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商人私吞汶川地震610元捐款获刑1年2个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22:02
中新网10月15日电 台北市一家设计公司的42岁刘姓负责人,前年通过网络对公司内部发起四川震灾捐款,但有不知情民众上网浏览后捐出善款,刘姓男子却纳为己有,虽然金额只有610元(新台币,下同),法官认为他触犯的是公益侵占罪,仍重判1年2个月刑期,但宣告缓刑两年。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5日指出,2008年四川发生大地震,在开设计公司的刘姓男子也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为“四川赈灾同胞祈祷更出份心力”的讯息,向公司内部员工募款,但由于公司网站是公开的,有多位不知情民众也纷纷捐款响应,不过这些民众捐款后发现并无下文,经报警处理才得知,原来善款都被刘姓男子私吞了。

法院判决指出,刘姓男子发现帐户内有一般民众汇入款项,金额虽然不多,有10元、100元、200元,总额虽然只有610元,但他全放进自己的口袋,事后虽然辩称有委托朋友代为捐出港币200元。不过,检方调查认为时间点前后矛盾,刘男的辩词不足采信。中新网10月15日电 台北市一家设计公司的42岁刘姓负责人,前年通过网络对公司内部发起四川震灾捐款,但有不知情民众上网浏览后捐出善款,刘姓男子却纳为己有,虽然金额只有610元(新台币,下同),法官认为他触犯的是公益侵占罪,仍重判1年2个月刑期,但宣告缓刑两年。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5日指出,2008年四川发生大地震,在开设计公司的刘姓男子也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为“四川赈灾同胞祈祷更出份心力”的讯息,向公司内部员工募款,但由于公司网站是公开的,有多位不知情民众也纷纷捐款响应,不过这些民众捐款后发现并无下文,经报警处理才得知,原来善款都被刘姓男子私吞了。

法院判决指出,刘姓男子发现帐户内有一般民众汇入款项,金额虽然不多,有10元、100元、200元,总额虽然只有610元,但他全放进自己的口袋,事后虽然辩称有委托朋友代为捐出港币200元。不过,检方调查认为时间点前后矛盾,刘男的辩词不足采信。
链接
lz不补充连接的话要悲剧。
我帮忙不一个链接吧

http://news.sina.com.cn/s/2010-10-15/210421284718.shtml
按台湾这样判,大陆将没有当官的人了。:D
法治社会。
没势力的商人么,在哪儿都被随便捏...官员么,哪儿都是官官相护,如果WW真抓这么严,那阿扁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楼上正解。
game04 发表于 2010-10-16 01:44


    阿扁在狱中发表声明:鸭梨不大!
coolhihi 发表于 2010-10-16 06:08


    正解
才一百多土刀。。。
一个不识时务的倒霉蛋。
好清廉啊
扁哥哥压力很大啊:照这样算,我岂不是要关几万年!
这么说我们很廉洁,每一个人因类似问题获刑。
土共的贪官没进大牢也会跳楼上吊卧轨,人家扁哥却是已在狱中了还工资照领,保镖照带,儿子照嫖。
一人 发表于 2010-10-17 20:30

这个不是说明TG的法治严格,而是他们为了保护相关某些人...而且中国传统的想法,既然他死了,他的家人就别去追究了,别告诉我现在不弄连坐,一般谁被抓了,先查家人,在这种时候,一般没事儿都会找出点事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