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充警察被指殴打围观拍照市民 官方回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8:34:06
http://news.sohu.com/20110109/n2 ... 9%E5%9B%9E%E5%BA%94


本报讯 (记者杨万国)昨日,多名网友发帖称,四川西充县警方在处理一起事故纠纷时,现场有市民手机拍照,遭警察殴打。昨日,被打者证实此事,警方未予证实,但表示可能存在强制行动。

  昨日,在微博和西充贴吧,多个网帖称当地一个大老板开车撞死人后逃走,死者家人找寻很久才找到他。死者家属将其拦下,引发群众围观。

  网帖称,警方赶来解救肇事者,还要抓走死者60来岁的母亲,此时西充中学老师韩君上前打抱不平被五六个警察殴打。当看见李景华老师正在用手机录像,警察冲上前去对其进行殴打,并以妨碍公务罪将李控制。

  昨日,对于警察打人一事,西充中学老师李景华予以证实。他说,当晚6时,他被学校领导从派出所带离。韩君被打成内伤,目前还在住院。

  昨日,车祸死者妻子、西充中学老师李正兰介绍,丈夫2日骑助力车被绵阳富临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撞死。7日下午,在和富临客运公司代表协商时,双方发生摩擦,引来警察。警察要带走富临公司代表,李正兰的母亲因阻拦被警察抓走。

  昨晚,西充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伟介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警方正处理此案。

  曾伟介绍,7日下午,死者家属软禁了富临公司的两位代表,警察赶来带离两人时,死者母亲阻挡,损坏警车车灯和顶棚,被治安拘留。

  对于警察被指殴打拍照市民一事。曾伟称,西充中学的老师阻挡警察执法,不让带走死者母亲,警方当时可能存在强制行动。http://news.sohu.com/20110109/n2 ... 9%E5%9B%9E%E5%BA%94


本报讯 (记者杨万国)昨日,多名网友发帖称,四川西充县警方在处理一起事故纠纷时,现场有市民手机拍照,遭警察殴打。昨日,被打者证实此事,警方未予证实,但表示可能存在强制行动。

  昨日,在微博和西充贴吧,多个网帖称当地一个大老板开车撞死人后逃走,死者家人找寻很久才找到他。死者家属将其拦下,引发群众围观。

  网帖称,警方赶来解救肇事者,还要抓走死者60来岁的母亲,此时西充中学老师韩君上前打抱不平被五六个警察殴打。当看见李景华老师正在用手机录像,警察冲上前去对其进行殴打,并以妨碍公务罪将李控制。

  昨日,对于警察打人一事,西充中学老师李景华予以证实。他说,当晚6时,他被学校领导从派出所带离。韩君被打成内伤,目前还在住院。

  昨日,车祸死者妻子、西充中学老师李正兰介绍,丈夫2日骑助力车被绵阳富临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撞死。7日下午,在和富临客运公司代表协商时,双方发生摩擦,引来警察。警察要带走富临公司代表,李正兰的母亲因阻拦被警察抓走。

  昨晚,西充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伟介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警方正处理此案。

  曾伟介绍,7日下午,死者家属软禁了富临公司的两位代表,警察赶来带离两人时,死者母亲阻挡,损坏警车车灯和顶棚,被治安拘留。

  对于警察被指殴打拍照市民一事。曾伟称,西充中学的老师阻挡警察执法,不让带走死者母亲,警方当时可能存在强制行动。
警察执法不配枪是一个杯具,小民自卫没有枪也是一个杯具。。。。
可能
可能无限
无限可能
编辑掉吧
你给他讲法他给你乱来
你给他乱来他给你讲发
天朝无法制。
法律神马的,在天朝还是退散吧···
longjump 发表于 2011-1-9 22:38


    非也非也, 当了婊子的也有想立牌坊的
PLA8341 发表于 2011-1-9 21:21
JC在执法过程中无论何时都应该讲法,不该乱来;可是某些百姓们觉得自己无论如何是可以乱来的。
JC在执法过程中无论何时都应该讲法,不该乱来
---
TG的实际情况是
1,在实际操作中,某些情况按照法律来说是乱来,但是能解决问题,按照法律解决却会扩大问题,而上级则默许这些乱来
2,在实际操作中,JC绝对有乱来的情况,按照法律,如果乱来就要负责的话,不说我们这里,全国绝对有5分之一的JC会下岗
3,在实际操作中,就CD上这些警察,你们谁能保证自己以前没有过,现在不会,以后绝对保证----不乱来
假如我离人群五六米远外拍照,这算不算“阻挡警察执法”?
PLA8341 发表于 2011-1-10 14:39

证明:
1、法律有问题。
2、执行法律的制度有问题。
红十月 发表于 2011-1-10 14:56

那就要看JCSS是在打人还是在扶老婆婆过马路咧.......@@@
1、法律有问题。

法律有问题,JC遵不遵守?
2法律没问题,JC按照法律做会事态扩大,做不做?!
2、执行法律的制度有问题。
同上!
sssabc 发表于 2011-1-9 23:31


    +1
洗地,貌似警察执勤的时候不欢迎市民拍照
还记得n年前看到香港警察在沙头角只靠喝斥就镇住了大陆这边拍照的市民,让他乖乖的把胶卷曝光了。
强制行动。
PLA8341 发表于 2011-1-10 14:39
据统计本来就有1/6左右的警察是疯子,天朝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疯子维持社会治安……(萨苏说的)
楼上的你有调查统计过吗?即使引用也要过一下脑子......
官媒上都说全国精神病患者都超过一亿了,警察中疯子占1/6有啥奇怪的。
其实事件的真实情况与很多人想的不一样,看看现场的报道吧

http://bbs.scol.com.cn/thread-1012727-1-1.html
yq168 发表于 2011-1-12 11:56
很囧啊,现在都会操纵网络民意了
lvtom 发表于 2011-1-12 14:30

所以说网络民意是最容易被利用的
scut_m 发表于 11-1-2011 10:33


    人家那个只是一个调侃…… 就跟老毛说要感谢日本人一样。要看上下文的,同学
uuk 发表于 2011-1-13 08:56
官媒上说全国精神病患者都超过一亿了,警察的疯子比例再高一些也没什么不合理吧。
神马法律都是用在P民身上的。



2011年1月2日14时25分许,四川福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公司驾驶员田仕勇(男,30岁,江油市青莲镇人)驾驶川B71564号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充市经国道212线往江油市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国道212线1045KM+600M(西充县环城路纪信加油站外)处时,与同向借道行驶的肖海波(男,28岁,四川广安人,无机动车驾驶证,现在成都某设计公司工作,其妻李正兰系西充中学教师)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受损,肖海波送西充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9日开始,《新京报》记者从百度和新浪网微博上转载了网民发出的,关于西充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行为,其中还对车辆身份提出置疑,下面是本发帖人和热心网友对整个事件的调查回访,首先声明本着对死者尊敬和对肇事方基本人权的尊重,希望他们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和平解决问题,同时随意使用不正常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表示强烈遣责。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伟带领民警吴红鸽、任文春及时赶赴现场,对整个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勘察,收集固定了证据。公安局政委朱福成随后也到达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当日,驾驶员田仕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4日上午,办案民警吴红鸽等人安排肇事车所在的四川福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公司代表周蓉与死者方亲属代表见面,并就事故处理程序向当事双方作了详细全面的讲解。当日中午,从广安赶来的死者父亲肖高奉、母亲欧维碧及亲属肖文广等10余人以要求车方马上立即给予赔偿为由,将周蓉等人围堵在交警大队内,不让其离开。

1月7日上午,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吴红鸽等人再次组织车方公司安全科负责人苏凤兵等人与死者肖海波的妻子李正兰、亲属肖文广等五人就肖海波死亡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在此项工作结束后,因死者方要求车方公司代表苏凤兵与其妻陈金蓉于当日中午12点15分和死者方亲属一同前往纪信广场一茶坊再次交换意见。当日下午2时许,肇事车方公司安全科周蓉分别给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副大队长曾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吴红鸽、任文春打电话称:他们车方公司安全科负责人苏凤兵在纪信广场一茶坊失去人身自由。

办案民警速向指挥中心报告,分管治安的副局长郭智迅速调集巡控二、三中队和交警大队民警约20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将妨碍公务的欧维碧、贺红芳带上号牌为川R1148警的警车,准备带离现场。又遭到李景文(男,27岁,西充中学教师)等部分围观群众拦堵,现场民警将欧维碧、贺红芳及李景文带离现场,事态得到平息。
死者方亲属将车方代表苏凤兵约到茶坊后不久,便将其挟持到了殡仪馆,强行要求苏凤兵给死者肖海波磕头、上香、合影、买花圈后,又将其挟持到茶坊,后被民警解救。
这种人还配称 教师吗
yq168 发表于 2011-1-12 18:05


    呵呵呵。有水军在谈何网络民意。 “网络民意”。有的时候甚至代表的是国外财团的"民意"。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1-17 08:26
所谓的国外财团不过是个为了遮掩自己脆弱民誉而杜撰出来的借口。

网络民意在哪个国家也不会倾向于政府部门,何况是民间口碑一向不佳的TG。
顿生无力感!
为什么警方不把事情搞大让群总看呢?
谁有理谁没理
大家都看的出来
遮遮掩掩的
反倒让人起疑心


对了
多说一句
在CD上当腿子的弟兄
做事前多揣摩领导的意思
别总想着伸张法律正义的胡乱行事
不然,一脚把你踢出去当替罪羊
(当腿子几年的心得,望兄弟们多借鉴,正义神马的都是浮云,保住饭碗和自己的利益才是真理!)

对了
多说一句
在CD上当腿子的弟兄
做事前多揣摩领导的意思
别总想着伸张法律正义的胡乱行事
不然,一脚把你踢出去当替罪羊
(当腿子几年的心得,望兄弟们多借鉴,正义神马的都是浮云,保住饭碗和自己的利益才是真理!)
双方各执一词,发扬小p民围观看热闹的优良传统,近年来为什么凡不论对错都群众一面倒的现象.说明了有些地方没弄好.
搞错的当然有嘛。。。。不过大家没搞错的也不少
uuk 发表于 2011-1-13 08:56


    话所有有心理疾病的警察还真不少,特别在基层所队的……
回复 16# lvtom


    我有过类似的经历,警察在栏杆用对讲机,我朋友在一边拍照,不过阿sir没有拿胶卷,告诉我们,可以在某某警署找公关科,或者去警署附近拍照,他的理由是,他们工作时不接受采访……不过那个MM很靓。
回复 30# 超强


    TG再次祝贺你代表了民间口碑。
景云都尉 发表于 2011-1-18 16:29
那件事很囧的是拍照的人在大陆这边,如果不理走开,香港警察根本拿他没办法的
回复 39# lvtom


    ……那,警察怎么爆胶卷?不过貌似各国各地的警察的习俗也不一样,英国的很多在街上的高帽子,你如果看他很悠闲,和他搭讪下,最后表达想合照,只要他心情好大抵不会拒绝,不过不允许搞笑版,一般都是严肃的站在一起,如果是骑马的就比较酷了,德国佬就不行,合照?他会很客气的告诉你,我在工作,但不反对你在一旁拍照,……泰国就不用说了,很热情,甚至你提出来带他的帽子之类的留念,通常也很少拒绝,不愧是旅游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