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老婆不用偿命?请懂法律的筒子说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59:13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01201/16272359.html


  09年8月11日凌晨3时,家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的梁桂珍被一阵门铃惊醒。

    当辨认出站在门外的确实是自己的孙女董珊珊时,她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

    自从董珊珊第二次“失踪”后,董家人到处找寻她的踪影。梁桂珍没想到,55天后,董珊珊却以这样的形象出现。

    眼前的董珊珊,头发被血粘着,脸肿得眼睛快见不着了,浑身上下都是淤伤。

    在第二天博爱医院的诊断书上,董珊珊的伤势被医学术语表述为:“多发外伤;腹膜后巨大血肿;右肾受压变形萎缩性改变;头面部多发挫伤;右耳耳甲血性囊肿;双眼部挫伤淤血;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肺挫裂伤;腰椎1B4双侧横突骨折;贫血、四肢多发性挫伤。”

    在医院“挣扎”两个多月后,2009年10月19日,26岁的董珊珊死亡。死因,被丈夫王光宇殴打致死。死时,她刚刚结婚十个月。

    董珊珊的母亲张秀芬说,前前后后8次报警,这句话她至少说过三次,她说每次报警后警察问完了情况,还是那个理由,毕竟现在还是夫妻,不好管。

     如果对一个女人深恶痛绝,选择和她结婚然后在婚内做掉她好像报复成本是最低的呵!!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01201/16272359.html


  09年8月11日凌晨3时,家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的梁桂珍被一阵门铃惊醒。

    当辨认出站在门外的确实是自己的孙女董珊珊时,她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

    自从董珊珊第二次“失踪”后,董家人到处找寻她的踪影。梁桂珍没想到,55天后,董珊珊却以这样的形象出现。

    眼前的董珊珊,头发被血粘着,脸肿得眼睛快见不着了,浑身上下都是淤伤。

    在第二天博爱医院的诊断书上,董珊珊的伤势被医学术语表述为:“多发外伤;腹膜后巨大血肿;右肾受压变形萎缩性改变;头面部多发挫伤;右耳耳甲血性囊肿;双眼部挫伤淤血;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肺挫裂伤;腰椎1B4双侧横突骨折;贫血、四肢多发性挫伤。”

    在医院“挣扎”两个多月后,2009年10月19日,26岁的董珊珊死亡。死因,被丈夫王光宇殴打致死。死时,她刚刚结婚十个月。

    董珊珊的母亲张秀芬说,前前后后8次报警,这句话她至少说过三次,她说每次报警后警察问完了情况,还是那个理由,毕竟现在还是夫妻,不好管。

     如果对一个女人深恶痛绝,选择和她结婚然后在婚内做掉她好像报复成本是最低的呵!!
三上七下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发现中国有个这么好的法律了.

还和小二讨论过,生个孩子煮着吃的可行性问题.
回复 2# 找相机的熊

对啊,把自个孩子煮着吃了不知该咋判哦?
这女的有问题么,结婚前就打过几次了
什么年头了,能让人往死里打,邻居哪去了,娘家人哪去了,先抓起来再送派出所,起码给个拘留吧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12-2 00:20

这个就是中国几千年人治社会的具体体现,类似的家庭暴力多了去了。

到最后,不是男方打死女方,就是女方忍无可忍杀了男方,总之,就是杯具。

这个与美国婚内强奸比起来,那就是天壤之别!婚内还有强奸?这对于中国人来说,太不可思议了。

所以说,在这样一个充满了封建专制荼毒思想严重的国家,想推销皿猪,那就是天大的笑话。

知识分子有的时候过于的理想化,其实那是傻得可爱。
婚内还有强奸太不可思议。。。
俺是认真的没办法理解
这女的太软弱了。
拥护CD谠 发表于 2010-12-2 01:26


    婚内当然有强奸。理论上来讲,不管结婚与否,只要是在对方不情愿的前提下,通过用暴力或威胁用暴力的手段逼迫对方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不管是婚内,婚外,同志,基友,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追究强奸。

区别是,在婚外,对方只要说个“不”字往往就可以构成强奸罪,暴力不是必须的条件。
但是在婚内,一般需要有暴力才能构成强奸罪。
拥护CD谠 发表于 2010-12-2 01:26


   重复了,编辑掉
这个丈夫一定会坐牢的
马头星云 发表于 2010-12-2 01:15

皿煮的HM就在黄海
T-54坦克 发表于 2010-12-2 06:56
想起来那张盼望师的照片,可爱的猫咪
bbsyh1 发表于 2010-12-2 08:09


    求照片
回复 14# 霏菲飞
中午发图片
wwww130 发表于 2010-12-1 23:53

这个法律的重点在于不能直接杀死.
如果直接杀死了,就按故意杀人了.

你得虐待,虐待知道吗?
实在不明白,打开电视机,按着里面琼瑶奶奶的剧情发展,自己在家演绎一遍.

弄得半死不活了,或者确定抢救不过来了,再打个电话给120.

以前看好多畜牲把自己爹妈逼的跳楼,什么事都没有.最多道德上谴责一下,搬家就OK了.

倒是不懂法的老头老太太,不堪子女的虐待,把不孝子杀了,警察叔叔第一时间来到现场,按TM故意杀人处理.然后居委会发动大家,写个血书,签名什么的,希望政府宽大.


多好的法律啊.
哦,最后说一下.

既然知识分子没办法搞,那么只有美军可以搞了,希望爸爸国的HM来了以后,把我们搞的和亚洲皿煮的明灯印度一样.

到那个时候,法制健全了,妇女也就站起来了,男人是不能随便打老婆了,当然合理的打老婆还是受到皿煮的法律保护的.

比如说你陪嫁的东西太少了.你请夫家吃饭的次数太少了,都可以往死里打,不但可以打老婆,还可以打丈母娘和小舅子.

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