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扮嫖客钓鱼 应召女脱光光 未性交判不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2:24:34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南地方法院以应召女在警员面前一丝不挂,并不构成社会秩序维护法妨害善良风俗的「奸宿」行为,改以性交易「未遂」,裁定应召女免罚,警察白忙了一场!

  台南市警一分局循报纸小广告追查应召集团,上月19日由员警乔装嫖客,约朱姓女子到汽车旅馆性交易,双方约定「全套」代价1800元,当对方收完钱脱光衣服,员警立即表明身分,依违反社维法送办。

  法官:需有奸淫、陪宿行为

  台南地院审理时,承审法官认为,按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妨害善良风俗构成要件,除被移送人系出于营利的意图,还需有奸淫或陪宿行为,同时该条款并未处罚奸宿「未遂」者,朱女被查获时尚未有奸淫或陪宿行为,与该条文处罚「奸宿」行为规定不符,难以依上述规定处罚,裁定不罚。

  承审法官还认为,被移送人在警讯笔录中,也表明除了该次意图性交易,并无其他性交易行为,自然不能仅以查获过程和扣押物品认定违法。

  台南市警一分局昨天表示,尊重法官的裁定,但也指出,警方办这种案子,不可能真枪实弹和应召女「嘿咻」,移送的案件当然全是「未遂」,未来除非抓到应召女和嫖客「嘿咻」证据,否则,要以「钓鱼」方式查办应召女,恐怕不容易了。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2/taiwan110215sc.shtml(联合早报网讯)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南地方法院以应召女在警员面前一丝不挂,并不构成社会秩序维护法妨害善良风俗的「奸宿」行为,改以性交易「未遂」,裁定应召女免罚,警察白忙了一场!

  台南市警一分局循报纸小广告追查应召集团,上月19日由员警乔装嫖客,约朱姓女子到汽车旅馆性交易,双方约定「全套」代价1800元,当对方收完钱脱光衣服,员警立即表明身分,依违反社维法送办。

  法官:需有奸淫、陪宿行为

  台南地院审理时,承审法官认为,按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妨害善良风俗构成要件,除被移送人系出于营利的意图,还需有奸淫或陪宿行为,同时该条款并未处罚奸宿「未遂」者,朱女被查获时尚未有奸淫或陪宿行为,与该条文处罚「奸宿」行为规定不符,难以依上述规定处罚,裁定不罚。

  承审法官还认为,被移送人在警讯笔录中,也表明除了该次意图性交易,并无其他性交易行为,自然不能仅以查获过程和扣押物品认定违法。

  台南市警一分局昨天表示,尊重法官的裁定,但也指出,警方办这种案子,不可能真枪实弹和应召女「嘿咻」,移送的案件当然全是「未遂」,未来除非抓到应召女和嫖客「嘿咻」证据,否则,要以「钓鱼」方式查办应召女,恐怕不容易了。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2/taiwan110215sc.shtml
这个判决无敌了
湾湾警察真性福~
有台湾女警卧底钓鱼不?
真强大。
这警察真笨, 应该交易完成后再翻脸
此与彼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插与未插的距离到底有多远。
真TM洗具
以后应该授权警察办案是可以真刀真枪.
我一看这标题就知道肯定不是中国大陆的,国内的扫黄大都是运动式和指标式的
MD全套折合人民币才450,还是在台湾。按相对购买力算,相当于RMB90。
ww一电影里面有女警召鸭钓鱼执法的桥段。
实在强大的理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