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闻)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22:45


奇闻啊。
ZT:http://www.fzzg818.com/news/weiquanzaixian/2010-03-27/1214.html


[警讯] 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转自 法制中国
http://www.fzzg818.com/news/weiquanzaixian/2010-03-27/1214.html

奇闻啊。
ZT:http://www.fzzg818.com/news/weiquanzaixian/2010-03-27/1214.html


[警讯] 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转自 法制中国
http://www.fzzg818.com/news/weiquanzaixian/2010-03-27/1214.html
  “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声霹雳从天而降.............
看看有多少人上当
ytgk9999 发表于 2010-3-28 19:46


    可怜的版主,你被骗了
原文是2月31日
回帖不看贴的真背
http://bbs.cjdby.net/thread-892672-1-1.html

楼主看看这个吧 唉
  那个啥,原来是被改过的新闻啊,吓死我了。
1.jpg
2.jpg
楼主呀,人家原来的链接可是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您干嘛要改为“2月3日”!
回复 9# luyuanrui


    可能楼主“发现”原文“笔误”了吧 :D
  完了,我中招了............
话说昨天晚上,我所在的动漫游戏群就有人拿这行骗,一群小盆友义愤填膺,激扬文字、挥斥方遒!可惜呀,除了这个悲剧的“2月31日”以外,更悲剧的是,我这个洛阳土生土长、住了二十多年的人也在线,于是。。。。。{:jian:}
DF113 发表于 2010-3-28 19:49


    楼主改了日期吧,,,看原文是2月31日........
不知道是什么历法那里来的2月31日/
看看多少人中招{:jian:}
这就是不逛茶馆的下场   :D
折断的时候据说有啪的一声,然后是“啊.....”
ever_captain 发表于 2010-3-28 19:51

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吧{:jian:}
造汽 发表于 2010-3-28 20:07


    下个版本把这一句也编进去 :D
为什么这样的新闻可以上法制在线


回复 20# 湛庐

别以为网站编辑的智商就有多高

回复 20# 湛庐

别以为网站编辑的智商就有多高
楼主所引网站非官网吧


楼主,别把2月31日改了啊。

楼主,别把2月31日改了啊。


:D再这么下去“良心正义”就要自绝于“智商”的队伍了

:D再这么下去“良心正义”就要自绝于“智商”的队伍了
好多人中招了啊
我就在洛阳,前几天在洛阳本地的BBS上看到了,不过搞笑的是2月31日,没想到今天就转到超大了~
还被改了时间,不过话又说回来,洛阳本地的BBS基本上全是美分党了,造谣的超级多,真事没几个,基本上上本地论坛也只是去相关的版块,洛阳城事那里真是没法进~~
楼主为什么改日期呢?{:yi:}
假得不能再假了!
几个:
1、该案件为不公开审理,公诉方,辩护方,法院的“认为”只能在判决书中出现。而引用的法院的“认为”,是不大可能出现在判决书中的。
2、故意伤害致死,理论上是可能死刑或无期的。理论上是中院管辖的。是否是正当防卫等阻却行为,要由法院判定。理论上公诉机关是是市级检察院。
3、文中的诉讼时间表达有误。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到底是26日,还是25日开的庭?
4‘奇怪,如果是假的,这种案子被查出造假太容易了。为什么还要造假呢?另有隐情?[:a1:]


就是编出来骗"良心党"上钩的,楼上较什么真啊

http://music.ibiblio.org/pub/multimedia/chinese-music/Taiwan_Ceremonial/J09.In_Memory_of_President_Jiang.au

就是编出来骗"良心党"上钩的,楼上较什么真啊

http://music.ibiblio.org/pub/multimedia/chinese-music/Taiwan_Ceremonial/J09.In_Memory_of_President_Jiang.au
这个寓言 夸张了一些局部动作 但是 现实 是 法律确实 在维护非死罪罪犯。
NND,上当了,等到看下一个上当有是谁~~~~~~~~:Q
面对强奸这种犯罪,受害人是有无限防卫权的。
Hed 发表于 2010-3-29 08:42


    这是假新闻
我就是将来看看有谁上当的。。。。。。{:jian:}
http://info.wenweipo.com/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6009
文汇报也登了.........
文汇报给改成2月21日了
呵呵 假作真时假亦真
很荣幸能看到这么一则假新闻如何在网络中蜕变成真

;P

谎言重复1000遍就变成了真理 太形象了
發佈者:非主流

{:wu:}
第一页的链接也改了 改成2月28日  真是洗具啊   

;P;P
不主动配合强奸已经坐定了  :D  错误的反而只是日期
哈哈哈 我早说了 NC无下限
本站网友 匿名 ip:.116.231.5.* 2010-03-29 13:30:09 发表
2月31日应是笔误。   这是我在第一页链接里看到的某评论   

;P