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工替警方销毁枪械意外身中22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8 09:36:13
高炉工替警方销毁枪械意外身中22弹2010年04月23日    黄河新闻网王慧镌
黄河新闻网讯 (记者 王慧镌)4月22日上午,身中22颗弹粒的续文卫,躺在山医大二院的病床上,看着医院下发的催款条直发愁。

续文卫是原平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原平钢铁公司)一分厂高炉工长。4月14日,他上班后按照领导要求,为忻州市公安局销毁收缴上来的枪械,也就是把枪械倒进高炉炼成铁。上午10时许,高炉内突然发出“咚”地一声巨响,续文卫应声倒在血泊中。随后,他被送到山医大二院普外科。经医生检查,续文卫的胸腔、腹部、胳膊和臀部共有22颗弹粒。目前,续文卫腹部的一颗绿豆大小的弹粒已被取出,其余弹粒需逐步手术取出。

续文卫的妻子告诉记者,事发后,忻州市公安局给了1万元治疗费,原平钢铁公司给了9000元。但住院至今,已经花了近25000元。在治疗费不够的情况下,亲友们给凑了1万元。但在昨天,医院开出了催款条。

续文卫的妻子说,她曾多次向原平钢铁公司索要医疗费,但得到的答复都是 “再等等”,说是公司正在与公安局协商。公安局说这是安全事故,应该由工厂负责;而工厂认为这是义务为公安局服务,该由公安局负责。

“医院押金现在只剩下1000多元了,没钱再作进一步治疗。他的身体里还有21颗弹粒,只能痛苦地等待着……”续文卫的妻子说。

昨日,记者拨打了原平钢铁公司的联系电话,但无人接听。记者又拨打了忻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采访此事应当找主任。但当记者拨通办公室主任的电话后却被立即挂掉了,之后就再没有打通。记者再次找到那位工作人员,他又告诉记者应当与宣传部门联系。

截至记者发稿时,忻州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http://news.qq.com/a/20100423/000548.htm高炉工替警方销毁枪械意外身中22弹2010年04月23日    黄河新闻网王慧镌
黄河新闻网讯 (记者 王慧镌)4月22日上午,身中22颗弹粒的续文卫,躺在山医大二院的病床上,看着医院下发的催款条直发愁。

续文卫是原平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原平钢铁公司)一分厂高炉工长。4月14日,他上班后按照领导要求,为忻州市公安局销毁收缴上来的枪械,也就是把枪械倒进高炉炼成铁。上午10时许,高炉内突然发出“咚”地一声巨响,续文卫应声倒在血泊中。随后,他被送到山医大二院普外科。经医生检查,续文卫的胸腔、腹部、胳膊和臀部共有22颗弹粒。目前,续文卫腹部的一颗绿豆大小的弹粒已被取出,其余弹粒需逐步手术取出。

续文卫的妻子告诉记者,事发后,忻州市公安局给了1万元治疗费,原平钢铁公司给了9000元。但住院至今,已经花了近25000元。在治疗费不够的情况下,亲友们给凑了1万元。但在昨天,医院开出了催款条。

续文卫的妻子说,她曾多次向原平钢铁公司索要医疗费,但得到的答复都是 “再等等”,说是公司正在与公安局协商。公安局说这是安全事故,应该由工厂负责;而工厂认为这是义务为公安局服务,该由公安局负责。

“医院押金现在只剩下1000多元了,没钱再作进一步治疗。他的身体里还有21颗弹粒,只能痛苦地等待着……”续文卫的妻子说。

昨日,记者拨打了原平钢铁公司的联系电话,但无人接听。记者又拨打了忻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采访此事应当找主任。但当记者拨通办公室主任的电话后却被立即挂掉了,之后就再没有打通。记者再次找到那位工作人员,他又告诉记者应当与宣传部门联系。

截至记者发稿时,忻州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http://news.qq.com/a/20100423/000548.htm
扯皮..算他倒霉
这个是不是无良记者自己瞎编的
高炉不是封闭的?或者高炉被炸开了?
这应该算工伤吧


看着标题吓人一跳!22弹;funk我以为此人不被打成筛子才怪,进来一看;靠!原来是散弹![:a3:]

看着标题吓人一跳!22弹;funk我以为此人不被打成筛子才怪,进来一看;靠!原来是散弹![:a3:]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4-23 17:37

我也以为生中22枪不死
“义务为公安局服务,该由公安局负责”。这时厂方推卸责任说词。因为这是厂方安排的工作,不是工人接的私活。应先为工人的治疗负责,然后向公安追索。
这是工伤啊。。
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是由厂方负责
义务?我就想问一下,炼出来的钢水归谁?
回复 11# 东风强劲


    假如此消息是可靠的话,那么我问题如下:

1,他炼的是什么?---枪支武器
2,枪支武器归谁管理?--公安局
3,公安局在销毁之前难道不该仔细核查枪支中是否还残留弹药?在销毁过程中难道没派员监督核查?
4,所以我认为,问题应该找公安局。

不知道对不对,各位讨论。


救死扶伤的医院{:qiliang:}
没钱就回家等死

救死扶伤的医院{:qiliang:}
没钱就回家等死
尼米兹 发表于 2010-4-23 16:42
那不得直接成灰了,还用得着去医院!
剪刀手 发表于 2010-4-23 22:46

抛开法律,个人从感情上认为:
第一要务是,两个无论谁都应该先把人救好,然后再讨论钱的问题。
我的希望是保护消费者和弱视群体,参与者人人有责,认定责任后不能没钱推托,可以按照责任追求前一方,毕竟你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也要确认对方的信用,不能搞得现在老是,出了问题就推给一个环节,然后这个环节就开始玩破产消失。
个人经验毕竟大家做人交朋友决不会将重要的事情托给不靠谱的人,如果真的绝对是推诿。
并配有自己的铁路专用线,交通运输非常便利。

另外,没有医保么?
正规企业,这个时候可是宣传医保政策的好时机啊。
不要最后又让老百姓寒心。
我记得枪支和弹药的销毁是分别有严格不同的程序的。

枪支可以高炉融化,但是弹药一般是采用引爆的方式。如果被销毁的枪支里面还残留弹药,那只能说是负责销毁工作的警方出现了工作失误。我是这么理解的。
厂家,公安,医院都有问题
1,河蟹国里P民是没有停工权的,所以,该P民不干也得干,否则就是违法。
2,P民没有检查枪支,责任自负。
3,该新闻的编辑是不是南都出去的?是的话就是居心叵测。
回复 12# 剪刀手


工人才没工夫理是黑社会枪还是公安局的枪,回炉是他的工作本职,出了事故是叫工伤,警方又没聘请工人,他的劳务合同方对象是工厂。
标题党嫌疑.....我以为是身中22枪{:3_79:}
回复 20# xiaolu


    贵宾同志,您确定您看清楚了我的疑问?
枪里是有弹药的!!!
回复 22# 剪刀手

只要工人没有必须检查弹药的工序在,责任就在工厂
。。这个检查权归工人?同时,销毁过程中难道相关部门没有核查监督人员在场的?再返回到第一步,在枪支送到工厂销毁前是归哪个部门监督核查并遗留下这个重大安全隐患的?
他上班后按照领导要求,为忻州市公安局销毁收缴上来的枪械,也就是把枪械倒进高炉炼成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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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这么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