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石宝宝父亲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获刑2年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29:13
今日上午八点赵连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11月13日,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赵连海于二○○八年九月至二○○九年九月间,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公共场所,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根据起诉书,2009年8月4日,赵连海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2010年05月15日安徽籍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强奸犯徐建终审获刑8年。

2010年3月30日北京市大兴法院曾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当时法庭方面未允许赵连海的妻子李雪梅和儿子在法庭旁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本案最迟应当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赵连海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本案至今才重新开庭,虽然期间曾有过三次延期,但本案审理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



赵连海,1972年生,北京市民,住大兴区团和农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

李方平律师表示:此判决量刑过重,将会上诉。一般寻衅滋事最多判3年,而赵连海和警察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赵连海在庭审中也脱下囚衣,表达抗议。

http://news.qq.com/a/20101110/001589.htm今日上午八点赵连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11月13日,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赵连海于二○○八年九月至二○○九年九月间,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公共场所,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根据起诉书,2009年8月4日,赵连海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2010年05月15日安徽籍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强奸犯徐建终审获刑8年。

2010年3月30日北京市大兴法院曾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当时法庭方面未允许赵连海的妻子李雪梅和儿子在法庭旁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本案最迟应当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赵连海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本案至今才重新开庭,虽然期间曾有过三次延期,但本案审理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



赵连海,1972年生,北京市民,住大兴区团和农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

李方平律师表示:此判决量刑过重,将会上诉。一般寻衅滋事最多判3年,而赵连海和警察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赵连海在庭审中也脱下囚衣,表达抗议。

http://news.qq.com/a/20101110/001589.htm
此判决量刑过重 赵连海和警察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属于合法和平维权 为民请命 人中豪杰 大义凛然 人民英雄
无耻
被曾经的自己人抽脸,终于恼羞成怒了
沙祖康说,“我公开讲过,中国今天的人权状况就比美国的人权状况要好,中国  
人口比美国多五倍,如果按照人口比例来讲,我们问题至少应该比美国多五倍,  
那才说明我们人权状况和美国一样。但现实是,我们目前人权状况比美国的好,  
说明中国人权至少比美国好五倍。我在大会上讲这话引起会场上哄堂大笑,大家  
都鼓掌,也可以看出美国不得人心,他们把人权问题高度政治化,为本国政治服  
务,把人权问题作为工具,做法很不得人心。”
回复 5# cd1981522
少将女婿转移阵地了?
特地赶过来问声好.
引起会场上哄堂大笑,大家都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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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脑残说他是外星人,脑残也奈何不了我,也就是我可以自由行事,我也会哄堂大笑,鼓掌的。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0 20:21

好忠心啊,加工资了不
回复 5# cd1981522
沙祖康现在做了副秘书长
而少将女婿三年来享受南京军区后勤少将女儿和台湾马子之齐人之福继续做他的宅男.
看了文章赵连海真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啊,抓得好。
cd1981522 发表于 2010-11-10 20:25
不是在等你发工资么;P
这种事多了,我看谁也不会有兴趣再在那里互咬.结石小崽子碰不上,别的问题呢?


上个星期,有个邻居,因为宝宝口腔发了很多泡疹状物体,找我要了一些铁皮石斛,在聊天中,她提到自己姐姐的孩子.
吃的奶粉都是从直接从香港带过的惠氏奶粉.那一年,得了结石.
不过,说起来,也算是个例,我所知道的就两例.都是香港购买的惠氏奶粉.和本镇的三鹿奶粉中标数相比,估计就一个零头.

上个星期,有个邻居,因为宝宝口腔发了很多泡疹状物体,找我要了一些铁皮石斛,在聊天中,她提到自己姐姐的孩子.
吃的奶粉都是从直接从香港带过的惠氏奶粉.那一年,得了结石.
不过,说起来,也算是个例,我所知道的就两例.都是香港购买的惠氏奶粉.和本镇的三鹿奶粉中标数相比,估计就一个零头.
  【《财经》实习记者 张贾龙】今日上午八点赵连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赵连海的妻子、母亲、姐姐及一名“结石宝宝”家长获准入内旁听,赵连海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2年半。

  2008年9月,国内媒体曝光了三聚氰胺毒牛奶新闻。随后,北京市民赵连海的儿子被查出患有肾结石。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的小孩吃过多种奶粉致病,但他拒绝接受既定的赔偿方案,转而寻求民事诉讼。同时,他创办了 “结石宝宝之家”网站,联络公布了数百名受害者及家属资料,为患儿家长提供信息和资源。

  2009年11月13日,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0年3月30日,北京市大兴法院采取不公开方式开庭审理赵作海案,但一直未宣判。赵连海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本案至今才重新开庭,虽然期间曾有过三次延期,但本案审理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

  11月10日,大兴区法院的起诉书称,赵连海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以维权为幌子,利用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采用围堵喊口号、非法聚会等方式,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此外,2009年8月4日,赵连海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事,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法院判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连海两年零六个月,李方平律师表示判决量刑过重,将会上诉。他认为,一般寻衅滋事最多判3年,而赵连海和警察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在法院宣判后,赵连海当庭脱下囚衣,表达抗议。

  李方平称,赵连海的活动是毒奶粉受害者正常的维权活动,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流氓动机,而且其行为方式和手段根本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依法宣告赵连海无罪,法院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赵连海,1972年生,北京市民,住大兴区团和农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

  2008年,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奶粉导致中国30万婴儿患病,超过5万患儿入院治疗,至少六名儿童死亡。

http://www.caijing.com.cn/2010-11-10/110563913.html
赵连海案起诉意见书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2010年1月13日  
起诉意见书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兴公刑诉字(2010)第25号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男,汉族,1972年5月21日出生,籍贯:河南省开封市,文化程度:高中,身份证号码:11022419720521****,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苑东2楼*单元,职业:无业,2009年11月1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经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2 月17日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于2009年9月12日举报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09年9月12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于2009年11月13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以维权为幌子,利用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采用围堵喊口号、非法聚会等方式,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还于2009年8月4日,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现场录像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赵连海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93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局长 陈德宝 2010年1月13日

附:1.本案卷宗六卷(另加附卷一册)。 2.犯罪嫌疑人赵连海现羁押于大兴看守所。

http://zh.wikisource.org/zh/%E8% ... F%E8%A7%81%E4%B9%A6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0 20:46
我宝宝吃的也是惠氏 会不会有问题呢 说是新加坡进口的
回复 16# 风卷云
个例而已-------------
北京市大兴法院曾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
寻衅滋事罪为嘛不公开?

又不是危害国家安全。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0 20:26

五毛纸钱,自己去最近的火葬场拿
cd1981522 发表于 2010-11-10 22:02
你老反体制反糊涂了.
你牛,可以拿出五毛纸钱.
全中国就你有.
果然是位好同志.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0 22:04

你可以自己印
cd1981522 发表于 2010-11-10 22:34
论坛规矩,谁扣帽子谁付工资
少将女婿忘了自己的其他几个ID是怎么死的?;P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11-10 22:35

公道自在人心
cd1981522 发表于 2010-11-10 22:52
这个,我认同.
少将女婿啊,论坛知名ID;P
做为一个孩子的父亲,深深的为他和他的家人祈福,好人一生平安
回复 25# 大蹦蹦


   揭盖子的,要被热气嘘的。
回复 26# mmmmmmm


    因为有这样不怕热气熏的人,所以我期望我的孩子能活在一个安全点的世界里。
无话可说。草!
单纯从文中叙述情节看,他是做得有点过头了。
情理上,此人的做法情有可原,但从法律上讲,他被诉寻衅滋事似乎量刑也没有太过分的地方。

在我国,只要你在公共场所聚集、喊口号、打标语(甚至是自己一个人打标语),就会涉及到散步、表威、集合等法律问题,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否则很容易触犯法律乃至刑法,后来者应引以为戒,注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
像这种事,去申请举牌子获得批准的机会到底有多高?
来这么一出,后来者引以为戒的可能就不只是方式方法了.
朋友a 发表于 2010-11-11 00:43
和轮子扯上关系,机会为零,甚至是负值.
没有背景的,机会大概为个位数.
轮子不管.那么还好,不至于是零.
回复 33# 朋友a
我怀疑某些事件其实和轮子无关
是轮子故意称自己参与来恶心TG的,
而这方面,TG是被缰绳牵着团团转.
只要轮子宣称自己参与其中,那么无论对错,关了先.
依据是反行游集会表威法还是治安管理法?

寻衅滋事罪是怎么认定的?

那个起诉书,是大一学生写的吗?

有没有判决书可以看?
Hed 发表于 2010-11-11 10:32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局限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
老百姓的任何表达不满的行为都可以认为是寻衅滋事了
hu_bird 发表于 2010-11-11 11:41

+1,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得是。
hu_bird 发表于 2010-11-11 11:41

是的,政府中间的誓死立志要把政府彻底变臭的蛀虫,和让政府彻底酒酸的恶狗,
里面有饱走狗和外面自带骨头的乏走狗(收不到五毛的五毛党徒),一定会在
这个帖子里兴风作浪的。他们是真正的无间,通过非常无耻和猖狂地为政府这种
极其脑残的作风辩护,目的只有一个,早一点搞倒这个政府,他们趁机可以捞一把
就走。我说的没错吧?
造汽 发表于 2010-11-11 12:19


    语文没有学好 实在看不懂你要表达啥子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