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转贴)[调查研究]近距离观察滨濂村的“违建”之悖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2:10:31
近期,海口的滨濂村被曝有大批违建群,这条新闻在我省三令五申打击违建抢建的背景下显得格外刺目,今天又有id为“滨濂村经济社”的网友发表题为“滨濂村村民的心声”的帖子,以公开信形式为该村“违建”鸣不平。那么事实究竟是怎么样?今天与黎家美沙酮、刚峰先生和唐门一起到该村实地走访,获得了不少一手资料。我个人认为,滨濂村“违建”的问题实质,是政府执行力落后于人民群众期望所致。所有的悖逆之处,几乎都能看见政府部门迟缓的背影和村民焦渴的目光。
  
   “违建”的法律之悖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滨濂村村民是有权利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自用住宅的。这一点似乎没有人反对。在滨濂村,我们也了解到,早在1991年,滨濂村就根据村民自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决议:各生产队集体统一规划,将部分闲置土地约40余亩按每个人口30平方米分配给村民做为宅基地,并上报上一级政府机构备案审核。这一方案已是我所见到较为公正公平的分配方案,而且就连外嫁女和上门入赘的女婿这类经常被排除在分配大门外的人群都和本村村民一样,都能平等地分到宅基地,是难能可贵的。滨濂村村民强调说,该村分配的宅基地,是严格按照当时市政府规划要求进行了统一规划,绝无乱占耕地、公共用地、绿化用地、政府发展规划用地等明文规定不该占用土地的情形,并拿出了相应的文件佐证。这么一件合理又合法又顺乎民意的事,如果执行到位,又怎能出现所谓的“违建”呢?
   悖逆之处就在于,滨濂村村民没有依法获得至为关键的一样东西:土地使用证。虽然村民们自解放以来一直居住在这片土地上,但他们一直没有这个证件的概念,直到1991年前后,这才突然醒悟该证的重要,建私宅是要求有此证才能报批的,而没有报建就建起的宅子,根据法律法规刚性的规定,只能认定为违建。根据村民们的说法,自1991年以来,滨濂村就几乎没有人能够办得下来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的理由是政策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于是,没有土地证的私宅,按照滨濂村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在它应该被立起的地方一栋栋立了起来,而且都有充足的理由。从形式和表面上来讲,无论是完工使用还是停工待建的私宅,在具备了其它必备的合法的要素后,就因为缺少一份证明,无可奈何地被“违建”了,这不能不令人气结。
  
   “违建”的发展之悖
  
   滨濂村目前有常住人口3000余人,暂住和流动人口在7000到1万人不等。据了解,该村原有土地约5000余亩,为了支援国家建设,自公社化开始,由于政府无偿的划拨、征收与征用,以及市政道路的占用地等,集体土地逐年减少,至今全村存地不足500亩,其中还包括1991年分配给村民宅基地及乡村发展企业留用地近200亩(含规划区的道路、绿化地)。由传统农耕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过程中,该村并没有因此实现产业升级和集体经济的壮大,而是只能单纯依赖自建房屋出租和商业铺面出租来获取有限的收入。因此,在该村走访期间,我听得最多的是村民们的担忧,失地农民,就业无门,生活无着,如此等等。
   改革开放的目的是富民强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是常识。而建设国际旅游岛作为国家战略被提出,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解决民生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因此,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要与民共享,尤其应该惠及像滨濂村这样的城中村,它们有着辉煌的过去,为了支持海南的建设与发展、支持社会公共利益和教育事业、支持历届政府的工作,它们在集体土地方面已做出重大贡献和巨大的牺牲。值此建设国际旅游岛热潮之际,和其它城中村一样,滨濂村也希望能够投身于这一轮发展大潮,将自己有限的资源优势最大化地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并由全体村民共享,这种想法本身是没有错的,也是应该加以鼓励的。而当前滨濂村唯一能够吸引投资的,就只有手上的土地资源。如何因势利导,让滨濂村能够合理合法借鸡生蛋发展经济,应该是有关部门重点研究的现实问题。
   和滨濂村“违建”一墙之隔的金山小区,一路之隔的商业小区和政府经适房片区,原来都是滨濂村的地,一墙一路之隔,就因为一张薄薄的证明,同样的楼,却有了不同的命运。这种发展之悖,同样令人疑惑。
  
   “违建”的管理之悖
  
   在滨濂村短短的时间里,我听到最多的质问是:为什么办不下来土地证?从村民口中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最后总结起来就是两个词:失职,不作为。村民们历数了十年来跑细了腿也没有办成一件事的不理解,对政府部门拖沓的工作作风非常不满,对个别宅基地办下土地证的情形,村民们高度怀疑有权钱交易,但也拿不出证据。同样拿不出证据的事还有,据说城管只要收了违建一层1万元的封口费后就会默许违建的楼越盖越高。
   村民们反映,至少有两次,都以为土地证要办下来了,问题要解决了,但还是失望。村民们的话,从他们出示的部分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上也能基本证实所言不虚。 而对有关部门所称的政策原因和历史遗留问题,村民们大都不置可否。面对不可逆转的城中村改造进程,村民们多是选择了回避,也许,这个问题离他们还有点远。但是滨濂村迟早是要被改造的,那时村民们会彻底失去他们的土地,以及土地上赖以为生的房子,面临的则是脆弱的社保和医疗保险保障制度有限的保障,生计何以为继,肯定是个大问题。所以村民们特别看重眼前的这块地,认为这是活命的保障,强烈要求土地确权办证的呼声才持续了十年之久。但是政府部门为什么对这十年的呼声充耳不闻,实在是令人费解,。莫非如此拖沓是为了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时节约成本?毕竟拆迁违建要比拆迁已确权建筑物的成本要低很多。但我还是马上否定了这一不道德的推测,毕竟我们的政府还是人民政府。
   村民们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求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农民自建房。明确指出,农民自建房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对农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将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在海口市有限财政收入的情况下政府是不可能为广大农民兴建保障性住房的,但又为何不从正面指导扶持农民自建房,而等农民建起房后才要强行拆除呢?
   面对如此管理之悖,我实在是无法回答,唯有沉默。
  
   有望破解的“违建”之悖
  
   来自某网站的一条消息,似乎给滨濂村的违建之悖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曙光:
   “7月20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海口市违法用地建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孝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口国土部门将协调规划部门,出台私宅报建规定,解决有宅基地不能建房的历史问题。”
    陈孝义说,海口居民有宅基地但不能建房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海口国土部门将尽快摸清主城区农民宅基地和建房需求情况,摸清主城区违法建筑情况,研究出台相应措施分类处理,对“违法用地建筑人利用依法可以确权发证但因政府等各种原因未发证的住房用地建房”等予以拆除的五类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属老百姓利用确权发证而因政府原因未发证的宅基地且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将予以补办用地、规划手续,对有合法宅基地但影响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予以合理补偿后拆除。
    陈孝义表示,海口还将完善集体留用地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比如年底将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扭转办法》;将出台私宅报建的相关规定,以便老百姓依法建设,畅通宅基地审批渠道,尤其加快对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以便宅基地依法审批。”
   谨以此新闻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个人祝滨濂村能够得偿所愿,走上幸福的康庄大道,村民们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转自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hn/1/50671.shtml近期,海口的滨濂村被曝有大批违建群,这条新闻在我省三令五申打击违建抢建的背景下显得格外刺目,今天又有id为“滨濂村经济社”的网友发表题为“滨濂村村民的心声”的帖子,以公开信形式为该村“违建”鸣不平。那么事实究竟是怎么样?今天与黎家美沙酮、刚峰先生和唐门一起到该村实地走访,获得了不少一手资料。我个人认为,滨濂村“违建”的问题实质,是政府执行力落后于人民群众期望所致。所有的悖逆之处,几乎都能看见政府部门迟缓的背影和村民焦渴的目光。
  
   “违建”的法律之悖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滨濂村村民是有权利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自用住宅的。这一点似乎没有人反对。在滨濂村,我们也了解到,早在1991年,滨濂村就根据村民自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决议:各生产队集体统一规划,将部分闲置土地约40余亩按每个人口30平方米分配给村民做为宅基地,并上报上一级政府机构备案审核。这一方案已是我所见到较为公正公平的分配方案,而且就连外嫁女和上门入赘的女婿这类经常被排除在分配大门外的人群都和本村村民一样,都能平等地分到宅基地,是难能可贵的。滨濂村村民强调说,该村分配的宅基地,是严格按照当时市政府规划要求进行了统一规划,绝无乱占耕地、公共用地、绿化用地、政府发展规划用地等明文规定不该占用土地的情形,并拿出了相应的文件佐证。这么一件合理又合法又顺乎民意的事,如果执行到位,又怎能出现所谓的“违建”呢?
   悖逆之处就在于,滨濂村村民没有依法获得至为关键的一样东西:土地使用证。虽然村民们自解放以来一直居住在这片土地上,但他们一直没有这个证件的概念,直到1991年前后,这才突然醒悟该证的重要,建私宅是要求有此证才能报批的,而没有报建就建起的宅子,根据法律法规刚性的规定,只能认定为违建。根据村民们的说法,自1991年以来,滨濂村就几乎没有人能够办得下来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的理由是政策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于是,没有土地证的私宅,按照滨濂村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在它应该被立起的地方一栋栋立了起来,而且都有充足的理由。从形式和表面上来讲,无论是完工使用还是停工待建的私宅,在具备了其它必备的合法的要素后,就因为缺少一份证明,无可奈何地被“违建”了,这不能不令人气结。
  
   “违建”的发展之悖
  
   滨濂村目前有常住人口3000余人,暂住和流动人口在7000到1万人不等。据了解,该村原有土地约5000余亩,为了支援国家建设,自公社化开始,由于政府无偿的划拨、征收与征用,以及市政道路的占用地等,集体土地逐年减少,至今全村存地不足500亩,其中还包括1991年分配给村民宅基地及乡村发展企业留用地近200亩(含规划区的道路、绿化地)。由传统农耕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过程中,该村并没有因此实现产业升级和集体经济的壮大,而是只能单纯依赖自建房屋出租和商业铺面出租来获取有限的收入。因此,在该村走访期间,我听得最多的是村民们的担忧,失地农民,就业无门,生活无着,如此等等。
   改革开放的目的是富民强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是常识。而建设国际旅游岛作为国家战略被提出,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解决民生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因此,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要与民共享,尤其应该惠及像滨濂村这样的城中村,它们有着辉煌的过去,为了支持海南的建设与发展、支持社会公共利益和教育事业、支持历届政府的工作,它们在集体土地方面已做出重大贡献和巨大的牺牲。值此建设国际旅游岛热潮之际,和其它城中村一样,滨濂村也希望能够投身于这一轮发展大潮,将自己有限的资源优势最大化地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并由全体村民共享,这种想法本身是没有错的,也是应该加以鼓励的。而当前滨濂村唯一能够吸引投资的,就只有手上的土地资源。如何因势利导,让滨濂村能够合理合法借鸡生蛋发展经济,应该是有关部门重点研究的现实问题。
   和滨濂村“违建”一墙之隔的金山小区,一路之隔的商业小区和政府经适房片区,原来都是滨濂村的地,一墙一路之隔,就因为一张薄薄的证明,同样的楼,却有了不同的命运。这种发展之悖,同样令人疑惑。
  
   “违建”的管理之悖
  
   在滨濂村短短的时间里,我听到最多的质问是:为什么办不下来土地证?从村民口中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最后总结起来就是两个词:失职,不作为。村民们历数了十年来跑细了腿也没有办成一件事的不理解,对政府部门拖沓的工作作风非常不满,对个别宅基地办下土地证的情形,村民们高度怀疑有权钱交易,但也拿不出证据。同样拿不出证据的事还有,据说城管只要收了违建一层1万元的封口费后就会默许违建的楼越盖越高。
   村民们反映,至少有两次,都以为土地证要办下来了,问题要解决了,但还是失望。村民们的话,从他们出示的部分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上也能基本证实所言不虚。 而对有关部门所称的政策原因和历史遗留问题,村民们大都不置可否。面对不可逆转的城中村改造进程,村民们多是选择了回避,也许,这个问题离他们还有点远。但是滨濂村迟早是要被改造的,那时村民们会彻底失去他们的土地,以及土地上赖以为生的房子,面临的则是脆弱的社保和医疗保险保障制度有限的保障,生计何以为继,肯定是个大问题。所以村民们特别看重眼前的这块地,认为这是活命的保障,强烈要求土地确权办证的呼声才持续了十年之久。但是政府部门为什么对这十年的呼声充耳不闻,实在是令人费解,。莫非如此拖沓是为了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时节约成本?毕竟拆迁违建要比拆迁已确权建筑物的成本要低很多。但我还是马上否定了这一不道德的推测,毕竟我们的政府还是人民政府。
   村民们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求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农民自建房。明确指出,农民自建房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对农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将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在海口市有限财政收入的情况下政府是不可能为广大农民兴建保障性住房的,但又为何不从正面指导扶持农民自建房,而等农民建起房后才要强行拆除呢?
   面对如此管理之悖,我实在是无法回答,唯有沉默。
  
   有望破解的“违建”之悖
  
   来自某网站的一条消息,似乎给滨濂村的违建之悖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曙光:
   “7月20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海口市违法用地建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孝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口国土部门将协调规划部门,出台私宅报建规定,解决有宅基地不能建房的历史问题。”
    陈孝义说,海口居民有宅基地但不能建房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海口国土部门将尽快摸清主城区农民宅基地和建房需求情况,摸清主城区违法建筑情况,研究出台相应措施分类处理,对“违法用地建筑人利用依法可以确权发证但因政府等各种原因未发证的住房用地建房”等予以拆除的五类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属老百姓利用确权发证而因政府原因未发证的宅基地且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将予以补办用地、规划手续,对有合法宅基地但影响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予以合理补偿后拆除。
    陈孝义表示,海口还将完善集体留用地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比如年底将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扭转办法》;将出台私宅报建的相关规定,以便老百姓依法建设,畅通宅基地审批渠道,尤其加快对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以便宅基地依法审批。”
   谨以此新闻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个人祝滨濂村能够得偿所愿,走上幸福的康庄大道,村民们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转自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hn/1/50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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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女人的丈夫在ZF拆除违建过程中坠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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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女人的丈夫在ZF拆除违建过程中坠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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