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想曲:歼15外销国际以及返销俄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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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阵子中航工业居然提出可以帮助俄罗斯改进RD93涡扇发动机,这让我感觉到歼15返销俄罗斯说不定真有可能。就算这个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沈飞真的向俄罗斯提出,又会如何呢?

    所以,我继续贴出我的看法,随便拍,反正我思考过,原创过。而且好久没有回来中华网,也没什么像样的原创,就贴这个给大家娱乐吧。脑力过剩的,不妨换位思考:我们就不能向俄罗斯出口武器和技术吗?

IT行业做市场的有句话:技术高的干不过变化快的。

    歼15、老瓦这两样的确需要速度点出来,赶紧先整合出一个最起码的舰机系统。一舰一机,足够拉出去练手了,直8预警机、弹射器、固定翼预警机、L15舰载教练机逐渐跟上进度就行。

    按照这个进度,歼15和老瓦在海上试飞成功以后,甚至可以考虑向毛子返销15,首先改装库兹涅佐夫号,再装备毛子计划中的新航母。价格都可参照给解放军的内部价格,发动机和雷达也可选装毛子自产的型号,甚至部分技术可以转让。目的有四:

    1、分摊歼15研发费用,为沈飞捞取研发外快,以便在海4项目有更大把握中标;

    2、搞好中俄关系,平息Su27知识产权怨气。虽说法律上俄国无法以Su27产权问题向中国发难,但是在名誉上我们的确很难自圆其说。不如大方点,返销歼15给俄国——只要歼15的性价比高于米格29KM就有戏了,还转让相关技术甚至生产许可,并帮助俄国进行自用发动机和雷达的改装,反而可能会获得更加理想的结果;

    3、重4试飞成功之后,海4将会正式启动,歼15能卖几个算几个,市场份额是硬道理;

    4、歼15返销俄国,将打开歼15出口国际市场的许可之门——无论是市场还是法律。大型燃气轮机和电磁(或蒸汽)弹射器定型之后,中国将有机会向国际市场投放中型常规航母作战系统,配套主力飞机还是歼15。只要价格合适或者以货易货,且不涉及顶尖技术的前提下,巴西、土耳其、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甚至还有俄罗斯(已经买了西北风,再如果回购歼15以及部分技术的情况下)等地区强国都会是目标客户。

    大胆预测一下:以歼15为主要舰载机的中常弹航母作战系统,以市场目标位导向进行发展的话,其(购置和使用)整体价格将会变得十分诱人,战斗力和技术水平紧跟时代,但是又弱于中美的”海4+大型核动力航母“,将会成为国际军火市场上的顶级明星。

    特供毛子的这批歼15,价格要极具诱惑到毛子无法拒绝的程度,不必追求利润(成本+研发摊销即可),过了毛子这最难的一关,行销世界指日可待。

    毛子原计划打算自用的舰载机和印度一样也是米格29K,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有A3买单该款机型的研发费用和生产线建设费用,对于毛子是现货产品,不用另外研发和重启Su33生产线,再加上Su33的技术和生产资源还有部分取决于乌克兰的缘故,而不是他们自我安慰宣传说米格29K比Su33更好。

    除了价格,还有以下几个措施,可以把这笔看起来不可能的买卖做成:

    第一,诚意。一定要有足够的诚意,必须向毛子坦承我们通过Su27“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我们饮水思源,乐于用最最优惠价格回报老师,也愿意转让歼15有关的技术,也可以“授权”俄国生产,只要沈飞不做亏本买卖,“授权”的名称形式什么的都好商量;

    第二,合作。给毛子一个合作赚钱的机会,我们向国际市场上销售歼15,只要用户愿意,可以选装俄国生产的发动机和雷达,让他们也有机会从歼15项目赚钱;

    第三,改装。歼15源自Su27,Su35也是。那么用于Su35的若干技术有条件用于歼15,尤其是发动机、相控阵雷达和L波段襟翼雷达。用于给毛子的特供批次,使得歼15(俄版)的综合战力达到或接近Su35的水平,也意味着这将超过中国的歼15,与F35C基本处于同一档次甚至空战能力更强。这种情况下,俄国军方势必很难坚持选用米格29K,既无法拒绝主力舰载机领先世界的诱惑,又不能容忍以前小弟的舰载机强于自己的愤懑。

第四,公关。让毛子知道这笔优惠是我们重大让步,再给一些其他好处比如承诺一定比例的歼15国际版使用毛子发动机和雷达,把Su27的授权正式推广到歼15尤其是气动外形,并许可以舰载战斗机的限定出口国外,再支付一定的气动外形授权费,从而彻底解决Su27争议问题,并在国际上重塑中国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的形象,如此才能为后续更多更广的军火出口业务打下一个良好基础。更重要的是,如果毛子都接受了歼15,那么其他国家在品质和性能上已很难挑剔了。

    需要说明的几点:

    1、知识产权的问题。

    中国即将进入一个军火出口的大发展时期,某些遗留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的好,尤其知识产权。即使歼15内涵已经和Su27完全不同,但是继承了基本的气动外形也是不争的事实。

    利用歼15来化解这个问题,我们战略上是十分占便宜的,哪怕给毛子的歼15比他们卖给A3的米格29K更便宜(29架15亿美金)我们也是合算的;

    2、技术问题。

    歼15相比美国F35和毛子未来的T50舰载版,技术水平要低一个层面,但是和其他舰载机包括F18EF和阵风处于一个水平,还能不断升级提高,因此在相当长时间内可以放心出口不用担心技术泄密以及受到强力制抵,同时还能满足客户需求。

    3、市场问题。

    中型常规航母的市场是有的,买得起也用得起的国家不在少数,我大致算了一下足有二十多个。

    但是能够提供航母作战系统的国家却很少,实际上也只有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美国已经不生产常规航母,可以排除;英国和法国则不能提供完整的航母作战系统,而且价格很高(他们自己的航母价格已经直逼米尼兹);俄国似乎有能力提供,但是从改装印度航母的吃力和购买西北风这两件事情来看,他们已经很难有能力提供现代化的航母作战系统,而且价格也很贵,就A3这凯子能够买了。

    剩下的就只有中国,可以提供全套航母作战系统(大致罗列以下:燃气轮机或蒸汽轮机动力系统、电磁或蒸汽弹射器、滑跳甲板、各类雷达电子系统、防护系统、指挥系统、舰载战斗机、直升机和固定翼预警机、电子战机、升降机和阻拦系统等重要辅机等等)。这些系统和设备,大部分都在研发中国第一代航母以及改装瓦良格的过程中解决了并且基本上都是“中国制造”,那么,就像高铁一样,中国将能够以强悍无敌的价格优势向全球提供“中型常规航母作战系统完全解决方案”。

    这套“商品”既能够全面、本质、决定性提高购买国的海军力量,成本也能接受(甚至可以利用外汇储备提供优惠贷款,反正放着也贬值),还不会对美国的力量构成根本挑战——他们家的都是大型核动力航母,从而最大化减少政治压力。对于中国来说,情况也差不多,以后的海战主力是“天军+水下舰队”为主,航母为辅,甚至是“大型核动力航母+海4”,所以也不会在乎向谁出口了“中型常规航母+歼15”就会对自身不利,即使这个购买国是俄罗斯、韩国甚至日本。

    总之,中国的航母及其舰载机,用在战场是次要目的(和MD在海上死掐还是要靠“天潜一体战”),用在市场上则是主要目的:护航、护渔、护油、护矿、炫耀、拉帮结派,以及马扁银子。

    和航母出口有关的政治问题可以依靠立法、舆论和市场机制来解决:

    1、制订武器出口法律法规,明列清单,哪些许可出口哪些禁止出口,武器出口的禁令以及许可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就是说,明令许可的武器出口行为,也受到法律保护。从而将武器出口和政治从一定程度上脱钩,以市场行为和法律来加以约束即可。大型(比如6万吨以上)核动力航母以及海4可以被列入禁止出口,中\轻型(1万~5万9千吨)航母及3代舰载机(含改型)许可出口,并且该出口行为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政府相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干预的方式介入,除非有违法行为,也只能以司法方式介入;

    2、许可出口的武器清单,可以全面开放给民企进行研发和制造(即便是常规航母民营船厂无法独立研发,但是可以获得有关单位的授权生产和销售许可),国企民企在武器出口的问题上都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面向世界营造一个市场准则为指导的武器供应机制,对于国民以及国际舆论以商业行为来交代;

    3、学习西方武器商的宣传和公关知识。对内宣传有更好的武器用于武装解放军(禁止出口武器以及没有公开的武器),对外营造一个中国政府中立并不以行政意志介入特定范围武器销售的形象,并努力宣传所有用于出口的武器都是为了增加对象国的防御能力和维护世界和平。

    反问:为什么不可以向毛子推销歼15?

    是市场原因吗?

    按照他们海军发展的规划,是需要若干常规中型航母的。歼15(俄版)可以按照Su35标准改进并且能够远超过米格29K。

    是知识产权原因吗?

    ——如果歼15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就应该向毛子推销,他们要不要是一回事情,我们却能够通过这个推销证明歼1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但可以向毛子推销,还能向世界推销;

    ——如果歼15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就更应该向毛子推销,借用歼15项目回报给俄罗斯实际的好处,并从法律和道义上彻底解决所谓的“Su27仿制问题”。

    沈飞应该要有长远的眼光和雄心,向毛子推销歼15,看似极难,可要是这张牌打好了,后面的武器出口道路就走活了。

    选择歼15而不是歼11B,主要原因是歼15的血缘关系距离Su27最远。其次是俄罗斯的确需要,他们很难以Su35改型舰载机,不得已选择米格29K,但是骨子里仍然需要一款战斗力和Su35差不多的舰载机,歼15(俄版)是最合适的选择,何况还能因为有“Su27仿制问题”这张牌,可以获得沈飞大幅度让利。

呵呵~!有点敢想哦~倒也不是不可能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 ... 00802/16057094.html

     前阵子中航工业居然提出可以帮助俄罗斯改进RD93涡扇发动机,这让我感觉到歼15返销俄罗斯说不定真有可能。就算这个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沈飞真的向俄罗斯提出,又会如何呢?

    所以,我继续贴出我的看法,随便拍,反正我思考过,原创过。而且好久没有回来中华网,也没什么像样的原创,就贴这个给大家娱乐吧。脑力过剩的,不妨换位思考:我们就不能向俄罗斯出口武器和技术吗?

IT行业做市场的有句话:技术高的干不过变化快的。

    歼15、老瓦这两样的确需要速度点出来,赶紧先整合出一个最起码的舰机系统。一舰一机,足够拉出去练手了,直8预警机、弹射器、固定翼预警机、L15舰载教练机逐渐跟上进度就行。

    按照这个进度,歼15和老瓦在海上试飞成功以后,甚至可以考虑向毛子返销15,首先改装库兹涅佐夫号,再装备毛子计划中的新航母。价格都可参照给解放军的内部价格,发动机和雷达也可选装毛子自产的型号,甚至部分技术可以转让。目的有四:

    1、分摊歼15研发费用,为沈飞捞取研发外快,以便在海4项目有更大把握中标;

    2、搞好中俄关系,平息Su27知识产权怨气。虽说法律上俄国无法以Su27产权问题向中国发难,但是在名誉上我们的确很难自圆其说。不如大方点,返销歼15给俄国——只要歼15的性价比高于米格29KM就有戏了,还转让相关技术甚至生产许可,并帮助俄国进行自用发动机和雷达的改装,反而可能会获得更加理想的结果;

    3、重4试飞成功之后,海4将会正式启动,歼15能卖几个算几个,市场份额是硬道理;

    4、歼15返销俄国,将打开歼15出口国际市场的许可之门——无论是市场还是法律。大型燃气轮机和电磁(或蒸汽)弹射器定型之后,中国将有机会向国际市场投放中型常规航母作战系统,配套主力飞机还是歼15。只要价格合适或者以货易货,且不涉及顶尖技术的前提下,巴西、土耳其、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甚至还有俄罗斯(已经买了西北风,再如果回购歼15以及部分技术的情况下)等地区强国都会是目标客户。

    大胆预测一下:以歼15为主要舰载机的中常弹航母作战系统,以市场目标位导向进行发展的话,其(购置和使用)整体价格将会变得十分诱人,战斗力和技术水平紧跟时代,但是又弱于中美的”海4+大型核动力航母“,将会成为国际军火市场上的顶级明星。

    特供毛子的这批歼15,价格要极具诱惑到毛子无法拒绝的程度,不必追求利润(成本+研发摊销即可),过了毛子这最难的一关,行销世界指日可待。

    毛子原计划打算自用的舰载机和印度一样也是米格29K,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有A3买单该款机型的研发费用和生产线建设费用,对于毛子是现货产品,不用另外研发和重启Su33生产线,再加上Su33的技术和生产资源还有部分取决于乌克兰的缘故,而不是他们自我安慰宣传说米格29K比Su33更好。

    除了价格,还有以下几个措施,可以把这笔看起来不可能的买卖做成:

    第一,诚意。一定要有足够的诚意,必须向毛子坦承我们通过Su27“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我们饮水思源,乐于用最最优惠价格回报老师,也愿意转让歼15有关的技术,也可以“授权”俄国生产,只要沈飞不做亏本买卖,“授权”的名称形式什么的都好商量;

    第二,合作。给毛子一个合作赚钱的机会,我们向国际市场上销售歼15,只要用户愿意,可以选装俄国生产的发动机和雷达,让他们也有机会从歼15项目赚钱;

    第三,改装。歼15源自Su27,Su35也是。那么用于Su35的若干技术有条件用于歼15,尤其是发动机、相控阵雷达和L波段襟翼雷达。用于给毛子的特供批次,使得歼15(俄版)的综合战力达到或接近Su35的水平,也意味着这将超过中国的歼15,与F35C基本处于同一档次甚至空战能力更强。这种情况下,俄国军方势必很难坚持选用米格29K,既无法拒绝主力舰载机领先世界的诱惑,又不能容忍以前小弟的舰载机强于自己的愤懑。

第四,公关。让毛子知道这笔优惠是我们重大让步,再给一些其他好处比如承诺一定比例的歼15国际版使用毛子发动机和雷达,把Su27的授权正式推广到歼15尤其是气动外形,并许可以舰载战斗机的限定出口国外,再支付一定的气动外形授权费,从而彻底解决Su27争议问题,并在国际上重塑中国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的形象,如此才能为后续更多更广的军火出口业务打下一个良好基础。更重要的是,如果毛子都接受了歼15,那么其他国家在品质和性能上已很难挑剔了。

    需要说明的几点:

    1、知识产权的问题。

    中国即将进入一个军火出口的大发展时期,某些遗留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的好,尤其知识产权。即使歼15内涵已经和Su27完全不同,但是继承了基本的气动外形也是不争的事实。

    利用歼15来化解这个问题,我们战略上是十分占便宜的,哪怕给毛子的歼15比他们卖给A3的米格29K更便宜(29架15亿美金)我们也是合算的;

    2、技术问题。

    歼15相比美国F35和毛子未来的T50舰载版,技术水平要低一个层面,但是和其他舰载机包括F18EF和阵风处于一个水平,还能不断升级提高,因此在相当长时间内可以放心出口不用担心技术泄密以及受到强力制抵,同时还能满足客户需求。

    3、市场问题。

    中型常规航母的市场是有的,买得起也用得起的国家不在少数,我大致算了一下足有二十多个。

    但是能够提供航母作战系统的国家却很少,实际上也只有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美国已经不生产常规航母,可以排除;英国和法国则不能提供完整的航母作战系统,而且价格很高(他们自己的航母价格已经直逼米尼兹);俄国似乎有能力提供,但是从改装印度航母的吃力和购买西北风这两件事情来看,他们已经很难有能力提供现代化的航母作战系统,而且价格也很贵,就A3这凯子能够买了。

    剩下的就只有中国,可以提供全套航母作战系统(大致罗列以下:燃气轮机或蒸汽轮机动力系统、电磁或蒸汽弹射器、滑跳甲板、各类雷达电子系统、防护系统、指挥系统、舰载战斗机、直升机和固定翼预警机、电子战机、升降机和阻拦系统等重要辅机等等)。这些系统和设备,大部分都在研发中国第一代航母以及改装瓦良格的过程中解决了并且基本上都是“中国制造”,那么,就像高铁一样,中国将能够以强悍无敌的价格优势向全球提供“中型常规航母作战系统完全解决方案”。

    这套“商品”既能够全面、本质、决定性提高购买国的海军力量,成本也能接受(甚至可以利用外汇储备提供优惠贷款,反正放着也贬值),还不会对美国的力量构成根本挑战——他们家的都是大型核动力航母,从而最大化减少政治压力。对于中国来说,情况也差不多,以后的海战主力是“天军+水下舰队”为主,航母为辅,甚至是“大型核动力航母+海4”,所以也不会在乎向谁出口了“中型常规航母+歼15”就会对自身不利,即使这个购买国是俄罗斯、韩国甚至日本。

    总之,中国的航母及其舰载机,用在战场是次要目的(和MD在海上死掐还是要靠“天潜一体战”),用在市场上则是主要目的:护航、护渔、护油、护矿、炫耀、拉帮结派,以及马扁银子。

    和航母出口有关的政治问题可以依靠立法、舆论和市场机制来解决:

    1、制订武器出口法律法规,明列清单,哪些许可出口哪些禁止出口,武器出口的禁令以及许可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就是说,明令许可的武器出口行为,也受到法律保护。从而将武器出口和政治从一定程度上脱钩,以市场行为和法律来加以约束即可。大型(比如6万吨以上)核动力航母以及海4可以被列入禁止出口,中\轻型(1万~5万9千吨)航母及3代舰载机(含改型)许可出口,并且该出口行为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政府相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干预的方式介入,除非有违法行为,也只能以司法方式介入;

    2、许可出口的武器清单,可以全面开放给民企进行研发和制造(即便是常规航母民营船厂无法独立研发,但是可以获得有关单位的授权生产和销售许可),国企民企在武器出口的问题上都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面向世界营造一个市场准则为指导的武器供应机制,对于国民以及国际舆论以商业行为来交代;

    3、学习西方武器商的宣传和公关知识。对内宣传有更好的武器用于武装解放军(禁止出口武器以及没有公开的武器),对外营造一个中国政府中立并不以行政意志介入特定范围武器销售的形象,并努力宣传所有用于出口的武器都是为了增加对象国的防御能力和维护世界和平。

    反问:为什么不可以向毛子推销歼15?

    是市场原因吗?

    按照他们海军发展的规划,是需要若干常规中型航母的。歼15(俄版)可以按照Su35标准改进并且能够远超过米格29K。

    是知识产权原因吗?

    ——如果歼15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就应该向毛子推销,他们要不要是一回事情,我们却能够通过这个推销证明歼1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但可以向毛子推销,还能向世界推销;

    ——如果歼15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就更应该向毛子推销,借用歼15项目回报给俄罗斯实际的好处,并从法律和道义上彻底解决所谓的“Su27仿制问题”。

    沈飞应该要有长远的眼光和雄心,向毛子推销歼15,看似极难,可要是这张牌打好了,后面的武器出口道路就走活了。

    选择歼15而不是歼11B,主要原因是歼15的血缘关系距离Su27最远。其次是俄罗斯的确需要,他们很难以Su35改型舰载机,不得已选择米格29K,但是骨子里仍然需要一款战斗力和Su35差不多的舰载机,歼15(俄版)是最合适的选择,何况还能因为有“Su27仿制问题”这张牌,可以获得沈飞大幅度让利。

呵呵~!有点敢想哦~倒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