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网易军事博文邱贞玮“中国海军舰载机——601所与苏霍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23:40:23


本人博客文章,地址:http://lizyu1234.blog.163.com/blog/static/1618485462010630749453/

读网易军事博文“中国海军舰载机——601所与苏霍伊设计局的竞争”的后议

    网易博客军事上发表了邱贞玮博客文章“中国海军舰载机——601所与苏霍伊设计局的竞争”http://skulkdragon.blog.163.com/ ... 323920106154824200/,该文对传言中的中国海军舰载机的发展进行的评价不多,但文章中苏霍伊设计局之前设计的苏-33UB给予了高度评价,文章中作者关于601所设计能力的主观臆断有起自己的认识,但对于文章中关于苏-33UB和中国海军航空兵发展的内容,本人觉得需要在航空技术发展和需求上给予澄清。

苏-33UB到底是为谁设计的?

    邱文的开篇部分就出现了几个可说是常识性的错误,这些错误主要是作者对苏霍伊设计局产品和航空设计不够了解,但将这些错误作为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显然在成文过程中缺乏细致认真的态度。首先是文中用苏-30MKK和苏-33UB的首飞时间进行对比,然后用苏-30MKK的设计时间反推苏-33UB的设计时间。我们可以看看这段话:“苏-33UB是1999年4月29日首飞,那它是什么时间立项呢?根据公开的资料,我国采购的苏-30MKK飞机是1999年3月首飞,第一架原型机从最初准备投入设计到实际制造出飞机只用了 9 个月的时间,也就是从98年7月份开始准备设计。当然了,苏-30MKK是客户明确要订购的项目,肯定是优先保证的,进度快一些是必然的。苏-33UB同样是苏霍伊设计局对自己现有飞机的改进修项目,进度上不会差别太大,假定是在12-24个月之间,那就是在97年4月到98年4月开始设计工作,96年4月到97年4月立项。”。这样的推断方式对于不了解航空设计的人是长犯的错误,问题再于苏-30MKK是在苏-30MK的基础上发展的多用途战斗机,飞机的结构、动力和工艺以苏-30MK为基础,部分应用技术还是在苏-27SK上已经应用的成熟技术,相当于改装机的苏-30MKK当然可以在很短时间里就完成设计。苏-33UB的结构只保留了苏-33的中、后段机身,飞机拥有全新设计的机头、座舱、边条和三个改进的水平翼面,飞机结构、气动上超过60%都是按照新标准设计的,应用较多复合材料的结构特点也与苏-33差异明显,这样大的改动设计与苏-30MKK进行对比显然不是一个客观准确的过程。后文中在关于苏联海军战斗机发展的论述过程中,错误的将苏联空军前线战斗轰炸机苏-27IB当成了舰载战斗教练机,事实上关于苏-27IB的发展和任务要求早在20年前就已经明确,作者显然没有仔细查询有关苏霍伊设计局产品的起码资料。


中国角度可以很好的观察SU-33UB的特殊结构和布局
    博客文章中出现了这段话“请注意,在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红海军作战飞机的研制已经陷入停顿状态,已经完成首飞的苏-27IB舰载战斗教练机被迫停止,继续使用苏-25UTG进行舰载机飞行员训练。”,这个观点又是一个基于早已清楚的事实的典型错误。博客文章的作者显然没有仔细了解苏霍伊设计局产品发展过程,就根据错误的“苏-27IB舰载教练机下马”的观点,引申出苏-33UB是苏霍伊设计局为出口开发的产品的结论。事实上苏-33UB最初的编号名称为苏-27KUB,是在竞争苏联海军舰载战斗机的苏-27K项目的组成部分,设计目标是作为单座苏-27K战斗机的双座教练型存在。作者错误的将苏-27IB当成舰载教练机也许是受当初一张照片的误导,照片中接近飞行甲板的苏-27IB确实迷惑了很多人,但在早已清楚的现在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显然在知识上显得落伍。作者随后根据中国海军在上世纪90年代大发展的总体趋势,以及海军决策机关出现的关于舰载航空兵的需要,作为苏-33UB是为中国海军需要发展的舰载战斗机的依据,这个观点已经证明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的基础上,错误基础上得出的这个观点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自然也就可想而知。



仔细观察苏-33UB的硕大机头,可想而知阻力和重量的增加幅度
    博客文章在判断SU-33UB设计目标时提出了一个观点:“俄罗斯海军唯一的一艘航母库兹涅佐夫号已经有了苏-33舰载机,当时这些飞机服役不到7年,也没到需要更换的时候,俄海军更没有新建航母的计划,哪里需要一种新的舰载机呢?所以说,苏-33UB的研制项目和经费不可能是俄罗斯国防部提供的,它只能是苏霍伊设计局出资搞的外销项目,经费来源就是对中国的飞机出口。”。这个观点中有正确的也存在明显的错误,正确的是在俄罗斯国防投入长期萎缩的影响下,苏霍伊设计局确实没有从俄罗斯国防经费中得到足够的资金,开发SU-33UB甚至是S37的钱确实来自SU-27SK/UBK的出口,进口国为采购SU-27SK/UBK支付的货款确实是SU-33UB经费的来源。错误则是作者显然没有弄清楚SU-33UB和SU-33之间的关系,将SU-33的同型双座教练机当成了战斗机的替代型号,其观点正如美国装备F-15B是为了替代F-15A一样可笑,按照机型任务的错误认识论证出“它只能是苏霍伊设计局出资搞的外销项目,经费来源就是对中国的飞机出口”自然也是错的。

    作者文章中另外一个错误就是主观的将攻击作为舰载机的首要任务,以此支持自己提出的中国应该选择苏-33UB而不是苏-33的观点,而这个观点显然不符合航空母舰的实际应用和历史经验。“整个审视苏-33UB,可以发现它的改进思路就是强调飞机的对海对地攻击能力,类似美国F-15A到F-15E的变化。可以说,这是一款脱离了苏联航母使用传统的舰载机,它更类似于以攻击为主的美国航母舰载机,尤其是与F-18F舰载机类似。对于不承受巨大防空压力、侧重于对地攻击、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为主的中国海军航母编队而言,这是一款非常适合的舰载机。”什么叫不承担巨大的防空压力呢?现实的问题是中国周边不但有美国、日本、韩国装备的F/A-18E/F、F-22、F-15K、F-15J和F-2,东南亚地区与中国南沙有领土争议或警惕中国军事发展的国家中,已经装备了F/A-18、MIG-29、SU-27SK、SU-30MK和F-15SG这样的先进战斗机。现实就是中国周边已经被三代、三代半和四代战斗机包围,中国的航空母舰出海作战怎么可能不会遇到这样的对手?没有先进战斗机的支援,仅依靠SU-33UB这样的战斗轰炸机能够起到什么作用?难道中国海军装备舰载机只是为了给对手提供标靶?!




伴飞的苏-33和苏-33UB
    二战期间的实战中的表现已经证明航空母舰是舰队制空权的保证,而制空权的获取首先就要得到现代化的先进舰载战斗机。战斗机在防御中可在舰载防空导弹射程外保护己方舰队的区域防空安全,面对现在空射制导武器普遍实现防区外发射的现实威胁,没有战斗机的早期拦截则舰队的防空火力只能被动挨打。舰载机的空中攻击确实是打击敌方地/海上目标的有效手段,但无论什么样在舰载攻击机要想完成突防作战,首先就必须得到己方舰载战斗机提供的制空权和伴随掩护,没有战斗机支持的攻击机实力再强大也无法获得有价值的战果,中途岛海战中脱离战斗机掩护的美国鱼雷轰炸机,以及在马里亚纳海战中事实穿梭轰炸的日本舰载机,都已经用血的事实证明了战斗机才是舰载机装备的核心战斗力,只有在确保舰队防空和攻势空战能力之后才有空中攻击的意义,将笨重的攻击机放到比战斗机更高的地位就是本末倒置。

苏-33UB的机翼折叠系统的设置目的




机库中的苏-33战斗机

    邱贞玮的博客文章中唯一支持自己苏-33UB是为中国设计的依据,就是苏-33UB没有采用苏-33折叠平尾的措施。如这段话:“苏-33的机翼折叠幅度很大,连平尾都进行了折叠,折叠后翼展只有7.4米,是三代舰载机中最小的。而苏-33UB的尾翼没有折叠,机翼折叠幅度变小,翼展约为11.1米,比苏-33增加了50%。从好处讲,机翼折叠区缩小,平尾不需要折叠,降低了飞机结构重量,增加了有效载荷;机翼油箱容量增大,可以携带更多燃油,延长飞机巡逻时间。从坏处讲,这会大大降低航母载机的数量。苏-33之所以连平尾都进行折叠,拼命缩小折叠后翼展,就是因为俄国航母在北冰洋使用,环境恶劣,所以要求所有飞机都能停到机库内进行维护,这比将多数飞机停放在甲板上的美国航母存在先天劣势,因此要求舰载机尽可能的小。如果苏-33UB是为俄国航母设计的,那没有放弃小翼展要求的理由,但是对航母群主要在热带、亚热带海域航行的中国海军来说,甲板上停放、维护飞机毫无问题,所以翼展大一点也能搭载足够的飞机;这点再次证明苏-33UB是为中国海军设计的。”从苏-33和33UB的外形和结构特点进行对比,苏-33UB在翼面设置上与苏-33确实存在明显的差异,简单说就是增加翼展、翼面积和外移折叠翼的位置。苏-33UB双座机头的横向尺寸比苏-33几乎高了一倍,在两侧边条宽度不变的情况下前翼的展长将宽到无法接受,为了能够将新的并座机头与苏-33的中央翼进行组合的尺寸要求,苏-33UB缩窄了机体两侧的边条以适应中央翼机体宽度的限制,前翼增升的要求更多的依靠加大的前翼来实现,结果就是苏-33UB较窄的边条上安装有展长远大于苏-33的前翼,在前翼和边条位置上苏-33UB接近于早期传言的三翼面米格“项目-35”。




苏-33UB和苏-33的尺寸对比


苏-33UB和苏-33机翼折叠位置的对比
     苏-33UB采用加大的复合材料平尾和展长增加的前翼后,原有的机翼折叠位置就无法适应新的翼面布局,如果按照苏-33可折叠平尾的尺寸设置机翼折叠点,前翼和平尾都要伸展出折叠后的机翼外侧,折叠机翼的位置将无法取得降低飞机横向宽度的实际意义。如果将平尾也进行折叠虽然可以降低平翼的宽度,但以前翼宽度为标准的可折叠尺寸并不算大,而大尺寸平尾设置折叠机构需要增加比较多的结构重量。更重要的是苏-33UB增加翼展是延长了机翼外侧副翼和翼端的尺寸,机翼内侧两块增升襟翼仍然利用了苏-33的设计,按前翼增加的尺寸改变机翼折叠位置必须改变襟翼的尺寸。苏-33UB的机翼全展长由苏-33的14.7米增加到了15.9米,但航母机库中使用时必须以苏-33为尺寸标准,也就是说机翼折叠部分的高度不能超过苏-33现在的尺寸,否则将会出现尺寸超限和现有维护设备难以应用的问题。苏-33机翼折叠时的高度最高点是在翼面的垂直位置,苏-33UB的主翼如果采用与苏-33同样的机翼折叠位置,苏-33UB增加的翼展长度将在垂直高度上比苏-33增加约一米,势必要对苏-33UB的库内维护保养和设备通用化产生问题。

    苏-33UB在尺寸限制上比苏-33相对宽松的多,这个变化除了在飞机结构上存在的困难外,主要是苏-33UB对苏联海军是纯粹的舰载教练机,暂时没有作战需要苏-33UB不会成为舰上常备作战力量,而是在和平时期与苏-25UTG共同配合完成训练任务。苏-33UB的结构重量比苏-33有相当大幅度的增加,发动机的推力和飞机推比在短时间里又无法得到明显的提高,增加机翼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在重量增加后降低翼载荷,增加低速稳定性来改善重量因素导致的飞行性能影响。苏-33UB在设计上采用了各种减低结构重量的措施,放弃平尾折叠可以节约单侧几十千克的重量,外移机翼折叠点也可以减少折叠机构的长度和重量,舰上停机尺寸适度放大对载机量的影响对教练机并不敏感,而降低的结构重量则对改善苏-33UB性能有正面价值。

    博文中另一个有趣的观点是关于SU-33发动机推力和载荷的描述。作者首先描述了“我国航母战斗群未来主要在南海和印度洋等热带、亚热带海区使用,高温高湿非常严重,这必然导致发动机推力的下降。苏联苏-33战斗机使用的AL-37发动机在15度时有13.2吨的推力,到了35度的南海也就能提供12吨的推力,下降幅度在10%左右。我国航母使用滑跃起飞方式,飞机起飞重量的大小严重依赖于推重比,发动机推力减小10%,起飞重量减小幅度可能达到15%。”,然后在介绍了国内“太行”发动机的性能仍然无法满足要求之后,突然将口径转向了SU-33UB着舰飞行速度低的所谓先进性,在宣称发动机不足后却高调宣传飞机低速性能的优势,难道在发动机推力不够的情况下反到要采用阻力和重量更大的机型?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需要的到底是作战飞机还是教练机?!

    现在还无准确消息中国是否需要,或者需要什么类型舰载机,但从现在已经可以得到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将苏-33UB作为舰载机主力无疑是极其不合适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缺乏对舰载机基本了解下所做的假设,认为苏-33UB是为中国设计的这个猜想更是无稽之谈。至于苏-33UB是为出口中国准备的论点也只适合谈天时的谈资。




此图可以清楚的看到苏-33UB平尾比苏-33增加的幅度

关于创新和发展的不同观点

    现在很多观点将创新的意义简单的变化成外形有没有变化,如果有变化那就被很多人看成是创新的结果,如果外表看不出变化那么自然变成了保守、落后和不思进取,外表的变化也被经常引申成有没有彻底掌握核心技术的依据。如该博客文章中就有这段叙述“有很多人说,先解决有无问题,所以歼-15不需要什么高性能,能按时模仿出来就是胜利。这句话在某些情况下是对的,但是不能什么地方都用这个标准,更不能以这句话来掩饰某些单位的消极怠工”。只要知道常识的就应该清楚飞机的设计是个整体协调的过程,设计过程中对各种技术和性能将进行最科学的选择,除了超期服役又无法退役的老式飞机进行过大的改动外,国外三代战斗机服役和改进的过程中都没有对飞机外形进行什么变化。美国的F-15从A到E的几个改型的气动和外形根本没有变化,即使是F-15E相比F-15D的内部结构进行了相当大的变动,新机型的外形特征仍然与最初的F-15B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化。美国企业很早就开发出了带前缘襟翼和增加挂架的F-15新机翼,F-16在改进过程中也出现了XL和“敏捷隼”这样的大改进型,但这些飞机的最新改进型仍然没有改变最初的气动和外形设计,难道是美国的MD和LM没有掌握自己产品的核心技术?苏霍伊设计局很早就开始了SU-27系列的改进发展,但最新的SU-35BM事实上与SU-27S几乎没有任何外部的差异,难道苏霍伊设计局还没有掌握自己产品的核心技术?现代化战斗机的性能与结构只要能够满足作战性能的要求,在合理够用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对外形进行什么大的变动和改进,为了证明自己“掌握”核心技术去进行无谓的“创新”等于脱裤子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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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网易军事博文“中国海军舰载机——601所与苏霍伊设计局的竞争”的后议

    网易博客军事上发表了邱贞玮博客文章“中国海军舰载机——601所与苏霍伊设计局的竞争”http://skulkdragon.blog.163.com/ ... 323920106154824200/,该文对传言中的中国海军舰载机的发展进行的评价不多,但文章中苏霍伊设计局之前设计的苏-33UB给予了高度评价,文章中作者关于601所设计能力的主观臆断有起自己的认识,但对于文章中关于苏-33UB和中国海军航空兵发展的内容,本人觉得需要在航空技术发展和需求上给予澄清。

苏-33UB到底是为谁设计的?

    邱文的开篇部分就出现了几个可说是常识性的错误,这些错误主要是作者对苏霍伊设计局产品和航空设计不够了解,但将这些错误作为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显然在成文过程中缺乏细致认真的态度。首先是文中用苏-30MKK和苏-33UB的首飞时间进行对比,然后用苏-30MKK的设计时间反推苏-33UB的设计时间。我们可以看看这段话:“苏-33UB是1999年4月29日首飞,那它是什么时间立项呢?根据公开的资料,我国采购的苏-30MKK飞机是1999年3月首飞,第一架原型机从最初准备投入设计到实际制造出飞机只用了 9 个月的时间,也就是从98年7月份开始准备设计。当然了,苏-30MKK是客户明确要订购的项目,肯定是优先保证的,进度快一些是必然的。苏-33UB同样是苏霍伊设计局对自己现有飞机的改进修项目,进度上不会差别太大,假定是在12-24个月之间,那就是在97年4月到98年4月开始设计工作,96年4月到97年4月立项。”。这样的推断方式对于不了解航空设计的人是长犯的错误,问题再于苏-30MKK是在苏-30MK的基础上发展的多用途战斗机,飞机的结构、动力和工艺以苏-30MK为基础,部分应用技术还是在苏-27SK上已经应用的成熟技术,相当于改装机的苏-30MKK当然可以在很短时间里就完成设计。苏-33UB的结构只保留了苏-33的中、后段机身,飞机拥有全新设计的机头、座舱、边条和三个改进的水平翼面,飞机结构、气动上超过60%都是按照新标准设计的,应用较多复合材料的结构特点也与苏-33差异明显,这样大的改动设计与苏-30MKK进行对比显然不是一个客观准确的过程。后文中在关于苏联海军战斗机发展的论述过程中,错误的将苏联空军前线战斗轰炸机苏-27IB当成了舰载战斗教练机,事实上关于苏-27IB的发展和任务要求早在20年前就已经明确,作者显然没有仔细查询有关苏霍伊设计局产品的起码资料。


中国角度可以很好的观察SU-33UB的特殊结构和布局
    博客文章中出现了这段话“请注意,在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红海军作战飞机的研制已经陷入停顿状态,已经完成首飞的苏-27IB舰载战斗教练机被迫停止,继续使用苏-25UTG进行舰载机飞行员训练。”,这个观点又是一个基于早已清楚的事实的典型错误。博客文章的作者显然没有仔细了解苏霍伊设计局产品发展过程,就根据错误的“苏-27IB舰载教练机下马”的观点,引申出苏-33UB是苏霍伊设计局为出口开发的产品的结论。事实上苏-33UB最初的编号名称为苏-27KUB,是在竞争苏联海军舰载战斗机的苏-27K项目的组成部分,设计目标是作为单座苏-27K战斗机的双座教练型存在。作者错误的将苏-27IB当成舰载教练机也许是受当初一张照片的误导,照片中接近飞行甲板的苏-27IB确实迷惑了很多人,但在早已清楚的现在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显然在知识上显得落伍。作者随后根据中国海军在上世纪90年代大发展的总体趋势,以及海军决策机关出现的关于舰载航空兵的需要,作为苏-33UB是为中国海军需要发展的舰载战斗机的依据,这个观点已经证明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的基础上,错误基础上得出的这个观点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自然也就可想而知。



仔细观察苏-33UB的硕大机头,可想而知阻力和重量的增加幅度
    博客文章在判断SU-33UB设计目标时提出了一个观点:“俄罗斯海军唯一的一艘航母库兹涅佐夫号已经有了苏-33舰载机,当时这些飞机服役不到7年,也没到需要更换的时候,俄海军更没有新建航母的计划,哪里需要一种新的舰载机呢?所以说,苏-33UB的研制项目和经费不可能是俄罗斯国防部提供的,它只能是苏霍伊设计局出资搞的外销项目,经费来源就是对中国的飞机出口。”。这个观点中有正确的也存在明显的错误,正确的是在俄罗斯国防投入长期萎缩的影响下,苏霍伊设计局确实没有从俄罗斯国防经费中得到足够的资金,开发SU-33UB甚至是S37的钱确实来自SU-27SK/UBK的出口,进口国为采购SU-27SK/UBK支付的货款确实是SU-33UB经费的来源。错误则是作者显然没有弄清楚SU-33UB和SU-33之间的关系,将SU-33的同型双座教练机当成了战斗机的替代型号,其观点正如美国装备F-15B是为了替代F-15A一样可笑,按照机型任务的错误认识论证出“它只能是苏霍伊设计局出资搞的外销项目,经费来源就是对中国的飞机出口”自然也是错的。

    作者文章中另外一个错误就是主观的将攻击作为舰载机的首要任务,以此支持自己提出的中国应该选择苏-33UB而不是苏-33的观点,而这个观点显然不符合航空母舰的实际应用和历史经验。“整个审视苏-33UB,可以发现它的改进思路就是强调飞机的对海对地攻击能力,类似美国F-15A到F-15E的变化。可以说,这是一款脱离了苏联航母使用传统的舰载机,它更类似于以攻击为主的美国航母舰载机,尤其是与F-18F舰载机类似。对于不承受巨大防空压力、侧重于对地攻击、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为主的中国海军航母编队而言,这是一款非常适合的舰载机。”什么叫不承担巨大的防空压力呢?现实的问题是中国周边不但有美国、日本、韩国装备的F/A-18E/F、F-22、F-15K、F-15J和F-2,东南亚地区与中国南沙有领土争议或警惕中国军事发展的国家中,已经装备了F/A-18、MIG-29、SU-27SK、SU-30MK和F-15SG这样的先进战斗机。现实就是中国周边已经被三代、三代半和四代战斗机包围,中国的航空母舰出海作战怎么可能不会遇到这样的对手?没有先进战斗机的支援,仅依靠SU-33UB这样的战斗轰炸机能够起到什么作用?难道中国海军装备舰载机只是为了给对手提供标靶?!




伴飞的苏-33和苏-33UB
    二战期间的实战中的表现已经证明航空母舰是舰队制空权的保证,而制空权的获取首先就要得到现代化的先进舰载战斗机。战斗机在防御中可在舰载防空导弹射程外保护己方舰队的区域防空安全,面对现在空射制导武器普遍实现防区外发射的现实威胁,没有战斗机的早期拦截则舰队的防空火力只能被动挨打。舰载机的空中攻击确实是打击敌方地/海上目标的有效手段,但无论什么样在舰载攻击机要想完成突防作战,首先就必须得到己方舰载战斗机提供的制空权和伴随掩护,没有战斗机支持的攻击机实力再强大也无法获得有价值的战果,中途岛海战中脱离战斗机掩护的美国鱼雷轰炸机,以及在马里亚纳海战中事实穿梭轰炸的日本舰载机,都已经用血的事实证明了战斗机才是舰载机装备的核心战斗力,只有在确保舰队防空和攻势空战能力之后才有空中攻击的意义,将笨重的攻击机放到比战斗机更高的地位就是本末倒置。

苏-33UB的机翼折叠系统的设置目的




机库中的苏-33战斗机

    邱贞玮的博客文章中唯一支持自己苏-33UB是为中国设计的依据,就是苏-33UB没有采用苏-33折叠平尾的措施。如这段话:“苏-33的机翼折叠幅度很大,连平尾都进行了折叠,折叠后翼展只有7.4米,是三代舰载机中最小的。而苏-33UB的尾翼没有折叠,机翼折叠幅度变小,翼展约为11.1米,比苏-33增加了50%。从好处讲,机翼折叠区缩小,平尾不需要折叠,降低了飞机结构重量,增加了有效载荷;机翼油箱容量增大,可以携带更多燃油,延长飞机巡逻时间。从坏处讲,这会大大降低航母载机的数量。苏-33之所以连平尾都进行折叠,拼命缩小折叠后翼展,就是因为俄国航母在北冰洋使用,环境恶劣,所以要求所有飞机都能停到机库内进行维护,这比将多数飞机停放在甲板上的美国航母存在先天劣势,因此要求舰载机尽可能的小。如果苏-33UB是为俄国航母设计的,那没有放弃小翼展要求的理由,但是对航母群主要在热带、亚热带海域航行的中国海军来说,甲板上停放、维护飞机毫无问题,所以翼展大一点也能搭载足够的飞机;这点再次证明苏-33UB是为中国海军设计的。”从苏-33和33UB的外形和结构特点进行对比,苏-33UB在翼面设置上与苏-33确实存在明显的差异,简单说就是增加翼展、翼面积和外移折叠翼的位置。苏-33UB双座机头的横向尺寸比苏-33几乎高了一倍,在两侧边条宽度不变的情况下前翼的展长将宽到无法接受,为了能够将新的并座机头与苏-33的中央翼进行组合的尺寸要求,苏-33UB缩窄了机体两侧的边条以适应中央翼机体宽度的限制,前翼增升的要求更多的依靠加大的前翼来实现,结果就是苏-33UB较窄的边条上安装有展长远大于苏-33的前翼,在前翼和边条位置上苏-33UB接近于早期传言的三翼面米格“项目-35”。




苏-33UB和苏-33的尺寸对比


苏-33UB和苏-33机翼折叠位置的对比
     苏-33UB采用加大的复合材料平尾和展长增加的前翼后,原有的机翼折叠位置就无法适应新的翼面布局,如果按照苏-33可折叠平尾的尺寸设置机翼折叠点,前翼和平尾都要伸展出折叠后的机翼外侧,折叠机翼的位置将无法取得降低飞机横向宽度的实际意义。如果将平尾也进行折叠虽然可以降低平翼的宽度,但以前翼宽度为标准的可折叠尺寸并不算大,而大尺寸平尾设置折叠机构需要增加比较多的结构重量。更重要的是苏-33UB增加翼展是延长了机翼外侧副翼和翼端的尺寸,机翼内侧两块增升襟翼仍然利用了苏-33的设计,按前翼增加的尺寸改变机翼折叠位置必须改变襟翼的尺寸。苏-33UB的机翼全展长由苏-33的14.7米增加到了15.9米,但航母机库中使用时必须以苏-33为尺寸标准,也就是说机翼折叠部分的高度不能超过苏-33现在的尺寸,否则将会出现尺寸超限和现有维护设备难以应用的问题。苏-33机翼折叠时的高度最高点是在翼面的垂直位置,苏-33UB的主翼如果采用与苏-33同样的机翼折叠位置,苏-33UB增加的翼展长度将在垂直高度上比苏-33增加约一米,势必要对苏-33UB的库内维护保养和设备通用化产生问题。

    苏-33UB在尺寸限制上比苏-33相对宽松的多,这个变化除了在飞机结构上存在的困难外,主要是苏-33UB对苏联海军是纯粹的舰载教练机,暂时没有作战需要苏-33UB不会成为舰上常备作战力量,而是在和平时期与苏-25UTG共同配合完成训练任务。苏-33UB的结构重量比苏-33有相当大幅度的增加,发动机的推力和飞机推比在短时间里又无法得到明显的提高,增加机翼面积的目的就是为了在重量增加后降低翼载荷,增加低速稳定性来改善重量因素导致的飞行性能影响。苏-33UB在设计上采用了各种减低结构重量的措施,放弃平尾折叠可以节约单侧几十千克的重量,外移机翼折叠点也可以减少折叠机构的长度和重量,舰上停机尺寸适度放大对载机量的影响对教练机并不敏感,而降低的结构重量则对改善苏-33UB性能有正面价值。

    博文中另一个有趣的观点是关于SU-33发动机推力和载荷的描述。作者首先描述了“我国航母战斗群未来主要在南海和印度洋等热带、亚热带海区使用,高温高湿非常严重,这必然导致发动机推力的下降。苏联苏-33战斗机使用的AL-37发动机在15度时有13.2吨的推力,到了35度的南海也就能提供12吨的推力,下降幅度在10%左右。我国航母使用滑跃起飞方式,飞机起飞重量的大小严重依赖于推重比,发动机推力减小10%,起飞重量减小幅度可能达到15%。”,然后在介绍了国内“太行”发动机的性能仍然无法满足要求之后,突然将口径转向了SU-33UB着舰飞行速度低的所谓先进性,在宣称发动机不足后却高调宣传飞机低速性能的优势,难道在发动机推力不够的情况下反到要采用阻力和重量更大的机型?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需要的到底是作战飞机还是教练机?!

    现在还无准确消息中国是否需要,或者需要什么类型舰载机,但从现在已经可以得到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将苏-33UB作为舰载机主力无疑是极其不合适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缺乏对舰载机基本了解下所做的假设,认为苏-33UB是为中国设计的这个猜想更是无稽之谈。至于苏-33UB是为出口中国准备的论点也只适合谈天时的谈资。




此图可以清楚的看到苏-33UB平尾比苏-33增加的幅度

关于创新和发展的不同观点

    现在很多观点将创新的意义简单的变化成外形有没有变化,如果有变化那就被很多人看成是创新的结果,如果外表看不出变化那么自然变成了保守、落后和不思进取,外表的变化也被经常引申成有没有彻底掌握核心技术的依据。如该博客文章中就有这段叙述“有很多人说,先解决有无问题,所以歼-15不需要什么高性能,能按时模仿出来就是胜利。这句话在某些情况下是对的,但是不能什么地方都用这个标准,更不能以这句话来掩饰某些单位的消极怠工”。只要知道常识的就应该清楚飞机的设计是个整体协调的过程,设计过程中对各种技术和性能将进行最科学的选择,除了超期服役又无法退役的老式飞机进行过大的改动外,国外三代战斗机服役和改进的过程中都没有对飞机外形进行什么变化。美国的F-15从A到E的几个改型的气动和外形根本没有变化,即使是F-15E相比F-15D的内部结构进行了相当大的变动,新机型的外形特征仍然与最初的F-15B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化。美国企业很早就开发出了带前缘襟翼和增加挂架的F-15新机翼,F-16在改进过程中也出现了XL和“敏捷隼”这样的大改进型,但这些飞机的最新改进型仍然没有改变最初的气动和外形设计,难道是美国的MD和LM没有掌握自己产品的核心技术?苏霍伊设计局很早就开始了SU-27系列的改进发展,但最新的SU-35BM事实上与SU-27S几乎没有任何外部的差异,难道苏霍伊设计局还没有掌握自己产品的核心技术?现代化战斗机的性能与结构只要能够满足作战性能的要求,在合理够用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对外形进行什么大的变动和改进,为了证明自己“掌握”核心技术去进行无谓的“创新”等于脱裤子放屁。
先造出来,可以以后改进嘛。
J-15 就算和S-33一模一样,也是不错的,这么短的时间只能能搞出来,说明气动布局已经研究很深了。

以后不断改进,小步快跑,目标不要定太高,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走。
游民只不过想炒炒自己的人气,以后给杂志社投稿能涨点儿稿费罢了,没必要这么打脸吧{:3_90:}
坐等游民先生进来进行广泛并具有建设性的交流、、、、、:D
那篇文有问题,不过我没法向楼主一般深入评析罢了

游民只不过想炒炒自己的人气,以后给杂志社投稿能涨点儿稿费罢了,没必要这么打脸吧
ztz99a 发表于 2010-7-30 20:45



    他不会需要炒稿费吧??起码在航档他给鱼大发过稿费的
游民只不过想炒炒自己的人气,以后给杂志社投稿能涨点儿稿费罢了,没必要这么打脸吧
ztz99a 发表于 2010-7-30 20:45



    他不会需要炒稿费吧??起码在航档他给鱼大发过稿费的
加力吹力250KN 发表于 2010-7-30 20:47

……游民先生又转进到俄罗斯的军费方面了。
老菊花 发表于 2010-7-30 20:49

{:3_94:}可惜人家现在已经不是航档的临时工了吧。能把27IB叫做舰载教练机的大能,该何去何从呢?
……敬请看网易博客的原文,该文中还有图片进行对比说明。
ztz99a 发表于 2010-7-30 20:55


    你这样说法小心被当马甲群的,坏人坏事事件历历在目
这是好的讨论,大家各自写出文章,比在网上互相叫骂好得多。
抽不起疯 发表于 2010-7-30 21:02

……这是网上的,实体书上我还准备了个更加详细和系统的东西,白纸黑字写出来让大家评价多好。
27IB当年有过一个镜头,在库舰甲板上空掠过……西方媒体就高呼27IB是铁幕新一代的舰载远程攻击机还是教练机的来着,可惜这个桥段在苏联解体后就被无情的事实拆穿了。大能脑海里的数据库貌似20多年以来,一直没有更新的说。忘记说了,27IB就是苏34早期的名字。
ztz99a 发表于 2010-7-30 21:07

……SU-27IB的IB就是俄语战斗轰炸机的名称,33UB的UB就是教练机的名称。
lizyu 发表于 2010-7-30 21:07


    哪本?一定要买来看看

真的感觉这种讨论方式很好,各位老大在网上互相褒贬真的很没意思!
老菊花 发表于 2010-7-30 21:01


{:3_90:}马甲?一点儿常识都没有的人,被无情的现实击垮了脆弱的神经之后,难道只能用【你丫是马甲!】来吐槽么?大能可以看论坛数据库的后台嘛,哥是天津的。
……游民看来除了那点东西就没什么反驳的本事了,前后反差对手之下确实够可笑。
lizyu 发表于 2010-7-30 21:34


    这样不和谐了鱼大大,
游民;P
离老大几年前的苏-33文章还有点印象,最近J-15要出了,还是多写些这方面的文章吧。
我都有点麻木了、、、[:a3:]
老菊花 发表于 2010-7-30 21:38


    感觉离大都快要高血压了、、:D
游民 发表于 2010-7-30 21:53

……人要有廉耻啊!这个所谓的理由早驳斥N次了,以为换个帖子就行了?!http://lt.cjdby.net/thread-960875-7-1.html
这些型号搞得我头晕,离子鱼啊,你怎么搞得那么清楚?
哈哈,看成是邱淑珍了。。。。[:a2:]
呵呵!有LI大的地方楼就盖得快!不过本小菜在超大很多东西还是信PU大!:D
那个柔情班主的发言怎么删了啊!:sleepy:
先顶后看
wananhaichen 发表于 2010-7-30 22:22


    柔情斑竹还是有原则的要提倡
lizyu 发表于 2010-7-30 20:32

但是15的气动和33一模一样,也太....
老菊花 发表于 2010-7-30 22:27
你个逢鱼必反的在这里打什么擦边球?;P
老菊花 发表于 2010-7-30 22:27


    确实!
大大们尽管争论,俺们尽管学习咯,哈哈~

你个逢鱼必反的在这里打什么擦边球?
yankee 发表于 2010-7-30 22:29



    又给我扣帽子了,鱼大大才学一直是我景仰的,虽然不完全认同鱼大大的傲气,但是执才傲物是大老们的共性.我们菜菜是看大老论辩才进步的呀!老大,就是喜欢打击人呀.再说,以前不是就有投诉老大扯偏架的么.柔情失言立刻改正,起码我是服气的
你个逢鱼必反的在这里打什么擦边球?
yankee 发表于 2010-7-30 22:29



    又给我扣帽子了,鱼大大才学一直是我景仰的,虽然不完全认同鱼大大的傲气,但是执才傲物是大老们的共性.我们菜菜是看大老论辩才进步的呀!老大,就是喜欢打击人呀.再说,以前不是就有投诉老大扯偏架的么.柔情失言立刻改正,起码我是服气的
老菊花 发表于 2010-7-30 22:35
某人在群里面成天干的事儿别说大伙儿没看见啊。;P
气动外形要不要修改也不是一概而论吧,f-15,f-16的例子是不错,但是同样是霉菌,还有f-18从大黄蜂到超级大黄蜂的脱胎换骨
回复 1# lizyu
一,总装代表正在和苏霍伊谈su33的事情,就是这个月的事情.这个事情说明,如果112的三翼面哪怕基本达到苏33基本型总装也不会去求毛子.

二是在九十年代进口老瓦的时候其实就JZJ的问题大把地给了俄罗斯好大的一笔钱.做为老瓦的配套,这是必须接受俄罗斯的敲诈的东西.

而所谓的601三翼面,今天的说法是没戏,因为31F推不起,老毛子又不卖中国新的发动机.连来31F都不卖.我不能想象没发动机的前提下601和112怎么玩下去.

特别愤懑的是有人故意把这滩子事搞黄了,好要挟中国拿新的航电和涂料去完善T50,而导致中国无法生产新的战斗机.
yankee 发表于 2010-7-30 22:38


    群里啥事,不也是对鱼大的文人傲气反感吧!也一直说是鱼大才学高的,但是鱼大立场有的,毕竟老话说屁股决定脑袋的.带市也可以理解鱼大的立场的。另外,鱼大的骨碌文我一直很反感,但是这是鱼大风格那也没得奈何的.再说,群里就那样发言不也被小明踢人了么?既然组群,群发言自然比论坛要自由点的,就把老大这样东西一点的搬弄,这么一搬弄味道就古怪了
pangyin 发表于 2010-7-30 22:42
楼上威武。
pangyin 发表于 2010-7-30 22:42


这个消息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