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重庆警方就这么重塑形象?打击媒体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39:38
新京报11月20日报道  近日来,网上流传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一篇讲话稿,内容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王立军确实做了“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并讲了“双起”的内容。(《新闻晨报》11月17日)

对于什么叫“双起”,这份讲话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

只要现实中真的履行司法独立公正审判、真正履行“原告就被告”的司法程序,对于民警维权我们大可平常心待之。但是,如果警方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自己又做当事人又做法官,那才是最令人担心的。

不过,大家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来个“双起”。从法律上来说,公权机关并无名誉权,那么,公安机关以什么理由起诉报社?更有意思的是,这“双起”居然还要来个“单位对单位、个人对个人”的对应关系。显然,公权机关不能以违法的方式讨回所谓的“公道”。

另外,这篇讲话之所以引起人们的紧张和警觉,也许在于网上流传但未经证实的另一句话。“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http://news.163.com/10/1120/10/6LU79P970001124J.html


尤其是这句“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果然是司法执法不分家啊。新京报11月20日报道  近日来,网上流传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一篇讲话稿,内容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王立军确实做了“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并讲了“双起”的内容。(《新闻晨报》11月17日)

对于什么叫“双起”,这份讲话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

只要现实中真的履行司法独立公正审判、真正履行“原告就被告”的司法程序,对于民警维权我们大可平常心待之。但是,如果警方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自己又做当事人又做法官,那才是最令人担心的。

不过,大家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来个“双起”。从法律上来说,公权机关并无名誉权,那么,公安机关以什么理由起诉报社?更有意思的是,这“双起”居然还要来个“单位对单位、个人对个人”的对应关系。显然,公权机关不能以违法的方式讨回所谓的“公道”。

另外,这篇讲话之所以引起人们的紧张和警觉,也许在于网上流传但未经证实的另一句话。“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http://news.163.com/10/1120/10/6LU79P970001124J.html


尤其是这句“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果然是司法执法不分家啊。
暗涌流动啊!王是不是真的压得住重庆警界里的反动力量啊
很好,这次重庆警界又成为了焦点
我认为双起是必须的.Y的,现在的媒体,潜规则多了..
好像警察没有人权一样
媒体污蔑,当然有必要进入司法程序。
难道新京报心虚吗
虽然我是BKC,但是这个事情我支持他们,谁说JC没有荣誉权?

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该怎样就怎样,不能因为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问题就不维护JC的合法权益。

执行中的问题是程序实施是否正义的问题,和应不应该起诉是两码事,什么叫法制社会?就是大家全部在法律框架下办事
就冲反黑的时候上串下跳的某些媒体 这么干一点错没有
走司法程序有什么不对?至于那句话,自己树个靶子打好玩吗?
警察懂法么?
回复 7# 2000wcw
公职人员和名人的名誉权要加以限制
媒体一天到晚曝光这个曝光那个
媒体中自己的害群之马他们怎么没见曝光三五个?

那个把纸包子做假新闻博眼球的家伙呢,有开除记者资格吗
那个找几张中国人骑牛证明中国人劣等的混账呢,有被从媒体行业踢出去吗

记者们
你们爹妈生一张嘴给你们是让你们说人话的,不是让你们毫无顾忌的在公众场合喷粪的
回复 12# 马甲1号

记者就是职业拿钱发帖的,没啥区别吧
新京报做贼心虚啊,为将来的行为做铺垫找好台阶?
看来有人要玩死媒体了啊,不过也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