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禁止过桥之后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04:37
电动车禁止过桥之后怎么办?
白蝴蝶皇后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21400490
  看到报纸上说的,明年1月22日之后所谓的超标电动车在城区的禁行范围不仅扩大了,而且连闽江上所有的桥梁都不允许通过。(XXXX以下省略59字)这不是存心逗我们玩么?
  所以在这里我咨询下有关部门:
  1)既然桥梁不让过,可不可以给电动车装上泡沫塑料的船体,开过闽江去?此条请航道管理部门作答。
  2)如果担心横渡闽江有碍水上交通,能不能给电动车装上翼伞或者滑翔翼,飞过闽江去?此条请空管部门作答。
  3)以上项目不关交管部门的事,你们就不要废话了。电动车禁止过桥之后怎么办?
白蝴蝶皇后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21400490
  看到报纸上说的,明年1月22日之后所谓的超标电动车在城区的禁行范围不仅扩大了,而且连闽江上所有的桥梁都不允许通过。(XXXX以下省略59字)这不是存心逗我们玩么?
  所以在这里我咨询下有关部门:
  1)既然桥梁不让过,可不可以给电动车装上泡沫塑料的船体,开过闽江去?此条请航道管理部门作答。
  2)如果担心横渡闽江有碍水上交通,能不能给电动车装上翼伞或者滑翔翼,飞过闽江去?此条请空管部门作答。
  3)以上项目不关交管部门的事,你们就不要废话了。
嘿嘿!其实有第三条的。
不过我怕人家提早提防,没敢说。
那就是:这些桥梁属于车相结合部桥梁,目前是允许板车、三轮车通行的,也是允许行人牵引行李车以及行李箱通行的。把电动车装在平板车上推过去,是否可以?

可以推过去吗?
闽江上有轮渡没?本地大桥上禁行后电动车都上轮渡过江。
人家姓苏的说拆你小学就拆你小学,说不让你车走就不让你车走。要不然就维稳的铁拳可不是吃素的。同是受害都是阿。我住金山。这没屁眼政策
zeitgeist 发表于 2010-12-17 21:14 刚刚开通游览轮渡,只载人。每次20元(哈哈!作为游览而言倒不算贵)

可以推过去吗?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0-12-17 20:25

按照目前市内禁行路段执行情况看,也不允许牵行。

而且不允许在相关路段停放。
不许进入政府机关大院、学院停车场等……
连乡下派出所门口也提示“不许停放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公然干扰公民前往报案,干涉紧急避险权。
可以推过去吗?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0-12-17 20:25

按照目前市内禁行路段执行情况看,也不允许牵行。

而且不允许在相关路段停放。
不许进入政府机关大院、学院停车场等……
连乡下派出所门口也提示“不许停放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公然干扰公民前往报案,干涉紧急避险权。
信访办前一次出丑大了,
这些天我好些投诉都不给转,不是“内部批转件”就是“尚未转到相关部门处理”。
随意啦
哪怕你扛着过桥呢
LZ故意混淆视听吧?

人家明确说的是“超标”电动车。你自己非要买本来就违法的超标电动车,那怪谁呢?

你每小时30、40公里骑行倒是爽了,撞了人就跑,还不愿按机动车上牌管理,不限制你限制谁?
电动车开的太快也是个问题
超标电动车的确应该受限。但如何在路面上快速区分合法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车,这是个问题。
按理说,超标电动车,根本就不该允许上路。现在让上路还有一堆人JJYY。
超标电动车是谁允许上市售卖的?既然是合法售卖为什么不允许合法上路?
syskey1 发表于 2010-12-18 11:44


    超标电动车从来就没有“允许”上市售卖的。超标电动车从生产到销售都是违法的。就好像餐饮行业还有电子城不给发票是谁“允许”的?
syskey1 发表于 2010-12-18 11:44


    之前不知道危害这么大麻,现在大家反应了后,不是开始要限速改装了。
深空探索 发表于 2010-12-18 09:42

所谓国标电动自行车,时速轻松上40KM/H
konming 发表于 2010-12-18 12:32

没记错的话,在没有限摩限电之前五一广场西侧一排的卖电摩门店,工商、税务、公安的那时候干嘛去了?
不作为就是不作为,只不过倒霉的还是平头小百姓。
konming 发表于 2010-12-18 12:32
我们手上有发票!
证明该项出售行为属于合法销售!
政府已经对此征税!

福州全市有80万所谓“超标车”!
是这10年积累销售的
请问,如果是非法的,政府早干什么去了?
我们是在用税款喂猪么?
konming 发表于 2010-12-18 09:17
顺便给你说一下!
本次禁止过桥还包括所有的摩托车!
不管你是花了1万多拍卖的“永久牌”还是什么
统统不让过!

请问,摩托车超啥标了?
konming 发表于 2010-12-18 09:57
可以不允许上路!但是你要提早说!
不过把10年的不作为的老帐让群众承担后果!
konming 发表于 2010-12-18 09:17
我们手上都有发票!
购车的时候政府已经对此征税!
证明该项销售得到政府许可。

10年了,我们税款都是用来喂猪的么?

是政府不愿意“按机动车上牌管理”
而不是我们不上牌!
顺便给楼上的某机动车主提个醒。
现在就要实行“黄绿标”政策了。
据说黄标也要限制进入城市了……

黄标车本来就不应该出售?
笑话了!
每一次 都在禁摩运动中坚强
每一次 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我知道 我很想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 飞过闽江
不去想 他们投入多大的力量
我看见 每天的马路 都会堵得慌
我知道 我好想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 给我希望
我终于 看到 所有路段都设卡
追逐的摩队 口号多嘹亮
我终于 翱翔 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路 就走哪条吧
隐形的翅膀 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 愿望 让自己轻松过闽江
不用说放在国外,放在港台,市民早就上街行游包围市政府了,真是悲剧的中国大陆
武汉也有类似规定,轮渡表示压力不大
这不是逼大家去散步吗
蛋疼,我当自行车悠过去行不……
有心整治超标电动车就该先对产销厂商下重招,而不是去激化民怨捅马蜂窝
驯兽师 发表于 2010-12-19 00:23

整过……5月份的时候不管有没有卖过超标车
一律停业一个月,一时间维修无门……
然后要求申报达标车名单,目前是仅有2批,品种么……不说也知道,不超过10种。所以不同牌子的其实都一样,贴牌而已……
强令厂商回收换购超标车

结果是所有的停业成本、申报成本、厂商把存货退货成本、换购成本(哪有什么换购,厂家那里有市场去买2手车,其实都是直接拆解报废)一概算到新车头上。

于是原先卖899的车现在至少1499起……政府名义上以“家电依旧换新”项目下的资金每车补贴200元(左右),顶不过车价上涨的幅度。电动车算家电?哈哈!总算不太离谱。

比方说我这车,09年11月分购买的3200元,前后双碟刹。到5月份突击行动的时候1000都没人收。要换车且不说性能差距,就是钱还得倒贴1千多。和购买新车差别不大。
我家倒是另外有一部小号的旧车,上了牌,备用罢了。

最可怜的是倒不是我们,是BP石油气供应站,原先使用大型载重王,现在还没办法换车,而且每边还带煤气罐,出门只要碰到警察就挨罚,一次20,据我打听,还是员工自己负担……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040900174
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们,你们好!我是一个使用bp气八年之久的客户。出于对
bp品牌的信赖,我在这八年中搬迁三次,从来没有想过使用其他的品牌。在过
去的八年中bp提供的服务,我还是满意的,气的质量好、安全、服务正规。但
是昨天我的感觉糟透了,昨日下午4点要的气,到了今天早上才送来!!!因为
我们刚要了一个小孩,煤气是一天从早用到晚,昨天我们只好望锅兴叹最后跑
去岳父母家打秋风。其中我打了无数次的电话催促,但是给我的回答一直都是
:“对不起,我们的工人都在路上了。”最后才对我说因为工人用电动车送气,
最近交通整治工人经常被抓,所以气送不过来。没办法,我也只能抱怨一通了
事。我想交通整治肯定是没错的,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是现状是很多
的民生服务也是使用电动车来传达的,象罐装水、煤气等等。一刀切会给我们
这些服务的使用者带来很多不便。我们知道现在电动车的标准是99年颁布的,
在这十年中我们的城市道路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电动车的生产技术也是日新
月异,希望相关的主管领导可以考虑一下和相关企业一起制定出一个规范能既
让老百姓享受到电动车的方便又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一个焦心的

市民的美好心愿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在2010-4-23 14:20 前回复。 (2010-4-9 14:20)


梁女士:您好!近期公安部门正在进行电动车整顿,而BP石油公司正是以电动车作为送气工具,因此给送气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我们正与上级部门协调,争取早日解决送气问题,如果您急需用气,可自行到站点购气,请您谅解!(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于2010-4-21 17:08回复)


哈哈!前一阵子打算拉环卫和交警斗斗!
结果环卫的上头是“城市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很不鸟交警。
交涉结果见此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12100016


现在又顺便嘲嘲BP-华润燃气,说起来是大外企+大国企,不知道有啥效果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21900005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BP)送气服务赶紧换车吧!
  你们又不是环卫那样有城管当老大,可以开电三轮。
  大型的载重王没牌到处受限不说,两边煤气罐算超宽,警察一抓就是20元罚款起。
  听说罚款还是都是员工自己负担,送一次气送气工能收入20么?时间久了,队伍不好带。
  明年1月22日又有大行动了,要么你们和交警搞好关系,要么紧赶紧换车,否则又要闹得大范围断气。


原因在此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040900174

哈哈!政府不是玩“群众斗群众”么?
我也玩玩“政府斗政府”……

哈哈!前一阵子打算拉环卫和交警斗斗!
结果环卫的上头是“城市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很不鸟交警。
交涉结果见此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12100016


现在又顺便嘲嘲BP-华润燃气,说起来是大外企+大国企,不知道有啥效果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21900005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BP)送气服务赶紧换车吧!
  你们又不是环卫那样有城管当老大,可以开电三轮。
  大型的载重王没牌到处受限不说,两边煤气罐算超宽,警察一抓就是20元罚款起。
  听说罚款还是都是员工自己负担,送一次气送气工能收入20么?时间久了,队伍不好带。
  明年1月22日又有大行动了,要么你们和交警搞好关系,要么紧赶紧换车,否则又要闹得大范围断气。


原因在此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040900174

哈哈!政府不是玩“群众斗群众”么?
我也玩玩“政府斗政府”……


还有一个“政府斗政府”的项目不知道风险如何。

那就是给《管理办法》挑刺。说起可以到省政府投诉市政府越权。
其中之一如下: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579_2.htm
  该条款规定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的制定权由国务院授权于省一级政府行使。

  又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项下,并无对自行车载人做出规定。http://www.fujian.gov.cn/zwgk/fl ... t20080102_51792.htm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http://www.gov.cn/test/2005-08/13/content_22423.htm

  那么请问福州市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自何方授权?http://baike.baidu.com/view/3506605.htm

还有一个“政府斗政府”的项目不知道风险如何。

那就是给《管理办法》挑刺。说起可以到省政府投诉市政府越权。
其中之一如下: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579_2.htm
  该条款规定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的制定权由国务院授权于省一级政府行使。

  又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项下,并无对自行车载人做出规定。http://www.fujian.gov.cn/zwgk/fl ... t20080102_51792.htm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http://www.gov.cn/test/2005-08/13/content_22423.htm

  那么请问福州市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自何方授权?http://baike.baidu.com/view/3506605.htm
如下:实际限制已经跨过乌龙江到闽侯县境内……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13000431

关于强制大学城各高校无牌电动车换购有牌电动车的问题。强烈抗议欺压教师这一弱势群体  
近期,大学城各高校明文规定不允许无牌电动车进入校园。强迫教师及学生将牌电动车换购有牌电动车。表面上好像是在依照福州的有关规定。但无形中却让教师及学生这些低收入人群被迫要贴2000元左右才能继续骑电动车上课。(换购车大概800元,但一辆有牌电动车价钱都在2800元以上),我和我的爱人都是高校教师,每天为了来新校区上班,都必须骑电动车,(如果我们有钱买小车,那谁愿意风吹雨淋的?)可现在学校强制我们要换有牌电动车了,无形中给我们两个人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市区都没有所有路段不让骑,为什么像大学城这种地方却完全不考虑学生和教师的经济水平?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弱势群体,没有反抗的余地?????
强烈希望市长您能正视这个问题,帮我们解决这个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来我们平静的生活正被这一规定搞的压力很大,谢谢您的帮助。

大学城不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请转相关部门。(福州市教育局于2010-12-1 11:17回复)
强烈抗议在大学城校园内进行禁止超国标电动摩托车通行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13000337
诉求内容  上街公安分局以交通安全名义禁止“超标”电动车在大学城各校区行驶,却没有禁止小车在校园里飞驰(即便已经出现小车在校园里撞伤学生的严重事件),如今却以如此蹩脚的所谓安全理由来限制广大学生交通自由,实不知是出于何种用心,又是依据何法律法规。望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纠正该分局的错误做法,为民做主!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闽侯县信访局 在2010-12-2 08:45 前批转。 (2010-12-1 08:45)

闽侯县信访局  1 、 请 闽侯县上街公安分局 在2010-12-15 08:47 前回复。 (2010-12-1 08:47)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你好,该项规定是大学新区管委会和我局联合发布的《福州地区大学新区管委会、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关于在上街辖区高校内禁止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通行的通知》,同时我局还将与校方同步开展重点工作,包括:禁止无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出校园;车辆在校园内限时速15公里,严禁在校园超速行驶和乱鸣喇叭;整治校园内乱停车行为;整改校园道路、交通设施、交通安全标示等。我局还在校园外施划了临时停车位,供超标电动车停放。此举整是为了保障各高校交通安全,杜绝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请老师同学们理解。谢谢。(闽侯县上街公安分局于2010-12-14 17:53回复)
林青豪 发表于 2010-12-18 18:43

现在就来装无辜的小白兔了。国家允许生产的电动车都有装限速装置,这些无辜的小白兔第一件事情就是让经销商去掉。

话说,盗版软件业也销售超过20年了,所以就不违法了?就不能抓了?
林青豪 发表于 2010-12-18 18:48


    原来是政府不愿意按机动车上牌管理啊,那去年修改交法的时候,本来说电动车要按机动车上牌管理,铺天盖地的JJYY声原来都是开小车的人发出的?少来装了,让你上牌,年审,考驾照,买保险,违规按机动车罚款,特别是逆行或者马路上骑S型,再被撞了就没得赔了,你能代表电动勇士们同意?
囧……都不想说了,我从江北cbd改造开始,先是强制被拆到金山,后来因为上学不便买了电摩(过江),用了半年,因为格致中学一孩子骑电摩闯红灯被撞死,zf开始抽风抓电摩和载人。罚款从20涨价到50,我x。之后政府在鼓楼区禁行,然后承诺政策3年内不变,也就是说“超标”车还可以骑3年,我们也就无话说,3年也要报销了。本月,zf又开始在区市区内划禁行区域,最后就像楼主说的那样……zf解释说,本次禁行扩大是对上次鼓楼区禁行的补充,补个蛋蛋!
konming 发表于 2010-12-19 09:18

1)不存在任何“限速装置”的必须!如果有,请你找出条文!
不要信口雌黄!

2)正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