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大学生故意杀人案:嫌犯被捕(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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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引擎盖上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本组照片由本报记者 赵雄韬 摄

疑犯药家鑫 陕视截屏

肇事后捅死伤者示意图
  被撞后只是骨折 若非被刺不致丧命
  西安警方昨晚通报“10·20”大学生故意杀人案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
  昨晚9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院内,一辆挂着“陕A419N×”车牌的枣红色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旁聚集着众多的“长枪短炮”。此前,警方刚刚通报了“10·20”大学生药家鑫撞伤人又故意杀人案的相关案情。
  “此案性质极其恶劣,我们会依法处理,”昨晚,一位办案警官表示,“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警方定性此案性质恶劣极其罕见
  昨晚9时,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主任郑朝刚就此案赶到公安长安分局。之后,警方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案情。“有一个女的浑身是血,倒在马路边,现在生死不明,”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许,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旁边还有一辆被撞坏的电动自行车……”
  接警后,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时,受害女子倒在马路上,距路边道沿有一两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民警说,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坏,倒在道沿上。现场有汽车的刹车痕迹。
  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此后,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来到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亡女子身上有多处锐器伤,系被撞伤后遭毒手。
  公安长安分局局长周荣生立即会同值班的副局长韩和平、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赵新茂等人带领刑侦大队刑侦技术人员急赴现场。警方当晚确定,这是一起极其罕见的性质恶劣的杀人案。长安警方当即抽调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数十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10月21日凌晨3时,经受害者家属辨认,警方确定遇害者身份。26岁的妇女张萌,系长安区兴隆街办宫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会关系简单,生前未和任何人结怨。
  勘查发现肇事车车头凹陷牵出凶徒
  10月22日下午,在郭杜派出所里,公安长安分局召集刑侦、交警以及韦曲、郭杜、兴隆、细柳派出所等单位召开案情分析通报会。专案组通报案情和前期侦查情况。
  警方摸排走访群众580余人次,汽车修理厂40余家,车辆500余台次。调查中,交警大队民警提供了一个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线索。
  原来,在案发当晚,在翰林路上发生此案时间段内,在距现场不远的郭杜南村村口,还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小伙驾驶一辆枣红色的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将一男一女两人撞伤后逃逸,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交警仔细勘查发现,郭杜南村村口受伤的两人伤势不重,但肇事车车头右前方却明显有半个篮球大的凹陷进去的坑,证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击过。
  通过郭杜车祸现场痕迹鉴定和“10·20”杀人案现场遗留的被撞电动车比对,警方认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辆肇事车和杀人案现场车辆相符,而雪佛兰科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
  肇事疑犯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专案组调查,驾车的小伙名叫药家鑫,现年21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也正是药家鑫。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疑犯供述刚拿驾照家人就给买了车
  昨晚10时许,据长安警方“10·20”专案组负责人介绍,正是由于药家鑫对受害女子连刺数刀,其中有一刀致人非命。
  经警方调查,张萌被撞时,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部被磕伤,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
  法医鉴定,张萌死因系左前胸受锐器穿透伤致动脉血管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我的眼睛是高度近视。”落网后,疑犯药家鑫向警方供述称,今天9月份,通过驾校考试,自己才拿到了驾驶证。疼爱儿子的父母出资十多万元在案发前不久才给他买了辆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程彬杨小刚 采写
  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
  “怕撞到农村的人 特别难缠”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药家鑫说,进看守所的当天夜里他彻夜未眠,头发在一夜之间变白。
  据药家鑫讲,自己是高度近视眼。药家鑫在案发当晚,开着他的新车和女友约定在大学城附近的一所高校门口见面,走到西北大学和外院附近的翰林路中段时,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药家鑫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车撞上了什么东西,但并没有在意,继续前行,在开出一百多米后,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于是掉头查看,发觉受害人张萌并未死亡,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戳受害人8刀,直至张萌死亡,之后因为心虚开出没多远又撞了人。据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
  援助
  律师免费援助受害人家属
  昨日下午,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涛赶到受害人张萌父亲张平选的家里,为其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导。在许涛的建议下,家境贫寒的王辉将在有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并由省律师协会委派许涛免费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许涛称,嫌疑人药家鑫的行为,将来要面临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药家鑫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在此基础上,药家鑫的家属要面临对死者张萌的家属的民事赔偿问题。由受害者家属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形式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以及受抚养人的抚养费和受赡养人的赡养费,即张萌2岁半儿子的抚养费用(要抚养至18岁),以及张萌父母的赡养问题。
  对话受害方
  父亲 药家鑫亲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药家鑫家所在的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许久,屋内无人应声,也一直没人开门。随后,一位同楼住的邻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只知道药家鑫开车撞人了,直到看到《华商报》,才知道他做了让人无法原谅的事。“事发前药家鑫和父母都住在这,事发后娃的父母已多日不见了。”这位邻居说。
  下午,记者赶到死者张萌父母的家里,张平选蹲在门前一石墩子上,表情沉痛。据张平选说,事发后,他得知药家鑫是家里的独子,“我也身为人父,知道养活儿女的不容易,而且对方还是独生子女,所以我就跟警官表示,想和对方父母坐下来谈谈这件事,但是,从警方处得到的回复是,对方父母不愿意和我们见面,这句话把我们的心彻底伤透了。事发到现在,他们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张平选表示,从事发到现在,女儿张萌一直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一想到这,他的心就颤抖得厉害。药家鑫是行凶者,至少他现在还活着。“他的父母为什么就不能替儿子赎赎罪呢,可能他们主动出现,会减轻彼此之间的痛苦。”死者张萌的丈夫王辉说,他甚至想着吃些亏,直接将妻子火化了,但是妻子毕竟不是被撞死的,而是被人残忍杀死的,“要是不帮她讨回这个公道,我还算个什么丈夫呀!”
  律师许涛讲,药家鑫的父母在事发后能出现,向受害者道歉,哪怕是委托朋友道歉,这也算是符合道德基准的。虽然减轻不了他的罪责,但也有可能争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也算是一种弥补。
  丈夫 两岁半的娃睡梦中哭着叫妈妈
  “我可怜的媳妇,还有我可怜的两岁半的‘毛蛋’。”昨日下午,在同乡宫子村岳父张平选家中,受害者张萌(化名)的丈夫王辉悲痛地说。自打妻子不幸丧命,“毛蛋”突然没了妈妈,“孩子睡觉做梦也哭叫他妈……”“毛蛋”现在也生病了,其爷爷既要照顾老伴,又要照顾失去母亲的孙子。而王辉则一趟趟向岳父家跑,因为妻子如今尚未下葬。
  张萌被撞伤又惨遭毒手丧命,给其娘家人和婆家人致命的打击。张萌56岁的公公王国立和婆婆常年生病无法下地干活,而其婆家弟弟即将娶媳妇。家庭生活原本完全靠其丈夫王辉在外打零工维系,但如今,张萌出事至今40多天,王辉再也无心打工。
  表哥 案发后张贴自制“通缉令”缉凶
  11月28日,记者赶到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一高校内,这所高校是女服务员张萌生前打工的地方。张萌表哥张凯在该校食堂处承包了一个麻辣烫的摊子。张萌在此打工,每月700元。
  在校园内,几个被询问的保洁员均称,此前曾有过保洁员夜晚下班,在高校附近被撞的事故。学生食堂一位服务员称,她认识张萌,张萌10月20日晚在校外被撞,后来就没再来上班。这个服务员说,事发后,张萌的表哥张凯,在学校打印部内印制了几张“通缉令”,张贴在校园内显眼的几个地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提供目击信息,“‘通缉令’上称,张萌遭遇车祸,死得很惨,希望目击者能够提供车号或有关信息。张贴了两天后‘通缉令’就撕掉了,我后来问张凯,张凯称,人抓住了。张萌是被撞后,又被驾车男子连捅8刀致死的。太恐怖了,把人撞了不抢救就算了,还要持刀杀人。”这位服务员称,事发后的几天,学校上夜班的服务员都不敢独自走夜路了。华商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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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引擎盖上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本组照片由本报记者 赵雄韬 摄

疑犯药家鑫 陕视截屏

肇事后捅死伤者示意图
  被撞后只是骨折 若非被刺不致丧命
  西安警方昨晚通报“10·20”大学生故意杀人案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
  昨晚9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院内,一辆挂着“陕A419N×”车牌的枣红色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旁聚集着众多的“长枪短炮”。此前,警方刚刚通报了“10·20”大学生药家鑫撞伤人又故意杀人案的相关案情。
  “此案性质极其恶劣,我们会依法处理,”昨晚,一位办案警官表示,“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警方定性此案性质恶劣极其罕见
  昨晚9时,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主任郑朝刚就此案赶到公安长安分局。之后,警方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案情。“有一个女的浑身是血,倒在马路边,现在生死不明,”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许,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旁边还有一辆被撞坏的电动自行车……”
  接警后,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时,受害女子倒在马路上,距路边道沿有一两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民警说,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坏,倒在道沿上。现场有汽车的刹车痕迹。
  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此后,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来到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亡女子身上有多处锐器伤,系被撞伤后遭毒手。
  公安长安分局局长周荣生立即会同值班的副局长韩和平、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赵新茂等人带领刑侦大队刑侦技术人员急赴现场。警方当晚确定,这是一起极其罕见的性质恶劣的杀人案。长安警方当即抽调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数十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10月21日凌晨3时,经受害者家属辨认,警方确定遇害者身份。26岁的妇女张萌,系长安区兴隆街办宫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会关系简单,生前未和任何人结怨。
  勘查发现肇事车车头凹陷牵出凶徒
  10月22日下午,在郭杜派出所里,公安长安分局召集刑侦、交警以及韦曲、郭杜、兴隆、细柳派出所等单位召开案情分析通报会。专案组通报案情和前期侦查情况。
  警方摸排走访群众580余人次,汽车修理厂40余家,车辆500余台次。调查中,交警大队民警提供了一个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线索。
  原来,在案发当晚,在翰林路上发生此案时间段内,在距现场不远的郭杜南村村口,还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小伙驾驶一辆枣红色的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将一男一女两人撞伤后逃逸,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交警仔细勘查发现,郭杜南村村口受伤的两人伤势不重,但肇事车车头右前方却明显有半个篮球大的凹陷进去的坑,证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击过。
  通过郭杜车祸现场痕迹鉴定和“10·20”杀人案现场遗留的被撞电动车比对,警方认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辆肇事车和杀人案现场车辆相符,而雪佛兰科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
  肇事疑犯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专案组调查,驾车的小伙名叫药家鑫,现年21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也正是药家鑫。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疑犯供述刚拿驾照家人就给买了车
  昨晚10时许,据长安警方“10·20”专案组负责人介绍,正是由于药家鑫对受害女子连刺数刀,其中有一刀致人非命。
  经警方调查,张萌被撞时,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部被磕伤,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
  法医鉴定,张萌死因系左前胸受锐器穿透伤致动脉血管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我的眼睛是高度近视。”落网后,疑犯药家鑫向警方供述称,今天9月份,通过驾校考试,自己才拿到了驾驶证。疼爱儿子的父母出资十多万元在案发前不久才给他买了辆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程彬杨小刚 采写
  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
  “怕撞到农村的人 特别难缠”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药家鑫说,进看守所的当天夜里他彻夜未眠,头发在一夜之间变白。
  据药家鑫讲,自己是高度近视眼。药家鑫在案发当晚,开着他的新车和女友约定在大学城附近的一所高校门口见面,走到西北大学和外院附近的翰林路中段时,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药家鑫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车撞上了什么东西,但并没有在意,继续前行,在开出一百多米后,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于是掉头查看,发觉受害人张萌并未死亡,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戳受害人8刀,直至张萌死亡,之后因为心虚开出没多远又撞了人。据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
  援助
  律师免费援助受害人家属
  昨日下午,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涛赶到受害人张萌父亲张平选的家里,为其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导。在许涛的建议下,家境贫寒的王辉将在有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并由省律师协会委派许涛免费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许涛称,嫌疑人药家鑫的行为,将来要面临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药家鑫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在此基础上,药家鑫的家属要面临对死者张萌的家属的民事赔偿问题。由受害者家属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形式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以及受抚养人的抚养费和受赡养人的赡养费,即张萌2岁半儿子的抚养费用(要抚养至18岁),以及张萌父母的赡养问题。
  对话受害方
  父亲 药家鑫亲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药家鑫家所在的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许久,屋内无人应声,也一直没人开门。随后,一位同楼住的邻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只知道药家鑫开车撞人了,直到看到《华商报》,才知道他做了让人无法原谅的事。“事发前药家鑫和父母都住在这,事发后娃的父母已多日不见了。”这位邻居说。
  下午,记者赶到死者张萌父母的家里,张平选蹲在门前一石墩子上,表情沉痛。据张平选说,事发后,他得知药家鑫是家里的独子,“我也身为人父,知道养活儿女的不容易,而且对方还是独生子女,所以我就跟警官表示,想和对方父母坐下来谈谈这件事,但是,从警方处得到的回复是,对方父母不愿意和我们见面,这句话把我们的心彻底伤透了。事发到现在,他们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张平选表示,从事发到现在,女儿张萌一直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一想到这,他的心就颤抖得厉害。药家鑫是行凶者,至少他现在还活着。“他的父母为什么就不能替儿子赎赎罪呢,可能他们主动出现,会减轻彼此之间的痛苦。”死者张萌的丈夫王辉说,他甚至想着吃些亏,直接将妻子火化了,但是妻子毕竟不是被撞死的,而是被人残忍杀死的,“要是不帮她讨回这个公道,我还算个什么丈夫呀!”
  律师许涛讲,药家鑫的父母在事发后能出现,向受害者道歉,哪怕是委托朋友道歉,这也算是符合道德基准的。虽然减轻不了他的罪责,但也有可能争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也算是一种弥补。
  丈夫 两岁半的娃睡梦中哭着叫妈妈
  “我可怜的媳妇,还有我可怜的两岁半的‘毛蛋’。”昨日下午,在同乡宫子村岳父张平选家中,受害者张萌(化名)的丈夫王辉悲痛地说。自打妻子不幸丧命,“毛蛋”突然没了妈妈,“孩子睡觉做梦也哭叫他妈……”“毛蛋”现在也生病了,其爷爷既要照顾老伴,又要照顾失去母亲的孙子。而王辉则一趟趟向岳父家跑,因为妻子如今尚未下葬。
  张萌被撞伤又惨遭毒手丧命,给其娘家人和婆家人致命的打击。张萌56岁的公公王国立和婆婆常年生病无法下地干活,而其婆家弟弟即将娶媳妇。家庭生活原本完全靠其丈夫王辉在外打零工维系,但如今,张萌出事至今40多天,王辉再也无心打工。
  表哥 案发后张贴自制“通缉令”缉凶
  11月28日,记者赶到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一高校内,这所高校是女服务员张萌生前打工的地方。张萌表哥张凯在该校食堂处承包了一个麻辣烫的摊子。张萌在此打工,每月700元。
  在校园内,几个被询问的保洁员均称,此前曾有过保洁员夜晚下班,在高校附近被撞的事故。学生食堂一位服务员称,她认识张萌,张萌10月20日晚在校外被撞,后来就没再来上班。这个服务员说,事发后,张萌的表哥张凯,在学校打印部内印制了几张“通缉令”,张贴在校园内显眼的几个地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提供目击信息,“‘通缉令’上称,张萌遭遇车祸,死得很惨,希望目击者能够提供车号或有关信息。张贴了两天后‘通缉令’就撕掉了,我后来问张凯,张凯称,人抓住了。张萌是被撞后,又被驾车男子连捅8刀致死的。太恐怖了,把人撞了不抢救就算了,还要持刀杀人。”这位服务员称,事发后的几天,学校上夜班的服务员都不敢独自走夜路了。华商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
 “怕撞到农村的人 特别难缠”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药家鑫说,进看守所的当天夜里他彻夜未眠,头发在一夜之间变白。
  据药家鑫讲,自己是高度近视眼。药家鑫在案发当晚,开着他的新车和女友约定在大学城附近的一所高校门口见面,走到西北大学和外院附近的翰林路中段时,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药家鑫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车撞上了什么东西,但并没有在意,继续前行,在开出一百多米后,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于是掉头查看,发觉受害人张萌并未死亡,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戳受害人8刀,直至张萌死亡,之后因为心虚开出没多远又撞了人。据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


  父亲 药家鑫亲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药家鑫家所在的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许久,屋内无人应声,也一直没人开门。随后,一位同楼住的邻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只知道药家鑫开车撞人了,直到看到《华商报》,才知道他做了让人无法原谅的事。“事发前药家鑫和父母都住在这,事发后娃的父母已多日不见了。”这位邻居说。
  下午,记者赶到死者张萌父母的家里,张平选蹲在门前一石墩子上,表情沉痛。据张平选说,事发后,他得知药家鑫是家里的独子,“我也身为人父,知道养活儿女的不容易,而且对方还是独生子女,所以我就跟警官表示,想和对方父母坐下来谈谈这件事,但是,从警方处得到的回复是,对方父母不愿意和我们见面,这句话把我们的心彻底伤透了。事发到现在,他们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张平选表示,从事发到现在,女儿张萌一直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一想到这,他的心就颤抖得厉害。药家鑫是行凶者,至少他现在还活着。“他的父母为什么就不能替儿子赎赎罪呢,可能他们主动出现,会减轻彼此之间的痛苦。”死者张萌的丈夫王辉说,他甚至想着吃些亏,直接将妻子火化了,但是妻子毕竟不是被撞死的,而是被人残忍杀死的,“要是不帮她讨回这个公道,我还算个什么丈夫呀!”
  律师许涛讲,药家鑫的父母在事发后能出现,向受害者道歉,哪怕是委托朋友道歉,这也算是符合道德基准的。虽然减轻不了他的罪责,但也有可能争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也算是一种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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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粗体描述属实,这药家上上下下都不是东西

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
 “怕撞到农村的人 特别难缠”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药家鑫 ...
逍遥虫虫 发表于 2010-11-30 19:05


要么他们不是东西,要么他们是吸取李刚的教训,绝对不要接受采访更不要道歉,道歉绝对比不道歉影响更恶劣.
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
 “怕撞到农村的人 特别难缠”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药家鑫 ...
逍遥虫虫 发表于 2010-11-30 19:05


要么他们不是东西,要么他们是吸取李刚的教训,绝对不要接受采访更不要道歉,道歉绝对比不道歉影响更恶劣.

要么他们不是东西,要么他们是吸取李刚的教训,绝对不要接受采访更不要道歉.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11-30 20:47

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小吧
而且道歉是应该的 即使是道歉不道歉都会被骂。。。
要么他们不是东西,要么他们是吸取李刚的教训,绝对不要接受采访更不要道歉.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11-30 20:47

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小吧
而且道歉是应该的 即使是道歉不道歉都会被骂。。。

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小吧
而且道歉是应该的 即使是道歉不道歉都会被骂。。。
ajian1234 发表于 2010-11-30 20:53

那李刚道歉后是啥结果呀?比没道歉前被骂得更惨更被动了,道歉有用还有警察干嘛?用他儿子的狗命来偿是最实际的.
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小吧
而且道歉是应该的 即使是道歉不道歉都会被骂。。。
ajian1234 发表于 2010-11-30 20:53

那李刚道歉后是啥结果呀?比没道歉前被骂得更惨更被动了,道歉有用还有警察干嘛?用他儿子的狗命来偿是最实际的.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11-30 20:58

呵呵 我想如果真的是诚心道歉的话应该不在乎这点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0-11-30 20:58




。。。。。。。。。顶后半段。

呵呵 我想如果真的是诚心道歉的话应该不在乎这点
ajian1234 发表于 2010-11-30 21:02


诚心有个屁用,把儿子教成这副德行再诚心也晚了!他们的儿子也许是溺爱的产物也可能是追求完美的产物,反正最终只是个犯下杀人罪的人渣.
呵呵 我想如果真的是诚心道歉的话应该不在乎这点
ajian1234 发表于 2010-11-30 21:02


诚心有个屁用,把儿子教成这副德行再诚心也晚了!他们的儿子也许是溺爱的产物也可能是追求完美的产物,反正最终只是个犯下杀人罪的人渣.
人家找李刚去了,准备死刑的时候来个狸猫换太子……
现在不是交通肇事而是故意杀人,倒不道歉都是死刑,除非他爸比李刚还要厉害得多.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很耐人寻味,10月22号抓获又放掉了,10月23日,父母又领到专案组交代犯罪事实(注意会不会最终认定自首),然后一个月后才刑拘,药某已经交代刺死被害人的情况下,居然一直没有刑拘,直到前几天媒体曝光,全国关注,才刑拘批捕~水很深~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 ...
泥巴人 发表于 2010-11-30 21:29


经过比对警方发现,两起车祸均系该轿车所为。10月22日,肇事男子归案。经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当晚10时40分许,在翰林路撞倒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因为担心被撞者记住他的车号,他产生了杀害被撞者的念头,于是便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在张妙手部、前胸、后背连刺8刀,之后驾车逃离。因涉嫌故意杀人,10月23日,药家鑫被长安警方刑事拘留,11月25日,被长安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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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11 时许,王辉给记者看了长安警方及其他部门出具的几张书面证明,其中一张《死亡确认书》上写到:张萌死因系右胸前锐器刺创,致主动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另一张《破案告知书》上写到:2010 年10 月20 日晚张萌被杀一案, 立案决定(公长字2010*37 号), 我局经过侦查,已破获此案。嫌疑人药家鑫,1989年11 月7 日出生, 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 街坊,西安音乐学院学生,2010年10月23日已被我局刑事拘留。至于嫌疑人药家鑫在撞人后,持刀相向的真实原因,目前警方尚未对外公开。





你是从哪来贴过来的?这一月之差要是搞错问题可大了。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 ...
泥巴人 发表于 2010-11-30 21:29


经过比对警方发现,两起车祸均系该轿车所为。10月22日,肇事男子归案。经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当晚10时40分许,在翰林路撞倒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因为担心被撞者记住他的车号,他产生了杀害被撞者的念头,于是便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在张妙手部、前胸、后背连刺8刀,之后驾车逃离。因涉嫌故意杀人,10月23日,药家鑫被长安警方刑事拘留,11月25日,被长安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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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11 时许,王辉给记者看了长安警方及其他部门出具的几张书面证明,其中一张《死亡确认书》上写到:张萌死因系右胸前锐器刺创,致主动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另一张《破案告知书》上写到:2010 年10 月20 日晚张萌被杀一案, 立案决定(公长字2010*37 号), 我局经过侦查,已破获此案。嫌疑人药家鑫,1989年11 月7 日出生, 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 街坊,西安音乐学院学生,2010年10月23日已被我局刑事拘留。至于嫌疑人药家鑫在撞人后,持刀相向的真实原因,目前警方尚未对外公开。





你是从哪来贴过来的?这一月之差要是搞错问题可大了。
我晕,你没看主帖吗。从楼主帖子贴过来的
泥巴人 发表于 2010-11-30 21:53

怎么回事啊?怎么网上有两段截然不同的日期,10月23日刑事拘留和11月23日刑事拘留,肯定有一方时间是错的,不过我比较相信前者,因为死者丈夫给记者看的《破案告知书》上注明的日期也是10月23日刑事拘留,可能是有记者打稿时出了错,如果是有意为之那可把警察坑惨了。
http://news.163.com/10/1130/08/6MNNDGHA00014JB6.html

网易转人民网的新闻,也是说11月23日刑拘,不过11月23日刑拘,25日批捕,效率确实太匪夷所思了

网易转人民网的新闻,也是说11月23日刑拘,不过11月23日刑拘,25日批捕,效率确实太匪夷所思了
泥巴人 发表于 2010-11-30 22:03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01130/16271013.html
新华网上的日期是10月23日刑拘,真是见鬼了,肯定有人弄错日期了,我还是比较相信10月23日是拘留日期,因为死者丈夫给记者看的警方给他的相关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也是10月23日拘留。
网易转人民网的新闻,也是说11月23日刑拘,不过11月23日刑拘,25日批捕,效率确实太匪夷所思了
泥巴人 发表于 2010-11-30 22:03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01130/16271013.html
新华网上的日期是10月23日刑拘,真是见鬼了,肯定有人弄错日期了,我还是比较相信10月23日是拘留日期,因为死者丈夫给记者看的警方给他的相关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也是10月23日拘留。
这种渣滓,留着浪费粮食
全家都是王八蛋
不解释
狡猾残忍的歹徒!

假如没有第二次事故,说不定就逃脱了
撞残不如撞死,撞不死要刺死.

诸位,这个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根源就是共党呗,还在那里装深沉干啥?

根源就是共党呗,还在那里装深沉干啥?
泥巴人 发表于 2010-11-30 21:29

同问,抓了放然后第二天投案自首?
Criticer 发表于 2010-12-1 06:16


    擦,你过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