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能否致电菲律宾总统引发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43:21
邱震海
  八名香港人质在菲律宾惨遭杀害,在全球华人社会激发强烈悲愤。从一周多的情况来看,包括香港在内的全球华人社会基本上保持了理性、成熟的态度,值得高度评价。

曾荫权做法符合《基本法》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引起较大争议,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是否应致电菲律宾总统。在华人社会,有一种声音认为,曾荫权不应主动联络菲律宾总统,因为香港回归后的外交由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全权负责,因此作为香港特首的曾荫权只是地方首长,在权限和外交礼仪上,都不能直接联络菲律宾国家元首。这一观点发表后,在华人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和争议。

  在这里,人们又必要重新温习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基本法》第二章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可以看到,北京中央政府对“外交事务”的“管理”和中央政府授权下香港特区政府对“对外事务”的“处理”形成严密的逻辑界定和承接关系。中央政府对外交事务的管理,并不意味着对具体事务的直接处理;一些具体对外事务,可由香港特区政府来具体处理,但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授权。

  《基本法》第七章“对外事务”中的第15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基本法》第154条又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虽然《基本法》不可能对香港特首可否直接联络外国元首这样的细节问题做明确规定,但从《基本法》对“对外事务”的界定可以看出,香港特区可以在一些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上发挥较为自主的作用。

京港应探索香港对外事务边际
事实上,按照《基本法》的这一精神,在回归中国后的十三年里,香港作为经济体,一直是APEC的成员,香港特首可以和同样作为各经济体领导人的各国领袖同台参会;香港警队和港口,也一直作为独立的单位参与和各国的有关合作与交流。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香港特区护照及其获得全球逾百个国家的免签待遇。无可否认,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范围的一部分,但却在对外事务(包括出入境和签证待遇)方面拥有一些有别于中国大陆的特殊政策。

  从这个意义上说,香港特首曾荫权事发当天致电菲律宾总统,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精神。实际上,当曾荫权试图联络菲律宾总统时,华人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们从人性的本能出发,都认为曾荫权此举是正确的行动。

  8月30日笔者在凤凰卫视《时事开讲》节目就此事进行评论前,曾在全球观众中就下列问题展开调查:“人质危机发生时,香港特首曾荫权是否应直接致电菲律宾总统?”,几个选项及其支持比例分别如下:应该,解救人质高于一切(70.7%);应该,香港拥有一定的对外事务权力(8.7%);不应该,香港没有外交授权(20.7%)。从中可以看出,在支持曾荫权致电菲律宾总统的人中,相当部分都出于人性本能的判断。而实际上,这一人性本能的判断,从刚才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分析来看,也与有关法律依据相吻合。

  关键问题是,在明确了北京中央政府授权下,香港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之后,北京和香港双方都有必要就有关的权力边际展开磋商,以最大程度地实现“一国两制”可以拥有的空间。至于一些学者提出的“次主权”的概念,虽然从国际政治的现实看,它与超主权一样已经成为人类数百年主权概念延伸和演变的一个客观现象,但在东亚地区,这一概念似乎还不太容易为人接受,或至少容易引起误解。因此,有必要谨慎使用这一概念。

“一国两制”不可忽视战略高度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有必要对在中央政府管理和授权下的对外关系领域,展开积极的探索,而其间的关键则是进一步解放思想。

  这些对外关系首先包括香港与台湾的关系。港台关系自然不是外交关系,但却又有别于香港与大陆一般省市或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从香港的特殊角色和地位来看,港台关系应该成为“一国两制”和中国整体发展进程中一个具有战略含义的侧面。遗憾的是,过去若干年,港台关系一直滞后于两岸关系。近年,港台关系有所回暖,但那是因为两岸关系首先回暖。借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日前访台契机,笔者希望香港和北京有关方面都能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港台关系对中国整体发展的战略意义,迅速补上过去丢失的一课。

  另外,香港在其他一系列包括经济事务在内的对外事务,也都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须知,收窄“一国两制”的边际是很容易的,但那样“一国两制”的战略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在“一国两制”设计中,“一国”是前提,“两制”是精髓;忽略“一国”的“一国两制”是不能允许的,但忽略“两制”的“一国两制”也是没有战略意义,甚至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如何把握其间的分寸和边际,十分考验北京和香港的政治智慧和战略高度。

作者是香港凤凰卫视评论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http://www.zaobao.com/yl/tx100902_001_1.shtml邱震海
  八名香港人质在菲律宾惨遭杀害,在全球华人社会激发强烈悲愤。从一周多的情况来看,包括香港在内的全球华人社会基本上保持了理性、成熟的态度,值得高度评价。

曾荫权做法符合《基本法》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引起较大争议,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是否应致电菲律宾总统。在华人社会,有一种声音认为,曾荫权不应主动联络菲律宾总统,因为香港回归后的外交由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全权负责,因此作为香港特首的曾荫权只是地方首长,在权限和外交礼仪上,都不能直接联络菲律宾国家元首。这一观点发表后,在华人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和争议。

  在这里,人们又必要重新温习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基本法》第二章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可以看到,北京中央政府对“外交事务”的“管理”和中央政府授权下香港特区政府对“对外事务”的“处理”形成严密的逻辑界定和承接关系。中央政府对外交事务的管理,并不意味着对具体事务的直接处理;一些具体对外事务,可由香港特区政府来具体处理,但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授权。

  《基本法》第七章“对外事务”中的第15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基本法》第154条又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虽然《基本法》不可能对香港特首可否直接联络外国元首这样的细节问题做明确规定,但从《基本法》对“对外事务”的界定可以看出,香港特区可以在一些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上发挥较为自主的作用。

京港应探索香港对外事务边际
事实上,按照《基本法》的这一精神,在回归中国后的十三年里,香港作为经济体,一直是APEC的成员,香港特首可以和同样作为各经济体领导人的各国领袖同台参会;香港警队和港口,也一直作为独立的单位参与和各国的有关合作与交流。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香港特区护照及其获得全球逾百个国家的免签待遇。无可否认,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范围的一部分,但却在对外事务(包括出入境和签证待遇)方面拥有一些有别于中国大陆的特殊政策。

  从这个意义上说,香港特首曾荫权事发当天致电菲律宾总统,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精神。实际上,当曾荫权试图联络菲律宾总统时,华人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们从人性的本能出发,都认为曾荫权此举是正确的行动。

  8月30日笔者在凤凰卫视《时事开讲》节目就此事进行评论前,曾在全球观众中就下列问题展开调查:“人质危机发生时,香港特首曾荫权是否应直接致电菲律宾总统?”,几个选项及其支持比例分别如下:应该,解救人质高于一切(70.7%);应该,香港拥有一定的对外事务权力(8.7%);不应该,香港没有外交授权(20.7%)。从中可以看出,在支持曾荫权致电菲律宾总统的人中,相当部分都出于人性本能的判断。而实际上,这一人性本能的判断,从刚才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分析来看,也与有关法律依据相吻合。

  关键问题是,在明确了北京中央政府授权下,香港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之后,北京和香港双方都有必要就有关的权力边际展开磋商,以最大程度地实现“一国两制”可以拥有的空间。至于一些学者提出的“次主权”的概念,虽然从国际政治的现实看,它与超主权一样已经成为人类数百年主权概念延伸和演变的一个客观现象,但在东亚地区,这一概念似乎还不太容易为人接受,或至少容易引起误解。因此,有必要谨慎使用这一概念。

“一国两制”不可忽视战略高度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有必要对在中央政府管理和授权下的对外关系领域,展开积极的探索,而其间的关键则是进一步解放思想。

  这些对外关系首先包括香港与台湾的关系。港台关系自然不是外交关系,但却又有别于香港与大陆一般省市或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从香港的特殊角色和地位来看,港台关系应该成为“一国两制”和中国整体发展进程中一个具有战略含义的侧面。遗憾的是,过去若干年,港台关系一直滞后于两岸关系。近年,港台关系有所回暖,但那是因为两岸关系首先回暖。借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日前访台契机,笔者希望香港和北京有关方面都能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港台关系对中国整体发展的战略意义,迅速补上过去丢失的一课。

  另外,香港在其他一系列包括经济事务在内的对外事务,也都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须知,收窄“一国两制”的边际是很容易的,但那样“一国两制”的战略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在“一国两制”设计中,“一国”是前提,“两制”是精髓;忽略“一国”的“一国两制”是不能允许的,但忽略“两制”的“一国两制”也是没有战略意义,甚至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如何把握其间的分寸和边际,十分考验北京和香港的政治智慧和战略高度。

作者是香港凤凰卫视评论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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