说,现在下属办事都要求走程序,大家风险共担。但是领导不走程序,下属也没有办法强求。他认为何耘韬还算比较幸运,有文件和会议纪要作证据,很多时候只是口头交代甚至是一个电话打过来,连证据都没有。而且,领导交代任务的时候不签字,先办事再说。news.sina.com.cn/o/2011-05-19/052422490328.shtml

副局长执行非法指令被判刑
2011年05月19日05: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综合《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近日,一条微博在网络上引起关注。作者“青衣人来也”称,其父是廉江市国土局分管地籍股的副局长何耘韬,因在一宗土地出让上坚持原则遭上级批评,被迫执行市政府决议,签署了土地发证审核意见,却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6个月。

  万般无奈执行非法指令

  记者了解到,检方起诉书载明:2005年7月,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在明知金都公司少缴纳土地出让金110余万元的情况下,仍然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发证,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的重大经济损失,已触犯刑法,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何耘韬辩称,自己是在执行政府的指令。不仅如此,他还曾经多次拒绝为金都公司办证,向政府多次反映土地出让金未缴清的情况。“我从未与金都公司的负责人谋面,也未曾参加过相关会议,何来徇私舞弊?主张为企业减免出让金的决定是政府通过的,我只是强令之下的执行者,怎么可以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现在清算就算到了我的头上?”

  何耘韬还称,2010年7月28日,廉江国土局通过法律途径已经从金都公司追回尚欠的60%土地出让金并上缴市财政,并未造成任何损失。他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无论从事实和法律上都不能成立。

  “拒不认罪”判刑半年

  记者获悉,何耘韬被逮捕前,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国土局先后向廉江市法院和检察院发函,称何耘韬虽有“工作失误”,但目的是配合政府工作。今年2月22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曾再次发公函给廉江市委市政府,建议撤销对何耘韬的有罪指控,但无结果。

  尽管有双重“保驾”,廉江市法院依然对何耘韬做出了有罪判决。与何耘韬一同被论罪的还有廉江市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罗煊光。

  4月15日,廉江市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何耘韬犯有玩忽职守罪,虽然国家损失已经挽回,但其在庭审中拒不认罪,没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与何耘韬一同被论罪的,还有廉江市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罗煊光。罗煊光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判其有罪免罚。

  “当时怎么办都是错”

  “我感觉到了网络的力量,微博上很多人安慰和支持我,祝福我爸爸会尽早重见天日。”17日下午,何耘韬的女儿何倩(化名)在家属组织的媒体见面会上深深鞠躬,感谢网友和媒体的关注。何耘韬的妻子冯丽也在会上发言,短短几分钟内数度哽咽。冯丽称,当时的何耘韬“怎么办都是错”,如果冒死顶住政府和上级压力不给予签字办证的话,说不定早就因“破坏招商引资,破坏廉江的经济建设”而获罪。

  据何的家属透露,目前很多相关部门的领导前来游说,要求何耘韬认罪,“但是我们仍然坚持,因为我们相信公平和正义。”

  昨日,记者前往廉江市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但是各部门领导均以“案件尚在上诉”为由拒绝采访。

  在廉江市委市政府大院内,一位老干部告诉记者,现在大家都知道何耘韬的案子,这段时间他们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办了慢慢死,不办马上死。”这位老干部若有所思地说。“有些违法违规的事情当时办了,后来追究起来就慢慢死,不办马上死。”

  该老干部还透露,一般来说,现在下属办事都要求走程序,大家风险共担。但是领导不走程序,下属也没有办法强求。他认为何耘韬还算比较幸运,有文件和会议纪要作证据,很多时候只是口头交代甚至是一个电话打过来,连证据都没有。而且,领导交代任务的时候不签字,先办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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