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用屁股思考都能判的案子,为什么拖那么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02:53
药家撑死不就一个军代表吗,为什么案子能拖到现在~ 难道又有什么大后台在局后? 辩护律师真有才,什么激情杀人 琴指杀人。有能耐就不要判死刑,学学南京彭宇案。这样法官又能立功了药家撑死不就一个军代表吗,为什么案子能拖到现在~ 难道又有什么大后台在局后? 辩护律师真有才,什么激情杀人 琴指杀人。有能耐就不要判死刑,学学南京彭宇案。这样法官又能立功了
辩护律师不就吃这饭的
那是因为人家确实在用屁股思考。
个人估计,应该是在缓期执行和立即执行之间权衡吧
要经司法复核的吧。。一般15-30天就会出判决书的,,不过杀人大案就不知道要多久了
事实清楚,当事人也认了,证据也全了,请问法律帝这样的案子能拖多久?
windrarara 发表于 2011-4-15 16:35
轻罪和重罪不一样。轻罪很快,当庭就可以判。重罪就需要时间了,所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多也就是能定罪而已,量刑还需谨慎。
jnzx2 发表于 2011-4-15 16:43


    像药案这样性质极其恶劣的,不会出现什么死缓转无期吧?
如果辩护律师总是提供些不痛不痒的所谓证据,不停的打断审核流程,倒是可以拖一段时间。
要是因为大家吵吵嚷嚷就急忙来个“斩立决”,那可真的是激情杀人了。

怎么说都是死刑啊,手气刀落容易。但还是把东西都核实好了。药即使再多活几个月,相对他可能将被剥夺的剩余的生命来说不值一提。
因为有程序,死刑还要到最高法院走一遍核实,不是那么容易就给你判死刑的
真是快了有人说,慢了也有人说
其实很简单啊,贵族杀平民,自然那个啥
原因是什么大家自然知道
法院是由原罪的,你懂得
如果死缓估计网民又要闹了。直接死刑,给TG的司法赚点余地出来
确实是那句话:药八刀和中国司法,必须要死一个。
死刑是要经高等法院复核的,不像有些人上下嘴皮一碰就判人家死刑了
上古残剑 发表于 2011-4-15 21:25


    死一个+1
dhmao 发表于 2011-4-15 21:31
榔头哥死的够快不?
这种案子放美国有可能几年都不能结案。还可能出现刑事免责民事赔偿的怪现象。
rt12 发表于 2011-4-16 03:48

你在说辛普森杀妻案么
炽风飞扬 发表于 2011-4-16 03:57



    还有其他著名的案例吗?
rt12 发表于 2011-4-16 04:11


    著名的应该是没有
不过杀人不死的倒是不少....
炽风飞扬 发表于 2011-4-16 04:48


    法律这个东西对一般民众来言其实就是看个热闹。姓药的死不死和我等有啥关系?可能有人会说姓药的不死代表法律失去公正,那反过来姓药的死了就一定能代表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公正与否不是一个姓药的能代表的。

法律这个东西对一般民众来言其实就是看个热闹。姓药的死不死和我等有啥关系?可能有人会说姓药的 ...
rt12 发表于 2011-4-16 05:00



    按照法律公正来说,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甚至无期都可以,属于故意杀人罪重判,有不少相同情况,且是平民犯法,最后判死缓的
但是现在这就变成了社会问题,舆论要他死,还放出了药家鑫不死法律就死这种狠话
司法公正?呸!我看这样直接恢复重刑制和血亲复仇更满足民众需要
法律这个东西对一般民众来言其实就是看个热闹。姓药的死不死和我等有啥关系?可能有人会说姓药的 ...
rt12 发表于 2011-4-16 05:00



    按照法律公正来说,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甚至无期都可以,属于故意杀人罪重判,有不少相同情况,且是平民犯法,最后判死缓的
但是现在这就变成了社会问题,舆论要他死,还放出了药家鑫不死法律就死这种狠话
司法公正?呸!我看这样直接恢复重刑制和血亲复仇更满足民众需要
因为对大众来说,立即执行死刑最痛快,结果最明显。
回复 26# 炽风飞扬

杨佳和马加爵怎么就死了?
hfofo 发表于 2011-4-16 09:53


    有些死了,有些没死.....
windssx 发表于 2011-4-16 03:45

榔头哥的案子是2004年,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是2005年。

而且即使是榔头哥的案子,没有高法复核这道程序,从庭审(2004.4.22)到执行死刑(2004.6.17)也花了接近两个月。药家鑫的案子2011.3.23第一次庭审,现在一个月不到,怎么就成了拖得久了?
回复 8# 枝野幸男


    去查查死缓的定义,一般来说死缓就等于无期。
就是省高院判了,也要最高院复核,现在省高院还没判,早着呢
为的是让事件冷却,冷却之后很多事就好办了。
有说军代表相当于是军工企业的“政委” 军代表到底有多牛 给科普一下呗
李鹤帅 发表于 2011-4-16 10:18


    一时半会冷却不了
回复 35# eluk


    时间可以消融一切,你现在还特别关注彭宇案、倒钩案、开胸验肺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吗?
必须得死  不死让百姓弄死……
李鹤帅 发表于 2011-4-16 10:18
    几个月前看手机新闻,杭州公园里那个“杀个人玩儿玩儿”怎么没下文了,假新闻?
定罪没问题,量刑要谨慎。 也要考虑受害者一方的态度。

另一个帖子有位兄弟说到点子上:死刑立即执行+4.5万赔偿 vs 死缓+54万赔偿都是合法的,这两个是给受害者一方的选项。 量刑之前还需要作调解,调解无效,那就即死呗。
炽风飞扬 发表于 2011-4-16 04:48

杀人不死在美国很正常,比如最近判的那个Yale杀学生的技术员,手段也是极其恶劣,还百般抵赖,上过测谎仪之类的,最后算铁证如山,结果诉辩协议,认罪,43年,及时把牢坐满,也不过70多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