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在家中做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51:55
<P> 家庭被称为“幸福的港湾”,“善解人意”的法律因此也详尽地保护人们的居住权:一对年轻的恋人未婚同居,他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任何人无权用法律的名义对他们进行处罚或审判,因为这是个人最隐私的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夫妻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的事已在延安发生……透过这样的事件,法学界人士认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国家公权,粗暴介入了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人们必须警惕这种行为对法治精神和法治环境的损害———</P>
<P> 关键词解释</P>
<P>  司法界有关人士认为,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后一种权利也叫权力。</P>
<P>  住宅权保护我们可以在家中做什么?</P>
<P>  “如果有什么地方我们可以放松地生活,那就是我们的家;如果说有什么力量可以合法地破门而入,那就是公权力。”现代社会中,家不仅是私人生活的载体,其安全性也是公民隐私权的象征。“看黄碟”事件中,人们议论最多的也就是民警查处的行为是否使张某夫妇的住宅权与隐私权受到侵犯的问题。</P>
<P>  事实上,我国法律非常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首先体现在法律法规对于搜查公民住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宪法上确立公民住宅自由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下,我国的《人民警察法》又对警察出警以及搜查等行为的程序进行了规定,比如警察出警必须要穿制服,还要出示证件,表明合法身份等。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是这种搜查也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由此看来,进入公民的私人住宅进行搜查的权力只能由我国特定国家机关即公安机关行使,而且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P>
<P>  公民的住宅权保护首先是指公民的居住处所不受无故侵入,而且包括不得干扰公民对生活场所的正常使用,如不得在屋内窃听谈话等;居住处所不受非法搜查;居住处所的物品也不得任意搜查和扣押以及不得非法查封居住处所等。</P>
<P>  但当公民在自己家中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毒品交易、强奸、施加家庭暴力等的情况下,拥有刑事侦查权的警察依据相关的法定程序,可以破门而入,因为此类行为已经造成了明显的社会危害,国家公权力必须介入。</P>
<P>警察为何而设执法者的角色定位</P>
<P>  案例一:1996年4月初,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对该县大桑村组织“严打”,许多爱搓麻将打牌的村民被冠以“赌博犯”被抓走。当时正值农忙季节,大桑村700余名劳动力中有200多名青壮年为躲避抓捕而逃往他乡,执法人员无论是拘禁、罚款还是其他,什么证据、什么手续都没有,数千元的罚款,给一张白条或者什么都不给,留下钱走人。后引发该村数百村民状告惠民县公安局违法办案,此案最终以农民胜诉告终。</P>
<P>  案例二:南京某高校学生小顾与女友于“十一”期间赴安徽旅游,到达目的地后在一家旅社投宿,开了一个双人标准间。当晚,几个联防队员冲进房间将正在洗澡的小顾硬从卫生间拖出来,声称小顾没有结婚证同女友开房属于卖淫嫖娼行为,最后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P>
<P>  案例三:发生在延安的“夫妻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事件,时隔两月后,“看黄碟”的张某被刑事拘留,理由是张某在民警入室查处时暴力反抗涉嫌妨害公务罪。</P>
<P>      案例四:新婚之夜新娘被抓 河南又演“夫妻看黄碟事件”中新网6月5日电 又一起“夫妻看黄碟事件”在河南上演!据《法律与生活》报道,因新郎曾拒绝报销警察的手机费,于是新娘在新婚之夜被“执法者”带走。而借口居然是两人在看“黄碟”。</P>
<P>       案例五:在家上黄网被抓”
</P><P> 家庭被称为“幸福的港湾”,“善解人意”的法律因此也详尽地保护人们的居住权:一对年轻的恋人未婚同居,他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任何人无权用法律的名义对他们进行处罚或审判,因为这是个人最隐私的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夫妻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的事已在延安发生……透过这样的事件,法学界人士认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国家公权,粗暴介入了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人们必须警惕这种行为对法治精神和法治环境的损害———</P>
<P> 关键词解释</P>
<P>  司法界有关人士认为,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后一种权利也叫权力。</P>
<P>  住宅权保护我们可以在家中做什么?</P>
<P>  “如果有什么地方我们可以放松地生活,那就是我们的家;如果说有什么力量可以合法地破门而入,那就是公权力。”现代社会中,家不仅是私人生活的载体,其安全性也是公民隐私权的象征。“看黄碟”事件中,人们议论最多的也就是民警查处的行为是否使张某夫妇的住宅权与隐私权受到侵犯的问题。</P>
<P>  事实上,我国法律非常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首先体现在法律法规对于搜查公民住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宪法上确立公民住宅自由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下,我国的《人民警察法》又对警察出警以及搜查等行为的程序进行了规定,比如警察出警必须要穿制服,还要出示证件,表明合法身份等。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是这种搜查也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由此看来,进入公民的私人住宅进行搜查的权力只能由我国特定国家机关即公安机关行使,而且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P>
<P>  公民的住宅权保护首先是指公民的居住处所不受无故侵入,而且包括不得干扰公民对生活场所的正常使用,如不得在屋内窃听谈话等;居住处所不受非法搜查;居住处所的物品也不得任意搜查和扣押以及不得非法查封居住处所等。</P>
<P>  但当公民在自己家中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毒品交易、强奸、施加家庭暴力等的情况下,拥有刑事侦查权的警察依据相关的法定程序,可以破门而入,因为此类行为已经造成了明显的社会危害,国家公权力必须介入。</P>
<P>警察为何而设执法者的角色定位</P>
<P>  案例一:1996年4月初,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对该县大桑村组织“严打”,许多爱搓麻将打牌的村民被冠以“赌博犯”被抓走。当时正值农忙季节,大桑村700余名劳动力中有200多名青壮年为躲避抓捕而逃往他乡,执法人员无论是拘禁、罚款还是其他,什么证据、什么手续都没有,数千元的罚款,给一张白条或者什么都不给,留下钱走人。后引发该村数百村民状告惠民县公安局违法办案,此案最终以农民胜诉告终。</P>
<P>  案例二:南京某高校学生小顾与女友于“十一”期间赴安徽旅游,到达目的地后在一家旅社投宿,开了一个双人标准间。当晚,几个联防队员冲进房间将正在洗澡的小顾硬从卫生间拖出来,声称小顾没有结婚证同女友开房属于卖淫嫖娼行为,最后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P>
<P>  案例三:发生在延安的“夫妻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事件,时隔两月后,“看黄碟”的张某被刑事拘留,理由是张某在民警入室查处时暴力反抗涉嫌妨害公务罪。</P>
<P>      案例四:新婚之夜新娘被抓 河南又演“夫妻看黄碟事件”中新网6月5日电 又一起“夫妻看黄碟事件”在河南上演!据《法律与生活》报道,因新郎曾拒绝报销警察的手机费,于是新娘在新婚之夜被“执法者”带走。而借口居然是两人在看“黄碟”。</P>
<P>       案例五:在家上黄网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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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不可以管别人的性事?法律需不需要对个人的,或者是个人之间相互同意的性关系、性行为做出规定? ????
可以高唱国歌,大声赞美我们的法治社会
那么夫妻在家里“做爱”不就更淫秽了吗?人民警察是不是可以破门而入抓获??
<P>可以做饭,做作业,做家务,做良好公民,做警察叔叔的奴隶</P><P>千万不要做爱,即使你们是合法夫妻,但做爱是不合法的</P>
那么我和老婆在家里“做爱”,结果被人偷窥(2人以上),算不算传播淫秽??-----推理出,偷窥无罪,做爱有罪!!
我们最好打个申请,让公安局告诉我们我们在家可以做什么!免得出事!!
6楼的说的非常正确啊,堪称经典啊。
<P>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象制品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P><P>  不知道在家看算不算呢?</P>
其实你们不懂法。夫妻做爱是可以的,但是要事先象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写清做爱的时间地点人数持续多久声音大小等等等等,以便公安机关统一筹划合理安排。具体程序参照“生育指标的申请方法”一款。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8-27 23:15:00的发言:</B>
其实你们不懂法。夫妻做爱是可以的,但是要事先象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写清做爱的时间地点人数持续多久声音大小等等等等,以便公安机关统一筹划合理安排。具体程序参照“生育指标的申请方法”一款。

<P>没错没错! 如果人数多于两人就是“集体淫乱”,如果有人旁观就是“传播淫秽”,最好同时备好结婚证在旁边以便上门抽查时出示,“无照驾驶”也是犯法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1:01:19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8-27 23:15:00的发言:</B>
其实你们不懂法。夫妻做爱是可以的,但是要事先象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写清做爱的时间地点人数持续多久声音大小等等等等,以便公安机关统一筹划合理安排。具体程序参照“生育指标的申请方法”一款。
是要争取言论自由。为什么要争取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在政治学上算是第一自由。就是你要所有自由里,第一个要争取的就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为什么要争取呀?言论自由就是说,当你被迫害的时候,被打压的时候,言论自由的声音就出来了:我被迫害哟!我被打压噢!如果你被迫害、被打压都不吭气,别人都不知道,那么你这个自由都没有了。所以,第一个,这个声音要出来。

京戏里面有句台词,就是“我骂你不许还嘴,打你不许还手,杀你不许流血”。这是什么意思呀?就是完全焖住,不许出声,不许还手,不许流血,整个是黑暗的,都被盖住了。

可是有了言论自由以后,至少这个声音会出来
呼吁早日制定《做/爱法》,从年龄、性别、场所、姿势、辅助工具的种类规格、相关声音的分贝数等等各方面予以规范,并建立相应的教育示范队伍和执法体系!
各位的评述真是精彩。如果按照GA的说法,不但强奸是犯罪,在家里自慰也是犯法了……
<B>以下是引用<I>freemajor</I>在2004-8-28 12:04:00的发言:</B>
是要争取言论自由。为什么要争取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在政治学上算是第一自由。就是你要所有自由里,第一个要争取的就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为什么要争取呀?言论自由就是说,当你被迫害的时候,被打压的时候,言论自由的声音就出来了:我被迫害哟!我被打压噢!如果你被迫害、被打压都不吭气,别人都不知道,那么你这个自由都没有了。所以,第一个,这个声音要出来。

京戏里面有句台词,就是“我骂你不许还嘴,打你不许还手,杀你不许流血”。这是什么意思呀?就是完全焖住,不许出声,不许还手,不许流血,整个是黑暗的,都被盖住了。

可是有了言论自由以后,至少这个声音会出来

<P>你这贴好像语气不对了吧?</P>
<B>以下是引用<I>oxak47</I>在2004-8-28 14:52:00的发言:</B>


<P>你这贴好像语气不对了吧?</P>

<P>估计他在家看簧片的时候被抓过。</P>
<P>!@^@#$%^&amp;#$#43573</P><P>案例一:1996年4月初,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对该县大桑村组织“严打”,许多爱搓麻将打牌的村民被冠以“赌博犯”被抓走。当时正值农忙季节,大桑村700余名劳动力中有200多名青壮年为躲避抓捕而逃往他乡,执法人员无论是拘禁、罚款还是其他,什么证据、什么手续都没有,数千元的罚款,给一张白条或者什么都不给,留下钱走人。后引发该村数百村民状告惠民县公安局违法办案,此案最终以农民胜诉告终。</P><P>@#$%#$^$%&amp;%^*^&amp;(*^&amp;(&amp;*(</P><P>这你都知道,我们县的事情就不要外传了,毕竟离的阳信县太近,影响不是法律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不能说,我们这里事国家敏感地带,GA肯定多如gou,望楼主修改</P>
<B>以下是引用<I>oxak47</I>在2004-8-28 14:52:00的发言:</B>


<P>你这贴好像语气不对了吧?</P>


嘿嘿,我看李敖的帖子,顺便引用了一下!没什么啊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8-28 15:46:00的发言:</B>
&gt;
<P>估计他在家看簧片的时候被抓过。</P>


呵呵,朋友,你这贴好像语气不对了吧?
<B>以下是引用<I>yaoyuan7310</I>在2004-8-28 15:46:00的发言:</B>
&gt;
<P>估计他在家看簧片的时候被抓过。</P>


呵呵,你这贴语气也不对了吧?
看样板戏!高呼万岁!
<B>以下是引用<I>qinyiyong</I>在2004-8-29 10:15:00的发言:</B>
看样板戏!高呼万岁!


嘿嘿,样板戏好看,但是观众也难做啊
执法的也有好多不知法
以后在各家门口挂上一大排执照,列明经核准可以在家里做的事情。但有关部门有权抽查。[em05]
<B>以下是引用<I>dxbdl</I>在2004-8-30 11:11:00的发言:</B>
以后在各家门口挂上一大排执照,列明经核准可以在家里做的事情。但有关部门有权抽查。[em05]


支持!
<B>以下是引用<I>freemajor</I>在2004-8-27 21:49:00的发言:</B>
那么夫妻在家里“做爱”不就更淫秽了吗?人民警察是不是可以破门而入抓获??

<P>抓啊,干吗不抓?多好的理由!</P>
<B>以下是引用<I>freemajor</I>在2004-8-27 21:49:00的发言:</B>
那么夫妻在家里“做爱”不就更淫秽了吗?人民警察是不是可以破门而入抓获??

<P>抓啊,干吗不抓?多好的理由!</P>
<P>现在的警察很多毫无法制概念。好多法官也一样。</P><P>我们法律也有很多了,可有多少得到了真正的执行呢?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P>
<P>我个人认为要做爱最好是把女的带到GA哪儿,在他们的监督指导下做,这样你就不会被抓了。</P>
<B></B>
其实你们不懂法。夫妻做爱是可以的,但是要事先象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写清做爱的时间地点人数持续多久声音大小等等等等,以便公安机关统一筹划合理安排。具体程序参照“生育指标的申请方法”一款。 <P>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