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小伙中奖900万立刻抛妻弃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18:38:26
男人有钱就变坏呀,唉
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生活的最高境界啊,这傻男人不可理喻!
这种人,中奖其实是上天对他的惩罚。
哎~~这就是赌博危害呀
富易交,贵易妻,也是我国传统美德之一。


没有前因后果不与评论。夫妻间的问题复杂程度远远超乎想象吧。
不过丢掉自己的小孩很不对。还是有钱的时候丢的。

没有前因后果不与评论。夫妻间的问题复杂程度远远超乎想象吧。
不过丢掉自己的小孩很不对。还是有钱的时候丢的。
这女人也是想分一杯羹 而已 ,如果真的得到了 还不是一样花天酒地,男的投资开公司 还算清醒 ,这女的要是得逞了 估计就是当娘娘的腐败想法了 真要是个智慧高贵的命 和公婆 孩子保持稳定关系自有牵制
不管怎么说,这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吧
贵易交,富易妻,信夫!
贵易交,富易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彩票中奖好像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吧?
没什么出息,900万算什么,过几十年可能小城市一套房子都买不了
人挣钱不就为了家人过的好一点吗
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
jincen 发表于 2010-10-21 09:03


    发现你这个人说话也够贱的 我祝愿你老爸 哪天中奖 也把你和你妈抛了
一下子暴富后人性的丑恶尽显
阁下是女人吗  一个不道的女人发了财 照样抛弃糟老头子
幕府2 发表于 2010-10-21 11:16

买彩票的钱总归是夫妻共有的。这钱老婆有一半,想跑跑得掉的么
有钱有球用…没良心!
不知有女的中奖跑掉的没...
woxin336 发表于 2010-10-22 16:08


    本地有一对夫妻中了500w,女的把钱隐藏后提出离婚
woxin336 发表于 2010-10-22 16:08
多了去了。
前几年看报纸上两个极品,还没买彩票的时候商量中了五百万怎么花,结果吵了起来,越吵越大第二天离婚了。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0-10-22 17:50


   哇-----------------{:3_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