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家拒绝公安局长200万索贿被关941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54:27
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 本报5月13日刊发通讯《山西大同:5年前瞒报矿难数名官员落马》,报道了山西省大同市部分官员因5年前瞒报矿难近日纷纷落马的消息。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又从大同市有关方面获悉,已被双规的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职务期间,曾炮制一起冤假错案,令民营企业家张志斌被羁押941天,张所拥有的2000多万元资产也被非法贱卖。而张在一审二审法院均被判无罪。

“跟我要200万元没给,就弄得家破人亡”

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志斌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了这桩官司的前后经过。

2005年7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张正斌接到一名自称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这名经侦支队工作人员问他在什么地方,想约他见见。张志斌问什么事,对方称听别人说他销售假冒伪劣润滑油发了财。张志斌说自己从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当即回绝了对方。

后来张志斌了解到,这个人是经侦支队所辖大队的一名大队长。由于不敢得罪公安局,张志斌最终还是与这名大队长见了面。面谈中,这名大队长称他们领导“高支”最近手头有些紧,想跟张志斌“借”200万元。张志斌说,他予以拒绝后,这人撂下话称:“在大同市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高支’是何等人物,别说你一个小小卖润滑油的,就连那些开煤矿挣了大钱的老板见了‘高支’也得乖乖的,都得给‘高支’几百万元意思意思,否则就别想在大同地面上混。”

张志斌说,他事后得知,这位大队长所说的“高支”,就是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勋。

张志斌自觉守法经营,没有理会这一无理要求。然而,就在他拒绝之后一个多月,2005年8月22日上午,该大队长突然带领20多名民警包围他所经营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公司,封存公司全部产品,带走公司10多名员工,驱散公司工人,派人进驻该公司。张志斌当天不在公司,侥幸逃脱。

一个月后,张志斌被抓获,曾有媒体报道了这一“全国罕见大案”。2007年,高建勋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起“特大生产伪劣润滑油案”是其主要功绩之一。

张志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在他被捕后高建勋跟他说,“你总归还是得见我吧,拿200万那么难啊”。张志斌称自己无罪,高称其在检察院有人,至少能判他个无期。张志斌问能否办取保候审,被告知需要交200万元。后高建勋安排张志斌与家人见面,张让家人筹钱,但家里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高建勋就让其家人把库存查封的部分润滑油卖得120万元,全部打到高建勋指定的账户上,后因没有凑够200万元,张志斌未能办理取保候审。

一审二审均被判无罪

未能办理取保候审,张志斌终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及虚开增值税发票。

与他一起被刑拘的,还有公司财务人员王一萍、刘丽芳,生产人员张礼、张格,库管人员史丽珍。因帮弟弟办理润滑油公司建设,张志斌的哥哥张志国也被刑事拘留278天。张志斌的姐姐张志兰,因给公安局长拨打电话反映弟弟被超期羁押问题,在看守所中度过161天。张礼、张格被拘291天。宋小亮是公司的名誉法人代表,实际并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被拘141天……据当时媒体报道,此案涉案人数达33人,后刑拘9人,批准逮捕7人。

2006年2月27日,大同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同年9月9日,检察院向大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诉,发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007年6月26日,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再次将该案移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指令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向新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4月21日,新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此案“主要定罪证据存在疑问,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予以证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予确认,判决张志斌等人无罪。

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二审,于2008年7月23日作出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最令张志斌想不通的是,这样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高建勋不仅未受任何处理,反而先是被有关人士“力排众议”提拔为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后来还成为局党委成员,直至近日才因瞒报矿难被双规。

至今未能领到国家赔偿

经两审法院宣告无罪获得自由后,张志斌多次到大同市公安局,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解除被查封、扣押的所有财产,并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8年9月8日,大同市公安局作出答复,不予解除查封,理由是:“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部分查封、扣押物品由我局代为保管,其余均已依法交职能部门保存管理。是否退还我局不能自行决定,待相关司法机关商定后方可处理。”

张志斌不服,向山西省公安厅提出申诉。2009年4月22日,山西省公安厅向大同市公安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后者及时给予张志斌等人国家赔偿,并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责令其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赔偿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赔偿情况报省厅法制处。

此后,大同市公安局作出赔偿决定,承认对张志斌、张志明等10人的刑事拘留违法,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对张志斌经营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合法财产解除扣押。

但张志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赔偿决定作出后,大同市公安局只是象征性地返还了他一少部分财产,其余大部分被查封扣押财产未予返还。

张志斌反映,在其被捕期间,他所拥有的多部车辆成为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公用车辆,“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仅他事后能够找到的部分车辆违法查询结果,就有72条之多。

张志斌的大量财产在扣押封存期间,也被公安局非法贱卖。

2009年12月底,张志斌等终于等到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各项累计,赔偿金额共计700多万元人民币。对张志斌提出的其所经营公司受此案件影响5年内盈利损失、原有职工5年内工资、其商标的预期收入及公司无形资产损失等共计4764万元的赔偿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认为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但时至今日,张志斌等仍未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国家赔偿。

大同市公安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张志斌的国家赔偿问题,局里已经给市政府打了报告,但什么时候能够批下这笔钱来还不知道。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http://news.163.com/10/0517/03/66RU7OMM00014AED.html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 本报5月13日刊发通讯《山西大同:5年前瞒报矿难数名官员落马》,报道了山西省大同市部分官员因5年前瞒报矿难近日纷纷落马的消息。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又从大同市有关方面获悉,已被双规的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职务期间,曾炮制一起冤假错案,令民营企业家张志斌被羁押941天,张所拥有的2000多万元资产也被非法贱卖。而张在一审二审法院均被判无罪。

“跟我要200万元没给,就弄得家破人亡”

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志斌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了这桩官司的前后经过。

2005年7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张正斌接到一名自称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这名经侦支队工作人员问他在什么地方,想约他见见。张志斌问什么事,对方称听别人说他销售假冒伪劣润滑油发了财。张志斌说自己从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当即回绝了对方。

后来张志斌了解到,这个人是经侦支队所辖大队的一名大队长。由于不敢得罪公安局,张志斌最终还是与这名大队长见了面。面谈中,这名大队长称他们领导“高支”最近手头有些紧,想跟张志斌“借”200万元。张志斌说,他予以拒绝后,这人撂下话称:“在大同市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高支’是何等人物,别说你一个小小卖润滑油的,就连那些开煤矿挣了大钱的老板见了‘高支’也得乖乖的,都得给‘高支’几百万元意思意思,否则就别想在大同地面上混。”

张志斌说,他事后得知,这位大队长所说的“高支”,就是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勋。

张志斌自觉守法经营,没有理会这一无理要求。然而,就在他拒绝之后一个多月,2005年8月22日上午,该大队长突然带领20多名民警包围他所经营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公司,封存公司全部产品,带走公司10多名员工,驱散公司工人,派人进驻该公司。张志斌当天不在公司,侥幸逃脱。

一个月后,张志斌被抓获,曾有媒体报道了这一“全国罕见大案”。2007年,高建勋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起“特大生产伪劣润滑油案”是其主要功绩之一。

张志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在他被捕后高建勋跟他说,“你总归还是得见我吧,拿200万那么难啊”。张志斌称自己无罪,高称其在检察院有人,至少能判他个无期。张志斌问能否办取保候审,被告知需要交200万元。后高建勋安排张志斌与家人见面,张让家人筹钱,但家里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高建勋就让其家人把库存查封的部分润滑油卖得120万元,全部打到高建勋指定的账户上,后因没有凑够200万元,张志斌未能办理取保候审。

一审二审均被判无罪

未能办理取保候审,张志斌终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及虚开增值税发票。

与他一起被刑拘的,还有公司财务人员王一萍、刘丽芳,生产人员张礼、张格,库管人员史丽珍。因帮弟弟办理润滑油公司建设,张志斌的哥哥张志国也被刑事拘留278天。张志斌的姐姐张志兰,因给公安局长拨打电话反映弟弟被超期羁押问题,在看守所中度过161天。张礼、张格被拘291天。宋小亮是公司的名誉法人代表,实际并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被拘141天……据当时媒体报道,此案涉案人数达33人,后刑拘9人,批准逮捕7人。

2006年2月27日,大同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同年9月9日,检察院向大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诉,发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007年6月26日,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再次将该案移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指令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向新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4月21日,新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此案“主要定罪证据存在疑问,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予以证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予确认,判决张志斌等人无罪。

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二审,于2008年7月23日作出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最令张志斌想不通的是,这样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高建勋不仅未受任何处理,反而先是被有关人士“力排众议”提拔为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后来还成为局党委成员,直至近日才因瞒报矿难被双规。

至今未能领到国家赔偿

经两审法院宣告无罪获得自由后,张志斌多次到大同市公安局,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解除被查封、扣押的所有财产,并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8年9月8日,大同市公安局作出答复,不予解除查封,理由是:“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部分查封、扣押物品由我局代为保管,其余均已依法交职能部门保存管理。是否退还我局不能自行决定,待相关司法机关商定后方可处理。”

张志斌不服,向山西省公安厅提出申诉。2009年4月22日,山西省公安厅向大同市公安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后者及时给予张志斌等人国家赔偿,并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责令其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赔偿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赔偿情况报省厅法制处。

此后,大同市公安局作出赔偿决定,承认对张志斌、张志明等10人的刑事拘留违法,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对张志斌经营的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合法财产解除扣押。

但张志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赔偿决定作出后,大同市公安局只是象征性地返还了他一少部分财产,其余大部分被查封扣押财产未予返还。

张志斌反映,在其被捕期间,他所拥有的多部车辆成为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公用车辆,“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仅他事后能够找到的部分车辆违法查询结果,就有72条之多。

张志斌的大量财产在扣押封存期间,也被公安局非法贱卖。

2009年12月底,张志斌等终于等到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各项累计,赔偿金额共计700多万元人民币。对张志斌提出的其所经营公司受此案件影响5年内盈利损失、原有职工5年内工资、其商标的预期收入及公司无形资产损失等共计4764万元的赔偿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认为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但时至今日,张志斌等仍未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国家赔偿。

大同市公安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张志斌的国家赔偿问题,局里已经给市政府打了报告,但什么时候能够批下这笔钱来还不知道。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http://news.163.com/10/0517/03/66RU7OMM00014AED.html
太夸张了,不敢相信!明火执仗到这地步!;funk
这"企业家"一定有什么把柄落在这局长手里。
先感谢国家爱/。。。 摊上了算你倒霉
这里是中国,不奇怪。
  所以你们要理解为什么很多有钱人要办外国国籍……郴州原来的市纪委书记,就是一个绑肉票的,看上谁,就绑架谁去双规,然后要求交钱赎人。已经判死刑,正法了。
好黑啊~~呵呵
如今这社会墨墨黑!!公安局长居然敢公开索贿?!谁还敢说这不是体制问题??
独裁党国!!我呸!!
这个怎么说的,一般来说,一个官员不会无缘无故向什么人索贿,想必是张曾经找高帮过什么忙,才会这样。
一个官员不会无缘无故向什么人索贿?
这世道!艰难啊!
以前指望D做我们的保护伞,现在在向法制过度的阶段时期我们指望谁?
张志斌反映,在其被捕期间,他所拥有的多部车辆成为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公用车辆,“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仅他事后能够找到的部分车辆违法查询结果,就有72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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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凭这条,吃相就太难看了:L
山人0504 发表于 2010-5-17 09:37


    这样的人不多,但是绝不会没有,以往报道里面被这些体制内的王八蛋非法没收的个人财产的企业主也不少
问题是你现在搞企业,黑白两道不打点好能成么,找某领导帮忙不是一种可能,而是企业生存的必须了。

当然,象该案中的高某这样,吃相特难看的,确实有可能是看你这老板有些油水而主动找上门来。毕竟如果是老板先找他帮忙,不大可能不给够孝敬。
黑社会、白社会
老有人说怎么叫黑社会,社会不黑的话,怎么有黑社会
还真有道理
{:cha:}坐等五毛洗地,他们会说:“太平洋又没加盖,不想在国内待得可以游过去。”。。不想和谐就游太平洋去。。。{:jian:}
回复 9# 山人0504


    好幼稚啊,估计你没有办过企业,更没有和基层大檐帽打交道的经验,宰肥猪,吃大户 是基层生存之道,在外地办企业,一定要和一把手确认好,挂牌保护才敢干,否则就等着被JQK
吧,JQK 勾进来,圈起来,往死里揩,别看招商的时候领导说的一套一套这好那好,有市政府的2免3减投资协议,盖着政府大印,市长签字,到时候工商税务一样修理你。
这事不能乱说 发表于 2010-5-17 10:29
办案机关都是这么干的!{:lei:}
回复 18# hillsboro1
兄弟明理人啊!:victory:
这种事,越往下越多,地方经济越不发达也越多!:L
山西真是好地方.浙江的老爷们那个羡慕啊:D
现任山西一把手又是谁?真是一个不消停的地方啊
{:cha:}就差拉着队伍去人家里明抢了。召唤五毛洗地
解集 发表于 2010-5-17 14:57


    {:cha:}如果全国都学山西的话。。。浙江的温州炒房团,浙江所谓的民营企业也都关了吧。。。。。{:wu:}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0-5-17 12:44

张也幼稚?这还用你说?张既然在那里办起了企业,怎么可能没根有关领导做好起码的这些关系?
回复 25# 山人0504


    起码他没有挂牌吧,否则也不会如此杯具
这事不能乱说 发表于 2010-5-17 10:29

不是难看,而是聪明

若哪天喝多酒冲上人行道撞死了小女孩,公安局和武茂们又可以拿“临时工”、“假公安车辆”洗地呀
gghcd 发表于 2010-5-17 09:27

你别说,不加具体分析地拿一个或一些案件这样的举例方式来说明“体制问题”,还真是逻辑不通。
山西历来就是问题省嘛!
TG政权早晚要毁在这帮人手里 我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有没有统计过几年来有多少GA局长出事
jumin 发表于 2010-5-17 19:52


    {:3_97:}报社的编辑肯定有人会做统计的,在适合的时候来个总结性报道。。。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7 09:11


    委员说的好!俺虽说是无无产阶级,但俺一直对有钱人 名人往外跑很理解!官老爷擂肥的事见多了!
山西确实黑的不见地啊!谁去都没辙!


本人曾和多个开发区谈过投资事宜,就我的经验而看如下:
发达地区规范许多,苏州无锡宁波等地官员颇有专业化水平
东北是JQK一说的发源地,外地去投资是找死,东北在我看来已经无所谓黑社会和白社会之分了,就是一个褐色的巧克力社会,今天招待你的局长今天晚上就会找你谈回扣,他家的工厂能不能给你供货,她有亲戚能不能安排
山西河南基本是一个类型,没有信用一说,常常说的话“ 酒桌上的话怎么能算数“,靠,酒桌上的话都变成协议了,白纸黑字不算话。
山东河北要好很多,基本上官员的素质和GDP还是有些关系,差不多是正比
见过最牛b的是甘肃,所谓的风电基地,官员直接提出你的厂房建设我们发包,我们找人设计,我是陪一个朋友去的,那老板差点昏死过去

本人曾和多个开发区谈过投资事宜,就我的经验而看如下:
发达地区规范许多,苏州无锡宁波等地官员颇有专业化水平
东北是JQK一说的发源地,外地去投资是找死,东北在我看来已经无所谓黑社会和白社会之分了,就是一个褐色的巧克力社会,今天招待你的局长今天晚上就会找你谈回扣,他家的工厂能不能给你供货,她有亲戚能不能安排
山西河南基本是一个类型,没有信用一说,常常说的话“ 酒桌上的话怎么能算数“,靠,酒桌上的话都变成协议了,白纸黑字不算话。
山东河北要好很多,基本上官员的素质和GDP还是有些关系,差不多是正比
见过最牛b的是甘肃,所谓的风电基地,官员直接提出你的厂房建设我们发包,我们找人设计,我是陪一个朋友去的,那老板差点昏死过去
畸形的社会 有啥好多说的,先感谢党呗!
民主社会当然好,君主独裁再坏也有底线,最可恶的是官本社会。
既然别的帖都拿出领导先走的外国版例子了,这里有没人举出洋官黑洋商的例子来比比啊,这种例子肯定不少的。
我只叹口气,然后打碗麻油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0-5-17 23:53


    穷的地方很大程度上是当地官员乱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