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没有可能明确公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8:57:40
看到一个农民逃368万过路费判无期徒刑,感觉心凉的透透地,安慰地想,不错,还给他留了一条命。他运气好的话,不被“躲猫猫死,骷髅死,洗脸死”的话,或许会活着走出高墙。
   事情原由是因为他偷逃了过路过桥费,不错,偷逃税赋的确该严惩,但是偷逃了300多万德过路过桥费,有点把所有人都当脑残了。所谓“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站稳”。这件事情两个地方让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期望从超大上得到合理的回答。超大牛人多,如果我问的不对,即便我思路广,欢乐多,也应该指出应该被骂的地府来,你说是吗?

1.农民偷逃368万德过路费,收费标准从何而来??法院依那处法律条文能判处他无期徒刑??
2.这高速公路收费的年限到底是多少??为什么政府网站上或者相关部门网站上没有公示??按照“收费还贷”理论来收费,距离还完贷款总有个期限吧?为什么迟迟不公布收费期限和所需还贷数额??看到一个农民逃368万过路费判无期徒刑,感觉心凉的透透地,安慰地想,不错,还给他留了一条命。他运气好的话,不被“躲猫猫死,骷髅死,洗脸死”的话,或许会活着走出高墙。
   事情原由是因为他偷逃了过路过桥费,不错,偷逃税赋的确该严惩,但是偷逃了300多万德过路过桥费,有点把所有人都当脑残了。所谓“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站稳”。这件事情两个地方让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期望从超大上得到合理的回答。超大牛人多,如果我问的不对,即便我思路广,欢乐多,也应该指出应该被骂的地府来,你说是吗?

1.农民偷逃368万德过路费,收费标准从何而来??法院依那处法律条文能判处他无期徒刑??
2.这高速公路收费的年限到底是多少??为什么政府网站上或者相关部门网站上没有公示??按照“收费还贷”理论来收费,距离还完贷款总有个期限吧?为什么迟迟不公布收费期限和所需还贷数额??
你的标题跟本案没关系。
你认为应该怎么判,判多少?
就是这件事吗?感觉LZ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把有关报道也贴出来,举手之劳吧


农民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 2011-01-12 07:07:45) 稿件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2日电  (记者秦亚洲)记者11日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一农民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和军用车牌照等证件,为自己运送沙石的两辆货车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368万余元,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河南农民时建峰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在自己购买的两辆大型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从河南省鲁山县下汤镇向许昌等地运送沙石,在郑石高速公路的多个收费站骗免通行费累计368万余元。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显示,这两辆悬挂假军用牌照的车辆共计通行2362次。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也出具了通行信息统计表。

    时建峰供述,他通过贷款购买了两辆“斯太尔”后八轮大型货车运送沙石,从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期间,每天运输二三趟,大概挣了20多万元。他是通过河南禹州路边上的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联系办理的假军车牌照,购买了假军装、假军车行驶证等证件。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时建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追缴时建峰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完)


百度了一下,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判无期徒刑了

很显然,这个人之所以被重判,主要原因是他伪造现役军人身份,我不是学法律的,这个量刑是否准确我不清楚,但这与LZ所提的问题不是一回事吧?

百度了一下,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判无期徒刑了

很显然,这个人之所以被重判,主要原因是他伪造现役军人身份,我不是学法律的,这个量刑是否准确我不清楚,但这与LZ所提的问题不是一回事吧?
又百度到一篇报道


高速公路公司解释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计算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3:45  大河网-大河报
  核心提示

  禹州市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1月11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不少网友对是否应以无期徒刑来惩罚逃费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提出疑问。

  昨日,平顶山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记者也联系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下称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详细了解了368万元过路费的来历。

  □记者 尚杰 文图

  热议

  农民逃费被判无期引发社会关注

  1月11日以来,本报关于此事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及多家门户网站纷纷转发报道及评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初步证实,该起事件是全国首例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

  不过,不少网友提出,量刑是否过重了?在大河网“农民偷逃过路费8个月被判无期徒刑,到底该不该?”的投票调查中,截至昨日下午7时许,33名投票者中,选择“不该逃费,应该判无期”的为0人;选择“不该逃费,但量刑过重”的有20人,占60.6%;选择“逃费是有原因的,收费站太多”的有13人,占39.4%。

  此外,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两辆车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约1500元过路费,而从郑尧高速下汤站到许昌长葛,距离约100公里,每公里收费高达15元?

  还有媒体计算,时某称赚了20多万元,但逃费就高达360万元,如果不逃费岂不是要倒贴300多万元?

  回应

  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热点疑问

  昨日下午,平顶山市中院专门就这些疑问召开了一个简短的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被告人时建锋现年43岁,小学文化。目前判决书已经生效,执行通知已送达鲁山县看守所,时将于近日开始服刑。

  此案的审判长娄彦伟说,判决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人民币368.211万元,是以平顶山市检察院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均无异议的相关证据来认定的。

  该高速路段收费有合法依据,相关收费站的地磅均检验合格,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两辆货车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均很详细,证明其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万余元。

  娄彦伟特别指出,出具统计信息的公司与郑尧高速没有隶属关系,该公司保存了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数据。

  疑问一

  判无期徒刑是否过重?

  回应:量刑适当

  据介绍,将时建锋偷逃高速过路费的行为定性为诈骗罪,依据为2002年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详见本报1月11日A16版报道)。至于量刑是否过重,娄彦伟说,本案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于1998年11月23日颁布施行的《关于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为20万元以上。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把这一标准确定为200万元。

  而本案涉案金额高达368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作案时间长,且采取伪造武警牌照、证件等手段,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是适当的。

  而对于时建锋究竟从8个月的营运中获利多少,记者在法院和检察院的采访中未得到答案。由于该案主要审查的事实是偷逃过路费,并不是非法经营,加上查实的难度比较大,在公诉和判决阶段并未进一步查实。

  昨日,记者从当地几名货运司机处了解到,按照一天两辆车拉两个来回、运沙150吨的情况来看,每天收入在2000元左右,在其免费走高速的情况下,比正常走低速路线节省1000元左右,算下来每天收入能够达到3000元,8个月能够收入70多万元。

  疑问二

  368万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回应:如果不超载,通行费会低很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详细了解了368万元通行费的来历。

  该公司的统计显示,两车行车路线主要是载货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到长葛西收费站下高速。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为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2929.8元;在下汤收费站通行1179次,逃费23.14万元,平均每次196.3元。也即是说,平均每次荷重通行费为2929.8元,空驶收费为196.3元,前者约为后者的15倍。

  那么,荷重通行每次近3000元的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说,按照标准,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收费标准是,载货类汽车基本费率是0.11元∕公里,15吨以下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公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是,超出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费,超过30%以上部分,暂按基本费率3倍线性递增至5倍收费,超过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5倍计算通行费。

  以其中一笔为例:2008年5月5日,两车中的一辆载重71.4吨,公路核载量为25吨,从下汤站至长葛西,路程一共是110.6公里。其中,15吨符合基本费率,通行费为15×0.11×110.6=182.5元;低于核载量的10吨符合优惠费率,通行费为10×0.04×110.6=44元;超出核载30%的仍按基本费率,即是说7.5吨仍符合基本费率,通行费为7.5吨×0.11×110.6=91.2元;除此之外的38.9吨属于超载部分,通行费为38.9×0.11×5×110.6=2326.3元,合计为2684元。

  “大幅超载的车辆,对高速公路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超载的收费包括对道路过度使用的补偿。被告人在假牌照掩饰下有恃无恐,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因此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金煜伟说。

  卷宗显示

  涉案车辆严重超载、频繁通行

  昨日,记者看到了该案的案卷,卷中附有两车的详细通行信息统计表,可以用“频繁”二字来形容两车的通行次数。

  以2008年5月5日情况为例,在零点44分和45分,两车满载货物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4点10分和13分,从长葛西下收费站;上午9时4分,两车再次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12时42分和43分又从长葛西下高速;当天晚上10时47分和48分,两车又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次日凌晨5时11分和17分从长葛西下高速。也就是说,两车当天共载货通行了6次,加上空驶的6次,当天通行12次。

  从通行信息表可以看出,和5月5日情况一样的不在少数,最少的一天也通行了4次。

  两车承载货物的重量更是惊人,两车限重25吨,实际载重量都在70吨左右,5月16日的一次甚至超过了76吨。

  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介绍,也正是如此高频率的通行,让工作人员对两车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偷逃368万过路费才挣了20万,这也不成比例啊
不少贪官数额比这多得多,也没判那么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