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检察院女书记员当众暴打小学生被拘15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7:25:37
http://news.sohu.com/20100329/n271161689.shtml
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殴打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生高某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辽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3月23日中午12时54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一女子报警:称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门前有小孩拿东西撇我车上了,要跑。白塔分局北铁门派出所按照市局指令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公安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如下:3月23日中午12时50分许,午休的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学生高某(女,12周岁)和另外几名同学在校门前玩耍时,将一铁管扔到了王妍(女,33周岁,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科员、书记员)停放在实验小学东门艺友琴行门前的红色荣威汽车前机盖上,将车砸掉直径约一公分的一块漆。王妍发现后,将高某追上,抓住高某的胳膊对其质问并拽其往停车处,期间发生撕扯,王妍打了高某脸上两巴掌。民警到达现场时,王妍正用手拽着高某的衣领。后高某亲属到达现场,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二项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3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辽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王妍,系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具备检察官资格。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王妍于2010年3月23日中午,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
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虽然,其行为不是工作上的职务行为,其行为发生时间也非工作时间,但其行为已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市检察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据《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经市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研究决定,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据相关组织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理。我们注意到,网上许多怀有正义感的网民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我们对此表示欢迎。我们诚心接受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及检察干警行为的监督,因为这是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检察纪律作风建设以及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驻辽媒体和市直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东北新闻网)
[提要] 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行停止王妍工作。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http://news.sohu.com/20100329/n271161689.shtml
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殴打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生高某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辽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3月23日中午12时54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一女子报警:称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门前有小孩拿东西撇我车上了,要跑。白塔分局北铁门派出所按照市局指令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公安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如下:3月23日中午12时50分许,午休的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学生高某(女,12周岁)和另外几名同学在校门前玩耍时,将一铁管扔到了王妍(女,33周岁,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科员、书记员)停放在实验小学东门艺友琴行门前的红色荣威汽车前机盖上,将车砸掉直径约一公分的一块漆。王妍发现后,将高某追上,抓住高某的胳膊对其质问并拽其往停车处,期间发生撕扯,王妍打了高某脸上两巴掌。民警到达现场时,王妍正用手拽着高某的衣领。后高某亲属到达现场,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二项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3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辽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王妍,系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具备检察官资格。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王妍于2010年3月23日中午,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
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虽然,其行为不是工作上的职务行为,其行为发生时间也非工作时间,但其行为已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市检察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据《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经市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研究决定,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据相关组织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理。我们注意到,网上许多怀有正义感的网民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我们对此表示欢迎。我们诚心接受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及检察干警行为的监督,因为这是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检察纪律作风建设以及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驻辽媒体和市直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东北新闻网)
[提要] 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行停止王妍工作。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殴打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生高某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辽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3月23日中午12时54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一女子报警:称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门前有小孩拿东西撇我车上了,要跑。白塔分局北铁门派出所按照市局指令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公安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如下:3月23日中午12时50分许,午休的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学生高某(女,12周岁)和另外几名同学在校门前玩耍时,将一铁管扔到了王妍(女,33周岁,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科员、书记员)停放在实验小学东门艺友琴行门前的红色荣威汽车前机盖上,将车砸掉直径约一公分的一块漆。王妍发现后,将高某追上,抓住高某的胳膊对其质问并拽其往停车处,期间发生撕扯,王妍打了高某脸上两巴掌。民警到达现场时,王妍正用手拽着高某的衣领。后高某亲属到达现场,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二项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3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辽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王妍,系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具备检察官资格。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王妍于2010年3月23日中午,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
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虽然,其行为不是工作上的职务行为,其行为发生时间也非工作时间,但其行为已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市检察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据《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经市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研究决定,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据相关组织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理。我们注意到,网上许多怀有正义感的网民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我们对此表示欢迎。我们诚心接受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及检察干警行为的监督,因为这是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检察纪律作风建设以及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驻辽媒体和市直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东北新闻网)
[提要] 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行停止王妍工作。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http://news.sohu.com/20100329/n271161689.shtml
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殴打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生高某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辽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3月23日中午12时54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一女子报警:称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门前有小孩拿东西撇我车上了,要跑。白塔分局北铁门派出所按照市局指令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公安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如下:3月23日中午12时50分许,午休的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学生高某(女,12周岁)和另外几名同学在校门前玩耍时,将一铁管扔到了王妍(女,33周岁,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科员、书记员)停放在实验小学东门艺友琴行门前的红色荣威汽车前机盖上,将车砸掉直径约一公分的一块漆。王妍发现后,将高某追上,抓住高某的胳膊对其质问并拽其往停车处,期间发生撕扯,王妍打了高某脸上两巴掌。民警到达现场时,王妍正用手拽着高某的衣领。后高某亲属到达现场,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二项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3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辽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王妍,系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具备检察官资格。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王妍于2010年3月23日中午,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
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虽然,其行为不是工作上的职务行为,其行为发生时间也非工作时间,但其行为已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市检察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据《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经市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研究决定,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据相关组织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理。我们注意到,网上许多怀有正义感的网民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我们对此表示欢迎。我们诚心接受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及检察干警行为的监督,因为这是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检察纪律作风建设以及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驻辽媒体和市直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东北新闻网)
[提要] 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行停止王妍工作。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估计被人肉了 玻璃保不住了
太出名了,吓得当地部门赶紧撇清干系,按最高标准处理...:D
杯具了,发飙之前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素质啊,杯具啊
在辽阳吧上闹翻天了...
素质啊,杯具啊
自从看完看守所日记我在想这丫的在里面肯定也会不好受。
当众暴打小学生撞枪口上了{:lei:}
一弃卒耳
LS 欠债还钱 打人拘留 跟弃卒有毛关系?
这些小兔崽子很讨厌 划了车就想跑 给两飞腿也是情理中
小屁孩很讨厌,老女人也很悲哀
好大的官威。:D
九面哈维 发表于 2010-3-29 10:41
希望你别有孩子
希望你别有孩子
拘留就完了?
【◆转】一句话的鬼故事~~~~暴强
1、我一个人要乘出租车,司机问我:你们两个要去哪里?
2、一人从车祸的现场走开,迎面有人拦住他:hei !你的一只手还在车上呢!
3、车开得飞快,一个老太婆趴在窗外看著我。
4、开摩托车接女朋友下班,后半夜有点凉,女友温柔的张开双手搂住我。忽然她摸我脸:“冷吗?”刚想接口忽然发现腰际女友的双手一直没离开,啊!
5、昨夜上网,朋友突然来敲我家窗户叫我出去玩~!正准备开窗说不去,才突然想起自己搬家了,从1楼搬到10楼~~ 那是谁啊??
6、午夜里,由噩梦中惊醒的我,看到哥哥坐在床边,轻轻地问我:“怎么了?”我说:梦见一群抱着自己脑袋的鬼追我!是不是这样的?说着,哥哥把他的头摘下来了。
7、办公室的高层电梯只停15-30楼,在30楼工作的小F,一天加班到深夜后独自坐电梯下楼电梯每层都停下开门,门外没人,最后,停在了14楼门外一白衣女子说:好挤哟,我也要进来......
8、有个人看完此贴,没回,第二天就再也没醒来……
1、我一个人要乘出租车,司机问我:你们两个要去哪里?
2、一人从车祸的现场走开,迎面有人拦住他:hei !你的一只手还在车上呢!
3、车开得飞快,一个老太婆趴在窗外看著我。
4、开摩托车接女朋友下班,后半夜有点凉,女友温柔的张开双手搂住我。忽然她摸我脸:“冷吗?”刚想接口忽然发现腰际女友的双手一直没离开,啊!
5、昨夜上网,朋友突然来敲我家窗户叫我出去玩~!正准备开窗说不去,才突然想起自己搬家了,从1楼搬到10楼~~ 那是谁啊??
6、午夜里,由噩梦中惊醒的我,看到哥哥坐在床边,轻轻地问我:“怎么了?”我说:梦见一群抱着自己脑袋的鬼追我!是不是这样的?说着,哥哥把他的头摘下来了。
7、办公室的高层电梯只停15-30楼,在30楼工作的小F,一天加班到深夜后独自坐电梯下楼电梯每层都停下开门,门外没人,最后,停在了14楼门外一白衣女子说:好挤哟,我也要进来......
8、有个人看完此贴,没回,第二天就再也没醒来……
现在的某些人实在是把自己当做有执照的流氓啊
打小孩是可以的,打了人,就抵了车漆。丫打了人,还不让人走,还报警,要人赔钱,就是脑残。要么打人要么赔钱,两样都要杯具了。哈哈 活该!
yan796113 发表于 2010-3-29 11:19
如果你的车被小屁孩砸几个坑,估计你也没什么气量如容忍别人。
话说回来,这个打人的太蠢了,找对方家长赔偿就行了,何必对小孩下这样的狠手。
如果你的车被小屁孩砸几个坑,估计你也没什么气量如容忍别人。
话说回来,这个打人的太蠢了,找对方家长赔偿就行了,何必对小孩下这样的狠手。
镰刀斧头 发表于 2010-3-29 14:34
我哥的车 停我楼下 被人从头 划到尾 也是2小孩弄的 被我追上去抓住 我也没动手 连骂都没
只让他们说了地址 找家长了 要教训也是自己的父母教训轮不到我
我哥的车 停我楼下 被人从头 划到尾 也是2小孩弄的 被我追上去抓住 我也没动手 连骂都没
只让他们说了地址 找家长了 要教训也是自己的父母教训轮不到我
再退一步 如果我是那女孩的 父母
我绝对 那怕砸锅卖铁 赔车钱 然后我门法院见 我不会接受什么调节的 不弄掉她公职 我不怕做 上 访户
当然 她后面的道歉是出自真心的 我也不会过分
我绝对 那怕砸锅卖铁 赔车钱 然后我门法院见 我不会接受什么调节的 不弄掉她公职 我不怕做 上 访户
当然 她后面的道歉是出自真心的 我也不会过分
九面哈维 发表于 2010-3-29 10:41
你这种人就应该被飞腿..........
你这种人就应该被飞腿..........
小孩有错找大人,欺负小P孩的太可恶了。
没啥背景还把自己当回事
吓唬一下可以,打,就过分了点!:L
不过总的来说,处理的也算及时果断,如果各地方都能这样,民怨会小很多
一个书记员而已~
yan796113 发表于 2010-3-29 15:09
这位朋友说得在理:handshake[:a15:]
这位朋友说得在理:handshake[:a15:]
yan796113 发表于 2010-3-29 15:09
顶这兄弟的话,话说现在理智的人不多了啊
顶这兄弟的话,话说现在理智的人不多了啊
T-80 发表于 2010-3-29 13:59
小孩的家长当然也可以告她,不过起因是小孩划了她的车
小孩的家长当然也可以告她,不过起因是小孩划了她的车
T-80 发表于 2010-3-29 13:59
那还要怎么样? 毙了她? 犯哪条上就按哪条处理吧,非得上纲上线?
那还要怎么样? 毙了她? 犯哪条上就按哪条处理吧,非得上纲上线?
一个书记员!发飙之前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官民矛盾的牺牲品。
我看 南京网巾市一 F430 就停垃圾桶边上 上面爬一圈小孩 车主下楼来 还挺高兴 恨不得要给红包的样子 ,她这什么鸟车 整得跟B宝似的 小女孩能有多大劲
我看 南京网巾市一 F430 就停垃圾桶边上 上面爬一圈小孩 车主下楼来 还挺高兴 恨不得要给红包的样子 ,她这什么鸟车 整得跟B宝似的 小女孩能有多大劲
这事央视新闻正播着,说是今日最有价值新闻。
开除公职
感觉没什么意思的新闻
这女人该拘.
九面哈维 发表于 2010-3-29 14:02
{:3_82:}存照记录
{:3_82:}存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