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追踪:涉事书记员被行政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5:27:26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2/24/c_127514026.htm

新华网武汉2月24日新媒体专电 题:湖北十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追踪:涉事书记员被行政拘留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李伟

    近日,湖北十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备受社会关注。24日,湖北十堰茅箭区法院公开回应称,给予涉事法院书记员秦某承记大过处分。同时,当地警方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打人者是什么身份?“殴打”还是“冲突”?

    “法官殴打女医生”这一刺眼话题,持续引发舆论关注。涉事法院连夜回应舆论质疑:23日凌晨,湖北十堰茅箭区法院公开回应,“我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某承之妻生病入院治疗五天后,抢救无效,于2月21日15:40许死亡。当时,秦某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通过“书记员”的身份表述,茅箭区法院侧面否定了打人者秦某承的“法官”身份。

    然而,针对茅箭区法院“秦某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的回应,网友们并不认可。“中国网事”记者发现,众多网友纷纷在茅箭区法院官方微博下留言“吐槽”,认为“法院回应避重就轻,措辞欠妥”。

    “究竟是冲突还是殴打?”十堰警方向“中国网事”记者介绍,秦某承曾向到场处理的民警承认了自己打人事实。警方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秦某承基本情况之后,考虑其妻子后事需处理等客观原因才没给予当场拘留处理。

    面对网友们的质疑,“中国网事”记者发现,24日,茅箭区法院再次公开回应称,“秦某承对抢救过程不满,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

    法院书记员为何也“医闹”?

    “情绪失控”“情绪激动”的说法,仍无法化解公众的疑虑。面对这一极端事件,人们不禁想问:理应懂法守法的法院书记员为何也“医闹”?

    “中国网事”记者从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了解到,29岁的被打女医生许某目前处于休息状态,具体伤情还在等待医院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法医鉴定结果。

    “当前初步可以鉴定其眼睛挫伤,视力受影响。同时,脸部左颜面软组织受损等。对她来讲,更大的伤害可能在于心理上,目前还在接受治疗。”该院团委书记卢家强告诉记者。

    事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记者向十堰市公安局核实了解到,21日15时49分,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在市人民医院外科楼有医生、护士被打”。接到出警指令后,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赴现场处理。

    据十堰警方介绍,经查,秦某承的妻子因病在人民医院外科ICU抢救无效死亡,秦某承对抢救过程不满,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

    记者从十堰市人民医院了解到,事发突然,涉事被打的女医生,抢救时的手套还来不及脱掉。现场的办公座椅也被打砸得七零八落,具体损失尚未估算。

    “中国网事”记者发现,一些网友发声质疑:医院是否存在因春节假期而医生人手不足,导致抢救不力的情况?卢家强对记者表示,病人年仅40岁左右,脑梗死去世,的确令人遗憾。但作为一所国家综合性的三甲医院,在秦某承的妻子入院抢救的5天时间内,院方多次组织抢救,已经尽力。

    在面对妻子的突然离世,做出一些不理性行为是否情有可原?警方表示,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他人,也绝非法律所允许。23日,茅箭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殴打他人的秦某承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与此同时,24日,茅箭区法院称,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了秦某承记大过处分。

    情绪激动便“重拳出手”?法律不容轻慢

    武汉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罗教讲表示,法院书记员即使不是专业法官,但作为执法队伍中的一员,见证诉讼审判,也理该懂法守法。秦某承面对妻子因病不治的事实,情绪激动,便“重拳出手”,这与法院书记员的身份不相符。

    专家认为,患者家属殴打医护人员的新闻不断爆出,“法院工作人员殴打女医生”这一极端事件折射出医患矛盾问题十分严峻,亟待缓和。

    一些网友也表示,殴打医务人员现象时有发生,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恶劣,“法律不该缺位”。

    专家分析,懂法的法院书记员重拳砸向医护人员,暴露了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轻慢。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者涉嫌殴打医护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不良情绪蔓延。有鉴于此,专家认为,法院书记员殴打女医生事件处理应公开透明,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威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2/24/c_127514026.htm

新华网武汉2月24日新媒体专电 题:湖北十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追踪:涉事书记员被行政拘留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李伟

    近日,湖北十堰“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备受社会关注。24日,湖北十堰茅箭区法院公开回应称,给予涉事法院书记员秦某承记大过处分。同时,当地警方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打人者是什么身份?“殴打”还是“冲突”?

    “法官殴打女医生”这一刺眼话题,持续引发舆论关注。涉事法院连夜回应舆论质疑:23日凌晨,湖北十堰茅箭区法院公开回应,“我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某承之妻生病入院治疗五天后,抢救无效,于2月21日15:40许死亡。当时,秦某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通过“书记员”的身份表述,茅箭区法院侧面否定了打人者秦某承的“法官”身份。

    然而,针对茅箭区法院“秦某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的回应,网友们并不认可。“中国网事”记者发现,众多网友纷纷在茅箭区法院官方微博下留言“吐槽”,认为“法院回应避重就轻,措辞欠妥”。

    “究竟是冲突还是殴打?”十堰警方向“中国网事”记者介绍,秦某承曾向到场处理的民警承认了自己打人事实。警方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秦某承基本情况之后,考虑其妻子后事需处理等客观原因才没给予当场拘留处理。

    面对网友们的质疑,“中国网事”记者发现,24日,茅箭区法院再次公开回应称,“秦某承对抢救过程不满,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

    法院书记员为何也“医闹”?

    “情绪失控”“情绪激动”的说法,仍无法化解公众的疑虑。面对这一极端事件,人们不禁想问:理应懂法守法的法院书记员为何也“医闹”?

    “中国网事”记者从湖北十堰市人民医院了解到,29岁的被打女医生许某目前处于休息状态,具体伤情还在等待医院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法医鉴定结果。

    “当前初步可以鉴定其眼睛挫伤,视力受影响。同时,脸部左颜面软组织受损等。对她来讲,更大的伤害可能在于心理上,目前还在接受治疗。”该院团委书记卢家强告诉记者。

    事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记者向十堰市公安局核实了解到,21日15时49分,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在市人民医院外科楼有医生、护士被打”。接到出警指令后,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赴现场处理。

    据十堰警方介绍,经查,秦某承的妻子因病在人民医院外科ICU抢救无效死亡,秦某承对抢救过程不满,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

    记者从十堰市人民医院了解到,事发突然,涉事被打的女医生,抢救时的手套还来不及脱掉。现场的办公座椅也被打砸得七零八落,具体损失尚未估算。

    “中国网事”记者发现,一些网友发声质疑:医院是否存在因春节假期而医生人手不足,导致抢救不力的情况?卢家强对记者表示,病人年仅40岁左右,脑梗死去世,的确令人遗憾。但作为一所国家综合性的三甲医院,在秦某承的妻子入院抢救的5天时间内,院方多次组织抢救,已经尽力。

    在面对妻子的突然离世,做出一些不理性行为是否情有可原?警方表示,情绪激动之下殴打他人,也绝非法律所允许。23日,茅箭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殴打他人的秦某承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与此同时,24日,茅箭区法院称,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了秦某承记大过处分。

    情绪激动便“重拳出手”?法律不容轻慢

    武汉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罗教讲表示,法院书记员即使不是专业法官,但作为执法队伍中的一员,见证诉讼审判,也理该懂法守法。秦某承面对妻子因病不治的事实,情绪激动,便“重拳出手”,这与法院书记员的身份不相符。

    专家认为,患者家属殴打医护人员的新闻不断爆出,“法院工作人员殴打女医生”这一极端事件折射出医患矛盾问题十分严峻,亟待缓和。

    一些网友也表示,殴打医务人员现象时有发生,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恶劣,“法律不该缺位”。

    专家分析,懂法的法院书记员重拳砸向医护人员,暴露了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的轻慢。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者涉嫌殴打医护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不良情绪蔓延。有鉴于此,专家认为,法院书记员殴打女医生事件处理应公开透明,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威严。

今天河南某地又有医生抢救小孩失败,结果被其父母殴打在地又被逼喝尿,自从十年前和谐帝登基以来,各类校闹医闹飞机闹就层出不穷,这算不算另类腐败的泛滥深化?
法律 进化的太快了 貌似快已国际接轨了 但是却忘记了 更多的 从 受害者权宜角度思考  
哥啊,哪个国际有天朝这号法律?挨完打,让被害者去接受调查倒是凶手逍遥法外,又或者,乘客在飞机上泼空姐一身热水,受处罚的却是导游?
拘留10日也就罢了,工作单位法院才给了记大过处分,难道不应该开除吗?按照我们公司的制度是要开除的
国内这奇葩法律,到处都是罚酒三杯。
严格地说,书记员好象不能称作“法官”吧?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5-2-26 00:24
拘留10日也就罢了,工作单位法院才给了记大过处分,难道不应该开除吗?按照我们公司的制度是要开除的
打人,你们单位就开除?~~

打人,你们单位就开除?~~
行政拘留,开除。当然在上班的时候打人也会开除的
正蓝奇 发表于 2015-2-26 17:26
打人,你们单位就开除?~~
如果我是老板 肯定开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