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疑遭引诱贩毒请求法庭轻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48: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刘杰 袁国礼)吸毒者高柏桐刚卖了两包冰毒给朋友,就被蹲守的民警抓捕。在抗拒抓捕过程中,他加速驾驶连撞3车。昨天上午,高柏桐涉嫌贩卖毒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两重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高柏桐现年37岁,北京人,多次入狱。2006年出狱后,高柏桐在一家公司找到工作,开始了新生活。但两年后,他吸上了毒品。

  今年4月9日下午,高柏桐接到女子小林(化名)的电话,她是高在吸毒时认识的朋友,曾一起卖过毒品。小林请求高柏桐给自己弄点冰毒,说价钱好商量。“碍着朋友的面子,我答应帮她,当晚就在三里屯附近向小贩买了两包冰毒。”高柏桐说,小林指定了东城区和平里酒店的路边为接头地点。

  当晚11点多,高柏桐开着自己的车来到接头地,让小林上车。小林没有讨价还价,在交给他1700元时,突然说后面有人跟踪。高柏桐下意识地踩油门,但一辆轿车在旁边别住了他。自称脑子中一片空白,高柏桐踩着油门往前冲,连撞了两车仍没冲出重围。他准备倒车逃逸,又将后方的一辆出租车撞坏。10分钟后,高柏桐被民警从车中带走。

  检方认为,高柏桐在刑满释放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建议法庭从重处罚。朝阳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庭审焦点

  引诱贩毒能否从轻处罚

  高柏桐说,自己不以贩毒为营生,平时不涉及买卖毒品,此次是想帮小林的忙,没想到被人举报,民警才得以在接头地点蹲守,从而将自己抓获,“我觉得有点冤”。

  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属于特情介入的案件。今年年初,小林因涉毒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为了有立功表现,她想起曾和高柏桐一起吸毒,也听说过高买卖毒品,于是打电话给高,引诱他贩卖毒品。

  辩护人分析说,在这种情况下,高柏桐是受到公安机关的掌控的,相对处于弱势,犯罪的主观动机不大,且即使买卖成功,这部分毒品仍然在公安机关控制中,不会流入吸食者手里,社会危害性较低。因此,辩护人为高柏桐做了罪轻辩护,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这一情节从轻处罚。

  >>专家说法

  特情介入并非钓鱼执法

  虽然辩护人认为,此案中警方的特情介入类似“钓鱼执法”,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特情介入和钓鱼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在特定情形下是被允许使用的。

  知名刑辩律师许昔龙称,《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运用特情侦破毒品案件,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因此公安机关在破案时,是可以使用特情的。

  许昔龙说,按照座谈会纪要,法庭在量刑时,对于被告人本身没有犯罪故意,在特情的引诱下实施毒品犯罪的,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一般案件,法庭应考虑这个情节酌情从轻处罚。但是,案件是否有特情介入,特情的介入是否构成引诱犯罪,应当由法庭考虑案件内容、口供证据等综合评价,从而作出认定。

http://news.sina.com.cn/s/2010-08-24/032020959901.shtml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刘杰 袁国礼)吸毒者高柏桐刚卖了两包冰毒给朋友,就被蹲守的民警抓捕。在抗拒抓捕过程中,他加速驾驶连撞3车。昨天上午,高柏桐涉嫌贩卖毒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两重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高柏桐现年37岁,北京人,多次入狱。2006年出狱后,高柏桐在一家公司找到工作,开始了新生活。但两年后,他吸上了毒品。

  今年4月9日下午,高柏桐接到女子小林(化名)的电话,她是高在吸毒时认识的朋友,曾一起卖过毒品。小林请求高柏桐给自己弄点冰毒,说价钱好商量。“碍着朋友的面子,我答应帮她,当晚就在三里屯附近向小贩买了两包冰毒。”高柏桐说,小林指定了东城区和平里酒店的路边为接头地点。

  当晚11点多,高柏桐开着自己的车来到接头地,让小林上车。小林没有讨价还价,在交给他1700元时,突然说后面有人跟踪。高柏桐下意识地踩油门,但一辆轿车在旁边别住了他。自称脑子中一片空白,高柏桐踩着油门往前冲,连撞了两车仍没冲出重围。他准备倒车逃逸,又将后方的一辆出租车撞坏。10分钟后,高柏桐被民警从车中带走。

  检方认为,高柏桐在刑满释放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建议法庭从重处罚。朝阳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庭审焦点

  引诱贩毒能否从轻处罚

  高柏桐说,自己不以贩毒为营生,平时不涉及买卖毒品,此次是想帮小林的忙,没想到被人举报,民警才得以在接头地点蹲守,从而将自己抓获,“我觉得有点冤”。

  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属于特情介入的案件。今年年初,小林因涉毒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为了有立功表现,她想起曾和高柏桐一起吸毒,也听说过高买卖毒品,于是打电话给高,引诱他贩卖毒品。

  辩护人分析说,在这种情况下,高柏桐是受到公安机关的掌控的,相对处于弱势,犯罪的主观动机不大,且即使买卖成功,这部分毒品仍然在公安机关控制中,不会流入吸食者手里,社会危害性较低。因此,辩护人为高柏桐做了罪轻辩护,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这一情节从轻处罚。

  >>专家说法

  特情介入并非钓鱼执法

  虽然辩护人认为,此案中警方的特情介入类似“钓鱼执法”,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特情介入和钓鱼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在特定情形下是被允许使用的。

  知名刑辩律师许昔龙称,《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运用特情侦破毒品案件,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因此公安机关在破案时,是可以使用特情的。

  许昔龙说,按照座谈会纪要,法庭在量刑时,对于被告人本身没有犯罪故意,在特情的引诱下实施毒品犯罪的,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一般案件,法庭应考虑这个情节酌情从轻处罚。但是,案件是否有特情介入,特情的介入是否构成引诱犯罪,应当由法庭考虑案件内容、口供证据等综合评价,从而作出认定。

http://news.sina.com.cn/s/2010-08-24/032020959901.shtml
有罪的都是无辜的,不是无辜的也至少是有苦衷的。
善良的人都是个该死的,都是该被欺负的。
这个社会已经乾坤颠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